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程序和时限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程序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程序一、索赔的概念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过程中,由于发生设计变更、工程延期、工料价格波动或其他合同约定之外的原因,导致施工方损失或产生额外费用的一种请求补偿或赔偿的诉求。
索赔是在事实、合同、法律基础上提出,旨在维护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二、索赔的种类1. 设计变更索赔:施工方按照原设计要求施工,但后期设计方或监理单位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导致额外工作或费用增加,施工方可以提出设计变更索赔。
2. 工程延期索赔:由于不可抗力、合同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施工方因此遭受损失或产生额外费用,可提出工程延期索赔。
3. 工料价格波动索赔:由于市场波动或其他经济原因,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致使施工方成本增加,可提出工料价格波动索赔。
4. 其他索赔:包括施工方为应对不可预见的情况、补偿额外工作量等额外费用的索赔。
三、索赔程序1. 提出索赔申请:施工方应当书面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索赔申请,明确索赔的事实、理由、数额及证据等,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索赔资料。
2. 确认索赔事实:业主或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并核实索赔申请,有必要进行现场核查或相关证据的调查,确认索赔事实的真实性。
3. 协商解决:双方应当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并寻求解决方案。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由双方各自委派代表组成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4. 确认索赔数额:经调解或协商后,双方对于索赔数额达成一致后,应签订索赔确认协议,并进行书面确认。
5. 履行索赔协议:业主应按照索赔确认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索赔款项,并确保施工方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四、应注意事项1. 提前准备相关证据:施工方在提出索赔申请时,应搜集相关证据,确保索赔事实清晰可靠。
2. 遵守合同规定:索赔程序应当遵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程序和规定,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保持沟通与协商:在索赔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倡导协商解决争议,以达成双赢的结果。
施工中的索赔和赔偿规定

施工中的索赔和赔偿规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索赔和赔偿的情况。
索赔和赔偿是保障施工方和业主的权益,同时也起到了规范施工行为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中的索赔和赔偿规定。
一、索赔规定1. 索赔的定义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合理期限或质量要求完成施工,导致业主遭受经济损失而要求补偿的行为。
索赔可以是由于施工方自身原因导致,也可以是由于业主的要求或指示导致。
2. 索赔范围索赔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延误索赔: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导致业主遭受经济损失的,可向施工单位提出延误索赔。
(2)变更索赔: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导致业主额外支付费用的,可向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索赔。
(3)质量索赔: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施工,导致业主遭受经济损失的,可向施工单位提出质量索赔。
3. 索赔程序(1)索赔通知:业主在发现索赔事由发生后,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2)索赔审核:施工单位收到索赔通知后,应当进行相关的审核和调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对索赔事由进行答复。
(3)索赔协商:双方应当在诚信的基础上进行索赔协商,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达成补偿协议。
(4)索赔仲裁/诉讼:若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根据合同的约定,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
二、赔偿规定1. 赔偿的定义赔偿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破坏或损失,由业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补偿的行为。
赔偿可以是因为施工方自身的原因导致,也可以是因为业主的要求或指示导致。
2. 赔偿范围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损坏:若业主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遭到施工方人为造成的损坏,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财产损失:若施工方的施工行为导致业主财产的损坏或损失,施工方应向业主进行相应的赔偿。
(3)人身伤害:若施工方的施工行为导致任何人员的人身伤害,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简述施工单位进行索赔的程序

简述施工单位进行索赔的程序
施工单位进行索赔的一般程序如下:
1. 索赔准备阶段:施工单位首先应该收集与索赔事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合同文件、工程记录、变更通知、变更工程的图纸和设计文件、现场照片等等。
这些证据将证明索赔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2. 索赔通知阶段:施工单位需要向业主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索赔通知。
该通知应明确说明索赔的理由、依据和要求,并附上相关证据。
3. 索赔谈判阶段:在收到索赔通知后,业主或建设单位将对索赔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接受索赔要求。
如果双方对索赔存在争议,将进行谈判以解决争议。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
4. 法律诉讼阶段: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施工单位可以选择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施工单位需要委托合适的律师,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争取索赔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索赔程序前,施工单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遵守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时限。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注意在索赔过程中保持与业主或建设单位的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以便尽快解决索赔问题。
工程合同索赔时间

工程合同索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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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总则
1. 本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旨在规范甲乙双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索赔事项及索赔时间的约定。
2. 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条索赔的前提条件
1. 发生索赔事项时,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初步证明材料。
2. 索赔请求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具体时间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确定。
第三条索赔通知
1. 任何一方提出索赔,应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索赔的原因、性质及预估的影响。
2. 通知应当包括初步的损失估计和可能需要的支持文件。
第四条详细索赔报告
1. 索赔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索赔的事实依据、损失计算、相关证据材料等。
2. 详细索赔报告应当清晰、准确,足以让对方了解索赔的全貌。
第五条索赔的处理
1. 收到详细索赔报告后,被索赔方应在14天内做出书面回应,表明是否接受索赔请求,并提出处理意见。
2. 若双方对索赔事宜存在争议,可协商解决,或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处理。
第六条索赔时效
1.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任何索赔请求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30天内提出。
2. 对于涉及隐蔽工程的索赔,应在隐蔽工程覆盖前提出。
第七条其他
1. 本合同中的索赔时间规定不限制双方根据法律法规享有的其他权利。
2. 双方应保留与索赔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以备后续可能的审查或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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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简述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合同约定以外的情况或者因为业主方的原因导致了施工进度延误等问题,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方提出索赔要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一、索赔前的准备工作1.确认索赔事项:在提出索赔之前,承包商需要确认自己要提出的索赔事项。
这些事项可能包括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施工进度延误等。
2.搜集证据:承包商需要搜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索赔要求。
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合同文件、协议书、发票、收据等。
3.评估损失:承包商需要评估自己因为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并且计算出自己应该得到的补偿金额。
二、提出索赔申请1.书面通知:承包商需要向业主方提交书面通知,说明自己要提出索赔申请,并且附上相关证据和计算好的补偿金额。
2.协商解决:在收到承包商的索赔申请之后,业主方和承包商需要进行协商来解决问题。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签署协议并且按照协议执行。
3.仲裁或诉讼:如果业主方和承包商无法在协商中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争端。
在这个阶段,双方需要提交证据并且接受调查。
三、索赔的结果1.赔偿:如果承包商的索赔申请被认可,那么业主方需要按照协议或者判决书给予承包商相应的赔偿。
2.不予支持:如果承包商的索赔申请没有得到支持,那么业主方不需要给予任何补偿。
四、注意事项1.及时提出:承包商需要及时提出索赔申请,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程序。
2.合理要求: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必须是合理的,并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3.依法行事:在整个程序中,双方都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事,并严格遵守程序要求。
总结: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需要承包商和业主方共同努力来解决问题。
在整个程序中,双方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事,并严格遵守程序要求。
如果承包商能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且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那么就有可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工程施工理赔流程及标准

工程施工理赔流程及标准一、施工理赔的概念施工理赔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损失而进行的赔偿行为。
施工理赔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理赔流程则是指在出现损失后,参与方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协商、申请、审核和结算的过程。
二、施工理赔的流程1. 损失发现和记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损失,首先要及时发现并记录损失的情况。
损失的记录要包括损失的地点、时间、原因、损失的性质和程度等信息。
2. 立案申请当发现了损失后,参与方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理赔申请。
在立案申请中,要提供损失的相关资料和证据,并注明申请的原因和要求。
3. 理赔审核理赔审核是指对申请的理赔进行审核和审查。
在审核过程中,相关部门将根据申请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进行核实和评估。
如果符合要求,审核部门将会批准理赔申请。
4. 理赔协商一旦理赔申请通过审核,参与方将进行理赔金额的协商。
在协商中,双方将根据损失的情况、责任的划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谈判,最终确定理赔金额。
5. 结算支付最后一步是结算支付,一旦双方就理赔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负责部门将会进行结算并支付理赔金额。
三、施工理赔的标准1. 理赔申请的条件施工理赔申请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损失的发生是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错误或意外造成的;损失是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发生的;申请方有详细的损失记录和相关证据。
2. 理赔金额计算的原则在进行理赔金额计算时,要根据损失的性质和程度、相关约定和法规以及责任的划分原则进行计算。
理赔金额应该能够覆盖损失的全部或大部分金额。
3. 理赔申请的程序施工理赔申请的程序应该是规范和有序的。
在申请过程中,要按照合同条款和相关法规进行材料的准备和申请的提交,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4. 结算支付的时限一旦理赔申请通过审核和协商,结算支付的时限应该是合理的。
结算方要尽快将理赔金额支付给申请方,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施工理赔的注意事项1. 防范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要通过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来预防损失的发生。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一、总则1. 本索赔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承包商、分包商以及业主,旨在规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行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一方提出的索赔请求都应当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
二、索赔条件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坏,受影响方有权提出索赔。
2. 因业主要求变更设计或工程量导致成本增加,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3. 若因材料供应、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相关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索赔程序1. 索赔意向通知: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时,受影响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2. 索赔报告提交: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索赔方应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原因、依据、金额及支持性文件。
3. 索赔审查与协商:接收索赔报告的一方应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索赔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四、索赔时效1. 索赔意向通知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__天内提出。
2. 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__天内提交。
3. 索赔审查结果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__天内给出。
五、其他规定1. 所有索赔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日后可能的仲裁或诉讼的证据。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更新,将另行通知。
六、结语施工工程索赔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和促进合作双方的和谐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工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行事,共同维护工程的正常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施工合同中索赔时间

施工合同中索赔时间施工合同是建筑项目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参与项目的各方之间的权利和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索赔情况。
索赔时间是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本文将讨论施工合同中的索赔时间问题。
一、索赔的定义及重要性索赔是指合同一方要求另一方因违约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行为。
在施工项目中,由于材料供应、工期延误、设计变更等原因,施工方常常需要向发起索赔。
索赔时间的规定对于维护施工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二、索赔时间的法律依据1. 合同法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索赔的时间范围。
根据合同法第56条,订立合同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这意味着施工方可以在发生问题后的两年内提出索赔要求。
2. 索赔条款施工合同中通常会包含有关索赔的具体条款。
这些条款通常明确规定了索赔要求必须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出。
例如,合同中可能规定索赔必须在发生问题后的一年内提出。
三、索赔时间的延期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施工方可能需要延长索赔的时间,以便更好地处理问题。
这时,通常需要与业主进行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
协商延期索赔时间时,双方应考虑索赔的合理性、实际情况以及对项目进展的影响。
四、索赔时间的影响索赔时间的设置可以对双方产生深远的影响。
对于发起索赔的施工方来说,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可能会导致其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而对于业主来说,合理设置索赔时间可以避免滥用索赔权利,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索赔时间的建议在制定施工合同时,建议在索赔时间的规定上要慎重对待。
双方应在合同谈判中充分表达各自的要求,确保索赔时间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施工方来说,要注意合同中索赔时间的限制,确保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
对于业主来说,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索赔时间,避免出现索赔过度和滥用索赔权利的问题。
六、索赔时间的总结施工合同中的索赔时间是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定。
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和合同条款的规定,合理设定索赔时间,并在需要的情况下进行协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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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赔程序和时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索赔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而严格的限定。
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发)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
长济律师根据有关规定,提醒承包人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3、4规定相同。
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
2、工程设计变更。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5、因施工中断,或发包人工作失误导致工效降低。
6、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承包人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的费用。
7、工期延长或延误。
8、发生非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终止或放弃。
9、物价上涨引起索赔。
10、货币贬值导致索赔。
11、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
索赔依据:1、是否造成损失(包括人生伤亡);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强制性标准;3、经批准的建设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文件等);4、有关建设工程合同文件;5、工程建设惯例。
索赔证据: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
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特别注意:别把索赔依据和具体的索赔证据混淆了。
【工程索赔】工程施工费用索赔处理有哪些基本原则在工程施工索赔中,业主和承包商双方产生的费用纠纷,一般都集中反映在“该不该提出索赔要求”和“索赔费用金额是否合理”两项问题上,即“索赔资格”和“索赔数量”的确定上。
实际工作中,对索赔数量的认定难度大大超过对索赔资格的认定难度。
这是由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识别能力、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态度以及对证据资料收集的完整性等方面决定的。
事实上,承包商在提交索赔报告时,常常将索赔费用夸大数倍,把索赔原因与无关因素联系在一起,有时甚至曲解合同协议条款含义以证明其具有索赔权利,以致于国际工程承包业界流行这样一句口头禅——投标在报价,赚钱在索赔。
虽不尽然,但也说明费用索赔无论对承包商还是业主都是至关重要的。
从国际上几种常用的土木工程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来看,监理工程师在处理费用索赔时应遵循如下几个原则:一、必要原则指从索赔费用发生的必要性角度来看,索赔事件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应该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而所索赔费用只在所履行合同的规范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该费用支出,就无法合理履行合同,无法使工程达到合同要求。
对于某一个确定的费用项目,若合同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准进行费用索赔,承包商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要求。
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自己在投标时的工程预算有漏项错误,且合同条款中没有对此类情况进行补偿的根据,那么这种漏项将是承包商自身的一种损失,即使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也不会得到批准。
理由是:(1)承包商无法证明其漏项错误究竟是工作疏忽还是故意留有余地;(2)此处的漏项错误损失有可能被别处的重项错误所弥补;(3)漏项错误使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乃至获得了成功。
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无从让业主确信其索赔费用是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也就无从索赔。
二、赔偿原则指从索赔费用的补偿数量角度看,索赔费用的确定应能使承包商的实际损失得到完全弥补,但也不应使其因索赔而额外受益。
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实际损失或额外费用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
但是,承包商不能企图利用索赔机会来弥补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内部亏损,也不能利用索赔机会谋求不应获得的额外利益。
一言以蔽之,在实际损失获得全额补偿后,承包商应处于与假定未发生索赔事件情况下合同所确定的状态同等有利或不利的地位。
即费用索赔是赔偿性质的,承包商不应因索赔事件的发生而额外受损或受益。
换个角度来说,业主也不能因为承包商所遇到的不利问题而获得额外利益,特别是在产生问题的原因与业主或其代理人有关的情况下。
我国民法通则和涉外经济合同法都规定:①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③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损失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由此可见,违约金虽可能有不同的性质,但在建筑施工合同中一般是赔偿性的。
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中,除了通常约定的承包商延期完工需向业主支付延误赔偿金外,大多没有其它的违约金约定,而是直接计算所发生的实际损失,并给予补偿,没有惩罚性质。
三、最小原则指从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态度来看,一旦承包商意识到索赔事件的发生,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损失的加剧,以将损失费用控制在最低限度。
如果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承包商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费用提出索赔要求。
按照一般的法律要求及合同条件,承包商负有采取措施将损失控制并减少到最低限度的义务。
这种措施可能包括:保护未完工程、合理及时地重新采购器材、及时取消订货单、重新分配工程资源等等。
如,某单位工程因业主原因暂停施工时,若承包商可以将该工程的施工力量调往其它工作项目,但因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态度消极,没有进行这样的资源优化调整,那么,承包商就不能对因此而闲置的人员和设备的费用损失进行索赔。
当然,承包商可以要求业主对其采取减少损失措施本身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偿。
四、引证原则承包商提出的每一项索赔费用都必须伴随有充分、合理的证明材料,以表明承包商对该项费用具有索赔资格且其数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准确、合理。
没有充分证据的费用索赔项目有可能带有欺骗性,因此将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拒绝。
五、时限原则在国际上,几乎每一种土木工程合同条件都对索赔的提供时间有明确的要求。
例如,FIDIC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在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应将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同时向业主呈交一份索赔意向的副本。
承包商应严格按照适用合同条件的要求或合同协议的规定,在适当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否则其索赔要求将得到拒绝。
时限原则的另一层含义是指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应是发现一件、提出一件、处理一件,而不应采取轻视或施延的态度。
索赔事件的及时处理,即能防止损失的扩大,又能使承包商及时得到费用补偿。
这无论对业主还是承包商都是有利的。
况且,单项索赔事件若得不到及时处理,常常会和相继发生的其它索赔事件交织在一起,不仅会使索赔事件难以辨识,更会大大增加索赔的处理难度。
分类甲醛含量甲醛释放量定义每100克干板所含甲醛量每100克干板每立方米空间的甲醛浓度欧洲E1级标准≤8.0mg ≤1.5mg/l欧洲E0级标准≤3.5mg ≤0.5mg/l日本F****标准≤3.0mg ≤0.3mg/l国内人造板检测标准—— 10-30mg/100g正确说法:甲醛释放量小于0.5毫克,符合欧洲E0级标准甲醛释放量小于1.5毫克,符合欧洲E1级标准甲醛释放量小于0.3毫克,符合日本的F****标准有兴趣的朋友可继续往下看一、污染物来源甲醛的主要来源装修和家具生产用胶合板、大芯板、中纤板、刨花板的胶粘剂遇热、潮解时,甲醛释放出来。
脲醛树脂泡沫作为房屋防热、御寒的绝缘材料,光、热作用下老化,释放甲醛。
用甲醛做防腐剂的涂料、化纤地毯、化妆品等。
另:室内空气甲醛来源——室内吸烟,每支烟烟气中含甲醛20~88ug,具有致癌的协同作用。
苯类物质的主要来源:白乳胶、万能胶、木器油漆等。
氡的主要来源:建筑材料;天然石材(大理石、花岗岩),以花岗岩为主。
氨的主要来源:混凝土添加剂、家具涂饰时所用添加剂和增白剂等。
二、人造板为什么会散发甲醛:1、在制胶过程中,由于缩聚反应的可逆性、不可避免地在脲醛树脂胶中残留有游离甲醛;2、人造板在固化过程中,一部分线性树脂未形成网状结构,从而分解成自由状甲醛向外界散发;3、制板过程中,部分固化不完全的树脂在热、水作用下,发生分解形成游离甲醛向外界散发。
说明:生产脲醛树脂胶时添加的甲醛,大部分已转化为高分子网状结构的物质,是稳定的(不会分解,散发甲醛)。
甲醛清除剂要清除的只是这三部分:(1)胶中残留的游离甲醛,(2)未形成网状结构的线性树脂(胶),(3)未完全固化的树脂(胶)。
三、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试方法:1、穿孔法:(1)方法:测量人造板单位重量中的甲醛释放量:mg/100g(看见此单位,知道是用穿孔法检测的)。
(2)原理:钻孔取试样,经苯溶剂萃取试样的甲醛,用滴定法确定萃取液中含有甲醛的量,再与取定的试验重量比。
(3)应用对象:中纤板、刨花板。
2、干燥器法:人造板在封闭干燥器中释放的甲醛溶解在定量水中的甲醛重量与相应溶液重量的比值mg/L(看见此单位,知道是用干燥器法检测的)。
取一定尺寸、一定数量——人造板样块,24天后,红外分光光度仪,适用对象:胶合板、细木工板。
3、1立方米方法(气候箱法)人造板在1立方米气候箱中的甲醛释放量mg/m3(看见此单位,知道是用气候箱法检测的)。
一定尺寸(1㎡),恒温恒湿内部空气循环系统气候箱空气反复抽取并经一装有水溶液试管过滤,求溶液中含量,再求出各种人造板甲醛释放量。
另:室内空气甲醛浓度用仪器检测,其单位是mg/m3。
四、装修及家具生产用胶粘剂主要有哪些?1、脲醛树脂胶——脲素+甲醛2、三聚氰胺胶——三聚氰胺+甲醛3、酚醛胶——苯酚+甲醛4、乳白胶5、立时得(万能胶)6、热熔胶说明:前三种肯定含游离甲醛,后三种不一定含甲醛(用甲醛作防腐剂的含游离甲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