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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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02
通过信用评估机构获取买方的信用报告,了解其信 用评级和历史表现等信息。
03
在交易过程中,持续关注买方的经营状况和支付表 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
01
02
03
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和 风险状况,选择合适的 结算方式,如付款交单 (D/P)、承兑交单(
D/A)等。
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应 充分考虑买方的信用状 况、货物价值和运输方
选择合适的货币进行结算
选择稳定的货币进行 结算,以降低汇率风 险。
了解各种货币的特点 和走势,以便在交易 中做出明智的选择。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 币种类和汇率,避免 因汇率波动造成损失 。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01
了解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02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法律纠
详细描述
某出口商与买方商定采用付款交单(D/P)方式进行结算。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以各种理由拒 绝付款赎单,导致出口商无法及时收回货款。
案例三
总结词
未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VS
详细描述
某出口商在未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情况下 ,与买方进行托收业务。在货物出运后, 买方所在国家出现经济危机,导致买方无 法支付货款,出口商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式等因素。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 方式和相关条款,确保 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01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以规避因买方违约或破产等 风险造成的损失。
02 了解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03 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 和免责范围等信息。
02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托收方式中DP项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托收方式中DP项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托收方式中DP项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措施汇报人:2024-01-10•托收方式中DP项下出口商的风险•防范措施目录•案例分析•结论与建议01托收方式中DP项下出口商的风险在DP项下,出口商发货后可能会面临买方破产或无力支付货款的信用风险。

买方拒收货物风险由于市场变化、质量异议等原因,买方可能会拒绝收货,导致出口商面临损失。

出口商在交单时可能因疏忽或错误导致单据不符,被银行退单或买方拒收。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损坏、丢失或延误,影响交货时间和质量。

运输风险单据不符风险付款时汇率波动风险在DP项下,出口商可能需要在远期收汇,期间汇率波动可能导致实际收款金额减少。

收款时间不确定性风险由于DP项下托收时间较长,汇率波动可能导致出口商无法预期收款时间。

进口国政治稳定性风险进口国政治动荡可能导致贸易中断,影响出口商收款。

贸易政策变动风险进口国贸易政策变动可能影响货物进口和支付。

02防范措施1 2 3在交易前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调查,了解其信用状况和经营历史,以降低潜在的信用风险。

信用调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以保障出口商的权益。

合同条款设定合理的信用额度和期限,根据进口商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调整,以控制潜在的信用风险。

风险控制03及时沟通协调加强与进口商、运输公司、保险公司等相关方的沟通协调,确保货物流转顺畅,减少操作风险。

01规范操作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明确的指导和标准,以减少操作失误和风险。

02严格审核单据对出口单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单货相符,避免因单据问题导致的风险。

选择合适的计价货币在合同中尽量选择稳定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以减少汇率波动的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通过远期外汇交易锁定汇率,避免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

合理安排收付款时间根据汇率走势合理安排收付款时间,以降低汇率风险的影响。

了解政治风险01在交易前了解进口国的政治状况和风险程度,评估政治风险对交易的影响。

跟单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防范

跟单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防范

跟单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防范摘要:由于在跟单托收业务中,进口商与出口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不同的,若是进口商出现商业信用问题,出口商将会承担很多经济损失,因此出口商应该在进行跟单托收业务的过程中需要加强风险防范。

本文首先分析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业务中出现的风险,其次探讨出口商预防风险的举措,以期对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跟单托收业务;出口商的;风险防范1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业务中出现的风险1.1由于进口商资信问题造成的风险如果进口商由于公司破产或是倒闭而无力承担货款,抑或是在出口商发货给进口商以后进口商所在地区的货价大幅度下跌,进口商容易出现不愿意按照合同支付赎单或是承兑单金额的问题。

基于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可能会故意寻找接口寻求减价机会,例如:进口商可能会告知出口商进口货物出现规格尺寸不符合采购要求、货物包装比较差等问题,要求出口商适当降低价格顺利完成该笔交易,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进口商资信问题导致的出口商需要承担经济风险。

1.2由于进口国政治原因造成的风险如果进口商所属国家在进口政策上进行了优化改良,使得进口商出现尚未办理新进口许可证的问题,或是由于进口商国家开始限制外汇,使得进口商难以顺利申请到外汇,或是由于进口商所属地区的政府下达进口禁令、东道国政府推行的新征收政策、新货币举措使得进口商难以正常进行进口,均属于由进口商所在国家政治原因造成的交易风险。

1.3贸易术语使用不当造成的风险在跟单托收业务中,若是使用贸易术语FOB,进口商需要和指定的承运商或是货代商进行合作,其可以运用和货代商的紧密关系,获取进口货物的实际管控权,出口商将会出现丧失货物所有权的交易风险。

1.4银行选取不当导致的风险由于托收方式归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在跟单托收业务中需要提供一些服务,但是银行并不会承担外汇产生的风险。

若是出口商在选取银行时,托收银行和代收银行出现资信不佳的问题,将会使出口商在收汇时面临经济风险。

若是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业务中使用D/P远期结算方式时,代收银行若是不经出口商同意,将借单交给进口商,可能会导致出口商发生延后收到货款或是并未收到货款的问题。

出口托收押汇

出口托收押汇

出口托收押汇出口托收押汇(advance against documentary collection)。

出口托收押汇是指托收银行根据出口商的要求,以申请人开立的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跟单汇票以及随附的全套商业单据为质押,将票款扣除利息及费用后,按外汇管理规定及客户要求,原币付给申请人或按押汇日的银行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付给出口商,银行保留迫索权,并通过代收行向进口商收款,以归还出口托收押汇的一种融资业务。

1.托收押汇的主要风险1.进出口商的商业风险托收押汇融资的还款主要依赖于进出口商的资信和能力。

尽管相关的单据可以作为担保机制,但是单据的处理还是需要进出口商来实现,银行不是专业的进出口商,不善于也没有时间去做货物交易。

2.单据欺诈风险由于托收押汇作担保的重要凭据是货物权利单据,单据的欺诈在国际贸易中也时有发生,如果境外进出口商试图欺诈,则银行的融资风险非常大。

特别是如果境内贸易商也参与欺诈,则银行更加难于防范相关的风险。

3.操作风险银行办理托收押汇,需要认真履行代收行的义务,如果操作不谨慎或者履行义务不及时,可能遭到境外代收行或者委托人的控告。

如果代收行在审核单据上存在瑕疵,则可能遭受境内委托人的控告。

2.防范托收押汇风险的对策为了有效防范托收押汇的风险,作为代收银行必须注意以下问题1.鉴于托收押汇本身是商业信用业务,所有风险集中于进出口商的资信状况。

所以,银行给进出口商的押汇授信额度需要慎重掌握。

进出口商的贸易履约直接影响到托收押汇银行的融资风险。

银行必须认真审核融资人的资信状况、进出口交易的背景以及交易款项的偿还事项。

严格审查押汇申请人以及担保人的信用和能力。

2.必须构建适当的担保机制防范融资风险。

以防范当事人的意外和违约。

一些押汇申请人恶意与担保人串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银行尤其应注意关联公司之间的担保和交易,对托收押汇业务的影响。

3.银行提供托收押汇服务,必须明确自己的代收银行地位。

办理托收押汇必须以银行为合格的“代收行”为前提。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风险性
由于托收业务主要依赖买方信用,因此存在一定风险。特 别是在跟单托收中,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法支付货款, 卖方将面临货物损失的风险。
灵活性
托收业务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协商和 交易习惯进行操作,实现个性化的结算需求。
02
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政治风险
01
02
03
政治不稳定
由于目标国家的政治局势 不稳定,如内战、暴动等 ,可能导致货物被没收或 禁止入境。
案例三:贸易风险防范不当导致的损失
总结词
贸易风险包括贸易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 等,防范不当可能导致货物被退回、罚款或 市场丢失等损失。
详细描述
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贸易壁垒和技术壁 垒,对进口货物设置严格的检验和认证要求
,如欧盟的REACH法规和美国的FDA标准 等。如果出口商不了解这些要求或无法满足 其要求,可能导致货物被退回或罚款等损失 。此外,某些进口国可能对出口商发起反倾 销调查,导致其市场份额下降和利润损失。
投保政治风险保险
考虑购买政治风险保险,以降低因政治因素导致的收款风 险。
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
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了解当地政治风险,并寻求其协助 ,以制定应对策略。
汇率风险的防范
远期外汇交易
通过远期外汇交易锁定汇率,以避免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
利用外汇期权
利用外汇期权可以规避汇率风险,同时有机会获得收益。
05
总结与建议
对托收业务的总结
托收业务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涉及出口商、进口商和 银行三方。出口商通过银行将货物单据交给进口商,进口商在收到货物 后支付货款。
在托收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进口商违约、货物质量问 题、市场变化等。此外,托收业务还涉及到贸易术语、交货方式、保险

托收结算方式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托收结算方式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托收结算方式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得到迅速发展,而结算方式是国际贸易中货款收付的主要手段。

目前,非信用证结算方式尤其是托收结算方式已成为国际上货款支付的发展潮流,在实际业务中如何正确运用它并规避它可能存在的风险是非常值得探究的。

【关键词】托收;风险;规避;防范措施目前,国际贸易主要有信用证、托收和汇付三种结算方式,然而近年来,信用证欺诈案件频频发生,加之信用证的复杂性,相对而言,贸易双方更倾向于采用非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因此对非信用证尤其是托收结算方式下风险及防范措施的研究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1.托收概述托收是指出口商出具债权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根据使用汇票不同,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实际业务中,大多采用跟单托收的方式。

而跟单托收中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2.托收的主要风险研究托收业务中,银行只提供服务,并无保证付款的责任。

因此对托收的研究主要从进出口商两方面来探讨。

2.1出口商面临的风险2.1.1拒付风险进口商拒付可能存在很多种情况,如出口商并未完全掌握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进口商如发生资金周转不灵或进口地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商品价格下跌甚至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就会长时间拖欠出口商的货款甚至拒付货款。

同时货物一旦运抵进口国,出口商就要承担在进口地办理提货、交纳进口关税、存仓、保险、转售甚至被低价拍卖或被运回国内的风险。

再如在承兑交单中,进口商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手续,即可提取货物,一旦到期进口商仍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款两空的严重损失等等。

2.1.2法律、惯例风险此处的风险主要来自对进口国的法律惯例及相关制度没有完全了解。

同时进口国国内政局变动、政府行为、法律制度变更,当地的惯例等等都有可能妨碍进口商履行合同。

如进口商以违反某项法令制度为借口,或利用当地习惯不付款而提出变卖,货物就会被当地政府贱价拍卖掉,致使出口商遭受巨大损失。

托收结算的风险防范

托收结算的风险防范

摘要: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托收因其风险和费用界于信用证和电汇之间,且手续操作简便易行,在出口业务中应用较广泛。

虽然托收业务中有银行参与,但银行在业务过程中坚持所谓的三不管原则,即不管审核单据、不管货物和不管货款,因此托收属于纯粹的商业信用。

不论付款变单(d/p)还是承兑交单(d/a),均要求出口商先发货,然后通过银行向进口商索款。

对进口商相对有利而对出口商相对不利。

关键词:托收;结算;风险现结合托收自身的特点和风险点,说明如何防范托收结算的风险。

一、托收的定义和特点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

开具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属商业信用。

逆汇法。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

托收业务必需控制好两点,才可以满足安全收汇的要求:是托收的提单必须代表物权,以构成约束进口商必须付款的凭据;二是进口商必须以支付托收项下的金额货款为提取货物的前提,所谓手交钱一手交货。

二、托收的种类根据托收是否附带单据,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大类。

光票托收指委托人开立不附货运单据的汇票,仅凭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

光票托收的汇票依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因为光票托收风险大,一般用于样品费、佣金、尾款等小金额结算;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附货运单据的汇票,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

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付款交单(d/p)指代收行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付款方式,付款交单(d/p)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d/p即期和d/p远期,d/p远期还存在一种变通被称为dp·tr(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承兑交单(d/a)指在开立远期汇票的情况下,代收行在接到跟单汇票后。

要求进口商对汇票承兑,在进口商承兑后即将货运单据交付进口商的托收方式。

托收结算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托收结算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托收结算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下面就为大家呈上托收结算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欢送各位金融毕业的同学参考阅读!当今国际贸易迅猛开展,口商要想占领市场,需要重视在付款方式上给予进口商一定的优惠。

因此,在结算方式上,出口商往往不得选用进口商乐意承受付款方式,托收业务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托收方式纯属一种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缺乏第三者对买卖之间交货和付款做出可靠的信用保证。

出口货款能否收妥,收多收少,托收行和代收行两家概不负责。

出口方唯一依靠的就是进口方的信誉。

正因如此,在托收业务中,出口方可能遭遇各种风险。

2.1 进口商诚信风险。

假设为了开拓市场,而对进口商经营规模和风险管控能力没有进展深入调查,很可能在托收结算环节出现拒付风险,主要有:2.1.1 进口商经营管理不善偿债能力下降而无法支付货款。

进口商内部管理出现问题,财务管理不到位,导致破产倒闭而没有资金支付。

假设此时合同已履行,出口商不可防止地要遭受价格损失,可别指望进口商能按时足额地支付货款。

2.1.2 由于市场变化对进口商不利而拒付货款。

假设货物运输期较长,等到货物到达进口国境内时,价格出现下跌,这种情况下进口商付款积极性大打折扣。

2.2 进口国经济环境风险。

进口国的经济环境好坏,直接影响经营业务的开展,经济环境方面存在的风险主要进口国经济、法律等因素。

2.2.1、政治、经济形势变动带来的风险,如政局动乱导致国内骚乱、罢工,甚至战乱等,政府的政策多变,出台针对出口国的敌对性新法案等。

2.2.2 对进口国的法律掌握缺乏带来的风险。

随着世界经济的迅速开展,加强国际合作,制定很多法律文件议,对这些法律文件内容产生的争议,是经常有的事,由此可能导货款拒付的情况发生。

还有对新法律的认识缺乏等都会产生一定风险,如进口商无法申请足够数量的外汇、进口商无进口许可证等风险都可能存在。

2.3 进口地一些特殊规定带来的风险。

在某些进口地,针对当地的国情会制定一些特殊的规定,假设不加以识别,风险也很大,也有可能造成出口商钱货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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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本科生课程论文题目: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姓名:学号:专业:经济学年级:11级班级:11706班任课教师:**2014年5月摘要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出口贸易中,托收作为国际贸易中最为常见的结算方式之一,正在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托收能够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促进成交,扩大出口。

但是,托收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对出口商来说,存在较大的风险。

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结算方式,出口商面临很大的风险,一旦进口商拒绝付款,会使出口商蒙受损失。

出口商应采取各种措施防范风险,如加强资信调查,争取采用CIF成交及注意投保等。

本文分析了跟单托收结算方式下卖方的主要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托收付款;交单出口;信用保险目录一、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由于市场风险造成进口商拒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来自进口商经营能力的风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由于工作疏忽带来的风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因进口国政治原因造成的拒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因进口国的“当地习惯”而造成的风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面临的风险的防范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了解进口国有关政策规定,防范政治风险。

(3)(二)加强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

(3)(三)应严格按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 (3)(四)谨慎选择代收行。

(4)(五)对出口单据加以控制,以期更好地控制货物。

(4)(六)完善托收商品的成交贸易条件。

(4)(七)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以减少出口收汇风险。

(4)(八)在采用托收时可要求进口商提供银行保函,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降低风险。

(4)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一、引言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进出口商都而临多方而的风险。

在不同的支付方式下,不同的当事人所而临的风险会有所不同。

汇款、托收、信用证是三种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

托收是出口方委托本国银行根据其指示办理业务,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方提示单据收取款项,债务人付款获得货运单据的结算方式。

其中跟单托收是最普遍的托收方式。

应当注意,托收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取决于进口人的信用,往往会发生进口商无力支付、无理拒付或迟付现象。

银行不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义务。

出口方而临的风险高。

尽管如此,但当今国际商品市场处于买方市场逐步形成,出口商品的竞争异常激烈,对买方相对有利。

买方越来越倾向选择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支付方式,出口商迫需采用商业信用方式提高竞争力,且托收费用方而比较低廉,办理环节少速度较快,所以在国际贸易中较为常用。

二、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面临的主要风险采用托收方式结算的出口商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发送货物并备齐完整合格的单据后,委托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收款,若进口商由于某种原因,不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出口商将会蒙受损失,甚至使企业濒临破产的境地。

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而临的风险主要有:(一)由于市场风险造成进口商拒付。

市场风险常常是难以预测的。

一旦进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与最终货物到达进口国地时的市场行情由畅转滞,出现价格下跌,势必影响买方支付货款的积极性,进口商就借口货物规格不符、包装不良、品质不佳、数量短缺或要求降价等为借口,拒付单据。

(二)来自进口商经营能力的风险。

贸易合同签订后如果进口商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或破产倒闭而延期付款或无力支付,属于信用风险。

而往往此时的货物已在运输途中或已到达目的港,这时出口商将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局而,在货物处理上要么运回本国要么降价销售等,必然遭受价格损失或费用损失。

(三)由于工作疏忽带来的风险由于快递公司或部分国家的银行操作上的不规范或工作上的疏忽给出口商收款带来风险,如邮件错发或冒领,银行未将承兑结果及时通知出口商,甚至随便向进口商放单等,这些在南美、中东、南欧等一些国家表现得较为明显。

(四)因进口国政治原因造成的拒付。

进口商所处国家的政治风险通常也会影响进口商的对外支付。

进口国的政治风险主要表现为:进口国因战争、骚乱、罢工等原因造成进口商不能按时付款;进口商因未能取得进口许可证而不能付款;由于进口国加强外汇管制而造成进口商无法申请足够数量的外汇等等;海关管理的新规定等有可能使进口手续受到影响;由政治变化带来的影响,诸如新政府的新经济政策、针对出口国的敌对性新法案等等。

(五)因进口国的“当地习惯”而造成的风险。

托收方式按照出口商指定的交单方式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在承兑交单条件下,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承兑后,即可取得货运单据,以此来提取货物。

如果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物与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

国际商会(IC C)并不鼓励D/P这一托收方式,以避免一些银行当D /A处理。

欧洲大陆一些国家的银行,比如瑞士,就有将D/P远期当作D /A处理的习惯。

拉美一些国家,也通常将D/P方式等同为D/A方式,因而出口商的收汇风险无形中被增大。

三、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面临的风险的防范措施为降低风险,确保收汇安全,出口商可以采取如卜措施进行防范:(一)了解进口国有关政策规定,防范政治风险。

如进口国海关方而在进口手续、港口管理等方而的有关规定;进口国的有关贸易法令、外汇管制条例等。

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以免由于当地的习惯做法,影响我方安全收汇。

(二)加强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

出口商采用托收业务,是出于对进口商的信任,应对进行过交易的主要客商建立信用档案,以期据以评估客户的资信及经营作风和履约能力。

对于新的客户,出口商应事先通过各种手段搜集客户信息,包括以往经营记录,财务信息和信用等级评估信息;了解客户的状况,进口商是否已领到该批货物的进口许可证,或者是否已申请到外汇等等。

对资信不好的客户最好不使用托收方式,可选择信用证。

应根据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决定托收金额的大小。

(三)应严格按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

制作单据,以防比买方以单据不符而借口挑剔。

单据内容应准确真实,和贸易条款规定相符。

单单一致,如汇票发票金额一致,运输单和发票中装运数量,重量相同,保单生效日期不迟于运输单据上的日期等。

还要注意单据的种类齐全份数完整。

(四)谨慎选择代收行。

托收行应选择在付款地的联行或关系密切、资产雄厚、信誉良好的账户行作为代收行,最好不由进口人指定,防比其擅自放单或操作不规范造成出口商损失。

出口商应事先在当地找好代理人,以便在出口货物遭到拒付时,由自己的国外机构或代理人代办货物的存仓、保险、转售或运回等手续,降低货物损失。

需要时代理人可以是与出口商关系较好的客户,也可以是代收行。

代理人的名称和权限须在托收申请书中明确列明。

(五)对出口单据加以控制,以期更好地控制货物。

出口商借助单据来控制出口货物,主要是通过可流通的海运提单来实施的。

空运单、铁路运单、公路运单、租船提单等运输单据不是物权凭证。

海运提单是物权证书,拥有提单则表明持有人掌握着发运货物的所有权。

提单的抬头提单不应以进口人为收货人提单,shipper栏必须打印出口公司的名称,以避免进口方直接提货。

出口商通过对提单的背书来转让其对货物的权利,并于托收委托书中指示银行在进口商付款后交单,这样才能降低所而临的风险。

(六)完善托收商品的成交贸易条件。

应争取CIF或CIP贸易条件,坚持自办保险,尽量避免采用FOB或C FR术语。

因为这两种术语下,按照合同的规定,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而由买方根据情况自行办理。

如果履约时行情对买方不利,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就有可能不办保险,这样一旦货物在途中出险就可能导致钱货两空。

即使进口商已投保,但保险单的受益人为进口商,出口商就处于被动局而。

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国家规定,凡进口的商品必须由本国投保。

除了上述不得已的情况下按FO B或C&F价格成交时,也可加保“卖方利益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负责办理此项业务,保险费按所投保险险别正常费率的25%计收。

在买方不支付受损货物的价款时,保险公司对卖方利益承担责任,赔偿保险单载明责任范围内的货物损失。

(七)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以减少出口收汇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以鼓励本国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贸易,开拓国外市场提供的一种特殊的出口贸易收汇风险保障保险业务。

以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为收汇方式的信用期不超过180天的出口合同可以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风险”,投保该险后,如果进口商破产无力偿还债务、不按期支付货款、违约拒收货物,或因进口国实行进口限制或禁比进口、外汇交易管制、发生战争和政治动乱等而给出口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将予以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商业信用风险所致损失的80- 90%,政治风险所致损失的90%。

同时,保险机构进行的国外客户的资信调查也可帮助企业选择有利的贸易方式和条件,根据不同的客户情况采用不同的付款方式、放款额度和期限。

(八)在采用托收时可要求进口商提供银行保函,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降低风险。

如果进口商不愿付款赎单或收到单据后逾期付款,出口商有权凭保函要求担保行付款。

参考文献:[1] 邹全胜.信息非对称与国际贸易风险防范问题—以托收付款方式为例[J]厦门大学,2009[2] 施春龙.外贸行业托收的风险与防范[J]湖南大学2012[3] 谭文华.托收结算方式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J]济南大学2011[4] 宋蔚.论跟单托收结算方式中出口商风险防范[J]华中科技大学2010[5] 崔涛.托收业务的办理流程[J]2004[6] 赖茂琴.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J]湖北大学2012[7] 王林霞.FO B条件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J]新经济2013[8] 侯小芳.不同结算方式下出口商面临的收款风险及防范[J]山东大学2009[9] 李娟.跟单托收支付方式下卖方的风险及应对方法[J]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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