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事假及国家法定假日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事业单位人员请假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请假管理,保障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合法、及时报告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调休等。

第五条事假:因私事需请假者,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事假期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六条病假:因患病需请假者,应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休假。

病假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职工可增加婚假10天。

第八条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九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难产、多胞胎生育的,增加产假。

第十条陪产假:男职工可享受7天陪产假。

第十一条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

第十二条调休: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调休。

第三章请假审批第十三条事假、婚假、丧假、调休等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四条病假、产假、陪产假等请假,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十五条事假、病假等请假,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第四章请假待遇第十六条事假、调休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病假、产假、陪产假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手续不全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一条请假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假期或擅自离岗者,按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事业请假制度管理规定(3篇)

事业请假制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请假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使用、及时申请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请假审批机构,负责请假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五条员工请假分为以下类型:(一)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家庭事务等。

(二)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

(三)年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员工每年可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年假。

(四)产假:女员工生育期间享受的假期。

(五)陪产假: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的假期。

(六)丧假:因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请假。

(七)调休: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调换工作时间的假期。

(八)其他特殊假期:根据公司政策或国家规定,员工可享受的其他假期。

第三章请假流程第六条员工请假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详细填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天数等信息。

(二)请假人将《请假申请表》提交给直接上级审批。

(三)直接上级审批后,将《请假申请表》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

(四)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请假申请表》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五)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将《请假申请表》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六)公司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第七条特殊情况下的请假流程:(一)紧急情况:员工因紧急情况需要请假,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尽快通知员工。

(二)病假:员工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按照第六条规定的流程进行。

(三)产假、陪产假:员工生育或配偶生育,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请假天数及工资待遇第八条员工请假天数及工资待遇如下:(一)事假:按照公司规定,员工每月可申请的事假天数不超过X天,事假期间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二)病假:病假期间,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三)年假:员工根据公司政策,每年可享受X天带薪年假,年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事假与病假管理规定

事假与病假管理规定

事假与病假管理规定一、概述本公司为了建立健全事假与病假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员工请假行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特制定本《事假与病假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请员工在请假前详细阅读并遵守。

二、请假原则1.员工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2.员工请假时应明确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预计返岗时间。

3.员工请事假须提供合理的请假事由,如何根据实际情况带上相关证明材料。

三、事假规定1.员工请事假不超过3天的,需提前24小时向上级提出申请,若提前申请无法实现,请尽快通知上级。

2.员工请假超过3天的,需提前72小时向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事假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上。

3.员工请事假期间需要加班的,须向上级提前申请,并说明加班原因、时间及具体安排。

四、病假规定1.员工请病假须提供相关医院证明或病假条,并通过公司指定的健康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2.病假不超过3天的,员工请假当天需向直属上级及人力资源部门汇报,请假期间只需提供病假条。

3.病假超过3天的,员工需在第4天上午9点以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病假条和医院证明,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五、违规处理1.员工在请假期间未履行请假义务,不按时返岗工作未经批准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戒。

2.员工请假时提供虚假理由或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甚至辞退。

3.员工连续请假超过5次未提供请假事由或提供事由不充分的,将进行解聘处理。

六、补偿机制1.员工请事假不超过3天的,工资不作扣减。

2.员工请事假超过3天的,根据具体情况将扣减当月工资。

3.员工请病假期间享受带薪病假待遇,但请假期间不计入工资调薪、职称评定、奖金发放等相关事项。

七、附则1.员工请假后,应保持手机和通讯畅通,以便公司随时进行沟通。

2.员工请假需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规定的休假政策。

3.员工请假应尽可能安排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与顺利进行。

八、生效与修订本《事假与病假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病假和事假管理规章制度

病假和事假管理规章制度

病假和事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病假和事假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假分为普通病假和重大疾病病假。

1.普通病假:(1)员工发病或生病需请假时,应当在请假前尽量提前通知直接上级,并提供医生诊断证明。

(2)每个员工每年可享受的普通病假天数为10天。

病假期间,员工应按时提供病情反馈,并积极配合医院治疗。

(3)连续普通病假超过10天的,应提交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并根据公司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病假待遇。

2.重大疾病病假:(1)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白血病等严重疾病,需提供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生的详细出诊证明。

(2)员工如发现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应立即通知公司并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重大疾病病假期间,员工可享受带薪病假或更长的病假期限,具体安排根据公司政策执行。

第三条:事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

1.婚假:(1)员工结婚当日可享受一天带薪婚假。

(2)员工结婚所在地距公司超过100公里,可享受两天带薪婚假。

(3)员工结婚后第三天至第七天,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带薪或不带薪婚假。

2.丧假:(1)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享受三天带薪丧假。

(2)员工因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丧亡可享受一天带薪丧假。

3.产假、陪产假、哺乳假:(1)女性员工怀孕满28周及以上,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限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2)产假结束后,员工的配偶可申请陪产假,陪产假期限为15天。

(3)女性员工产假结束后,可在返回工作岗位后的一段时间内享受哺乳假,每天可连续休息一小时。

第四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假期申请,并在请假前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

第五条:员工应尽量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请假,以减少对公司工作的影响。

对于需要连续请假的员工,应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员工无故缺勤或超过请假期限未能提供请假原因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1. 为规范请假和休假管理,确保员工合法休假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二、请假类型1. 年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有带薪年假福利。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应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3. 事假:员工因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应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请假程序1. 请假前应提前向直接主管报备请假原因、请假时间。

2. 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或病假条。

3. 事假需提前向直接主管请假并获得批准。

四、年假管理1. 每年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有带薪年假。

2. 年假按照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公司制度发放。

3. 员工应提前向人事部门提出年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五、病假管理1. 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应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病假条。

2. 连续患病超过三天的需提供医院诊疗证明。

3. 病假次数、天数达到公司规定标准时,人事部门将做出相应处理。

六、事假管理1. 员工因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主管请假并获得批准。

2. 事假属于个人原因,需提供详细请假原因及拟请假时间等。

3. 连续请假超过三天,需提供请假事由及解释。

七、请假记录1. 人事部门将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2. 员工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证。

八、休假管理1. 公司设立法定节假日和额外休假日,员工可依法休假。

2. 休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离职,需提前向人事部门请假。

九、请假审批1. 员工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主管报备,并由主管进行批准。

2. 主管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请假时间。

3. 人事部门负责最终审批员工请假申请。

十、请假纪律1. 员工请假不得影响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2. 请假时应提前报备并获得批准,不能擅自请假。

3. 严禁伪造请假事由、提供虚假情况。

十一、制度宣导1. 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会议、培训等形式宣传请假和休假制度。

2.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病假与事假的规章制度

病假与事假的规章制度
二十四、请假与年度调休安排
1.员工的请假天数,在年度调休安排中予以考虑,合理分配年假和调休时间。
2.员工在年度内累计请假天数超过规定限额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假。
二十五、请假与加班调休
1.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后,可按公司规定申请加班调休,调休请假流程与事假相同。
2.加班调休的请假申请,需提供加班记录作为调休依据。
三十、请假制度的持续改进
1.公司定期收集员工对请假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请假流程。
2.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运营情况,适时调整请假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三十一、请假与企业文化
1.公司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尊重员工的个人需求和合法权益,合理平衡工作与生活。
2.员工应积极融入公司文化,理解和支持请假制度,共同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
二十六、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
1.员工请假前,应将手头工作妥善交接给同事或直接上级,确保工作连续性。
2.员工请假结束返回岗位后,应主动了解工作进展,并与同事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二十七、请假期间的保密义务
1.员工请假期间,仍需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公司机密信息。
2.员工在请假期间,如涉及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敏感数据,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信息安全。
十九、紧急情况下的请假处理
1.如遇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员工无法按时返回岗位,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
2.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的请假申请予以特批,并做好相应的员工关怀工作。
二十、请假管理与监督
1.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请假管理的监督,确保请假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十五、请假期间的保险权益
1.病假期间,公司将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福利不受影响。

员工事假与病假管理制度

员工事假与病假管理制度

员工事假与病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明确员工请事假与病假的管理方法,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订立本员工事假与病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兼职及临时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依法实施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定,并依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事假管理第四条员工在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及请假期限。

第五条员工应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尽量避开在工作繁忙期请事假。

如确需请假,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第六条员工请事假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3天。

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请假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出5天。

第七条经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批准的员工事假,不视为旷工,但需依据本规定进行请假的相关手续。

第八条事假一般不得超出5次,超出次数的员工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扣薪或惩罚。

第三章病假管理第九条在患病需要请假时,员工应立刻向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报告并供应有效的医疗证明。

第十条病假的天数和报销范围将依据员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进行执行。

第十一条单次病假不超出3天的,员工需供应有效的医疗证明;超出3天的,员工需供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医疗证明和出院证明。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予以员工带薪病假:1.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的,享受带薪病假;2.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重点疾病需长期治疗的,享受带薪病假。

第十三条病假期间,员工应按医生的要求乐观搭配治疗,如实反馈病情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供应病假期间的治疗和恢复情况。

第十四条若员工患有长期不治之病,且经集体讨论决议,公司有权解雇该员工,并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请假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照以下规定进行违规处理:1.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将依照旷工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2.私自延长请假时间的,公司将以旷工对待,并依照违纪处理;3.供应虚假申请理由或证明料子的,公司有权取消员工的理赔申请,并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4.连续多次违规请假的,公司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扣薪或惩罚,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医院假期管理制度

医院假期管理制度

医院假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假期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假期,保障医务人员的工作休息权益,促进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的假期管理,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

三、假期类型1. 年休假:医务人员享有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节假日休假:医务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

3. 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可享受产假、陪产假和哺乳假,具体假期天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婚假: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可享受有薪婚假。

5. 事假:医务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可提出事假申请,需经领导批准。

6. 病假:医务人员因病需要请假的,需提供病假证明,经医院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享受病假。

四、假期安排1. 年休假:医务人员的年休假由医院人事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安排,尽量满足医务人员的休假需求,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2. 节假日休假:医务人员的节假日休假一般按照轮休制度进行安排,确保医院在节假日能够正常运转。

3. 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需提前向医院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相关假期由人事部门进行安排。

4. 婚假:医务人员需提前向医院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相关假期由人事部门进行安排。

5. 事假:医务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医院人事部门提出事假申请,医院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批准。

6. 病假:医务人员因病需要请假的,需提供病假证明,经医院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享受病假。

五、假期管理1. 假期登记: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医务人员假期的登记管理,确保假期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2. 假期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假期安排的,医务人员需提前向医院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整。

3. 假期补休:如遇节假日需要加班工作的,医院应在适当时间内安排相应的补休。

4. 假期年度结余:医务人员的年休假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可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将剩余的年休假转存至下一年度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事假、病假的法律条例
劳动法里对事假的定义是“无薪假”也就是没有工资的假,按照企业普遍使用的规章制度是:事假扣除当天的全额工资,病假扣除当天工资的一部分(具体比例不定),但是如果长期病假,公司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你的月工资。

我国对于员工病假薪资有医疗期的规定,伤病是可以享受医疗期待遇的,。

医疗期按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第一年为三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医疗期。

医疗期内除非员工过错,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这是对于员工伤病的保护。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
“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

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实践中为了计算便捷,不少企业把员工所有得到的收入×70%来作为计算基数,是符合要求的。

病假工资比例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三)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四)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五)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
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确定工资基数后,还要知道计算中的分母是计薪日,而不是统一的20.92;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首先,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职工工资(严格意义上应定义为“职工工资性收入”)为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据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70%÷20.92(天)”。

其次,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予以剔除。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还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除此之外,还应同时符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发(2000)14号文《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