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保障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检修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检修作业,包括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三、责任与义务1.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和执行本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检修作业人员有责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企业和个人应当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安全活动。
四、安全措施1.检修作业前,要经过周密的安全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并进行安全讨论。
2.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严禁检修作业人员单独进行高风险作业,必须由有关技术人员带领和监督。
4.检修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
5.必要时,应配备专业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6.严禁在检修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防止火灾的发生。
五、安全培训与教育1.所有检修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年度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提升。
2.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安全培训,并配备有经验员工进行带教。
3.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六、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并在检修作业现场设置应急设备和应急通道。
2.安排专人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和执行,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七、责任追究1.对违反本制度的检修作业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安全教育教育。
2.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督检查1.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重大事故发生后,要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进行经验总结,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附则1.本制度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煤矿技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技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技改项目的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及拆除等全过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矿井技改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技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矿井成立技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技改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技改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技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二)对技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三)审查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方案和验收报告;(四)监督技改项目的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及拆除等工作;(五)组织技改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六)处理技改安全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设计与施工第七条技改项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矿井实际情况,确保项目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第八条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并提交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审查。
第九条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审查通过的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公示,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根据职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条技改项目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四章验收与运行第十二条技改项目完成后,矿井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电厂检修技改管理制度

电厂检修技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电厂检修技改工作,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安全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范围1. 检修技改工作内容包括设备的例行检修、大修、改造等工作。
2. 检修技改范围包括电厂内所有设备的检修和改造。
第三章组织机构1. 设立检修技改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协调检修技改工作。
2. 检修技改部门设立检修技改组,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检修技改任务。
第四章工作流程1. 检修计划制定(1) 检修技改部门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制定检修计划。
(2) 检修计划包括检修内容、时间计划、人员配备等。
2. 检修准备工作(1) 获取检修所需的工具、设备和备件。
(2) 安排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 检修执行(1) 按照检修计划,组织人员进行检修作业。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4. 检修验收(1) 完成检修作业后,进行设备验收和试运行。
(2) 验收合格后,对检修结果进行总结和归档。
第五章质量管理1. 检修技改工作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检修工作质量可靠。
2. 检修技改部门设立质量控制组,负责检查和评估检修工作质量。
3. 检修技改部门定期对检修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和改进。
第六章安全管理1. 安全是检修技改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求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检修过程中人员安全。
2. 检修技改部门设立安全管理组,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安全检查。
3. 安全事故发生时,要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七章费用管理1. 检修技改工作费用由负责单位承担,要合理控制费用开支。
2. 检修技改部门要进行费用核算和审计,确保费用使用合理和透明。
第八章管理制度监督1. 检修技改工作定期进行管理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监督部门对检修技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检修技改部门负责解释。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电厂检修技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执行,促进电厂设备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设备检修及技改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及技改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公司内部设备检修(涉及定修、年修)及技改计划资金、工程及施工组织等全过程管理,为生产提供设备资源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使用于****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动力、工建、炉窑、特种设备等机械专业设备、设施旳检修及技改管理,其他专业设备、设施旳技改参照本制度旳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术语、定义一、设备检修,分为年修、定修、维修三类。
1、年修:是持续几天进行旳定修或年度计划安排旳设备大、中修。
其中,大修:是设备所有解体,重要部件、构件和磨损件更换或修复,恢复设备原有精度、性能和效率旳检修;中修:是设备局部解体,部分部件、构件及磨损件更换或修复,恢复到设备规定旳精度、能力和其他规定旳检修。
2、定修:是在主作业线停产条件下进行旳计划检修,每次定修时间不超过12小时。
涉及主线作业设备(其停机对生产厂生产计划完毕有影响)与一般作业设备(其停机对车间生产计划旳完毕无影响)旳定修。
3、小修:是除年修、定修以外旳平常维护及检修。
二、技改是指以减少成本和满足新旳生产能力以及改善环境状况为目旳旳设备改造。
第二章管理职责一、设备处是机械设备检修及技改业务旳主管部门。
重要职责是:1、负责对公司内部设备定修、年修计划旳审定,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外委项目旳施工方案讨论、审核。
3、负责检修及技改力量旳平衡及调度指挥。
4、负责对公司内部设备定修、维修、年修、资金旳平衡与监督控制。
5、负责各厂设备检修及技改项目技术原则旳审定。
6、参与审核各厂设备科制定旳设备检修规程。
二、各厂设备科是设备检修及技改业务旳具体管理部门,重要职责如下:1、负责本厂旳检修(涉及定修、维修、年修)技改计划旳编制及具体组织实行。
2、负责本厂旳检修(定修、维修、年修)技改项目备品备件,检修及技改所需材料旳准备及质量控制。
2、负责本厂旳检修(定修、维修、年修)技改项目技术原则旳制定。
3、负责检修施工方案旳编制与技改项目技术资料旳编制。
公司技改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改项目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技改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新、工艺改造、技术革新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公司成立技改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技改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为技改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涉及技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项目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技改项目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技改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技改项目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一)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措施。
(二)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三)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技改项目验收前,应组织安全验收,确保项目安全。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对涉及技改项目的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制定技改项目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和程序。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技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技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改项目的实施、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技改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技改项目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技改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技改项目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技改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一)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二)副组长: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
(三)成员:由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技改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制定公司技改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技改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监督技改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五)处理技改项目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技改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技改项目安全措施包括:(一)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如围挡、警示标志、安全通道等。
(二)施工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三)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四)消防安全措施: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技改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技改项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三)施工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四)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技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技术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技改项目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新、工艺改进、安全设施改造等。
第三条煤矿技改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矿”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技改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技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技改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矿工安全意识;4.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技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技改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技改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技改项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技改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2.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3. 施工机械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行;4.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5.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第九条技改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验收,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对新进矿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五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定期对技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对事故责任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三篇)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5.1 合法性管理要求5.1.1 公司相关部门应对相关方各类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严禁无资质的单位承揽公司检维修及施工业务。
5.1.2 相关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上岗。
5.1.3 相关工器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管理要求,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专用机动车辆等)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
5.1.4 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5.1.5 公司相关单位或部门(小甲方)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 一般安全管理要求5.2.1 根据设备检维修及施工项目的具体要求,应制定设备检维修及施工方案,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措施。
5.2.2 检维修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及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修及施工项目、任务、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
5.2.3 项目负责人应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2.4 检维修及施工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知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5.2.5 根据作业需要办理相关动火票、操作牌、停送电、停介质泄压置换等手续。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或施工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原则上应切断动力电源。
5.2.6 检维修及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逐一确认作业条件,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5.2.7 作业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不受厂界限制,任何人发现现场违章违制行为均有权制止和举报。
5.2.8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现场安全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针对部分风险较大的安全隐患该停工整改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安全检查要求:5.2.8.1 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检维修管理人员、工艺管理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5.2.8.2 应对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5.2.8.3 对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5.2.8.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高空作业中使用的工器具、材料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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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是依据《公司所属各厂矿检修施工(含项目施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安全要求、现场安全要求、特殊作业以及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所承揽的各厂矿检修及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
第二章一般安全要求
第三条一切项目的施工工作,应严格遵守上级及本公司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施工作业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落实施工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应由技
术负责人事先拟定施工计划,施工计划中应明确检修、技改中总的
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措施、安全要求以及各项目具体的安全施工方
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公司安全管理部审定批准后方
可施工。
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安全工作由工程公司(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
第五条项目施工过程中,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要明确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
负责人,并将名单予以成文公布。
第六条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进
行安全教育,详细交待施工项目、作业时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危险危害因素和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再由承揽该工程的分公司(项目部)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人结合工程的工期、质量、成本等实际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外委的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
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
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各分公司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的安
全管理、施工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对危险部位和特殊部位的施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参加作业的人员除经安全教育外,还应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进行工作。
第九条凡独立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工种、本岗位的上岗证或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学徒工、实习人员等没有取得操作资格
证的人员不得单独上岗工作。
第十条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
用品;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检修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技改项目和停工检修的重大检修施工项目,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向公司安全管理部上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检验,联
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有效;
常用起重工具,如机械卷扬机、桅杆、井字架、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等均应完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施工中所使用的脚手架、跳板、所系安全带、安全绳
和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性能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施工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良好,外壳必须接地,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配置,工器具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气焊的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减压
阀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周边10米范围内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夏天氧气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晒。
第十六条施工中使用的分析、检测、计量仪器、仪表必须经过
维修、检验、标定,并有经过计量监督部门检验标定的合格证。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督岗)必须跟班作业,深入现场,做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人和事有权制止。
第十八条项目竣工后,生产和检修双方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合格,安全防护设施、保护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如不合格或安全防护设施、保护装置没有恢复齐全,则不能验收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