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助出版学术著作标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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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填写说明

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填写说明

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填写说明申请书是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

填写前,请先查阅《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出版基金)管理办法》和《年度出版基金申请指南》。

“学科编号”由出版基金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给出。

出版基金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请用A4复印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基本信息”填写说明1、项目基本信息填写说明(1)“书名”最多不超过50个汉字。

(2)“申请代码”为必填项。

请在系统提供的《申请代码》中选至3级类目,如“代数几何”的申请代码填“A010207”。

(3)“所属学科”从A:数理科学、B:化学科学、C:生命科学、D:地球科学、E:工程与材料科学、F:信息科学、G:管理科学和H:医学科学中选择一项后填入。

交叉学科均以前一学科归类,例如生物物理、生物数学应归入“C:生命科学”类。

(4)“著作类别”从A.学术专著、B.基础理论著作、C.应用技术著作中选择一项后填入。

(5)“著作说明”从“A.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B.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中选择后填入。

“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指本书内容是以列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为基础撰写。

(6)“稿面字数”中含黑白影像图和彩色图。

请将黑白图和彩图按版面折合成稿面字数。

(7)“黑白图插页”和“彩图插页数”须折合为16开单面数,只包括黑白影像图,不包括线条图。

(8)出版册数不能多于5000册(含5000册)。

2、申请者信息填写说明(1)“院士”需选择A:中国科学院院士、B:中国工程院院士。

(2)“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数字代号一律用汉字。

(3)固定电话号码录入格式为区号直接加电话号码,例如:***********,手机号码直接录入。

3、作者简历填写说明“作者简历”填写作者简历,与本书内容有关的主要科研项目和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情况(请注明获奖名称、等级及获奖年份)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相关的奖励和鉴定材料,此处只列出文字说明、原件需扫描另附。

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7.03.11•【文号】国科发财字[1997]104号•【施行日期】1997.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3月11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委、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局:为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出版,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事业发展,国家财政拨出专款,建立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为加强出版基金的管理,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共同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出版,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特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面向全国,专项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优秀的和重要的学术著作的出版。

第三条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工作要按照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努力为加速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素质服务。

第四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使用以国家科技发展政策为导向,与国家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实行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办法。

第五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由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管理。

在科技方面接受国家科委的指导。

在出版业务方面接受新闻出版署的指导。

经费管理工作由国家科委归口并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由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国防科工委、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部门和单位的管理专家、科技专家和科技出版专家组成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出版基金委)。

学术论文注释规范模式(仅供参考)

学术论文注释规范模式(仅供参考)

学术论文注释说明
注释可先放于句末,用红色标注即可,待成稿后按要求(脚注或尾注)统一整理如下所示:
1. 论文引用注释:
作者:《文章名字》,《期刊名字》,×年第×期
例如:杜力夫:《权力监督与权力制约辨析》,《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示例(图片解说)
2.书籍引用注释
例如:王寿林:《权力制约和监督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第73页。

多页码:
王寿林:《权力制约和监督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第149-170页。

示例(图片解说)
3.外文书籍引用注释
示例(图片解说)
4.博士、硕士论文引文注释
例如:
张亚娟:《关于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4页。

示例(图片解说)
5.网络资料引用注释
慎用网络资料;选用人民网、新华网、各政府网站等权威网站
网络名称(作者姓名):《文章题目》,全部网址,时间
示例(图片解说)
6.引文全部用双引号,以标清引文的起始点
示例(图片解说)
“现有”开始,“关系等”结束。

三行字用双引号标清楚起始点。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管理,提高国家出版基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出版基金设立的宗旨是,体现国家意志,传承优秀文化,推动繁荣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

第三条国家出版基金主要由中央财政拨款,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

第四条国家出版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不能通过市场资源完全解决出版资金的优秀公益性出版项目。

本办法所指出版项目主要包括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

国家出版基金积极探索对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等方面出版项目的资助。

第五条国家出版基金年度资助项目的具体范围、重点、形式、出版介质以及申报数量、成稿率等要求,通过年度申报指南予以确定。

申报指南在确定年度资助项目的具体范围、重点、申报数量等要求时,应充分考虑国家出版基金的规模,以及保持合理的资助比例和强度的需要。

第六条资助项目的确定,遵循“自愿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七条资助项目成果按规定标注“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标识.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组成“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负责审定国家出版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申报指南、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决定与国家出版基金管理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等.第九条基金委下设“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负责起草相关管理制度及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管理出版基金专家库,组织资助项目申报、评审、检查、结项、绩效考评,开展国家出版基金相关预算管理工作,并监管资助项目经费使用,受理有关资助项目的投诉举报,完成基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中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出版单位申报资助项目的审核、汇总、报送,资助项目的质量进度监管、年度检查等工作,承担基金办委托的结项验收等其他工作事项。

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

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

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我校优秀学术著作出版,促进我校科技工作发展,特设立XXXX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面向全校,专项用于资助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方面优秀的和重要的学术著作的出版。

第三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使用以学校科技发展政策为导向,与学校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实行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办法。

第四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由学校科技处管理。

第二章基金来源和使用第五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主要来源:1.学校专项资助。

2.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或捐赠。

3.受资助的专著出版后的盈利上交部分。

4.其他收入。

第六条出版基金资助金用于弥补受资助的学术著作在出版过程中所发生直接费用的不足部分。

第七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2 万元。

第八条受资助的学术著作发行后如有盈利,出版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返还一定比例的受资助的出版资金。

第三章基金资助范围第九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范围包括:1.学术专著,即作者(或所在部门)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在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基础理论著作,即作者汇集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已有资料、前人成果,经过分析整理,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或新颖体系,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应用技术著作,即作者把已有科学理论用于生产实践或者总结生产实践中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撰写的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著作。

第十条下列情况暂不属于资助范围:1.译著、论文集;2.科普读物;3.教科书、工具书第四章申请第十一条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即为第一作者,同时申请者必须是XXXX工业大学教职工。

著作权属多人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署意见。

2.申请者须在已完成全部书稿或大部分书稿之后方可提出申请。

关于文献引证标注方式的规定

关于文献引证标注方式的规定

《历史研究》关于文献引证标注方式的规定时间:2001年11月26日作者:《历史研究》编辑部来源:学术批评网为了便于学术交流和推进本刊编辑工作的规范化,在研究和借鉴其他学术期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我们对文献引证标注方式进行了修订,并将从2002年第1期开始执行。

现特此公布其主要内容,敬请作者参照执行。

一普通图书引证内容及顺序为:①责任者与责任方式;②书名;③卷册;④出版者与出版时间;⑤版本;⑥页码。

(一)责任者与责任方式1、责任者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团体、组织、机构。

责任者无法确定时,用“佚名”表示。

2、责任方式有多种,如果是撰著,在姓名之后加冒号表示;如果是“编”、“主编”、“编著”、“整理”“校注”等其他责任形式,直接跟书名,不空格,不加冒号。

如:朱汉国:《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

顾潮编著《顾颉刚年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

3、两个或三个责任方式相同的责任者,用顿号隔开;有三个以上时,只取第一责任者,其后加“等”字,如:徐寿凯、施培毅校点《吴汝纶尺牍》,黄山书社,1990年。

许毅等:《清代外债史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

4、责任方式不同的责任者,用逗号分开;译著的翻译者及古籍的点校者、整理者等可放在书名之后。

如:严修自订,高凌雯补《严修先生年谱》,齐鲁书社,1990年。

A . 施阿兰:《使华记(1893---1897)》,袁传璋、郑永慧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

欧阳兆熊、金安清:《水窗春呓》,谢兴尧点校,中华书局,1984年。

(二)书名1、书名的副标题应一并标注;如书名较长,再次引证时,可用简称,但须在首次标注时注明。

2、书名中原有的补充说明等文字,应放在书名号内,如: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人民出版社,1983年。

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1902-192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

(三)出版者和出版时间1、非公元纪年的出版时间应照录,但1949年以后不用民国纪年。

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引文注释 PPT

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引文注释 PPT
可以省略,除非这种省略影响了引文的意义和 论述。 Ø 如果引文中包含原始的注释,则这段引文最好 采用提行引,而原始注释可以直接跟在后面, 或者可以概述注释在行文中,作者也可以以加 注释的方式进行解释。 Ø 属于错别字或者明显的排版错误。“象” Ø 字体字号。 繁简转换。 排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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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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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术活动的基本特征
优先权之争并不是人类天性或学者个人自 我中心主义的表现,而是学科建制的规范产 物,科学建制把独创性定义为最高价值。
—— 默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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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术活动的基本特征
引文与参考文献的体制化惯例绝非小事。 尽管普通读者,及科学界和学术圈以外的非 专业读者,可能觉得页下的脚注、后面的尾 注或者文献引语是并非必要的累赘,但需要 指出,这些东西对于激励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它在根本上体现着学术发表的公正性,而这 种公正性大大促进了知识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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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文和注释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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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文和注释的角色
• 定义
Ø 引文 quotation 引用的相关文献的词语、句子、段落。
注:改写 CY/T 50—2008,定义3.87。
Ø 注释 annotation/note 对学术作品的某些内容所作的说明。
注:改写CY/T 50—2008,定义 3.91。
Ø 引文和注释相互关联,关系紧密。
一致。 ➢ 应标明引述文字或观点的出处;引用未发表作品须征
得作者同意,并保障作者权益;引用未成文口语实录 应将整理稿交作者审核并征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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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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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文规范
引用关键词、原文、原意示例
示例1.: 孙中山很多决策实际上也是“调和现状”而非“彻底解决”。
示例2.: 古人云:“多行不义必自毙。”

学术征引与注释规范

学术征引与注释规范

附件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蓟门法学”研究生学术论文大赛参赛论文学术征引与注释规范一、学术征引与注释规范,不仅是加强学术规范、学术伦理与学风建设的核心环节,而且是推进学术交流、学术评价与学术创新的重要手段,还是切实保障学术刊物编纂质量的基本要素。

二、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

凡转引者,应如实标示。

抄袭剽窃,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倘征文有不端行为者,概不受理。

若一旦获奖的作品事后被证实系抄袭剽窃之作,评奖委员会除书面声明、公开撤销奖项外,还将采取其他相应的必要举措。

三、注释规范如下:(一)中文注释格式1. 当引用的观点、资料等所在的论文、著作首次在注释中出现时,须将该论著之作者(译者、编者等)姓名、篇名/书名、杂志/报纸/出版社/、发表/出版年代、页码等信息,详细、准确标示。

应通过标注“编”、“主编”、“编著”、“整理”、“校注”等形式,明示所征引之作者的权利与责任。

除非是以书代刊的连续性学术出版物(学术集刊),凡有正式刊号之期刊、报纸,一般不注明编者和出版者。

举例一:罗荣渠:《现代化新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0页。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2页。

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第35-36页。

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6版。

2.当再次引用同一著作中的资料时,注释中只需注出作者姓名、篇名/书名、页码即可。

如引文出自报刊文章,报刊名称、出版日期等可省略。

举例二:罗荣渠:《现代化新论》,第25-26页。

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前引文,第39页。

3.论文标题、图书书名、报刊名称,须一律用书名号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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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出版学术著作标注方法
(2013年12月20日修订)
凡经大连市学术专著资助出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予以资助的著作,均按此方法进行标注。

一、标注内容
中文:本书由大连市学术专著资助出版评审委员会资助出版
英文:The Published book is sponsored by the Dalian Evaluation Committee for Publishing Academic Works Financed
译成其他语种时,参考英文译法。

二、标注规范
1.正16开,幅面尺寸185mm⨯260mm,版心尺寸145mm⨯225mm,中文,二号黑体,英文小二号黑体,离上切口50mm,订口40mm。

2.异16开,幅面尺寸170mm⨯240mm,版心尺寸130mm⨯205mm,中文,小二号黑体,英文三号黑体,离上切口45mm,订口40mm。

3.32开,幅面尺寸147mm⨯210mm,版心尺寸107mm⨯175mm,中文,小二号黑体,英文三号黑体,离上切口45mm,订口30mm。

三、标注位置
1.标注位置在扉页或扉页前加页。

(见示例一
2.标注位置在”前言”中。

(见示例二
四、附则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2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资助出版学术著作标注方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示例一
示例二
在专著前言中载明:本书由大连市学术专著资助出版评审委员会资助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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