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管理制度
中国合伙人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合伙人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合伙人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有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权、监督权和收益权;2. 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3. 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声誉;4. 服从公司管理,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5. 遵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
第三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行使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权。
第七条董事会由合伙人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不得超过5人。
第八条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主持公司日常工作。
第九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条监事会由合伙人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不得超过3人。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提名,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后任命。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五章合伙人退出机制第十五条合伙人因故退出公司,应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合伙人退出后,其股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第三方。
第十七条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合伙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合伙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合伙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和监督。
2. 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3. 设立各部门,包括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技术部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
三、员工管理1. 员工入职(1)员工入职前,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经公司审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为新员工提供岗前培训,帮助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
2. 员工考勤(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请假、出差等事宜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员工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向公司申请参加外部培训。
4. 员工晋升(1)公司设立员工晋升机制,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2)员工晋升需符合公司规定条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晋升。
四、财务管理1. 财务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预算、报销等工作。
3. 员工报销需提供合法票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五、市场营销1. 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产品推广、市场拓展等工作。
2. 市场营销部制定市场营销计划,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3. 市场营销部定期对市场情况进行调研,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六、技术管理1. 技术部负责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等工作。
2. 技术部制定技术研发计划,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3. 技术部定期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七、保密管理1. 公司对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进行保密。
2. 员工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3. 违反保密规定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奖惩制度1. 公司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2. 奖励和处罚应公开、公平、公正。
合伙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合伙公司经营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所有合伙人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无论出资比例大小,都应保证在重大决策上的发言权和投票权。
2. 透明原则: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利润分配等关键信息应对所有合伙人公开,确保信息的透明度。
3. 诚信原则:合伙人之间应相互尊重,诚实守信,不得有任何欺骗或隐瞒行为。
4. 责任原则:每位合伙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公司的发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管理架构1. 合伙人会议:作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重大事项。
2. 执行合伙人: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
3. 监事会:监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活动,确保公司的运营合法合规。
三、决策机制1. 日常决策:由执行合伙人负责,但需定期向合伙人会议报告。
2. 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变动、重要合同签订、重大投资等,需经过合伙人会议讨论并取得相应比例的通过票数。
四、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的准确记录。
2. 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或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利润分配: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确保公平公正。
五、人力资源管理1. 招聘与培训:建立科学的招聘和培训体系,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
2. 薪酬福利: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政策,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 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员工目标与公司目标一致。
六、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商业和法律风险。
2. 风险控制: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公司能够迅速恢复正常运营。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合伙人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应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后实施。
合伙公司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

合伙公司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合伙公司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一、合伙公司管理制度1. 公司组织结构合伙公司的组织结构应该清晰明确,包括合伙人、董事会和管理团队等。
2. 合伙协议合伙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人的权益和义务,包括投资额、利润分配、决策权等。
3. 决策机制合伙公司的决策机制应该合理有效,采取多数表决或其他方式进行投票决策。
4. 日常管理合伙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并定期向合伙人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
5. 分工协作合伙公司应明确各合伙人的职责和工作分工,确保公司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6. 合伙人退出合伙公司应规定合伙人退出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合伙人的退股、退出对公司的清偿等。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制度建立合伙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会计核算方法、财务分析等。
2. 资金管理合伙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监督等。
3. 预算管理合伙公司应制定年度预算,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控制。
4. 成本管理合伙公司应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和管理,以提高经营效益。
5. 财务风险管理合伙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识别、评估和管理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
6. 财务报表分析合伙公司应进行定期的财务报表分析,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健康水平。
7. 内部控制合伙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和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8. 外部审计合伙公司应定期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师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以提高财务透明度。
以上是合伙公司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合伙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特点,建立和执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合伙企业公司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公司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伙企业公司内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项目开发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合伙企业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各部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企业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监督执行情况;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总经理及各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
三、财务管理第七条合伙企业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八条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
第九条企业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按预算执行;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收入管理应确保收入来源合法,收入核算准确,收入分配合理。
第十一条支出管理应严格控制成本,合理使用资金,确保支出合规。
第十二条成本管理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加强成本控制,提高企业效益。
第十三条税务管理应依法纳税,合理避税,确保企业税务合规。
四、人力资源第十四条合伙企业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
第十六条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聘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培训工作应针对员工需求,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考核工作应客观、公正,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业绩。
第十九条薪酬福利应合理,确保员工收入与付出相匹配。
五、项目开发第二十条合伙企业公司应建立健全项目开发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开发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开发应遵循市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高项目成功率。
第二十二条项目开发包括项目策划、立项、实施、验收等方面。
合伙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合伙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合伙人、员工以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实行民主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经营管理、监督执行等事项。
第五条董事会下设以下部门:1.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规划、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保障等工作。
3.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品牌推广、销售渠道拓展、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4. 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研发、技术改造、技术支持等工作。
5. 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六条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收益权、重大决策权、监督权。
第七条合伙人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八条合伙人转让出资时,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取得其他合伙人同意。
第九条合伙人退伙时,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退伙手续。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财务状况。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五章人力资源第十四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享有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公司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罚。
第六章安全生产第十八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合伙人的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合伙人行为,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合伙人及公司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诚信、务实、创新的精神。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战略规划及监督执行。
第五条董事会下设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第六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生产部等,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合伙人权益与义务第七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和表决权;(二)根据公司章程及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三)优先购买公司其他合伙人的股权;(四)公司解散时,有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第八条合伙人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及合伙协议;(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三)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四)按时缴纳合伙份额,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质押。
第九条合伙人如违反本制度,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给予警告,要求其改正;(二)情节严重者,解除合伙关系,终止合伙协议;(三)造成公司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公司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合伙人分红按照公司章程及合伙协议约定执行。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三条公司人力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等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享有以下权益:(一)公平的薪酬待遇;(二)良好的工作环境;(三)完善的培训体系;(四)职业发展机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合伙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伙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运营,提高企业效益,保障企业及合伙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高效、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合伙企业设立董事会,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董事会下设总经理,负责企业的全面运营和管理。
第六条董事会下设各部门,包括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研发部、生产部、销售部等,各部门负责人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合伙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法及财务会计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
第九条合伙企业应设立财务审批制度,所有财务支出需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合伙企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应制定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等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绩效。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应加强员工福利待遇,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
第五章市场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合伙企业应制定市场战略,明确市场定位和目标。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应加强市场调研,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情况。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应制定市场营销计划,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维护客户利益。
第六章生产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合伙企业应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第七章销售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应制定销售政策,明确销售目标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销售渠道,拓展市场空间。
第二十三条合伙企业应加强销售团队建设,提高销售业绩。
第二十四条合伙企业应定期进行销售数据分析,调整销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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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则□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 财务工作管理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 支票管理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一、费用报销单书写:1、费用填写日期:填写实际送到财务部的日期。
2、单据张数:附件+费用报销单。
(一)费用内容:1、购物:某日期、某某人去某地某物(型号、特征)用途、数量。
2、工程合同:某公司在某处安装(维修、建设等)某某工程、某部份款。
3、软件合同:某公司对某软件(系统)进行开发安装(维护)某部份款。
4、手机话费:某某日期、某某人、某某号码实报话费。
(二)金额填写:1、书写工整、涂改无效。
2、书写规范、大小需正确书写,正确封面顶。
小写例:正:¥1258.00 ¥1258.10¥1258 ¥1258.1大写例:正:¥1.258.10○X万壹仟贰佰伍拾捌元壹角零分¥258.00○X万○X仟贰佰伍拾捌元零角零分错:¥258.00 万¥仟贰佰伍拾捌元另角零分¥258.00 另万另仟贰佰伍拾捌元零角零分主管意见:1、先经部门领导签“情况属实”或其它更恰当的批示字样;然后由主管副总签核“同意报销”。
2、签名写全名,并签具日期。
二、费用报销原始单据要求:(一)发票:1、发票必须有宁波市鑫洋电器有限公司的抬头,不可以其他名称代替,或开错抬头等。
2、发票必须填定明细,不可以笼统的填写,必要时需附清单,清单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但发票必须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发票必须是通过正规途径取得。
4、购买物品,须办理验收手续,发票承办人员与验收人员在发票背面签名,并附上“采购请购单”。
5、发票填写必须完整,各户名、日期、摘要、金额、填票人、收款人、供应商名称,“缺”一不可。
6、其他附件6.1含复印件的必须交送原件与复印件校对,在由相关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不确认,签下“与原件核对无误某某人、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方为有效附件。
6.2车修理及保养必须附修理厂的清单。
6.3由仓库签收的物品,都必须有仓库的验收,并附“供应商的送货单”、“采购请购单”等。
6.4付工程合同尾款或1000元以上的维修款项,都必需填写完工报告,由副总经批示后方可作为有效的附件;1000元以下的维修款,有完工报告,由相关人确认后,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名。
注:各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财务必须持原件一件。
三、送审费用报销1、必须单证齐全,不再允许凭发票或收据付款。
2、购材料须有收货人及验收人签名,且附上采购请购单。
费用报销程序(包括货款)(说见图1-1)报销人:1、有借支的费用报销将在一周内完成,延迟不报者先扣工资,若无特殊理由,将罚款50-200元。
2、报销人可在费用报销送单三个工作日后进行追踪。
3、有经常性借支人员可采用“备用金”形式,开支后可按实报销,不冲销借款,长期保持500-1000的借款;借款可先由财务部审核。
4、借支凭借款单必要时附上附件,方可借款,借款单上应注明内容及还款日期。
部门主管:1、对本部门的费用报销真实性,费用额度等进行把关,对源头进行控制。
2、财务部将有问题的报销单据退至报销人处。
会计:1、费用报销单送审时间为每周的周一至周三上午8:30-10:302、会计对费用报销单据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 现金管理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
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