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劳动情况登记表

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劳动情况登记表

矫正人员学习、劳动情况登记表矫正单位:矫正人员姓名:

社区矫正-矫正方案例子

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 一、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赵某某,男,1961年7月16日出生,已婚,原系张家港市某镇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目前经商。 2001年至2004年间,赵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其担任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所在村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人民币500万的存单进行质押贷款并将所贷款项用于其与他人合股的企业进行赢利活动,被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二、矫正对象的背景资料 (一)家庭背景 赵某某的家庭是典型的三口之家,妻子和女儿赵某,家庭关系和谐。 (二)生活经历 赵某某于1978年中学毕业;1978年7月到1980年5月务农;1980年5月到1982年5月,在张家港市某镇某村通风管道设备厂工作;1982年5月到1998年8月先后在张家港市某毛纺厂、某彩印厂和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工作;1996年上半年到2004年9月任某村党支部副书记、书记;2004年至今,经商,为张家港市一较大规模厂家的大股东。纵观赵某某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随着经历和年龄的增长也逐步上升。这些经历使得赵某某在个性上十分的自信、好强、对自己的面子很看中,经济独立和成功意识强。 (三)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赵某某与其周遍的人关系处理的不错,善于交朋友,和其亲兄弟一起经商创

业,通过他们的努力,拥有多处实体企业,业务发展到了海外,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繁荣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一直忙于工作和生意,赵某某本人对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很了解和熟悉。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适应情况 赵某某在入矫后,能迅速适应社会,积极再创业,成功经营某制铁公司,该企业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为张家港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二)求职或求学意识 该对象求职意识强,通过自主创业获得事业的成功,其经营企业的发展良好。 (三)思想观念问题 但是如前所述,赵某个性上十分的自信、好强、对其自己的面子很看中,经济独立和成功意识强;而且,因为成为了生意人,其社交圈子很广。所以,在法院判决后,其能认罪服法,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接受法院的判决。可是赵某某一直对自己矫正对象的身份抱有一定的抵触心理,认为成为矫正对象就很没面子,对社区矫正的帮助性、教育性认识不是很高。 四、风险评估 从再犯罪的客观条件来说,现在赵某某事业比较成功、经济条件良好、家庭关系和睦,促使再犯罪的客观因素较少;主观条件上来说,赵某某以前犯错是因为法律意识不高,犯错后能认识到过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时自首,入矫后能认罪服法,悔罪行为和意识明显,所以从主观上看,赵某某再犯罪主观因素也较弱。而且根据以上的主客观情况,入矫后,能够通过社区矫正机构的帮助和教育,提升其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能够有效的控制其再犯罪的可能性。综上所述,

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者载体的文件材料,是矫正社区矫正人员过程的真实记录。包括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电子文档可以作为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补充材料。 第三条司法行政部门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上级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坚持准确、客观、规范、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是指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和查阅工作,具体由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司法所指定专人负责。 县级司法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 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 档案管理人员调离档案岗位时,应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监督交接,并办理核验、审批等相关手续。 第一节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六条县(市、区)司法局在收到社区矫正人员原判决(裁定、决定)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执行档案,并应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单位,按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类别做好分类登记工作,及时对乡镇(街道)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第七条乡镇(街道)司法所应当在收到有关部门送达的社区矫正人员相关法律文书、材料之日起,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工作档案。 第八条社区矫正执行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并按如下顺序排列: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事处罚新增了一个社区矫正,对于被判管制的罪犯,一般就要进行社区矫正。而为了配合各地社区矫正的实施,我国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办法的具体内容。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第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第五条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

社区矫正人员须知

社区服刑人员须知青龙县司法局茨榆山司法所编制

前言 1、为了准确执行刑罚,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使社区矫正对象尽快熟知相关规定制定本手册。 2、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 3、司法所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青龙县司法局茨榆山司法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社区服刑人员应知应会内容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 2、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范教育; 3、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4、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每月安排不少于12小时的社区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三、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主要包括下列5种犯罪: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⑴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⑵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⑶生活不能自立,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四、社区矫正对象可以享受的权利: 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一、报到登记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后,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报告可以用电话形式。 3、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并递交书面情况汇报。无书写能力的,可以口头汇报。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视身体状况,经司法所同意,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递交书面情况汇报。 二、监督 1、司法所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7日内,对其单位、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确定监督人,组成监督考察小组,与监督人签订监督协议,制定和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山东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 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过程中所依据和形成 的具有查考和凭证作用的文字、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载 体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实 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 门的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具体负责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市、区)司法局应当配备专(兼)职档案 管理人员,负责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 移交工作。 第二章档案内容

第五条县(市、区)司法局应当建立和保存社区矫正人员的执行档案;司法所应当建立和保存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档案,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执行档案副本和工作档案分别装订,并同盒存放。 第六条执行档案归档材料范围 1.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2.拟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书 3.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罪犯执行告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及假释证明书、保外就医审批材料、出监鉴定材料等 4.社区矫正人员报到谈话记录 5.社区矫正人员告知书 6.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 7.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表 8.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9.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审核表及建议书 10.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11.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12.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通知书、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 13.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病情复查审批表

社区矫正人员谈话笔录doc资料

社区矫正人员走访谈话记录 走访时间:年月日时至时 走访地点: 调查人:记录人: 被调查人:性别:年龄: 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民族: 单位及职务: 住址及电话: 调查主要内容: 您好,我们是方顺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出示证件),现在按照相关规定对您进行例行家访,请您不要有什么心理压力,我们就是对您最近一个月的各种情况进行一下了解,希望您能够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实事求是的回答我们的问题。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没听清 问:您最近的身体状况怎么样? 答:□较好□一般□较差 问:您最近在干什么? 答:□打工□务农□在家赋闲 问:您这个月的收入来源是什么? 答:□工资收入□经营收入□卖农产品收入 □和亲朋好友借钱□没有收入 问:您最近对生活期望值有哪些?(可多选) 答:□家庭美满□衣食无忧□生活富裕 □安于现状□健康平安□没有希望

问:您最近现在的婚姻状况怎样吗? 答:□较好□一般□有危机 □未婚□已离异或丧偶 问:您最近目前经常同谁居住在一起? 答:□配偶、子女、父母或亲戚□同学、同事或朋友□与陌生人合租居住□一个人居住 问:目前家庭成员对您的关心程度怎么样? 答:□很关心□一般□不怎么过问 问:您的孩子或家庭成员最近学习或工作状况情况怎么样? 答:□较好□一般□较差 问:出现家庭矛盾时,您一般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方法?(可多选) 答:□谁也不找、自己忍着□积极与对方沟通□找邻居□有暴力解决倾向□找亲属□这个月没有矛盾问:您最近家庭成员和别人发生纠纷情况解决情况如何? 答:□已经解决□正在解决□没有解决 □这个月没有纠纷 问:您最近家庭环境对您有过不良影响吗? 答:□有□没有 问:您的家庭成员受歧视的情况怎么样? 答:□没有歧视□有点歧视□非常歧视 问:目前的家庭成员对您的矫正工作帮助程度怎么样? 答:□帮助很大□帮助一般□没有帮助 问:您最近对家庭生活状况总体感觉怎么样? 答:□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 问:您最近居住地周边治安有何变化? 答:□治安较好□打架斗殴现象增多□流动人口增多□入室盗窃现象增多□其它

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管理,准确执行刑罚,做好监督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形成的接收登记、考核奖惩、监管审批、解除矫正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执法文书。 第三条省及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确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确保档案实体和内容绝对安全。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二章档案归档 第五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做到一人一档。 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结案登记表; 假释人员的原判法律文书、假释裁定书、假释证明书、罪犯出监鉴定表、执行通知书;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起诉书副本、判决(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暂予监外执

行决定书、具保书; (二)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三)社区矫正告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四)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调查评估意见书; (五)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 (六)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表; (七)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等决定书; (八)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建议书和审核表; (九)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十)社区矫正人员死亡的,死亡证明、法医鉴定、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 (十一)其他应当归档的重要材料。 第七条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二)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三)社区矫正宣告书; (四)社区矫正责任书; (五)矫正方案; (六)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报告记录; (七)社区矫正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记录; (八)社区矫正帮困扶助记录; (九)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申报材料; (十)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申报材料; (十一)给予警告决定审核材料、审批表; (十二)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审核、审批表; (十三)社区矫正人员月、季度、年度考察表;

[精品]社区矫正人员手册

社区矫正人员 手册

目录 前言 1、什么是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的对象有哪些…………………………………… 3、社区矫正的功能是什么………………………………… 4、社区矫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5、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什么………………………………… 6、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 7、社区矫正工作由哪些人员和部门承担…………………… 8、社区服刑人员“五不准”………………………………… 9、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级管理……………………………… 10、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应办哪些手续…………………… 11、社区服刑人员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12、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3、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接受社区矫正时应履行哪些手续…………………………………

14、社区矫正的奖励有哪些…………………………… 15、社区矫正的惩处有哪些…………………………… 16、矫正期满的解除及程序…………………………… 前言 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手册》是社区矫正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内容。 《手册》摘录了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希望你在社区里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和社区各项制度;希望你回到社区后,能与家人和睦相处,与邻里搞好关系、与同事团结友爱;希望你回到社区后,更加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热爱社会,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中不断改造自我、充实自我、完善自我。 希望你能与街道矫正办保持密切的联系,多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尽力为社区多做有益的工作,努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繁荣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回报社会!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 (副档) 矫正对象姓名: 档案编号: 立档时间: 矫正类别: 矫正起止时间: 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副档目录 (管制、缓刑、单位剥夺政治权利类) 注:1、8-10项案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入档 2、空白表格不入档

社区矫正情况登记表 (201 年度) 姓名: 矫正单位(盖章): 入矫日期: 湖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1、本表由司法所社区矫正专干负责填写,年度末及时存入矫正对象档案。 2、奖惩情况: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提请减刑;惩处分为警告、记过、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 3、日常管理记录填写要求: (1)报到及思想汇报:正常必须写明时间、形式、内容;未完成写明主要原因。 (2)教育学习:正常参加的写明次数、时间、地点、内容;缺席的写明主要原因。 (3)公益劳动:正常参加的写明时间、地点、内容、工时;缺席的写明主要原因。 (4)请销假:请假的要写明时间起止、理由和销假时间,没有请过假的填写“无”。 (5)个别教育:写明次数,每次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6)帮困解难:进行了帮困解难的写明时间和基本内容;没有的填“无”。 4、年度评定:综合分析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主要成绩和问题。

5、社区矫正责任人是司法所指定的司法所工作人员。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罪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居住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我因,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我保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作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并履行相关义务。 二、保证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教育改造活动,按时向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汇报思想和个人动向。 三、保证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随时保持联系的畅通。 (本保证书一式三分,审批机关、居住地司法所、保证人各存一份。) 矫正对象签名: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精品文档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 各镇司法所、开发区司法所: 为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规定如下: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由司法所负责收集、归档、立卷和保管,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后,移交市司法局集中统一管理。 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包括矫正工作类及法律文书类两种。 矫正工作类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社区矫正宣告书(试行)、初次见面谈话内容、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监督协议书、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矫正方案、社区矫正对象评审鉴定表、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期满宣告书、社区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审批表、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审批表、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汇报记录簿、社区矫正工作者走访登记簿、监督人情况反馈登记簿、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汇报、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吴江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证、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记录表等内容。 法律文书类主要包括:判决书、起诉书副本、执行通知 1 / 47 精品文档 书、结案登记表、出监鉴定表、出所鉴定表、假释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责令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监狱等单位出具)等内容。 三、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按如下方法立卷归档

1、实行一人一档,按照先矫正工作类后法律文书类的顺序立卷,保管期限均为“长期”。 2、案卷编号,采用单位名称、矫正类型和入矫时间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编排,单位名称和矫正类型统一采用汉语拼音编写: 松陵-----SL 同里-----TL 芦墟-----LX 黎里-----LL 平望-----PW 盛泽-----SZ 桃源-----TY 震泽-----ZZ 七都-----QD 横扇-----HS 开发区-----KFQ 管制-----GZ 缓刑-----HX 假释-----JS 暂予监外执行-----JW 剥夺政治权利-----BQ 入矫时间以年度为单位,采用01——99的自然顺序。如xx年松陵镇第一个入矫的缓刑对象编号为 SL-HX-xx-01。 3、《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中的编号与档案的编号相一致。 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 2 / 47 精品文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管理,准确执行刑罚,做好监督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形成的接收登记、考核奖惩、监管审批、解除矫正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执法文书。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 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 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 础。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 内容有: 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3、《社区矫正宣告书》 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 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 6、《社区矫正方案》 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 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 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 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4、签订帮教协议。 5、签订监护协议。 五、制订矫正方案 通过与矫正对象的第一次宣告、谈话教育,对矫正对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根据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同时结合矫正工作的常规性工作,制订矫正对象个人矫正方案,进行个案矫正。因五种矫正对象犯罪原因不同,刑罚种类不同,生活工作情况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等,在日常矫

社区矫正人员考试题

社区矫正人员考试题 社区矫正人员姓名:考试时间:得分: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 C )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A、三 B、五 C、十 D、十五 2、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 C )批准,并告知()。 A、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C、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 D、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3、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 C )提出书面申请。 A、十天 B、二十天 C、一个月 D、二个月 4、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 B )小时。 A、四 B、八 C、十六 D、三十二 5、应当立即直接上调为严格管理的情形为( C ) A、月度考核结果出现一次基本合格 B、月度考核结果出现两次以上基本合格 C、受到警告、治安管理处罚的 D、月度考核结果出现不合格 6、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 C )小时。 A、二 B、四 C、八 D、十六 7、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但判处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 C )个月,宣告缓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个月。 A、一、二 B、二、三 C、三、二 D、二、一

8、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 C )。 A、村、社 B、镇、乡 C、市、县(旗) D、省 9、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 )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 )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A、一 B、三 C、五 D、七 10、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 )。 A、十天 B、二十天 C、一个月 D、二个月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ABCD ) A、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B、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C、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的; D、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的; 2、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 BC ): A、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B、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C、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D、禁止进入超市购买商品; 3、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收监执行建议书、减刑建议书等和相关决定机关的决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 BCD )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顺序样本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 矫正人员姓名 档案编号 立档日期 矫正类别 矫正起止时间 柘城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目录 法院监狱判决的有关手续 (1) 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2) 社区矫正宣告书 (3) 社区矫正责任书 (4) 矫正方案 (5) 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和活动情况汇报 (6) 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情况记录表 (7) 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登记表 (8) 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情况记录表 (9) 社区服刑人员谈话记录表 (10) 走访记录 (11) 社区服刑人员技能培训及就业情况记录表 (12) 社区服刑人员分级分类季度考核鉴定表 (13) 社区矫正人员表扬或惩处决定书 (14) 社区服刑人员期满鉴定表 (15)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16)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17) 其他应该归档的重要材料 (18)

社区矫正人员的法院监狱判决有关手续

文书2 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注:此表抄报居住地公安(分)局。

文书4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 你因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判处(同时 宣告禁止)。年月日经人民 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假释(决定、批准暂予监 外执行)。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 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 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 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 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 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 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 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公章)年月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

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提纲)

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谈话人:工作单位: 谈话人:工作单位: 记录人:工作单位: 社区矫正人员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罪名:刑期: 刑期起止: 户籍所在地: 现住详址: 工作单位: 本人电话:联系亲属:电话: 我们是奎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出示证件)。问:今天你到这里报到,由我们跟你进行第一次谈话,主要是让你了解社区矫正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度规范等,同时我们也要了解你本人的基本情况,你清楚了吧? 答: 问: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而进行的一项执法工作。现在这项工作由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因此,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对象,这些你清楚了吗? 答: 问:在这期间,你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和监督,接受教育改造。要求你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活动情况,每季度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汇报本季度的思想情况、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进行社区服务以及社会活动等有关情况,并接受司法所的教育考察;对司法所和社区组织的集体学习和社区服务要按时参加,每月必须要完成教育学习时间8小时和社区服务时间8小时;在社区矫正期间原则上要在本市区范围内活动,包括找工作应尽量在本市区范围内。确需离开或迁居时,要提前向司法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离开;会客要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人士时,应向司法所请示,会客后要及时汇报情况。《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人民法院 禁止令,依法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提请同级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以上这些规定已在宣告时进行了宣告,在这里再重复一遍,就是要求你必须遵守和做到的,你明白吗? 答: 问:在此期间如果在生活、工作等方面有什么困难,可以向我们反映,我们会尽力帮助。你在社区矫正期间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不受侵犯,有辩护、申诉、检举等权利。以

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最新样本)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 (副档) 矫正人员姓名阳 * * 档案编号 2010—01 立档日期 2010年1月10日 矫正类别缓刑 矫正起止时间 2010.1.9-2013.1.8 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判决书(裁定书) 执行通知书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阳** : 你因聚众斗殴罪经 **** 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1 月 9 日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同时宣告禁止进入网吧)。社区矫正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13 年 1 月 8 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张**、李**、赵**、孙**、阳**、肖**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公章) 2010年 1 月 10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阳**

社区矫正责任书 为了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阳** 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提高矫正质量, *** 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本责任书,共同遵守。 一、司法所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指导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认真听取矫正小组成员反映的情况并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二、矫正小组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协助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督促社区矫正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3、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 4、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5、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确定的其他社区矫正事项。 (公章)矫正小组(成员签字):张**、赵**、李** 阳**、孙**、肖** 2010年1月10日 2010年1月10日 注:此表由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各一份。

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

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 司法局强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机整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智能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全面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监管,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效。 一是强基础,在信息化建设软硬件上下功夫。为适应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需建立高效信息化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建立“一个平台、两套系统”:即社区矫正监管平台、远程监控指挥系统和社区矫正定位监管系统;实现了“七大功能”,即通过互联网数据的自动生成、存储和传输,集合动态监管、视频指挥、应急处置、远程教育、指纹考勤等七大功能,发挥指挥中心信息中枢作用,满足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新需求。同时购置高清摄像头、指纹报到仪、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电子屏幕和电子腕表,设备配套至县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和各司法所,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终端全覆盖。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使他们更新观念,提高意识,强化使用,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县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配备专职信息人员1名,各司法所各配备专职信息人员1名,专门负责通过信息监管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是重实用,在提升信息化建设效能上做文章。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操作规程的制定、细化和规范,最大化利用各项信息化设备功能,加大“人防”和“技防”的有效结合,实现社矫正管理智能化。开展集中训诫、教育学习同步视频活动,将社区服刑人员指纹报到、思想汇报、个别谈话、集中教育等情况通过视频方式实时传输到县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实现同步监控。各

个司法所要开展集中报到同步视频活动,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震慑力。给每名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腕表,防止人机分离,24小时实现实时追踪监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每月报到、思想汇报、社区服务、集中教育、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工作使用指纹考勤管理,避免了假冒替代现象的发生。推行信息化核查日记制,由专职工作人员每日通过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对停留超时、越界警告、关停机警告、轨迹异常、人机分离等社区服刑人员违反日常管理的情形进行信息化核查,并根据实时定位、轨迹研判等信息化核查手段判断、确认相关事实,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强化落实。从此通过信息监管平台掌握的事实证据,及时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纪行为,做出相对应处理。 三是严考核,在坚持信息化建设长效上求突破。注重考核监督,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纳入县局每月考核监督重点,每半年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组成检查组对各镇乡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以考促管、以考促改、以考促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信息化运用的意识和能力。拓展考核监督方式,大力推行同步视频、指纹报到、定位抽查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杜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因碍于情面管理疏忽等原因产生的不规范管理现象。强化考核监督力度,每日例行核查、每月日常考核、每半年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范执法标准的行为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提升考核监督实效,依据考核监督结果,对各司法所信息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症下药,提高信息管理考核监督的有效性。县司法局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信息监管要开展日常考核、集中检查、突击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到位。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文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实施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第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第五条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 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罪犯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指定一所监狱、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罪犯收监、释放等手续。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应当及时向社区矫正人员宣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期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 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矫正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八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确定专门的矫正小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组长,由本办法第三条第二、第三款所列相关人员组成。社区矫正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 司法所应当与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 第九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社区矫正-矫正方案例子

社区矫正-矫正方案例子

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 一、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赵某某,男,1961年7月16日出生,已婚,原系张家港市某镇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目前经商。 2001年至2004年间,赵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其担任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所在村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人民币500万的存单进行质押贷款并将所贷款项用于其与他人合股的企业进行赢利活动,被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二、矫正对象的背景资料 (一)家庭背景 赵某某的家庭是典型的三口之家,妻子和女儿赵某,家庭关系和谐。 (二)生活经历 赵某某于1978年中学毕业;1978年7月到1980年5月务农;1980年5月到1982年5月,在张家港市某镇某村通风管道设备厂工作;1982年5月到1998年8月先后在张家港市某毛纺厂、某彩印厂和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工作;1996年上半年到2004年9月任某村党支部副书记、书记;2004年至今,经商,为张家港市一较大规模厂家的大股东。纵观赵某某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随着经历和年龄的增长也逐步上升。这些经历使得赵某某在个性上十分的自信、好强、对自己的面子很看中,经济独立和成功意识强。 (三)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赵某某与其周遍的人关系处理的不错,善于交朋友,和其亲兄弟一起经商创业,通过他们的努力,拥有多处实体企业,业务发展到了海外,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繁荣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一直忙于工作和生意,赵某某本人对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很了解和熟悉。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适应情况 赵某某在入矫后,能迅速适应社会,积极再创业,成功经营某制铁公司,该企业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为张家港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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