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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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流程

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流程

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流程申报书集群名称:促进组织:(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承诺书本单位郑重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集群内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故。

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内容,申报书视为无效,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法定代表人(签字):促进组织(盖章):三、集群网络化协作水平四、集群技术创新水平五、集群要素集聚水平六、集群开放合作水平七、集群组织保障八、集群培育重点项目情况填表说明1.《XX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书》中指标数据需保证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关数据计算方法、依据及必要的证明文件。

2.除部分特定的比值指标需按年度填写以外,其余个数、人数、家数等指标均填写截至当年年底的累计值。

如,集群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分别应填写截至2020年底、2021年底、2022年底的单项冠军企业累计数量。

3.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包括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包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绿色工厂包括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

第一行为国家个数,第二行为省级个数。

4.“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具有的相关资质”一栏填写相关资质的具体名称。

5.集群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按照集群主导产业规上企业R&D 经费支出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计算。

6.集群发明专利授权量根据集群企业当年经国内外知识产权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数统计。

7.各类标准数量按照集群内企业和相关机构制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统计。

8.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载体主要包括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9.省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国家及山东省认定的,为集群提供研发设计、试验分析、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创业孵化、管理咨询、信息服务、标准制修订、知识产权服务、人力资源及政策法律服务等共性需求的公共服务机构。

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向申报指南

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向申报指南

附件3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向入库指南一、支持内容支持符合聚集攻坚发展重点、公共性和产业服务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对获得省级资质或以上的装备制造业领域公共服务平台以事后奖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情况良好。

2.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超过2处)。

3.申报项目应为2014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新建或扩建的符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和广州市产业扶持范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支持智能装备领域。

4.平台专用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服务平台从业人员30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50%以上。

5.项目总投资额800万元(含)以上。

优先支持智能化的国产先进装备、先进检测设备和国产软件投资。

6.平台应具备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服务资质和能力,在2020年8月7日前已开展相关服务,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截至2020年8月7日,累计为行业企业提供先进装备制造技术服务的次数达到70次以上,或累计开展各类智能制造技术培训或讲座30次以上,或累计培训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700人次。

(2)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7日期间,累计为行业企业提供先进装备制造技术服务的次数达到30次以上,或累计开展各类先进装备制造技术培训或讲座10次以上,或累计培训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300人次。

上述公共服务事项均须为有偿服务或政府主导推动的服务活动。

7.优先支持获得“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等省级资质及以上的装备制造业领域公共服务平台。

8.鼓励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联合省内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校(所)拓展平台服务的功能与内容,打造产业链衔接与跨界融合的新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产业链衔接与跨界融合的新型公共服务平台,要求主牵头单位须有省级以上先进装备制造公共服务平台资质。

建设制造业服务平台实施方案

建设制造业服务平台实施方案

建设制造业服务平台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建设制造业服务平台已成为一个重要的任务。

制造业服务平台是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供应链管理、市场资源整合等服务的全方位平台。

通过建设制造业服务平台,可以提高制造业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向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设定1.建设综合型平台:整合各类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满足制造业企业的多样化需求。

2.提高效率:通过引入信息技术,减少企业间对接环节,提高生产和管理效率。

3.推动创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资源,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

4.优化供应链:整合供应链资源,提高供应链的可靠性和效率,降低成本。

5.拓展市场:为企业提供市场营销支持和渠道拓展服务,帮助企业开拓新的市场。

三、建设策略1.资源整合: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学等资源,形成综合型服务平台。

2.建设信息平台:建设针对制造业的信息平台,提供企业信息发布、供需对接等功能。

3.优化供应链:建设供应链管理系统,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供应链的智能化管理和优化。

4.引入创新资源:与科研院所、大学合作,引入技术研发团队和专家顾问,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资源。

5.分享资源和经验:建立制造业企业间的合作共享机制,促进资源和经验的共享和交流。

四、实施步骤1.筹备阶段:成立项目组,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

2.资源整合阶段: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沟通合作,整合各类资源,组建服务团队。

3.平台建设阶段:建设信息平台和供应链管理系统,包括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开发和测试等环节。

4.创新资源引入阶段:与科研院所、大学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引入技术研发团队和专家顾问。

5.市场推广阶段:通过宣传推广活动,吸引制造业企业加入平台,推广平台服务。

6.管理和优化阶段:建立平台管理体系,监管平台运营和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和完善平台功能。

五、风险控制在建设制造业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1.技术风险:平台的建设涉及到大量的信息技术,存在技术开发和系统运营的风险,需要加强技术团队的管理和培训。

建立服务型制造专家库和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

建立服务型制造专家库和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

建立服务型制造专家库和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为更好地发挥人才和技术单位在信息咨询和决策支持中的支撑作用,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全面推动我省服务型制造产业发展,拟建立我省服务型制造专家库,面向全省征集服务型制造专家,并征集部分行业技术支撑单位。

一、服务型制造专家征集(一)基本要求甘肃省服务型制造专家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选取,纳入我省服务型制造专家库统一管理,受我厅委托,协助完成服务型制造相关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

(二)专家具备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熟悉国家和我省发展服务型制造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以独立身份开展相关工作。

3.主要研究方向为创新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服务外包、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解决方案、信息增值服务、金融服务、智能服务等。

4.专业主要为工业设计、机械制造、电子通信、计算机、自动化、能源管理、物流管理、企业管理、金融、会计、审计等,并具有国家行政机关确认的副高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与之相应的称号,具体有:(1)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3)具有相关领域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并从业5年以上。

5.对达不到第四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有突出专业特长,在相关领域具有较深专业造诣和一定权威性的人员,相关条件予以放宽。

6.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独立参与相关工作。

7.无不良从业记录。

8.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其所在法人单位同意并推荐。

二、行业技术支撑单位征集(一)基本要求甘肃省服务型制造行业技术支撑单位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选取,受我厅委托,开展服务型制造相关行业基础和关键技术研究,为行业提供咨询、标准、知识产权、培训、金融等服务。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5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指为制造业创新发展提供质量可靠性试验验证、标准验证与检测、计量检测、认证认可等基础支撑,具有开放性、公共性和资源共享特征,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公信度高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条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服务平台扶持计划,遵循依法行政、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社会公示、部门决策、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发布申请指南,组织项目受理审核、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等工作;负责项目查重、公示及申诉处理,下达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组织开展绩效评价,配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对资金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项目单位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按照申请指南申报项目,提交项目申请书等材料,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完成相关统计、监督、检查、评价等工作,承担专项资金使用责任。

第六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作需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项目受理、审核等过程中的事务性与辅助性工作。

受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应按约履责,完善内控制度,按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项目单位和申报项目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项目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二)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四)项目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指南、申报书

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指南、申报书

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指南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包括示范企业和平台2个类别。

(一)示范企业。

鼓励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高效化的增值服务。

主要面向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绿色制造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创新模式等9个方向。

(二)示范平台。

鼓励制造企业或服务企业建立运营第三方平台,为产业提供专业服务或综合服务,促进工业领域平台经济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转型升级。

如创新设计平台、供应链协同平台、协同制造平台、远程运维平台、商务服务平台等。

二、申报条件(一)共性条件1.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截至申报到期日)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二)专项条件1.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

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

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的优势,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20%以上,或通过服务明显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和盈利能力。

珠三角地区企业申报前一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其他地区不低于2000万元。

2.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1年。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布“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制造业创新中心申请报告

制造业创新中心申请报告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制造业已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

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制造业的全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单位现向贵部申请设立制造业创新中心。

以下为我单位关于制造业创新中心申请的具体报告。

二、单位简介我单位成立于20XX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控制系统等领域的研究与生产,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多年来,我单位始终秉承“创新、务实、共赢”的企业精神,致力于为我国制造业提供高性能、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三、创新中心建设背景1. 国家政策支持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创新中心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申报设立制造业创新中心,旨在推动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水平。

2. 行业发展需求随着我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对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需求日益迫切。

设立制造业创新中心,有助于整合行业资源,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

3. 单位自身发展需求我单位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实力。

设立制造业创新中心,有利于我单位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创新中心建设目标1. 技术创新目标通过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控制系统等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我国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2. 产业升级目标以创新中心为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3. 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创新中心的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我国制造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创新中心建设内容1. 建设研发平台围绕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控制系统等领域,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平台,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指南

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指南

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指南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提升其竞争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提出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目标和要求。

河北省是国内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经济大省,中小企业在该省的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河北省政府决定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二、建设目标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建设目标如下:1.提供全面、高效的中小企业服务。

2.构建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和共享平台。

3.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与政府支持相结合。

三、建设内容1. 平台架构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架构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等组成。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是整个示范平台的核心,负责提供企业注册、审批、许可办理等综合性服务。

•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导师和创业资源对接等服务。

•融资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咨询、融资渠道对接和金融产品推荐等服务。

•信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行业信息、市场分析和政策解读等服务。

2. 服务内容•注册登记服务:提供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服务。

•创业服务: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项目评估等服务。

•融资服务:提供融资咨询、融资渠道对接和风险评估等服务。

•市场推广:提供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和营销策划等服务。

•人才引进:提供人才招聘、人才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服务。

•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3. 共享资源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将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方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政府资源:整合各级政府的企业服务资源,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指南和优惠政策申请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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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获得市级扶持计划资助的制造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获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 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0〕77号)。

三、支持数量、资助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数量: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对获得市级扶持计划资助的制造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其服务光明区企业实际营业收入3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对获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按市级资助50%配套,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

资助金额不考虑平台地方财力贡献。

(服务包括为光明区企业提供的共性技术开发、试验验证、检测测试、研究咨询等技术与信息服务。


四、申报条件
(一)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犯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经济
社会发展要求。

(三)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四)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五)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服务定位,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等领域的产业提供共性技术开发、试验验证、检测测试、研究咨询等技术与信息服务。

(七)申报单位应拥有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总人数不少于15人。

(八)申报单位具备对外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场地条件,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九)获得市级扶持资助。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五)申报单位对外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场地证明(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六)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七)单位社保清单等资料。

(八)获得市级扶持计划资助的制造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请资助,应提供市级扶持计划资助的资金下发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服务光明区企业实际营业收入的证明材料(2019年度的项目服务合同及对应项目服务发票复印件);获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申请资助,应提供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牌匾或批准文件等有效证明,以及获得市级资助的证明文件(如资金下发通知书)。

(九)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六、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至7月22日(星期三)18点整(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7月20日(星期三)至7月22日(星期五)9:00--17:30。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座二楼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C座213室。

业务咨询:21389087。

七、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流程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申请单位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十、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一、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项目资金资助。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年审或年检
无。

十四、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仅适用于本年度申请。

(二)杜绝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光明区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

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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