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

合集下载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简要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简要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主要内容:1、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基本要求2、破产程序流程3、破产重整中的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一、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基本要求破产管理人制度是世界各国破产法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

这是因为,破产申请被告受理以后会产生大量的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置、变价、分配工作和对营业事务的管理工作,为些工作直接影响到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必须得到及时、高效、公平的处理。

这些管理工作仅有一部分是法律性事务,其余大部分都属于非法律事务,如保管债务人的财产、安置债务人的职工、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等。

人民法院因人员配置和工作重心的限制,不可能事必躬亲。

另外,无论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均不可能完全中立地处理破产事务。

因此,有必要在人民法院审理的企业破产案件中设立法院以外的中立的专业机构或人员——破产管理人来处理上述问题。

1、破产管理人的义务和责任A、义务: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

(破产法)勤勉义务强调的是破产管理人的“作为”义务。

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应当说具有善良破产管理人的注意,即具有有相当知识经验的人在相同的地位与状况下,所应当具有的注意义务、应当符合的能力及经验。

另外,勤勉的程序要以符合责任要求为尺度,也就是尽职尽责。

忠实义务:忠实义务主要要求的是破产管理人的“不作为”义务。

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应当最大限度地维护债务人财产和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不得借机为自己获得好处。

忠实义务的主要内容为:(1)破产管理人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受益,禁止关联交易、自我交易、牟取私利,避免利益冲突情形;(2)破产管理人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好处;(3)破产管理人必须严守竞业禁止原则;(4)破产管理人非经允许不得泄露债务人及破产企业的商业秘密;(5)破产管理人不得侵吞破产财产以及其他掌握的其他财产(如别除权的标的财产);(6)破产管理人不得利用破产企业的信息和商业机会谋取担任破产管理人之外的利益。

(Eg:以商业秘密为例表述在不同时段、不同人面前对破产企业的信息不得泄露条文)B、责任—法律责任(1)责任形式罚款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2)关于破产管理人法律责任问题的延伸性阐述过错责任原则破产管理人发生变动之后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2、破产管理人的地位(1)破产管理人为专门的独立机构(2)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的关系人民法院通过裁定监督破产管理人工作;人民法院通过指定、许可、决定监督破产管理人的工作;人民法院通过备案、报告监督破产管理人的工作;人民法院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保障(3)破产管理人与债权人的关系债权人会议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监督;债权人委员会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监督;单个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

破产管理人工作时间和流程

破产管理人工作时间和流程

破产管理人工作时间和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时间与流程解析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可能会面临破产的风险。

破产管理工作内容及流程(完全版)

破产管理工作内容及流程(完全版)
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后,管理人认为有必要继续履行的,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
3.继续履行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的标准可以是:有利于提高债务人财产价值及债权人清偿比例。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谨慎管理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1.债务人的财产权属关系存在争议或者尚未确定的,管理人应当依法确权或者明确;2.为了提高债务人财产的价值,需要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保管、维护或者维修的,管理人应当安排保管、维护或者维修;3.债务人的财产易损、易腐、价值明显减少、不适合保管的,管理人应当依法变卖;4.债务人对外有出资的,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被出资企业,并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5.债务人的财产如不依法登记或者及时行使权利将丧失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权利的,管理人应当依法登记或者及时行使权利;6.债务人的财产需要办理保险的,管理人应当办理保险手续。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
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
对债务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债务人的出资情况:出资人名册、出资协议、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实际出资情况、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批准文件、财产权属证明文件、权属变更登记文件、历次资本变动情况及相应的验资报告;2.债务人的货币财产状况: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3.债务人的债权状况:债权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具体债权内容、债务人的债务人实际状况、债权催收情况、债权是否涉及诉讼或仲裁、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已诉讼或仲裁的债权的履行期限等;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制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后
根据调查内容制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应当能反映债务人各项财产的权属状况、账面价值和实际现状等基本情况。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破产管理人是承担企业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保护债权人利益、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准备阶段、破产申请阶段、破产清算或重整阶段、结案阶段等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破产管理人需要进行以下工作:1.了解破产企业情况:破产管理人应仔细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状况、债权人情况等,以便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2.研究破产方案:破产管理人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方案,以达到最大化债权人利益的目标。

3.确定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需要根据破产方案,确定破产程序。

在中国大陆,可以选择法院指定破产、债权人申请破产或者企业自愿申请破产。

第二阶段:破产申请阶段在破产申请阶段,破产管理人需要进行以下工作:1.提交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将破产申请提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同时通知债权人和相关方。

2.组织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需要组织债权人会议,公告相关信息,并邀请债权人参加。

会议主要讨论破产方案的通过与否,以及选举债权人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等事宜。

3.监督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需要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包括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关系、追回涉案资产等。

第三阶段:破产清算或重整阶段在破产清算或重整阶段,破产管理人需要进行以下工作:1.确定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方案:破产管理人根据破产申请阶段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破产清算或重整方案,并向债权人会议报告。

2.进行清算或重整:根据破产清算或重整方案,破产管理人进行相应的清算或重整工作,包括变卖资产、追回涉案资产、清偿债务等。

3.保护债权人利益:破产管理人需要保护债权人利益,确保其能够按照破产清算或重整方案获得相应的债权。

第四阶段:结案阶段在结案阶段,破产管理人需要进行以下工作:1.编制破产管理人报告:破产管理人需要编制破产管理人报告,向法院提交,并向债权人予以通报。

2.结案审查:法院对破产管理人报告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结案,如果判决结案,则进入结案阶段。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目录一、接受委任前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接受委任...................................................................................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接管..........................................................................................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债权人会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破产宣告...................................................................................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破产财产变价分配.....................................................................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破产终结...................................................................................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审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审酬”)《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注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审问”)(注一)注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简要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简要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简要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主要内容:1、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基本要求2、破产程序流程3、破产重整中的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一、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基本要求破产管理人制度是世界各国破产法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

这是因为,破产申请被告受理以后会产生大量的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置、变价、分配工作和对营业事务的管理工作,为些工作直接影响到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必须得到及时、高效、公平的处理。

这些管理工作仅有一部分是法律性事务,其余大部分都属于非法律事务,如保管债务人的财产、安置债务人的职工、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等。

人民法院因人员配置和工作重心的限制,不可能事必躬亲。

另外,无论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均不可能完全中立地处理破产事务。

因此,有必要在人民法院审理的企业破产案件中设立法院以外的中立的专业机构或人员——破产管理人来处理上述问题。

1、破产管理人的义务和责任A、义务: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

(破产法)勤勉义务强调的是破产管理人的“作为”义务。

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应当说具有善良破产管理人的注意,即具有有相当知识经验的人在相同的地位与状况下,所应当具有的注意义务、应当符合的能力及经验。

另外,勤勉的程序要以符合责任要求为尺度,也就是尽职尽责。

忠实义务:忠实义务主要要求的是破产管理人的“不作为”义务。

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应当最大限度地维护债务人财产和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不得借机为自己获得好处。

忠实义务的主要内容为:(1)破产管理人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受益,禁止关联交易、自我交易、牟取私利,避免利益冲突情形;(2)破产管理人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好处;(3)破产管理人必须严守竞业禁止原则;(4)破产管理人非经允许不得泄露债务人及破产企业的商业秘密;(5)破产管理人不得侵吞破产财产以及其他掌握的其他财产(如别除权的标的财产);(6)破产管理人不得利用破产企业的信息和商业机会谋取担任破产管理人之外的利益。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

管理人工作规程为规范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提高管理质量,更好的维护债权人和某公司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管理人主要工作职责管理人负责申报债权受理、审核及清偿,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以及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主要如下:1、接管某公司(证照、印章、资产、文档、资料等);2、负责接收某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3、刻制并负责保管、使用管理人印章;4、清理银行账户,开设管理人账户,负责某公司日常支出及破产费用支出;5、接受债权申报并审核破产债权,制作债权清册;6、制作职工债权清单;7、清理债权债务,并依法追讨某公司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8、受理并依法确认取回权、抵销权、担保权、优先权;9、决定某公司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10、经法院许可,协助中介机构对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变现、处理、分配,并出具相关工作报告;11、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负责会议准备工作,列席会议并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接受询问;12、决定某公司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13、编制破产财产目录,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后执行,清偿债务;14、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法院报告;15、提请终结破产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等事宜。

16、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管理人具体工作分工及要求(一)法律事务组工作,包括:1、编制管理人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制度并报告法院批准;2、主持某公司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3、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4、代表管理人对外签订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等活动;5、以管理人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文件);6、掌管管理人公章;7、审批破产清算支出;8、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管理人做工作报告;9、主持管理人会议,并形成管理人工作会议纪要;10、代表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制定债权审核原则,审核及认定申报债权;11、制作职工债权清单;12、审查某公司的对外资产和债权,制作追收方案并进行积极追收;13、界定某公司的财产权属;14、负责取回权、抵销权、担保权、优先权的审核工作;15、负责审核某公司所签订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16、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17、其他涉及法律方面的工作。

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流程与职责

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流程与职责

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流程与职责破产管理人是由法院指定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监督与管理破产程序中的各项事务,并确保债务人的资产被合法地清偿给债权人。

下面我们将介绍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流程与职责。

一、工作流程1.接收委托与申报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法院接受申请后,会指定破产管理人,并将申请的资料转交给破产管理人。

2.资产调查与评估破产管理人必须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调查与评估,以确定债务人的资产总值和分布状况。

3.暂停债务清偿与破产保护在破产管理人开始工作后,债务清偿程序会被暂停。

与此同时,破产管理人会采取措施保护债务人的财产,防止其被不当处理或流失。

4.管理债务人资产破产管理人需要管理债务人的资产,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其职责包括清理库存,出售资产,整合债权人的资产等。

5.处理债权人的申诉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有权申请或提出对破产管理人的财产管理行为不满或其他异议。

破产管理人需要及时处理这些申诉,并与债权人进行沟通。

6.制定还款计划破产管理人需要根据资产清单的情况,制定出合理的还款计划,并向债权人进行公布。

该还款计划需要获取债权人的同意,并被法院法定审核通过。

7.监督破产程序进程破产管理人需要确保破产程序的进程得到法院的批准,并根据程序执行时间表监督各项操作,管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纠纷。

二、职责1.保护债权人利益破产管理人的最终职责是确保债权人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其追索的权益。

同时,破产管理人也需要确保债务人在整个程序中得到公正对待。

2.管理债务人财产破产管理人需要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管理,防止其被侵占或流失。

管理过程中,破产管理人需要保持中立,并根据与债权人的协商,制定出合理的清偿方案。

3.执行法院暂停命令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需要执行法院的暂停命令。

命令的完成需要得到法院的批准,并且需要尽可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4.执行法院命令在程序过程中,法院可能要求破产管理人执行一些命令,例如清理资产,清偿债务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人工作规程为规范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提高管理质量,更好的维护债权人和某公司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管理人主要工作职责管理人负责申报债权受理、审核及清偿,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以及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主要如下:1、接管某公司(证照、印章、资产、文档、资料等);2、负责接收某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3、刻制并负责保管、使用管理人印章;4、清理银行账户,开设管理人账户,负责某公司日常支出及破产费用支出;5、接受债权申报并审核破产债权,制作债权清册;6、制作职工债权清单;7、清理债权债务,并依法追讨某公司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8、受理并依法确认取回权、抵销权、担保权、优先权;9、决定某公司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10、经法院许可,协助中介机构对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变现、处理、分配,并出具相关工作报告;11、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负责会议准备工作,列席会议并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接受询问;12、决定某公司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13、编制破产财产目录,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后执行,清偿债务;14、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法院报告;15、提请终结破产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等事宜。

16、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管理人具体工作分工及要求(一)法律事务组工作,包括:1、编制管理人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制度并报告法院批准;2、主持某公司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3、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4、代表管理人对外签订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等活动;5、以管理人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文件);6、掌管管理人公章;7、审批破产清算支出;8、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管理人做工作报告;9、主持管理人会议,并形成管理人工作会议纪要;10、代表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制定债权审核原则,审核及认定申报债权;11、制作职工债权清单;12、审查某公司的对外资产和债权,制作追收方案并进行积极追收;13、界定某公司的财产权属;14、负责取回权、抵销权、担保权、优先权的审核工作;15、负责审核某公司所签订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16、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17、其他涉及法律方面的工作。

(二)财务组工作,包括:1、负责某公司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某公司债权清册;2、负责某公司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某公司对外债权清册;3、负责协助中介机构对某公司账目的审计;4、负责某公司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5、负责了解某公司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向债权人通报;6、负责盘点某公司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7、负责了解某公司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8、负责查清纳税情况;9、其他涉及财务方面的工作。

(三)其他工作要求1、管理人有疑难未决问题或认为对某公司、债权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请示或报告,由人民法院决定,管理人执行。

2、管理人在清算过程中,对需要其他企业或机关团体配合工作的事项,应以公函方式提出书面请求。

若未获答复,则提请人民法院作出协助工作通知。

3、管理人文书应由小组负责人、管理人负责人签名后方可盖章、发送。

管理人文书应制作编号及管理档案,以备查阅。

4、人民法院对清算工作的其他各项具体要求。

三、某公司企业的接管事项(一)资料接收1、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证照、合同、档案)、全套印章接收;2、财务接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账册、印章、银行账户资料、库存现金。

移交时由法院监督,原法定代表人到场,由原财务负责人与管理人会计逐项进行移交,制作交接表,详细记录交接事项,并由各方签字。

3、资产接收;以盘点表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盘点时间、地点、参加人;固定资产及存货的名称、规格、数量、位置、账面价值、折旧等;无形资产的名称、注册登记情况、所有权凭证;投资及资金情况,包括股权投资,有价证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币种、金额、银行账号等;参加人代表签名、签署时间。

盘点表由原法定代表人及有关负责人与管理人共同进行编制。

(二)某公司财产的管理1、人事管理(1)确定留守人员的:原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保安人员等,参照正常经营期间发放工资。

(2)留守人员的责任:按法院要求回答债权人、管理人的有关询问;协助管理人核对债权债务;解决业务遗留问题等。

(3)人事档案管理;编制某公司职工清册,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性别、年龄、工龄、企业工龄、职业种类、职务、职称、级别、工资状况、保险福利待遇等。

职工清册编制后与某公司核对无误后,报送法院备案。

2、财务管理清理银行账户,开设管理人账户,统一管理某公司的收支,清理债权债务,包括追收应收款项或财物及其他财产权益,审查会计账目,审查账目是否相符等。

3、资产管理集中管理、定时维护固定资产,统筹管理货币、存款、应收款、投资财产等,保护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三)编制某公司财产目录某公司财产目录是由管理人在某公司财产清理完结后编制的反映某公司财产完整情况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1、编制人姓名;2、财产目录编制原则的说明;3、固定资产及存活的名称、规格、数量、位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4、无形资产的名称、数量、账面价值、评估价值;5、投资情况,包括投资方式、项目名称、股权份额、评估价值等;6、有价证券和资金情况;7、其他。

(四)编制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某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债权申报的受理及审核事项(一)债权申报的受理要求1、债权申报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法人申报债权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其他组织申报债权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人和其他组织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原件交管理人核对。

委托自然人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委托自然人需核对委托人身份证,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的,不予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无授权委托书的不予登记。

2、要求债权人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3、债权申报时申报人需填写债权申报书和申报表。

申报书需载明申报债权的理由、金额,主张利息、违约金的需列明主张的标准、计算方法、起止日期。

申报表需填写可以收到信件的有效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代理人代理申报的需同时写明被代理人的有效收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4、管理人在审核申报债权过程中,需要申报债权人补充资料或有任何决定作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债权人,并完成签收手续。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6、在债权申报期间届满前,债权人可以撤回申报,也可以随时变更其申报债权的内容,但如果在债权申报期间届满后提出变更请求,则应按逾期申报。

7、其他《破产法》规定的要求。

(二)债权审核原则1、债权申报须有充分确实的证据证明。

凡属证据不足,并且某公司财务资料无记载的,均不予确认。

2、申报的债权必须是在诉讼时效内的债权。

凡超过诉讼时效的,又无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因法律对其不予保护,故不予确认。

3、债权申报中包含利息部分的,其利息计算至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受理日(200?年?月?日)止。

汇率折算以终止清算日市场汇率中间价为准。

利息的计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超过部分不予确认。

4、名为合作、投资,实为借贷的,依法律规定,一律视为企业间相互拆借。

“关于企业间的相互拆借,因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无效。

”对于本金部分予以保护,利息部分按司法审判实践以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债权申报有生效且未丧失强制执行力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支持的,依相关法律文书计算。

对未予执行的滞纳金不予计算,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

6、在破产清算案件受理日前发生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或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予以确认。

7、凡属同一债权,不得重复申报。

8、某公司举办者对某公司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均不予确认。

9、债权申报以申报人填报的申报表或申报书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申报表为准。

10、凡管理人通知债权人补交证据的,债权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11、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明确规定不列入破产债权的,从其规定。

(三)管理人受理取回权、抵销权、担保权、优先权申请的,确认权利成立的,应附相应的证据材料报人民法院审核批准;管理人不予确认的,应当报人民法院审查。

(四)债权表编制要求债权表应列明序号、申报号、债权人、申报金额(包括总额、本金、利息及滞纳金、违约金等),确认金额(包括总额、本金、利息及滞纳金、违约金等),特别事项备注。

债权表应清晰明了,方便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查阅。

债权表应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五、对外债权(资产)清理、追收事项1、财务组就已接收的账册、资料对某公司的应收账款(资产)进行初步审计,并形成应收账款(资产)清册。

财务组应对每笔应收账款(资产)的形成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转账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资产)存在的依据复印并制作独立档案。

2、法律事务组根据财务组提交的应收款(资产)清册及档案,找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谈话,一一询问每笔应收款(资产)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制作书面笔录。

并组织与债务人对账,确认债务(资产)情况。

谈话或对账过程中,管理人须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进行。

3、法律事务组应根据审计结果、调查了解的有关证据、笔录及对账查明的事实,起草某公司对外债权(资产)确认报告,财务组负责编制某公司对外债权(资产)清册,一并提交法院。

4、法律事务组根据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资产),对债务人(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