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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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法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法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法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方式,可以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工作效率。

下面将详细介绍实施这种工作制的方法。

首先,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公司应该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安排原则、加班和休假制度以及相关的考勤管理规定。

这样可以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并遵守这种工作制度。

其次,公司需要进行培训和宣传,以确保员工对这种工作制的理解和接受。

培训可以包括解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好处、使用的方法和操作步骤等内容。

通过培训,公司可以帮助员工理解这种工作制的优势,并解答他们可能有的疑问和担忧。

接下来,公司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考勤管理系统来监督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成果。

这可以使用电子考勤系统或其他自动化的工具来实现。

员工可以使用这个系统注册和记录自己的工作时间,并报告完成的工作任务。

通过这种考勤管理系统,公司可以准确地计算每个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成果,并进行绩效评估。

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公司需要制定一套公式来计算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资。

一种常用的方法是将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任务总量除以任务的标准工时,得出员工的工作效率,然后根据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基本工资确定员工的实际工资。

这种方法可以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保证了他们的工资与实际工作量的对应关系。

对于不定时工作制,公司需要灵活地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固定的上班和下班时间。

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来安排他们的工作时间。

这可以包括弹性工作时间、远程办公、轮班制度等方式。

同时,公司也需要制定一套公平的轮班安排和调休制度,以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平衡和合理安排。

在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过程中,公司需要定期评估和调整这种工作制的效果。

可以通过员工的反馈问卷调查、绩效评估和工作成果的监督等方式来评估这种工作制的效果。

如果发现有问题或需要改进的地方,公司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船员的工作与休息时间及休假

船员的工作与休息时间及休假

船员的工作与休息时间及休假-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船员的工作与休息时间及休假一、船员综合计算工时制我国的工时制度主要分为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类。

船员一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8小时之外工作的,就属于加点;超过8小时部分的时间,就是加点的时间。

休息日、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属于加班;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时间,是加班时间。

工作日计算如下: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标准工时制下加班加点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加点)、日工资标准的200%(休息日加班且不调休)、日工资标准的300%(节假日加班)支付工资。

其中,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具体折算法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 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不定时工作制,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

通俗地讲,不定时工作制就是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3.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指用人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考勤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考勤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出勤行为,保障公司运营秩序,确保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员工。

2. 公司其他类型工作制度的员工考勤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三、工作时间1. 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以工作时间为计算周期,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周日休息。

-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2. 员工应根据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 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保证员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员工工作时间,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 公司鼓励员工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加班情况发生。

如有加班需求,按照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按时进行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依据。

- 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签到机、电子打卡、移动应用签到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日规定上班时间前15分钟内,下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日规定下班时间后15分钟内。

- 特殊情况下,如加班等,需按照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进行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应在返回工作岗位后立即补签,并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外出事由。

-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按照公司请假制度执行。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后,可由人力资源部协助查询签到记录,予以核实。

- 忘记签到次数不得超过每月两次,超过次数的,按照未签到处理。

开展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和休息调度的计划

开展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和休息调度的计划

开展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和休息调度的计划背景介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一种基于员工综合计算工时进行工作和休息时间安排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平衡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并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有效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员工工作和休息调度的计划。

目标本计划的目标是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促进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计划内容1. 综合计算工时规定制定明确的综合计算工时规定,包括每日工作时长、工作周的安排、加班和休假时间等内容。

确保规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保证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工作排班根据员工的工作需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作排班方式。

考虑到员工的个人特点和工作效率,进行合理的分组、轮班和休息安排,确保员工能够充分休息和调整,提高工作效率。

3. 休息制度建立健全的休息制度,包括午休时间、休息日和法定假期等安排。

确保员工的休息时间得到充分保障,并提供必要的休息设施和环境。

4. 监督与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机制,对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理解和遵守。

实施计划1. 制定综合计算工时规定、工作排班和休息制度,提交领导审批。

2. 进行员工培训,解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3. 逐步推行工作排班和休息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4. 定期对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预期效果通过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和休息调度计划,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 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

3. 促进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平衡,减少工作压力和疲劳感。

4. 优化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结束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和休息调度的实施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综合性工程。

本计划旨在为公司提供一套合理的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安排方案,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并促进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平衡。

员工作息管理制度

员工作息管理制度

员工作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并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二、工作时间安排1.1 工作时间:(1)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共计8小时;(2)具体工作时间会根据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但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1.2 加班时间:(1)加班时间需经主管批准,且不得超过每天2小时;(2)周末加班需提前向部门领导申请并获准;(3)加班时长将会计入加班工资或调休假期中。

1.3 休息时间:(1)正常工作日有午休时间,午休时间为12:00-14:00;(2)每周双休,周六、周日为休息日;(3)国家法定节假日为法定休息日。

三、作息管理2.1 作息时间记录:(1)所有员工需打卡记录作息时间,包括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午休时间等;(2)加班时间需在打卡记录中进行补充。

2.2 请假管理:(1)请假需提前向主管申请,主管审核后方可请假;(2)请假时间会计入年假或病假中。

2.3 经常加班:(1)对于频繁加班的员工,主管会进行跟进,确保员工的工作安排合理和健康。

四、福利保障3.1 工作餐补助:公司提供午餐,员工可选择用餐或自带午餐,用餐费用由公司报销。

3.2 带薪年假: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提供带薪年假,并根据请假情况进行调整。

3.3 病假假期:提供病假假期,需提供病假证明方可享受病假假期。

3.4 节假日福利: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将提供节日福利,例如节日礼品、节日慰问等。

3.5 其他福利: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活动,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团队合作。

五、员工自律4.1 自律守时:员工要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安排,按时上班、下班,遵守午休时间。

4.2 加班自觉:加班需有工作需要,并提前向主管汇报和请示,做到主动加班,不得强制加班。

4.3 安全健康:员工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身心健康,不得因加班等原因导致身体不适。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11.10•【字号】沪劳保福发[2006]40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6)40号)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六年十一月十日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6]16号各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为加强工时制度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与不定时工作制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一、企业应当实行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工时制度。

企业确因工作性质与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上述工时制度的,能够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与不定时工作制,经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企业安排职工从事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应当事先与职工协商一致。

企业应当建立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与不定时工作制职工的登记存档制度,书面记载职工的姓名、工作岗位。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使用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但在周期内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与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范围:(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与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的职工;(四)因工作地点较远需要集中安排工作、休息的职工;(五)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

劳动者在一个结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与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结算周期与企业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时间不一致的,应以终止、解除时间作为结算周期的时间。

五、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者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使用的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本公司采用综合工时制度,根据业务旺季和其他重要工作任务的情况,集中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部分员工需要在休息日上班,但员工所在部门将确保考勤工作的准确性,并由人事部门定期审核考勤内容。

所有员工的工作时间均有记录。

2018年8月,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了部分岗位的综合工时制度,并以季为计算周期。

经过“嘉人社工时审2018第1134号”文件的批复,我们现在将执行情况汇报如下:1.因工作需要在一段时间内无法休息的员工,在任务完成后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

2.在无特殊工作任务时,员工的日常休息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人员一致。

对于确实无法休息以及安排调休的员工,公司将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在员工月度工资中进行经济补贴。

3.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计算。

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同样享有带薪年休假。

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休假时间。

本公司严格执行轮休、调休计划,确保员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平均周、日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符。

同时,公司和部门根据经营情况,在相应的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安排下一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的休息计划。

具体如下:1.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员工需要进行轮班工作。

2.重大工作任务结束即安排员工补休。

3.超时工作时间在计算周期内及时安排补休。

4.如果确实无法安排员工补休,则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忙季:一周至少保证一天休息,延长工作时间每次不超过3小时。

6.空季:忙时工作超出放在空时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既保证公司经营正常进行,同时确保员工足够的休息时间,保障员工利益。

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员工,本公司将严格执行轮休计划,业务旺季增加的工作时间须在业务淡季以休息和轮休的方式安排员工补休,确保员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平均周、日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时间基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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