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生产经营分类管理,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分开管理。
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规模、食品种类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卫生清扫、消毒,保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整洁。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管理,确保其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生产、经营情况,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第十二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明确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职责,配备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作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小作坊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2. 各岗位员工应明确自身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材料采购(1)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过期、变质的原材料。
(2)采购的原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文件,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2. 生产加工(1)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生产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3)生产加工过程中,员工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食品储存(1)储存食品应按照食品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储存食品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止霉变、虫蛀。
(3)储存食品的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食品销售(1)销售食品应保证食品包装完好、标签清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销售食品应按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分类陈列,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新鲜、安全的食品。
(3)销售过程中,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5. 食品追溯(1)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2)记录台账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销售日期等信息。
6. 员工培训(1)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员工应掌握食品卫生基本要求,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生产加工场所、设备、原料、产品等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2. 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3.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作坊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小作坊。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小作坊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对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四)组织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督;(五)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六)组织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收集和报告;(七)组织对消费者投诉和举报进行处理;(八)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九)组织对食品安全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进行开展。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和储存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制度,采购的原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品种、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九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的环境中。
第四章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生产加工的重要信息。
第十二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方可销售。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退市管理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处理。
第十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时进行召回。
小作坊_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3. 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管理职责1. 小作坊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总责;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材料采购:小作坊应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并建立原材料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时间、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2. 生产加工:小作坊应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加工,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食品添加剂:小作坊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
4. 食品储存:小作坊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保持食品储存环境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污染。
5. 食品销售:小作坊应确保食品销售环境整洁、卫生,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6. 从业人员管理:小作坊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7. 食品安全检查:小作坊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8.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小作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1. 小作坊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接受监督。
2. 小作坊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小作坊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对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生产场所必须清洁、卫生,地面硬化平整无积水;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严格区分,生产场所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加工车间不得堆放杂物,原料与成品堆放应与加工车间严格区分;加工车间、库房应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物料堆放应离地离墙;生产的生熟食品及盛放器具应隔离存放,存放成品的器具应洁净卫生;定期对使用的工具、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执行情况,保存清洗、消毒和检查记录。
二、进货查验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如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做好记录并24小时内向盘县质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进销台账记录要求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销售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QS),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添加,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食品。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采购管理选择有法定资质的供应商,对采购的每批次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做好入厂验收工作。
验收可以对主要指标进行检验,或采用对外观(或感官指标)进行检查,对包装的完好性、合格证、检验报告、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进行查验等方式。
要保持检验、验证记录和进货台账。
2、质量控制公开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承诺。
明确生产工序中的品质关键控制点和危害关键控制点,明确控制的方法步骤。
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并作好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报告工作。
保持生产设备设施状态良好和干净卫生。
保持厂区环境干净卫生,厂内外不得有污染源,不得饲养畜禽等动物。
保持生产车间卫生,防蝇、防鼠设施齐全、有效,每班打扫卫生,生产设备、地面、墙壁干净、卫生、整洁,车间不得出现与当班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得有污迹、杂物。
开业歇业应当向质监部门进行报告,出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
3、人员管理制度每月对生产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卫生管理等知识进行培训,经确认熟练掌握者方可上岗操作。
生产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没有皮肤病、传染性疾病。
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应予以调离。
4检验管理明确生产中的质量控制点,做好生产过程产品的检验。
对出厂的产品做好检验、检查工作。
检查项目为:感官指标要求、包装完好性、标识,必要时对产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进行检验,产品不合格不得对外销售。
5销售管理产品包装、标识符合相关要求,严防产品贮存、运输中的污染、变质。
做好销售台账,记清楚购置产品客户的名称、地址、产品批次、购置数量,满足质量追溯需求。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小作坊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科学方法。
它的目的是确保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以下是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生产经营许可:小作坊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并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2.本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食品小作坊的食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重要职责1.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订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3.员工:严格依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乐观参加安全培训。
第四条监督机制1.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建立食品安全投诉渠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食品生产环节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资质1.食品生产者必需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
2.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办理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储存等手续。
第六条食品原材料采购1.食品小作坊应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需具备合格证书,并依照规定进行验货及记录。
第七条生产车间管理1.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消毒情况。
2.使用的设备、器具必需定期检测、保养,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八条生产工艺掌控1.生产工艺必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工艺要求。
2.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掌控点,依据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掌控点)原则进行监控和掌控。
第九条产品检验与留样1.食品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常规的产品检验,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标准。
2.每批次食品生产完成后,应留样并做好记录,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十条储存设施与条件1.食品储存设施必需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食品储存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必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库存管理1.食品小作坊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记录食品的进货、出货、销售等信息。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社会监督与合作要求
合作要求:与相关部门、企业 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维护食 品安全
培训与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培 训和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
全的认识和意识
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接 受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
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 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对举报人
给予奖励
感谢您的耐心观看
汇报人:
检测结果报告流程:详细介绍检测 结果报告的流程,包括检测时间、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
检测结果报告制度
报告时限:规定报告的提交时限, 确保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相关部门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报告内容:明确报告需要包含的内 容,如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 原因分析等
报告责任人:明确负责提交报告的 责任人,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 性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监管部门 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的制度。
报告时限: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监 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者缓报。
报告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情况、事故经过等信息。
报告程序: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表,并及时提交。 同时,还需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法律责任: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同 时,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制 度
员工培训要求
培训内容: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食品 安全知识、操作规 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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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陈海堂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贾伟斌一、租赁门面描述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太原市小店区亲贤西街10号1-1-1号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65__平方米。
二、租赁房屋用途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一年,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六万元人民币,第一次需支付一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六万元,。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门面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门面,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
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
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十、其他条款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
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元,大写.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电话: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贾伟斌大盘鸡店)食品质量管理制度1.企业应具备有符合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及辅助设备等资源条件,有确保产品质量的加工、贮存等场所;生产加工实行规范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的关键控制点;2. 生产区与生活区有效分离.生产区外部周边环境应整洁、卫生、无生产、生活垃圾、排水沟畅通、防止害虫孽生。
屋顶墙面应表面光洁、无毒、无异味、不吸水、无脱落、防落尘、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
排烟、排水等设施设置合理、运转正常.3。
凡直接接触食品原料的设施、工具、必须用无毒、无味、抗腐蚀的材料制成。
4.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感染。
5.用于清洗、消毒生产加工设施、工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14930。
1、GB14930.2的规定.应对洗涤、消毒后的设施和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除残留药剂对食品的污染.要定期对生产区及周边环境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采用安全、有效的措施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的繁殖和孽生。
除虫灭害药剂应专管专用、正确使用,防止污染食品。
6。
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垃圾应置于带盖的容器中,做到班产班清,并定期对容器清洗、消毒。
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
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应由专人负责采购;原辅材料的进货验收,必须具备进货验收记录,并有验收人员签名。
2。
生产加工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应是合格的,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采购的原辅料具有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无腐败、霉变、腐蚀、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无明显外来杂质。
3. 企业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有存放的库房,存放地应整洁卫生,应离墙离地存放,防止受潮、霉变、虫(鼠)害或受到外界污染。
并分类存放、标识;原辅材料的采购存放应有保管记录,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4. 原材料、辅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必须经过质量验收,验明企业资质,产品标准,生产许可证,QS标志认证书,检验报告,产品标识等,并保存采购发票、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凭证,如实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和进货日期等内容,做好采购、使用记录,其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或包装食品。
5. 原辅材料存放远离有毒有害或者易燃易爆物品.6.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
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2.食品企业在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按照生产标准、工艺等要求添加量进行添加,不得人为的加大添加剂使用量;3. 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不使用无证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使用具有记录保证食品质量安全;4.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确保添加剂使用规范、合法;5。
食品添加剂存放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原料辅料等混放在一起。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一、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有黄痘、腹泻、呕吐、发热、可见感染的皮肤损伤、耳眼鼻溢液等症状者不得上岗。
二、食品从业人员需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定期理发;男士不留长胡须,女士平日不染指甲;上班时间不戴戒指、手表、手镯,应注重仪表整洁;必须身着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制服必须保持清洁.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不得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四、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五、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七、食品从业人员自觉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企业生产加工中的过程检验(外观、感观):由企业自己进行,并有记录;2.企业成品检验:具有检验设备的企业应进行自检;无检验设备或检验设备不全的应与当地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签订年委托检验协议;3。
企业通过检验的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产品出厂销售要有记录,记明销售去向、检验报告的证书编号等内容。
4.产品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出厂销售,并做好不合格品的处理记录。
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制度1.企业产品销售中出现的顾客投诉,企业应热情接待,并根据产品质量的实际状况,加以自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2.企业对顾客投诉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做出反馈处理,并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存在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予以召回;3. 招回的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记录数量,做相应的处理,并记录在案; 4.企业对顾客的质量投诉不得推诿,并且将投诉情况及时反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与本作坊的生产加工规模、条件相适应,保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
二、内外环境、场所设施、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符合有关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
三、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四、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生产加工的食品符合有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五、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六、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适时提升改造为食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