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全年渔业船舶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一、目的通过对渔业安全生产的大检查,确保渔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和排查整改,保障渔民安全和渔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检查内容1. 渔船安全:包括船舶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船员的技术培训和操作规范等。
2. 渔具安全:包括渔具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过期渔具等不安全情况。
3. 渔业生产环境安全:包括渔港、渔排、养殖场等生产环境的安全隐患排查。
4. 渔民个人防护安全:包括渔民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
5. 渔业安全管理:包括相关渔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法1. 组织专业人员对渔船、渔具和生产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
2. 发放检查表格,要求渔民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渔船、渔具的照片、证件等相关资料。
3. 对未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渔民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对渔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核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四、检查要求1.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2. 对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渔民和渔船的安全。
3. 对有关渔民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对渔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检查结果处理1. 对检查结果为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2. 对检查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渔民和渔船的安全。
3. 对检查结果为合格的,要予以表彰,并及时通知渔民和渔船相关单位。
六、检查周期根据渔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需要,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大检查,以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的有效进行。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以排查和解决安全隐患。
渔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渔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渔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为了确保渔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整改渔业安全隐患。
下面是几个重要的整改措施。
第一,加强渔船和设备的维护。
渔船和设备是渔民工作的基本工具,保持它们的完好和性能是确保渔民安全的前提。
渔船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特别是船体和机械设备。
渔网、渔具等设备应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确保使用过程中的牢固和可靠。
第二,加强渔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渔业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
他们应该了解常见的渔业事故和安全事故,知道如何避免和应对这些事故。
如火灾、溺水、船只翻覆等紧急情况的应急逃生措施,以及安全操作和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等。
第三,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
渔业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渔业安全的基础。
渔业企业和渔民应建立和完善渔船和渔港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安全规范。
制定并落实常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演习和应急救援训练,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渔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渔船和设备进行限制使用或淘汰处理,对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增强违法违规成本,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的遵守安全规则的意识。
第五,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流。
渔业安全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对于渔船和渔民来说,他们不仅面临着国内目前已知的安全隐患,还可能面临其他国家的安全挑战。
因此,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是非常重要的。
各国渔业部门可以共同研究和解决渔业安全问题,分享各自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提高渔民的安全保护和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所述,渔业安全隐患是一个极具危险性的问题,但通过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渔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因此,渔业企业和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渔业安全,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共同为渔业安全保驾护航。
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一、背景渔业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行业之一,是中国的三大主要产业之一。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渔业在我国的地位和重要性也日益提升。
在这个行业中,一般的渔业生产和加工的安全都是非常重要的。
近年来,因为一些不安全的生产环境或管理不善,渔业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严重的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设施损失等经济损失。
为了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渔业生产安全,有必要对渔业生产进行大规模的检查,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隐患。
本方案针对此类问题,提出一个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二、检查目的本次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排查渔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建立渔业生产安全管理体系,降低事故的发生率,提高渔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三、检查范围本次检查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渔业养殖区、渔港、码头等渔业生产基础设施;2.渔业生产用具,如渔网、渔具、渔船等;3.渔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如渔船出港、渔网、渔具投放、捕捞、运输等;4.渔业生产的安全标志和预警设施;5.渔业生产中的人员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工作指引和操作规程。
四、检查内容本次检查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1.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的检查1)渔业生产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2)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3)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2.生产设施的检查1)渔业养殖区、渔港、码头等基础设施是否安全,是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渔业生产用落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问题;3)渔业生产用具,如渔网、渔具、渔船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安全操作的检查1)对渔船检查:是否适航、船舶资料是否齐全、船舶保养情况等;2)对渔网检查:是否适用、网眼是否规范、有无伤裂、塑料绳捻紧度是否足够等;3)各类渔业生产器具的使用情况。
4.现场管理的检查1)渔业生产中,是否存在打闹、喧哗、吸烟等违反规定行为;2)生产现场是否存在危险状况,是否缺乏管理手段;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处置工具器具的行为。
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防范化解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渔业安全生产“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渔业安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省、市、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安全源头监管,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渔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守住渔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
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统筹推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要求,集中力量在重点停泊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完成精准整治,对异地挂靠渔船、涉渔乡镇船舶、涉渔“三无”、内河船舶进拉网式排查,查清底数,查清关系,理清管理责任,序时完成整治目标,规范养殖船舶管理,消除养殖船舶安全监管盲区。
强化渔业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
三、时间进序和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15日前)制定宣传方案、印发整治通告、向渔民发放检查清单,做好宣传工作。
(二)封船整顿阶段(2023年5月31日前)摸清“四类船舶”底数,查清关系、理清管理责任,排查出的“四类船舶”分类存放。
对所有捕捞渔船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召回,封停管理,实行渔船管理包干制度,严格落实渔船管理备案制度。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3年6月至8月)全面实施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组织管理,建立健全渔船管理责任管理体系。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和船员教育培训工作,督促船东船长落实渔业安全主体责任。
对异地挂靠渔船、涉渔乡镇船舶、涉渔“三无”船舶、石梁河水库、安峰山水库等滞留船舶进行分类处置,所有内河船舶实行指定作业区域生产。
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

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为了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单位组织了一次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上级指示,本次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我区渔业安全生产的隐患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为渔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工作任务主要包括通过线下走访、线上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排查渔业生产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二、工作过程1.线下走访:为了全面了解渔业生产现场情况,我们小组分成若干小分队,深入到渔船、渔港、鱼塘等地开展走访工作。
重点了解渔具存储、重物搬运、防火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与渔民的交流,了解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3.数据分析和整理:将线下走访和线上调查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了一个详尽的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
报告中对于不同阶段和环节的隐患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三、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通过本次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和存在的隐患:1.部分渔船装备旧、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2.部分渔民缺乏安全意识,认识不到安全的重要性;3.部分渔民对于安全操作规范掌握不足;4.部分渔港和鱼塘的防火设备严重不足;5.部分渔船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四、整改措施和建议根据发现的问题和隐患1.提升渔船装备水平:加强投资力度,对老旧渔船进行维修和改造,确保每艘渔船的装备完好;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3.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制定渔业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渔民对于安全操作流程和要求有所了解;4.加强渔港和鱼塘的安全设施建设:增加防火设备投入,完善渔港和鱼塘的安全设施;5.提供安全防护设备:为每艘渔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救生衣、灭火器等。
五、工作总结及展望通过本次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我们全面了解了渔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2024年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4篇)

2024年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为认真____省、市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为____“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环境,全面实现今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人员组成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于____月底至____月初和____月中旬组织两次检查,组长由县局分管领导和县大队长担任,成员从大队各股、中队抽调。
三、工作步骤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今年____月____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由县渔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渔船检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汇报阶段(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四、检查内容在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围绕____全省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漳州市《____年创新工作和重点项目立项分解》(漳海渔[____]____号)要求,推进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渔船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实施大检查,强化督促协调,全力推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五、检查重点渔船持证和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AIS自动识别系统配备情况,CDMA手机升级换代情况,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持证情况以及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六、检查方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检查,执法大队加强敏感水域和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工作。
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意义1.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船舶安全运输。
2.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强化船舶安全管理的全过程性和全方位性,为船舶安全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
二、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内容1.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船舶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方法、流程和责任主体等方面的规定。
2.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规定船舶安全隐患排查的频次和要求,确保对船舶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和治理。
3.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规定船舶安全隐患排查的记录和报告要求,确保船舶安全隐患排查的结果得到有效跟踪和管理。
三、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1.明确制度的制定者和实施主体,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制定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保制度的全面性和操作性。
3.组织培训相关人员,确保他们对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理解和掌握。
4.建立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四、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实施1.组织开展船舶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船舶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排查和治理。
2.严格执行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性和全方位性。
3.对船舶安全隐患排查的结果进行评估,确保船舶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4.定期对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总结和改进,保持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效果评估1.收集和分析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数据,评估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
2.开展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问题倾向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3.加强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对船舶安全的重视和理解,确保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全面实施和有效执行。
船舶安全生产整治实施方案

船舶安全生产整治实施方案为了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船舶安全生产水平,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船舶安全生产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本次整治的目标是全面提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船舶事故发生率,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整治内容1. 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2. 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对船舶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船舶设备完好,操作规范。
3. 加强船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技能培训,确保船员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强船舶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船舶安全生产环境。
5. 加强船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三、整治措施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船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技能,确保船员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监管检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4. 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船舶设备完好,操作规范。
5. 加强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四、整治要求1.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 各船舶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确保船员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强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5.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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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全年渔业船舶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渔业船舶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消除渔船安全生产风险点,促进渔船水上生产安全,确保全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6号令)、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委〔X〕6号)、《X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X省渔业船舶事故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X市X年渔业船舶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探索创新渔业船舶生产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和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排查、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依法规范的思路,坚持“分级负责与属地负责相结合,属地负责为主;部门监督检查与船东船长自查自纠相结合,自查自纠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渔船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立足日常监管,突出集中整治,常态化、全过程、全方位排查治理渔船生产安全隐患,积极预防、主动预防、有效
预防渔船水上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渔业船舶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工作。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检查重点
(一)渔业船舶
1、渔业船舶,特别是渔业辅助船船舶证书过期失效、三证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
2、责令停航整改或限航的渔业船舶违规出海生产经营的;
3、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4、雇佣未持有有效的适任职务船员证书的船员任职,普通船员未依法参加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5、渔业船舶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载客运输;
6、渔业船舶救生、消防、导航、通讯、救助终端、船舶自动识别船载终端(AIS)、号灯号型、号笛等安全设备配备不齐或安装不规范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显示或开启的;尤其是高危作业渔船(笼壶、深水流刺、外海拖网等)救生、消防、通讯救助终端及船
舶自动识别船载终端(AIS)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和网具装载情况;
7、渔业船舶未落实编队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造成机械损伤、触电、急性工业中毒、溺水等安全生产事故的;
8、未经批准擅自更新、改造,改变作业用途;
9、渔业船舶超抗风等级、超航区航行作业;
10、非法套牌、伪造渔业船舶证书证件、擅自涂改船名船号;
11、未持有渔业捕捞许可证从事渔业捕捞生产的;
12、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14、其他违反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行为。
(二)渔业船舶修造船厂
15、未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非法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
五、检查及治理方式
(一)海上检查。
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渔业船舶违规出海生产的整治及隐患排查行动,认真做好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查在航行时各类安全应急救助终端是否安装使用;二是查渔船出航作业是否编组编队;三是查渔船是否超航区在敏感海域作业;四是查渔船是否超抗风等级航行;五是查渔船是否在航道及禁航区内锚泊;六是查职务船员是否按规定配齐。
治理方式:对在海上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整改,
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高危作业的渔船、笼壶作业、老旧渔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把好渔船检验质量关,发现违规改装、安全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渔船,要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渔港检查。
对渔港、渔船集中地检查要以渔船安全和防火、防风为重点。
一是查通讯、信号设备是否完好;二是查水上安全、救生、防火等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三是查航行设备是否正常;四是查船体是否达到适航要求;五是查遇有台风等恶劣天气时,渔业船舶是否在渔港或锚地避风;六是查渔港、渔船集中地的消防船艇和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是否处于备用状态;七是查渔船在渔港内是否有序锚泊,必要的水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治理方式:对渔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渔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横幅标语、短信等进行安全提示,积极开展防火、防风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渔民群众的防火、防风安全意识和渔港、渔船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渔业船舶修造企业及救生筏检修站监督检查。
严格对渔船修造企业监督检查,从源头加强对渔船的安全监管。
一是检查渔业船舶修造厂的在建渔船是否具有合法手续;二是要认真查验渔业船舶产品,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伪劣产品装船使用,提高渔船安全性能;三是
加大对气胀救生筏检修站监管力度,使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确保渔船救生设备的质量。
治理方式:要紧密结合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顿工作,联合市场监督局、经济局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渔船修造活动的渔船修造企业,对严重违规违法、拒不整改的,上报国家渔船检验局依法取缔其渔船生产能力评价。
对查验到的假冒伪劣船用产品,应责令渔船修造企业立即整改,禁止其使用。
(四)渡口检查。
渡口、码头检查要以查处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为重点,要积极配合交通(海事)、公安边防部门,坚决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
治理方式:对查扣的非法载客渔船,要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X〕9号)的要求,依法移送交通(海事)部门处理;对查扣的非法载客的涉渔“三无”船舶,要结合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X〕11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送交通(海事)和公安边防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坚决予以没收或拆解,从源头上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
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各渔业企业及渔船所有人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二)闭环管理,落实整改。
要建立完善排查、一线渔港监督机构巡查和渔业船舶及渔业企业自查的工作机制,实施不间断的滚动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各渔业企业及渔船所有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整治不到位的,不得进行生产,并公开曝光。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
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乡镇、渔港、渔村、渔船、渔排和渔船修造厂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
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渔船和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渔民增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
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有机结合,有效推动。
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执法、与加强应急管理、与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好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科技强安和安全企业建设,以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