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净资产是怎样清算
公司破产怎么清偿债务

公司破产怎么清偿债务公司破产怎么清偿债务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那么: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缺乏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缺乏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二、企业破产清偿顺序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2、担保债权;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缺乏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按照什么顺序进行清偿?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中明确规定了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分为三个顺序,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补偿金的清偿;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以及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一、请求权的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3、普通破产债权(第三顺序)。
中级会计实务中的企业破产清算

中级会计实务中的企业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清算是中级会计实务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议题。
它是指在企业破产过程中,按照法律程序将企业的资产变卖以偿还债务,最终解散企业并清算尽可能多的债务。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相关的会计处理和影响,并介绍一些实际案例。
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可以分为几个主要步骤。
首先是破产申请和受理,通常由企业自愿或债权人提起。
一旦破产申请被受理,法院将委任清算人负责整个清算过程。
清算人的职责包括评估和保管企业的资产,通知债权人并处理债务申报,组织拍卖和变卖企业资产,并最终分配收益给债权人。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会计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清算人需要编制破产清算方案,其中包括清算资产的估值、债务的确认和分类,以及收益分配的规定。
这一方案需要提交给法院审批,并按照法院的决定执行。
其次,清算人需要建立和维护一套完整的会计记录,包括清算资产和负债的台账,以及债权人的申报和支付记录。
这些记录需要准确和及时地记录,并与法院和债权人进行交流和确认。
在资产变卖的过程中,会计处理也非常重要。
清算人需要及时记录和核算变卖的资产,包括出售价格、费用和税收等。
这些交易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记录和披露,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适当的处理。
最后,会计处理还涉及到债务的处理和收益的分配。
清算人需要审核债权申报,并按照清算方案的规定进行债务的偿还。
同时,清算人还需要根据债权人的优先次序进行收益的分配,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企业破产清算对各方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首先,对企业内部的员工和供应商来说,他们可能会面临工作丧失和债务无法收回的问题。
因此,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保护员工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其次,对债权人来说,破产清算可能意味着他们只能收回一部分或全部债务。
其收益的多少将取决于清算方案的规定和企业资产的价值。
因此,债权人在破产清算前需要评估企业的破产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少损失。
最后,对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层来说,破产清算可能是他们失去企业并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的结果。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作为在这个领域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江湖,我深知企业破产清算这事儿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这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希望能帮新入行的小伙伴们少走些弯路。
咱先从一个我亲身经历的案例说起。
有一次,我接手了一家看似普通的破产企业清算工作。
这企业表面上是经营不善,但深入一查,才发现问题比想象中复杂得多。
账目混乱,资产不明,债权人更是吵得不可开交。
这就好比一团乱麻,得一根一根地捋清楚。
好了,言归正传,咱们来看看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
一、申请破产当企业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时,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这可是整个流程的起点,就像比赛的发令枪,一旦响起,一系列的程序就会随之启动。
小贴士:在申请破产时,一定要准备好充分的材料,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债务清单、经营状况说明等。
可别小看这些材料,它们可是法院判断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的重要依据。
常见误区:有些人认为只要企业经营困难就可以申请破产,其实不然。
法院会严格审查企业的情况,只有确实达到破产条件的,才会受理申请。
二、法院受理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破产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这破产管理人就像是企业的“临时管家”,负责管理企业的财产和事务。
我遇到过的问题:有一次,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对企业的业务不太熟悉,导致在初期的财产清查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失误。
这就提醒我们,破产管理人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还要对企业的行业特点有一定的了解。
三、财产清查这一步可是关键中的关键。
破产管理人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同时,还要核实企业的债务情况。
注意事项:清查财产时,一定要仔细认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特别是对于一些隐蔽的资产和债务,更要多加留意。
常见错误:有些清查人员只注重表面的资产和债务,而忽略了一些潜在的问题,比如未到期的债权、或有负债等。
四、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清查完财产和债务后,破产管理人要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清算中涉及的各种计算公式

破产清算中涉及的各种计算公式
破产清算涉及的各种计算公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 破产清算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破产清算资产的价值通常是通过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
评估资产价值的公式可以根据资产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比如对于房地产资产,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或成本法来进行估值计算。
2. 破产清算负债计算公式,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需要计算清算负债的金额。
清算负债的计算通常涉及到债务的种类和金额,包括优先债务、普通债务和无担保债务等。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和债权人的优先顺位,可以使用不同的公式来计算清算负债的金额。
3. 破产清算分配计算公式,在确定了清算资产和清算负债后,需要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清算资产的分配。
分配计算公式通常涉及到债权人的优先权和清算资产的实际金额,根据不同债权人的优先顺位和清算资产的实际金额比例,可以采用不同的公式来进行分配计算。
4. 破产清算费用计算公式,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清算费用,包括法律费用、管理费用等。
清算费用的计算涉及到具体的费用项目和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计算公式来确定清算费用的金额。
总之,破产清算涉及的各种计算公式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需要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和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超市倒闭清算流程

超市倒闭清算流程超市倒闭清算是指超市经营不善或者出现重大经营困难导致必须停止运营并进行资产清算的过程。
下面是超市倒闭清算流程的简要介绍:1. 倒闭决策:当超市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无法追回投资或债务逐渐积累到无法偿还的程度时,管理层可能会决定停止经营并进行清算。
这个决策通常需要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
2. 停止经营:一旦决定停止经营,超市需要停止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告知员工停止工作。
同时,超市需要尽快通知顾客停止购物,并给出适当的理由和解释。
这个过程通常包括给顾客发出公告、修改营业时间、关闭宣传渠道等。
3. 资产评估:停业后,超市需要对其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现状。
资产评估一般包括固定资产(如房屋、设备等)、流动资产(如库存、应收账款等)和其他资产(如品牌、专利等)。
通过评估,可以为后续清算提供决策依据。
4. 债务处理:超市倒闭后,需要处理所有的债务事项。
首先,超市需要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协商债务的结清方案。
根据超市的资金状况,可以选择一次性偿还债务,或者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分期偿还等方式。
同时,超市还需要清算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事项。
5. 资产清算:一旦债务得到处理,超市可以进行资产的清算。
这个过程通常通过拍卖、转让或协商等方式进行。
超市将出售固定资产和库存,尽量追回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而其他资产(如品牌、专利等)则可能会以授权、转让或出租的方式进行利用。
6. 结算和注销:在完成资产清算后,超市需要进行最后的结算和注销程序。
这个过程包括向税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申报注销,结算公司所得税,以及依法处理剩余的资金。
总的来说,超市倒闭清算是一个细致繁琐的过程,需要进行决策、停业、资产评估、债务处理、资产清算和结算注销等一系列流程。
这个过程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良好的执行,以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利益。
企业破产的会计处理

企业破产的会计处理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中,企业破产是一种常见而严重的情况。
当企业无法偿还其债务、维持运营或满足经营需求时,破产就会发生。
对于会计专业人士来说,了解并掌握企业破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企业破产的会计处理,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
一、清算会计处理企业破产后,首先需要进行清算,即将企业的资产变现以偿还债务。
清算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会计人员细致地核算和记录所有资产和债务。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清算会计处理方法:1. 资产评估和分类:会计人员应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评估,并按照其价值和可变现性进行分类。
通常,资产可以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这有助于清算时准确确定资产的价值。
2. 债务清偿和优先顺序:会计人员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债务优先顺序偿还债务。
通常情况下,优先偿还的是员工工资、税费和担保债务等。
清算会计人员应根据此顺序,确保债务清偿的公平和合法性。
3. 资产变现和收益分配:清算会计人员应负责将资产变现,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次序分配变现所得。
他们需要记录和计算各种费用和收入,确保所有债务得到妥善清偿,并确定可能的剩余资金分配。
二、债务重组会计处理除清算外,企业破产时的另一种处理方式是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企业与债权人重新协商债务条款,以减轻企业的负债压力,并延长偿还期限。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方法:1. 债务协商和谈判:会计人员应协助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协商和谈判。
他们需要提供财务数据和分析,证明企业的破产原因,并提出合理的债务重组计划。
2. 债务重估和调整:会计人员应根据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对企业的债务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
他们需要计算和记录新的债务金额、利率和偿还期限,并调整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相关项目。
3. 财务报表披露和说明:会计人员应清楚地披露和说明债务重组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这包括在财务报表中准确记录债务重组的结果,并在相关注释中解释重组前后的差异。
三、会计记录和报告要求无论是清算还是债务重组,会计人员都要满足一系列的记录和报告要求。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法律常识: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法律常识: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2、欠职工的工资、本应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员工社保费用以外由公司负担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资产清算的基本流程

资产清算的基本流程
1、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组成。
3、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时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务债权。
4、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物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法院。
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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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净资产是怎样清算
净资产收益率等于净利润除以净资产。
影响净资产收益率有三个要素,要配合这三个要素来看,一是利润率,二是总资产周转率,三是财务杠杆也就是(总资产/净资产)。
公式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公司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那么公司因财务问题无法经营下去,就会申请破产,破产后自身所欠下的债务由公司的注册资金来偿还,若是不够的话,那就需要清算净资产来进行还债,那么破产清算净资产,有什么标准呢,如何清算。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公司清算是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终结公司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
法律赋予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独立人格,股东仅在其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责任。
这种有限责任制度降低了股东的投资风险,但对
公司的债权人明显不利,因为股东对于公司管理等内部事务,债权人无从得知,如果公司解散后股东“金蝉脱壳”,债权人囿于股东的有限责任,只能向徒具空壳的公司主张权利。
为加以防止,法律规定公司终结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所以,公司清算的价值正是为了防止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的滥用,平衡对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保护。
对于公司而言,清算是终止公司法人人格必经的法律程序。
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缺陷的检讨
清算制度应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
理想的模式是,公司解散后,公司的股东自行清理公司财产和债权债务,通知公司债权人,双方达成还债安排,清偿所有欠债。
尽管我国公司法专门规定了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职权职责、清算程序、违法清算的法律后果,但现实中,很多公司在自行解散后根本不进行清算,甚至拒绝清算,反而以公司人格作为挡箭牌,以承担有限责任为借口来规避法律。
(一)清算主体的确定在实际操作中之障碍
公司解散随之引发清算程序,首要问题就是清算人或清算机构的确定。
这不仅事关由谁主持清算,更关系到不实清算或清算不能时由谁承担不能清算的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公司正常解散情形下普通清算的清算组成人员:有限责任公
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
因此,普通清算时,清算引发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所组成的清算组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公司非正常解散时特别清算程序中负责组建清算组的机关及清算组成员的组成:“有关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笔者认为,该种情形下清算主体仍是股东,主管机关不过是在股东拒不履行清算义务时组织清算的召集者,而非清算的主体。
实践中,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列举公司非正常解散之情形,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一般均判令股东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财产进行强制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但实际上,许多股东早就躲债在外,下落不明,以致很多案件只得缺席判决。
无法找到股东也就没有清算主体,由主管机关组织代为清算实际上还是没有解决清算主体所应承担的清算引起的法律责任问题。
法律对于清算主体规定的不清,混淆了清算的召集者和清算主体的界限,忽略了清算主体不履行清算义务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实践中常常陷入困境。
(二)清算执行效果不明显
实践中,强制解散公司的判决生效后股东主动清算以及能全部执行完毕的案件几乎没有,部分执行的也仅限于对公司一些遗
留财产进行了处理,绝大部分案件是以终止执行结案。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也曾委托有关部门对公司财产进行强制清算,但此类公司经营不规范,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设立上的瑕疵,如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以虚假出资成立公司;有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一人公司或合伙企业,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有“脱壳经营”成立所谓的关联企业,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有股东在公司关门前大肆私分公司财产的,以虚假清算报告将公司注销,逃避合同义务或其它法定义务的等等。
判令这些公司“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实际上是把难题往执行程序上推,因为此类公司事实上无法清算。
(三)违法清算行为的责任规范不完整
对于清算中违法行为的处理,关系到清算程序能否顺利进行。
对清算义务人不依法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解散长期无人清算,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清算过程中,清算主体不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清算,或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虚伪记载,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不及时向法院申请破产等违法行为,现行公司法仅规定了追究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而对民事责任未作任何规定。
仅局限于管理层面而没有考虑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
而且,如果公司解散不作清算即直接追究出资者的民事责任,虽能够有
效督促公司或其出资者依法清算,但限于债的关系的相对性,有学者置疑其在理论上是否行得通。
上述种种行为,意图利用公司法人人格的法律特点,通过规避清算以达到逃脱法律责任的目的,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导致社会信用危机。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破产清算净资产是怎样清算要弄清楚,不要让无良商家所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