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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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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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工作。

第三条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

第二章瓦斯防治措施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及尾巷应设置瓦斯防治设施,每个设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采煤工作面及尾巷应配备瓦斯检测仪器,并定期对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六条高瓦斯矿井工作面及尾巷应采取控制瓦斯涌出量的措施,包括实施高效抽放、注水灭瓦斯等方法。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七条采煤工作面及尾巷作业人员应经过瓦斯安全培训,掌握瓦斯防治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作业人员在工作面和尾巷中应佩戴有效的防护设备,包括瓦斯检测仪器和呼吸防护器等。

第九条作业人员在发现瓦斯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责任人报告。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管理责任第十一条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应设立相关管理部门,并确定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瓦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并对不达标的人员进行相应奖惩。

第十四条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中,对发现违规行为的人员,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瓦斯防治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并予以表彰。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制定单位。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一、工作面瓦斯管理规定1. 采煤工作面瓦斯等级划定:瓦斯等级根据煤矿井下瓦斯含量进行划分,分为特重大气压、特大气压、大气压、中等气压和小气压五个等级。

2. 瓦斯抽放措施:在瓦斯等级为特重大气压、特大气压和大气压的工作面上,应当实施瓦斯抽放措施。

瓦斯抽放设施应当保持畅通,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瓦斯抽放的有效性。

3. 通风系统:采煤工作面应当有良好的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当能够有效地消除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并保持工作面的正常通风。

通风系统应当设置完善的瓦斯监测设备,定期监测瓦斯浓度。

4. 瓦斯检查和监测:在煤矿井下,应当定期进行瓦斯检查和监测。

瓦斯检查和监测设备应当正常工作,定期校准。

瓦斯检查和监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安全防护措施:在采煤工作面上,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瓦斯事故。

工人应当佩戴防爆灯和防毒面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必要时,应当进行防爆隔离和防爆护栏设置。

二、尾巷瓦斯管理规定1. 尾巷瓦斯抽放:尾巷瓦斯抽放设施应当安全可靠,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瓦斯抽放管道应当畅通无堵塞,抽放效果应当符合要求。

2. 尾巷通风系统:尾巷应当有良好的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当能够有效地消除尾巷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并保持尾巷的正常通风。

通风系统应当设置完善的瓦斯监测设备,定期监测瓦斯浓度。

3. 瓦斯检查和监测:在尾巷区域,应当定期进行瓦斯检查和监测。

瓦斯检查和监测设备应当正常工作,定期校准。

瓦斯检查和监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安全防护措施:在尾巷区域,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瓦斯事故。

必要时,应当进行防爆隔离和防爆护栏设置。

工人应当佩戴防爆灯和防毒面具,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瓦斯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 事故报告和应急通知:一旦发生瓦斯事故,煤矿应当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向工作人员发出紧急通知,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2. 疏散和救援:煤矿应当做好矿工的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是指对煤矿采煤工作面和尾巷进行瓦斯管理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1. 采煤工作面的瓦斯管理规定:
- 对于存在瓦斯的采煤工作面,应设置瓦斯抽放设备,及时抽放和收集瓦斯。

- 应设置瓦斯浓度监测设备,对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 瓦斯浓度超过安全限值时,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如停止工作和疏散人员等。

- 采煤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应设计合理,并配备足够的瓦斯抽排能力。

2. 尾巷的瓦斯管理规定:
- 尾巷主要是指采煤工作面后方的巷道和回风巷道。

- 尾巷中可能存在瓦斯积聚,应设置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瓦斯抽排。

- 应定期进行尾巷瓦斯浓度的检测,确保瓦斯积聚的情况及时发现。

- 如发现尾巷中瓦斯浓度超过安全限值,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停止通风或增加排风量等。

采煤工作面和尾巷瓦斯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瓦斯安全控制,有效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
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还需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定,加强对瓦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范文(3篇)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范文(3篇)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范文为加强采煤工作面(以下简称采面)及尾巷的瓦斯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杜绝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一、严格按照《公司配风细则》的要求进行采面工作面的风量配备。

当采面风巷瓦斯浓度接近____%或尾巷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可适当再增加风量。

二、采煤车间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采面行人通道畅通,不得有大砂堵塞通风断面;采面净高不得低于____米。

采面每次放炮后,必须将溜子内煤炭开出工作面,防止工作面风流绕行采空区而导致尾巷瓦斯浓度升高。

三、机采面印子放炮时,每放一次必须将通道内的煤装走一部分,使风路畅通后方可放第二炮。

四、风巷超前抬棚全部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

采面风巷打穿风眼时,必须将风巷内煤、砂运走,保证风洞内无浮煤、杂物,风巷净高不低于____米,风洞断面不小于1.2m2。

五、采面风巷侧充填砂带时,正对风巷风眼处必须留设一通风道。

通风道宽度为____米。

每隔____个风眼必须在风巷和充带通道中间再横向打一干砂密闭,要求其下宽不小于____米,接顶宽度不小于____米,中间用碎砂填实接顶。

当顶板垮落高度超过____米,留设通风道和打干砂密闭有困难时,必须请示值班领导同意方可不留通风道或挪动密闭位置。

六、需回收的采面尾巷,当采面风眼汇穿后,必须及时改接电缆并回收。

要求风巷内最多只能有两个风眼,即必须做到“见二回一”。

当采面需检修机组临时打风眼时,必须请示值班井长经同意后方可临时保留三个风眼。

七、所有采面尾巷都必须设置栅栏。

用____个0.8m____1.4m元钢栅栏合并使用,全断面封闭。

栅栏位置为尾巷第二个风眼后1~2棚之间,栅栏上必须挂上“严禁入内”的警标,防止人员进入尾巷。

八、通风科必须经常检查采面尾巷的瓦斯情况,确保无瓦斯超限作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规定采面尾巷风流中允许瓦斯浓度为____%以下,超过时必须进行处理。

九、采煤车间尾巷作业人员必须带完好的便携仪并开机方可进入尾巷工作,所有人员在尾巷作业必须有瓦检员在场,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同意作业后,方可进入尾巷作业。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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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4647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正式样本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以下简称采面)及尾巷的瓦斯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杜绝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一、严格按照《公司配风细则》的要求进行采面工作面的风量配备。

当采面风巷瓦斯浓度接近1.0%或尾巷瓦斯浓度超过1.5%时,可适当再增加风量。

二、采煤车间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采面行人通道畅通,不得有大砂堵塞通风断面;采面净高不得低于0.8米。

采面每次放炮后,必须将溜子内煤炭开出工作面,防止工作面风流绕行采空区而导致尾巷瓦斯浓度升高。

三、机采面印子放炮时,每放一次必须将通道内的煤装走一部分,使风路畅通后方可放第二炮。

四、风巷超前抬棚全部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

采面风巷打穿风眼时,必须将风巷内煤、砂运走,保证风洞内无浮煤、杂物,风巷净高不低于1.6米,风洞断面不小于1.2m2。

五、采面风巷侧充填砂带时,正对风巷风眼处必须留设一通风道。

通风道宽度为0.5~1.0米。

每隔4~5个风眼必须在风巷和充带通道中间再横向打一干砂密闭,要求其下宽不小于1.0米,接顶宽度不小于0.6米,中间用碎砂填实接顶。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煤矿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的安全和有效进行,避免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瓦斯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瓦斯监测1. 采煤工作面和尾巷应配备瓦斯浓度自动监测设备,定期对瓦斯浓度进行监测。

2. 瓦斯浓度超过安全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通风加强、喷淋降温等。

3. 严禁私拉电缆、水管等设施破坏采煤工作面和尾巷的瓦斯监测设备。

三、通风管理1. 采煤工作面应按照规定的通风量进行送风。

2.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的通风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遮挡通风口。

3. 通风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正常通风。

四、瓦斯抽采1. 采煤工作面应配置瓦斯抽采设备,对煤层的瓦斯进行抽采。

2. 瓦斯抽采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 瓦斯抽采设备的设计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 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瓦斯管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瓦斯监测人员和通风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瓦斯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和处置能力。

六、安全检查和监督1. 煤矿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瓦斯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瓦斯管理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煤矿监察部门应对煤矿企业的瓦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处罚和奖励1. 对于违反瓦斯管理规定的煤矿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进行处罚,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管理和处罚。

2. 对于在瓦斯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煤矿企业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瓦斯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煤矿监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是一个简要的煤矿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对于确保煤矿瓦斯管理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三篇)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三篇)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三篇)方案计划参考范本目录: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一采煤工作面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规定二采煤工作面设计与施工管理规范三- 1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一为加强采煤工作面(以下简称采面)及尾巷的瓦斯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杜绝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一、严格按照《公司配风细则》的要求进行采面工作面的风量配备。

当采面风巷瓦斯浓度接近1.0%或尾巷瓦斯浓度超过1.5%时,可适当再增加风量。

二、采煤车间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采面行人通道畅通,不得有大砂堵塞通风断面;采面净高不得低于0.8米。

采面每次放炮后,必须将溜子内煤炭开出工作面,防止工作面风流绕行采空区而导致尾巷瓦斯浓度升高。

三、机采面印子放炮时,每放一次必须将通道内的煤装走一部分,使风路畅通后方可放第二炮。

四、风巷超前抬棚全部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

采面风巷打穿风眼时,必须将风巷内煤、砂运走,保证风洞内无浮煤、杂物,风巷净高不低于1.6米,风洞断面不小于1.2m2。

五、采面风巷侧充填砂带时,正对风巷风眼处必须留设一通风道。

通风道宽度为0.5~1.0米。

每隔4~5个风眼必须在风巷和充带通道中间再横向打一干砂密闭,要求其下宽不小于1.0米,接顶宽度不小于0.6米,中间用碎砂填实接顶。

当顶板垮落高度超过1.8米,留设通风道和打干砂密闭有困难时,必须请示值班领导同意方可不留通风道或挪动密闭位置。

六、需回收的采面尾巷,当采面风眼汇穿后,必须及时改接电缆并回收。

要求风巷内最多只能有两个风眼,即必须做到见二回一。

当4 / 4。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前言瓦斯是煤炭开采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危险因素之一,其在采矿过程中积累可能导致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因此,要加强对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的管理,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一、瓦斯检测及监测1.1 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测采煤工作面上组织人员应每班检查一次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风量和压力,并按规定记录。

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达到3.5%时,应立即向本矿瓦斯检查站和采煤区安全生产科汇报。

1.2 尾巷瓦斯检测尾巷内氧气浓度应>18%,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且其监测点距工作面不得少于10米。

如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时,应立即通知本区瓦斯专管员,并采取切断尾巷瓦斯排放的措施。

二、瓦斯抽放2.1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抽放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同时注意瓦斯抽放风量、压力和瓦斯抽放口的设置。

2.2 尾巷瓦斯抽放尾巷内瓦斯应持续抽放,并尽量延长尾巷内瓦斯的滞留时间,使瓦斯稳定排放。

三、其他规定3.1 严格禁止使用明火采煤工作面及尾巷内的明火均严格禁止使用。

3.2 实行严格的瓦斯治理矿山内应实行严格的瓦斯治理制度,对瓦斯进行精准、高效、全方位的治理。

3.3 瓦斯应急处理在瓦斯爆炸等紧急事故发生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上报。

四、总结矿山经营必须以矿井瓦斯管理为关键问题,对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进行有效治理工作。

如此方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确保矿山可持续生产。

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瓦斯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各项瓦斯管理措施,落实各项措施的责任人,使其进一步完善,提高矿山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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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采煤工作面(以下简称采面)及尾巷的瓦斯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杜绝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按照《公司配风细则》的要求进行采面工作面的风量配备。

当采面风巷瓦斯浓度接近1.0%或尾巷瓦斯浓度超过1.5%时,可适当再增加风量。

二、采煤车间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采面行人通道畅通,不得有大砂堵塞通风断面;采面净高不得低于0.8米。

采面每次放炮后,必须将溜子内煤炭开出工作面,防止工作面风流绕行采空区而导致尾
巷瓦斯浓度升高。

三、机采面印子放炮时,每放一次必须将通道内的煤装走一部分,使风路畅通后方可放第二炮。

四、风巷超前抬棚全部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

采面风巷打穿风眼时,必须将风巷内煤、砂运走,保证风洞内无浮煤、杂物,风巷净高不低于1.6米,风洞断面不小于1.2m2。

五、采面风巷侧充填砂带时,正对风巷风眼处必须留设一通风道。

通风道宽度为0.5~1.0米。

每隔4~5个风眼必须在风巷和充带通道中间再横向打一干砂密闭,要求其下宽不小于1.0米,接顶宽度不小于0.6米,中间用碎砂填实接顶。

当顶板垮落高度超过1.8米,留设通风道和打干砂密闭有困难时,必须请示值班领导同意方可不留通风道或挪动密闭位置。

六、需回收的采面尾巷,当采面风眼汇穿后,必
须及时改接电缆并回收。

要求风巷内最多只能有两个风眼,即必须做到“见二回一”。

当采面需检修机组临时打风眼时,必须请示值班井长经同意后方可临时保留三个风眼。

七、所有采面尾巷都必须设置栅栏。

用2个
0.8m×1.4m 元钢栅栏合并使用,全断面封闭。

栅栏位置为尾巷第二个风眼后1~2棚之间,栅栏上必须挂上“严禁入内”的警标,防止人员进入尾巷。

八、通风科必须经常检查采面尾巷的瓦斯情况,确保无瓦斯超限作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规定采面尾巷风流中允许瓦斯浓度为1.5%以下,超过时必须进行处理。

九、采煤车间尾巷作业人员必须带完好的便携仪并开机方可进入尾巷工作,所有人员在尾巷作业必须有瓦检员在场,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同意作业
后,方可进入尾巷作业。

在尾巷作业时,瓦检员必须采取有效的引风方式,保证供给回收点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超限。

引风方式主要有:
1.当第二个风眼尚未回收时,用风障将采面第一个风眼适当封堵,增加采面尾巷第二个风眼的通风量。

2.风障引风,从风眼处开始沿尾巷中部用风障引风至回收点。

3.用柔性硬质风筒从风眼处引风至回收点。

十、不回收的采面尾巷,由采煤车间在风巷内掺木点柱。

木点柱必须掺到第一个风眼后2至3棚处。

掺点柱前,必须由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

十一、在加大工作面风量到最大后,仍不能使采面尾巷瓦斯降到1.5%以下时,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
机对采面尾巷瓦斯进行抽排处理。

其使用规定为:1.抽出式局部通风机安设在采面回风巷,距采面150米以内。

2.抽出式风筒和压入式风筒都要连接牢固,拉直绷紧,吊挂整齐。

吸风口必须在采面第二风眼后2棚外,即尾巷栅栏后;出风口必须接到采区回风巷内。

3.抽出式风筒内的瓦斯浓度必须在2.5%以下,压入式风筒内的瓦斯浓度必须在2.0%以下。

4.安设一瓦斯监测传感器,自动检测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2.0%时,必须能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

十二、采面尾巷瓦斯浓度超过1.5%,在使用抽出式局扇仍不能处理时,在风巷内每4~5个风峒砌筑一道干砂密闭。

具体砌筑要求:下宽不小于1.0
米,接顶宽度不小于0.6米,中间用碎砂填实接顶,并用风筒布砌筑于干砂密闭中,风筒布与风巷方向垂直。

十三、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

瓦斯检查的具体要求为:
1.撑印子放炮作业时,检查放炮地点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在1.0%以下方可进行放炮作业,第二个风眼内风流作为局部瓦斯,在1.5%以下即符合规定。

2.在工作面切顶线外放炮放顶时,必须检查放炮地点前后20米和切顶线外1.2米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必须都在1.0%以下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3.工作面内放炮作业,必须检查放炮地点前后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在1.0%以下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十四、有尾巷通风的采面,要保证尾巷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已回收尾巷除外),并有足够的风量,确保采面尾巷处瓦斯不超限。

作为尾巷通风的放水巷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控制在2.5%以下;当放水巷形成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后,其瓦斯浓度必须控制在1.5%以下;采面尾巷通风巷与放水巷交汇口的瓦斯浓度必须在2.5%以下。

十五、由采煤队负责,确保采面所有电器设备不失爆。

特别是采面风眼内的五小电器及电缆,由于移动频繁,必须进行严格的电器设备防爆检查,防止出现电气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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