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2017考点:索赔程序的相关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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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程序是指在工程项目中,承包商或供应商向业主索赔补偿的程序。

以下是一般的工程索赔程序步骤:
1. 确定索赔的类型:承包商或供应商需要向业主确定其索赔的类型,例如修理费、补偿费、延期费、损失费等。

2. 提出索赔申请:一旦确定了索赔类型,承包商或供应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

在提出索赔申请时,应提供详细的索赔清单和证据,包括付款记录、工程文件、气象记录等。

3. 确认索赔:业主将对索赔申请进行确认或拒绝。

如果业主同意索赔,将向承包商或供应商支付索赔费用,并确认索赔是基于实际损失引起的。

4. 提出反驳:如果业主拒绝了索赔,承包商或供应商可以提出反驳,并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索赔的合理性。

5. 审计索赔:承包商或供应商需要对索赔进行审计,以确定索赔金额和证据的真实性。

审计结果可以作为支付索赔的依据。

6. 支付索赔:如果业主同意支付索赔费用,将向业主支付索赔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在支付索赔之前,承包商或供应商需要确认实际损失并记录相关证据。

7. 跟踪索赔:业主应该确保承包商或供应商跟踪索赔的进展,并在索赔金额达到规定金额时发出提醒。

需要注意的是,在工程索赔程序中,承包商或供应商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索赔清单和证据,以确保索赔得到合理补偿。

索赔程序

索赔程序

· 索赔程序索赔工作一般有以下五个步骤书面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了;会议协商解决;谋求中间人解决;提交仲裁或诉讼。

承包商和业主都力争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不要轻易诉诸仲裁或诉讼。

1.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在现场先与工程师磋商,如果不能达成妥协方案时,承包商应审慎地检查自己索赔要求的合理性,然后决定是否提出索赔要求。

按照FIDIC合同条款,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并抄送业主;逾期才报告,将遭业主和工程师的拒绝。

索赔通知书一般都很简单,仅说明索赔事项的名称,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提出自己的索赔要求。

至于索赔金额或应延长工期的天数,以及有关的证据资料等,可稍后在报。

2.报送索赔资料。

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或者经铬镍钢城市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应报出索赔的正式书面报告。

索赔证据资料应尽可能地完备(不可“留一手”待谈判时在抛出来)、计算准确,符合合同条款,有说服力。

要简明扼要,着重说明事实,切忌用刺激和不尊重对方的语言。

不要随意指责对方不遵守合同。

文字清晰、婉转并富有逻辑性。

索赔报告要一事一报(同类型的可以合并在一起),不要将不同性质的索赔混在一起。

3.会议协商解决。

索赔报告送出后,不能坐等其书面答复,最好约定时间向工程师和业主进行细致的解释和会谈,可能要经过多次正式会谈和私下会晤才能相互沟通和达成谅解。

要有耐心和毅力,并认真倾听对方拒绝补偿的依据,在考虑其某些合理因素的情况下,坚持原则,并做出合理让步,一求问题的解决。

4.谋求中间人调解。

在双方直接谈判没能取得一致解决意见时,为争取通过友好协商办法解决索赔争端,可邀请中间人进行调解。

有些调解是非正式的,例如通过有影响的任务(业主的上层机构、官方人士或社会名流等)或中间媒介人物(双方的朋友、中间介绍人、佣金代理人等)进行幕前幕后调解。

也有些调节是正式性质的,例如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专门的调节人进行调解,调解人可以是当地的工程师协会或承包商协会、商会等机构。

合同的索赔流程

合同的索赔流程

合同的索赔流程项目发生索赔事件后,一般先由监理工程师调解,若调解不成,由政府建设主管机构进行调解,若仍调解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

在整个索赔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是索赔的有理性、索赔依据的有效性、索赔计葬的正确性。

(1)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监理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2)报送索赔资料。

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索赔报告的内容主要有总论部分、根据部分、计算部分和证据部分。

索赔报告编写的一般要求如下。

①索赔事件应该真实。

②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

③充分论证事件给索赔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④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

⑤文字要糟炼、条理要清楚、语气要中肯。

(3)监理工程师答复。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监理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持续索赔。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索赔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逾期末笞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6)仲裁与诉讼。

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索赔方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程序

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程序

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程序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遭遇到各种问题和纠纷。

如果出现索赔问题,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以保证权益不受损失。

首先,监理工程师需要对索赔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索赔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确保索赔要求符合合同规定和法律法规。

其次,监理工程师需要对索赔进行评估,明确索赔的范围和金额,并对索赔要求进行合理性判断。

如果索赔要求合理有效,监理工程师需要及时向业主提交索赔意见,并将意见书面通知承包商。

然后,监理工程师需要与承包商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协议,解决索赔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功,监理工程师需要将问题上报业主,并将业主的决策结果通知承包商。

最后,如果承包商拒绝接受业主的决策结果,监理工程师需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在处理索赔问题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同时,监理工程师也需要注重协调与沟通,尽力减少纠纷的发生,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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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费用索赔管理工作程序156-170课件

17费用索赔管理工作程序156-170课件

费用索赔管理工作程序1.0编制依据根据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管理工作程序。

2.0编制目的及时受理索赔项目,使索赔费用降至最小。

3.0适用范围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可能发生索赔的项目。

4.0定义费用索赔是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并非自身原因造成其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业主索取的补偿。

5.0索赔项目承包人可以根据合同条款中任何条款提出任何附加支付的索赔。

6.0工作程序6.1承包人提交索赔意向6.1.1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28天内通过现场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将自己的索意向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

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受理此项索赔。

6.1.2驻地办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意向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索赔现场的核实确认,并于3日内对《索赔意向书》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索赔要求是否有合同依据,所受损失是否因索赔事项所导致,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索赔要求成立,预估费用是否合理,是否需要提交其他补充资料等),对初审不成立的索赔批退给施工单位,并将初审结果书面上报总监办。

6.1.3总监办接到驻地办上报的《索赔意向书》后7日内进行初步论证,若经论证索赔意向不成立,总监理工程师于2日内签署意见经驻地办批退施工单位;若经初步论证意向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相关合同条款,签批《索赔意向书》,确定索赔意向是否成立,2日内经驻地办下发施工单位。

6.2监理工程师指令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后,驻地办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索赔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并提供或连续提供该索赔意向书的有关证明资料。

索赔事件发生后,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施工单位通过各种合理的方式,施工单位亦应根据自身的经验采取各种合理措施,避免或减少工、料、机费用的浪费,并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施工单位自身为减少损失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业主予以确认。

当施工单位未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损失加重时,业主仍按可预测能采取合理措施可控后的损失进行补偿,对加重部分损失业主不予认可。

工程施工索赔的步骤(3篇)

工程施工索赔的步骤(3篇)

第1篇一、提出索赔意向1.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28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明确表示提出索赔请求。

2. 意向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索赔事由、索赔依据、估算损失、事件发生起算日期等。

二、报送索赔资料和报告1. 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报送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 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由、索赔依据、索赔费用计算、索赔工期计算、索赔事件对工程的影响等。

三、协商解决索赔问题1. 发包人收到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2. 双方在自愿、互让互谅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索赔问题。

四、调解1. 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索赔问题时,可以按照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 调解人可以是双方都信耐的个人(如工程技术专家、律师、估价师等),也可以是一个专门的组织(如工程咨询或监理公司、工程管理公司、索赔争端评审组、合同争端评委会等)。

3. 调解人根据政策、法规及施工合同的规定,在划分各方责任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

五、诉讼1. 如果调解失败,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诉讼过程中,承包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索赔事由、依据及损失。

六、索赔费用和工期确定1. 在索赔过程中,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确定索赔费用和工期。

2. 索赔费用和工期确定后,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结算。

七、执行和解协议1. 双方在达成和解协议后,应按照协议执行。

2.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双方应继续协商解决。

总之,工程施工索赔的步骤包括:提出索赔意向、报送索赔资料和报告、协商解决、调解、诉讼、索赔费用和工期确定、执行和解协议。

在索赔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准备证据,确保索赔请求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2篇一、提出索赔意向1.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限内(如28天)向合同对方提出索赔意向,并说明索赔事由、损失金额及索赔依据。

简述工程索赔处理程序

简述工程索赔处理程序

简述工程索赔处理程序工程索赔处理程序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或发生其他纠纷时,受损方向相关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并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来解决纠纷,并最终达成双方的赔偿协议。

工程索赔处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索赔准备阶段在开始索赔程序之前,受损方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首先,受损方需要搜集和整理与索赔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工程合同、工程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同时,受损方还需要评估损失的范围和金额,并准备好索赔申请书。

二、索赔申请阶段在索赔申请阶段,受损方将索赔申请书提交给相关单位,一般是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索赔申请书应包括索赔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所要求的赔偿金额和方式等。

相关单位在收到索赔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该索赔申请。

三、调解协商阶段如果相关单位受理了索赔申请,双方会进入调解协商阶段。

在此阶段,相关单位会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技术评估,并与受损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双方会就索赔的事实、责任和赔偿金额等进行讨论,并寻求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四、仲裁或诉讼阶段如果在调解协商阶段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受损方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

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会提交证据和辩论,并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的判决。

仲裁或诉讼的结果将作为最终的裁决,双方需要按照裁决结果进行赔偿或其他处理。

五、执行阶段在仲裁或诉讼的裁决作出后,受损方需要向相关单位申请执行裁决。

相关单位在收到执行申请后,应按照裁决结果进行赔偿或其他处理。

如果相关单位拒绝执行裁决,受损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结案阶段在裁决执行完毕后,索赔纠纷得以解决,双方达成了最终的赔偿协议。

此时,索赔处理程序正式结束,双方可以结案。

总结起来,工程索赔处理程序包括索赔准备、索赔申请、调解协商、仲裁或诉讼以及执行和结案等多个阶段。

在整个程序中,受损方需要搜集证据、准备申请书,并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和沟通,最终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索赔程序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索赔程序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索赔程序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索赔程序
一)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 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
2.递交索赔报告
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 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二)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2.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
(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3.对索赔报告的审查
(1)事态调查;
(2)损害事件原因分析;
(3)分析索赔理由;
(4)实际损失分析;
(5)证据资料分析。

三)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1.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2.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如果在28 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
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四)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
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发包人批准。

索赔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工程师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五)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

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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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2017考点:索赔程序
的相关步骤
索赔程序的相关步骤
1.承包人的索赔程序
(1)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①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

该意向通知是承包人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发包人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

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有义务做好现场施工的同期记录,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调阅,以判断索赔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害。

②递交索赔报告。

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此项索赔要求补偿的款项和工期展延天数的详细计算等有关材料。

如果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28天内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期展延天数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出每一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

在该项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报出最终详细报告,提出索赔论证资料和累计索赔额。

(2)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①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接到正式索赔报告以后,工程师
应认真研究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

首先,在不确认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温合同的有关条款,研究承包人的索赔证据,并检查他的同期记录。

其次,通过对事件的分析,工程师再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果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尤其是对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都负有一定责任的事件影响,更应计算出各方应该承担合同责任的比例。

最后,再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顺延天数。

②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为:
a.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b.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c.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上述3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

只有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才处理应给予承包人的补偿额。

③对索赔报告的审查。

a.事态调查: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详细情况。

b.损害事件原因分析:即分析索赔事件是由何种原因引起,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c.分析索赔理由:主要依据合同文件判明索赔事件是否属于未履行合
同规定义务或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

只有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要求才有合法性、才能成立。

d.实际损失分析:即为索赔事件的影响分析,主要表现为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

e.证据资料分析。

主要分析证据资料的有效性、合理性、正确性。

④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3)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工程师核查后初步确定应予以补偿的额度,往往与承包人的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

主要原因大多为对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因此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

通过协商达不成共识时,承包人仅有权得到所提供的证据满足工程师认为索赔成立那部分的付款和工期顺延。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如果在28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对于持续影响时间超过28天以上的工期延误事件,当工期索赔条件成立时,对承包人每隔28天报送的阶段索赔临时报告审查后,每次均应做出批准临时延长工期的决定,并于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提出最终的索赔报告后,批准顺延工期总天数。

应当注意的是,最终批准的总顺延天数,不应少于以前各阶段已同意顺延天数之和。

(4)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

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
必须报请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首先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工程师的处理报告,再依据工程建设的目的、投资控制、竣工投产日期要求以及针对承包人在施工中的缺陷或违反合同规定等的有关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工程师的处理意见。

索赔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工程师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5)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

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

通过协商双方达到互谅互让的解决方案,处理争议的最理想方式。

达不成谅解,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或要求诉讼解决。

2.发包人的索赔。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也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业主可以索赔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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