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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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本矿区“一通三防”工作,提高对瓦斯而引发重大灾害事故的快速抢险救灾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护集体财产、职工的人身安全及矿井的安全生产,制定本预案。

我矿所采煤层为侏罗系煤层,煤种牌号为老年褐煤,据2007年瓦斯鉴定,沼气相对瓦斯涌出量0.75m3/T,绝对瓦斯涌出量0.23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

0.92m3/T,绝对涌出量0.32m3/min,属低瓦斯矿井,瓦斯涌出量少,瓦斯爆炸危险性较小,但是,若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瓦斯管理不善、造成瓦斯局部或大范围内积聚,空班漏检,也会发生瓦斯事故。因此,虽系低瓦斯矿井,亦不能忽视其危险性,但由于管理不善、瓦斯积聚等各种因素影响,也有一定爆炸的可能,故确定瓦斯爆炸为第一种危险源。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是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瓦斯事故主要与以下五种因素相关:

(1)瓦斯具有爆炸性。

(2)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750℃)或火花(瓦斯最低点火能0.28mJ)。

(3)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12%。

(4)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5%-16%。

(5)管理缺陷。

三、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要按照“紧急救灾、妥善

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火灾没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检等部门的人员及工程师组成。

2、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总指挥:李凤歧

副总指挥:孟庆东司艳忠崔金富

成员:郭利李双明宋吾强杨成彦周丙荣

职责: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臵,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长、工程师和其它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

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二)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任由矿长兼任或由安全生产矿长兼任,副主任由生产安全矿长或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孟庆东

副主任:司艳忠崔金富

成员:郭利李双明宋吾强

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山应急救援近况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瓦斯爆炸事故灾害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总指挥:孟庆东

副总指挥:司艳忠崔金富

成员:郭利(通讯供电主扇组)

杨成彦(通风组)

李双明(安全撤退组)

刘军(后勤保障组)

李双明(采煤1采区井长)

宋吾强(采煤2采区井长)

结合瓦斯爆炸的实际情况,现场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职责:

(1)通讯供电主扇组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②确保井下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2)通风组

①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3)安全撤退组

①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

②要求各施工单位撤退前应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4)后勤保障组

①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卫组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五、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积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2)严格落实恢复通风、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4)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规程》规定佩带自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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