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读书心得报告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平衡的政治艺术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平衡的政治艺术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平衡的政治艺术——《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赵光勇[摘要] 《联邦党人文集》所体现出来的美国制宪者的思想,是一种平衡的政治艺术。
他们寻求的,就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平衡,“民主”与“民治”的平衡,政府权威与人民自由的平衡,权力和权力的平衡。
在这样的制度下,既有秩序,又有自由;既有政府的权威又有人民的权利,实现了一种最佳的政治平衡。
[正文]当政治统治的资格不再来源于道德和宗教后,又从哪里寻找它的合法性?或者说,政府权威的来源是什么?当君主制开始压制自由的时候,又有什么样的政府形式能够捍卫我们的权利?如果有一个既能带来秩序,又能保卫自由的政府,这样的政府要如何组织?有没有这样一个政府,权力既掌握在人民手中,又能免于人性阴暗面的影响?政府的权力如何行使?谁来控制政府?如何制约权力?民主与自由能不能和平共处?在一个大国里,能否实现民主?美国政治制度的设计者们,吸取前人的政治智慧,对这一系列的问题,从实践层面给出了回答。
难能可贵的是,这份答卷,200年后还没有过时。
这份答卷,就是1787年美国的宪法。
如果说,美国宪法是制宪者们对上述问题给出的答卷的话,那《联邦党人文集》就是一次系统的答案解析。
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评,联邦党人让美国人相信,这个答案就是美国的新宪法。
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结束后,反对新宪法的力量很强大。
十二个州必须有九个州批准,宪法才能生效。
支持宪法和反对宪法的双方展开了一场大辩论。
这场大辩论是通过小册子、报纸、和演说进行的。
在辩论中,出现了一系列文章,这便是后来的《联邦党人文集》,是制宪会议的主要人物汉密尔顿、麦迪逊和约翰·杰伊以普布利乌斯的名义呼吁纽约州的投票人接受新宪而写的。
从行文和学理角度来看,《联邦党人文集》也许是政治思想史名著里面最通俗易懂的一本书了。
可是,时至今日,它仍然被认为是对美国宪法权威的解读。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心得报告

读《联邦党人文集》心得报告一、书名:《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二、著者:〔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程逢如在汉舒逊译三、出版社:商务印刷馆1982年四、背景:美国在制宪前是邦联政治,在1781年3月通过的《邦联条例》下各成员“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因此邦联的成员实际上是具有主权的国家,邦联只是一个有个成员国组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
“一个脆弱的友好的联盟,而不是一个国家的政府”,这样的体制被麦迪逊形容为一个“头脑听从四肢的怪物”。
邦联的运作导致了普遍的不满,尤其是各州的精英早就认识到了邦联这种政治体制的弊端。
汉密尔顿等人推动了全国性制宪会议的产生。
1787年5月,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
会议原定的题目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邦联条例》,但是在经过了近三个月的讨论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新宪法。
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费城制宪会议。
”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按规定应该有十三个州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而且九个州同意,即可生效。
但是,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遭到了诸多反对意见。
由此,在美国民众中间产生了激烈的论战。
本书的作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詹姆斯·麦迪逊三个联邦党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论文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就是这些支持新宪法,阐述宪法理论和精神的论文集。
五、主要内容《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是以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为代表的联邦党人为美国基本政治制度设计做的理论阐述和精辟说明。
该书的主要内容是以维护新宪法为核心,针对反对新宪法的意见以及质疑,具体阐述了对美国新的政治制度的构想、主张建立共和制并实施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立与制衡,采用历史经验与现实状况相结合的方法,论述美国实行联邦制是基于国家安全、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以及美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联邦党人文集》带来的启示——关于分权制衡

《联邦党人文集》带来的启示——关于分权制衡发表时间:2018-09-18T10:09:28.150Z 来源:《知识-力量》2中作者:黄桔[导读] 《联邦党人文集》是一本关于美国政治的经典名著,它从各个方面去描述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架构,对后世许多国家的政治制度制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美国成立之初,联邦党人创造性的运用权力制衡的原则去构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国家政治制度。
在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中间找到了一种平衡,并且在政府内部也通过分权制衡,实现社会有秩序、政府有权威、人民有自由。
本文对书中权力制衡思想的分析,阐述为何要权力制衡和对我们完善权力制衡机制有(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北京 100081)摘要:《联邦党人文集》是一本关于美国政治的经典名著,它从各个方面去描述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架构,对后世许多国家的政治制度制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美国成立之初,联邦党人创造性的运用权力制衡的原则去构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国家政治制度。
在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中间找到了一种平衡,并且在政府内部也通过分权制衡,实现社会有秩序、政府有权威、人民有自由。
本文对书中权力制衡思想的分析,阐述为何要权力制衡和对我们完善权力制衡机制有何借鉴。
关键词:联邦党人;权力制衡;三权分立;政府权力一、《联邦党人文集》内容简介 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顺利召开,但是反对新宪法的力量还十分强大,参加制宪会议的12个州必须至少要有9个州批准,宪法才能生效。
由此,拥宪派和反宪派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联邦党人约翰·杰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在纽约州州报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Publius)为笔名发表了一系列支持宪法的文章。
这就是后来的《联邦党人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全文一共有85篇文章,其主要内容可以分为5个部分。
第一,为民众解释为什么要建立联邦。
作者在文章中提出建立联邦的好处是可以解决国际争端、加快政府效率、避免不正义战争、防止党派争斗、团结全美人民、促进商业繁荣、保证贸易自由、增加税收、减少公费开支等等。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心得报告

页眉内容读《联邦党人文集》心得报告一、书名:《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二、著者:〔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程逢如在汉舒逊译三、出版社:商务印刷馆1982年四、背景:美国在制宪前是邦联政治,在1781年3月通过的《邦联条例》下各成员“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因此邦联的成员实际上是具有主权的国家,邦联只是一个有个成员国组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
“一个脆弱的友好的联盟,而不是一个国家的政府”,这样的体制被麦迪逊形容为一个“头脑听从四肢的怪物”。
邦联的运作导致了普遍的不满,尤其是各州的精英早就认识到了邦联这种政治体制的弊端。
汉密尔顿等人推动了全国性制宪会议的产生。
1787年5月,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
会议原定的题目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邦联条例》,但是在经过了近三个月的讨论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新宪法。
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费城制宪会议。
”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按规定应该有十三个州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而且九个州同意,即可生效。
但是,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遭到了诸多反对意见。
由此,在美国民众中间产生了激烈的论战。
本书的作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詹姆斯·麦迪逊三个联邦党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论文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就是这些支持新宪法,阐述宪法理论和精神的论文集。
五、主要内容《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是以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为代表的联邦党人为美国基本政治制度设计做的理论阐述和精辟说明。
该书的主要内容是以维护新宪法为核心,针对反对新宪法的意见以及质疑,具体阐述了对美国新的政治制度的构想、主张建立共和制并实施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立与制衡,采用历史经验与现实状况相结合的方法,论述美国实行联邦制是基于国家安全、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以及美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解析国家政治制度-《联邦党人文集》第读后

解析国家政治制度-《联邦党人文集》第读后解析国家政治制度-《联邦党人文集》第九篇读后一、“联邦”与“共和”在本文的一开篇,汉密尔顿便鲜明地提出自己的一个论点:“一个牢固的联邦,对于各州的和平和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是分裂和叛乱的障碍”。
为了证明这一点,汉密尔顿从反面列举了希腊和意大利一些小共和国为例。
对于这些国家,他是这样进行描述的:“它们永远摇摆于暴政和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极端之间连续不断的革命”;那些“平静、幸福的间歇、瞬息的光芒”,绝大多数都不过是混乱中短暂的间歇,并且使我们感到惋惜和悲叹,因为黑暗在可预见的将来已经临近。
然而产生这样一种悲惨状况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呢?汉密尔顿在这一段的结尾用了这样的一句话来进行阐释:“政府的弊病会使这些光辉的才能和崇高的天赋走上邪路,黯然失色,而这些产生他们的幸福土壤已经得到应有的歌颂”。
很明显,汉密尔顿表达了这样的一种意思,即这样的状况并不是由于一个地理性因素或文化性因素造成的-在这方面以上的国家无可置疑-而是由于一个政治性因素,即“政府的弊病”而造成的,并且,这个政治性要素在某一方面甚至决定着地理性与文化性的要素的发挥。
在这样的结论背后,汉密尔顿无疑是针对美国表达着自己的见解:从地理性和文化性因素的角度上说,美国散发着同这些国家一样甚至更加灿烂的光芒,可是这个光芒能否持续,能否使人备受鼓舞而不是产生哀叹,决定于这个国家即将选择怎样的政体与政府。
但起码,这个国家不应再效仿希腊或者意大利这样的“小型”共和国,因为这些国家从根本上决定了要与“分裂和叛乱”为伍,无疑,美国的前景和人民的幸福将消失在这样的国家当中。
然而,这绝不意味着美国将因此选取“专制”来取代“共和”作为自己国家的政体。
在接下来的一段中,汉密尔顿驳斥了那些“专制政治”的拥护者,因为他们从此出发反对“共和政体的所有形式”,并且从根本上反对“公民自由”的原则,认为这是与社会秩序相本质冲突的。
汉密尔顿在这里用世界上若干“自由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巨大组织”的存在及欣欣向荣来作为自己的论据以反驳那些专制拥护者们的“悲观诡辩”,并信心满满的宣称美国也将成为这样的一个“标志性建筑”来进一步使得这些诡辩更加不堪一击。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是美国建国初期的一部重要政治文献,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位联邦党人共同撰写。
这部作品对于理解美国宪法的起源和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在阅读《联邦党人文集》后,我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这部作品详细阐述了联邦党人的政治观点,包括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分配的看法、对民主制度的理解以及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思考。
通过阅读这些文章,我对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政治体制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联邦党人强调了强大的中央政府对于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能够有效地协调各州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这一观点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为美国刚刚从英国殖民统治中独立出来,面临着许多内外挑战。
联邦党人对民主制度持有独特的见解。
他们认为,民主制度并非完美无缺,而是需要在一定的框架下进行限制和调整。
他们主张实行代议制民主,通过选举产生代表来行使权力,以减少民众直接参与政治决策所带来的混乱和不稳定。
这一观点对于后来美国政治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联邦党人关注国家经济的发展。
他们认为,一个国家的繁荣与强大离不开经济的稳定增长。
因此,他们主张实行保护主义政策,鼓励国内产业的发展,同时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
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美国经济的现实需求。
《联邦党人文集》是一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政治思想的著作。
通过阅读这部作品,我对美国的宪法制度和政治体制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民主制度的本质和局限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联邦党人文集》是由美国开国元勋汉密尔顿、约翰杰伊、麦迪逊等人书写的85篇文稿组成,详细的介绍了美国的政治制度的来源、优缺和作者对政治制度的看法。
这本书使我对美国政治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引发了我许多的共鸣,接下来,我想从几个角度阐述下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一些启示。
通读全书,汉密尔顿、麦迪逊等人对美国共和政治体制的每一个权力设置的缘由都做了详细的阐述,鲜明的体现了美国政治的经验主义色彩。
美国政治制度在当今世界为世界各国效仿,为美国的强大与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奠基。
美国的政治制度的形成并不只是简简单单从一开始由他们的开国元勋根据什么“启蒙思想”而建立一套制度,他们制度的建立有深刻的历史根源,他们这套制度产生于经验主义而不是理性主义,而经验又来自哪里呢?这本书给了我们答案,来自于“英国”、来自“其他州宪法”,美国政治制度是在总结英国政治制度、州制度的优缺结合启蒙思想创立出来的,可以说是启蒙思想与美国国情的结合,有着深厚的政治经验的积累。
美国建国的十三个州,每个州都有自己特色的政治制度,而美国宪法就是对州制度的升华。
它的每一个细节的设置都可以在英国政治体制或州制度中找到影子。
所以我个人认为政治其实不存在什么突发奇想的创造,也不可能完全根据什么理论建立,它必定是深深的根源这个国家的历史与国情,所以一个优秀的政治家、一套优秀政治理论必定是根源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实践之中。
光靠几本书,是搞不了政治的,甚至可以说是天方夜谈。
要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总结实践经验。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源泉、动力、目标。
第二、我想谈的是心理学、心理经验对政治的作用,在《联邦党人文集》一书中,汉密尔顿、麦迪勋等人对政治制度的分析,对反对意见的回应,无不来自于他们在政治实践中总结的心理经验,比如在第72篇《论行政权力的唯一性》中谈及“为什么行政权必须由一人掌握,而不能由一个集体掌握”时,作者说到“当行政权由一个集体掌握时,由于每个人都想将自己的意见渗入到决策中,所以决策必须要所有人来协商做出,当某个人没有参与到决策的制定时,他可能会极力反对此项决议,因为他的意见并没有渗透进去,这不仅会降低决策效率,而且容易导致内部分化,可能一部分人会结合在一起,不利于内部的团结。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节选读后感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后,代表们回到各州,全力投入各州通过宪法的说服工作。
1787年10月至1788年5月,为说服纽约州批准联邦宪法,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邀请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的笔名,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详尽全面地论证了宪法的合理性,并对与人民自治政府有关的最为重要的政治课题加以了探讨,这些文章就是后来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
如今,《联邦党人文集》已成为美国建国时期最为重要的文献之一。
这首先是由于它的作者是美国建国时期的杰出人物:詹姆斯•麦迪逊出任了第四任合众国总统。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乔治•华盛顿的内阁中任职,是确定美国经济政策的主动力。
约翰•杰伊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任首席大法官。
也因为该文集对宪法作了最为系统和最为全面的分析。
作者们不仅诠释了宪法的结构,而且针对当时的批评逐条逐条予以仔细地反驳,极力捍卫自己的主张。
更是因为它解释了立国之父们的初衷。
以至于今天当最高法院法官试图理解缔造者的意图时,《联邦党人文集》仍然是宪法解释最为重要的诠释资源。
就笔者所阅读的第十、五十一、七十八篇章,足以显示《联邦党人文集》中包含的美国立国者们杰出的政治智慧,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展现了联邦党人高超的政治才能,他们以和平的手段成功的化解了政治分歧,用自由、民主、人权的信念把北美十三州由一个松散的邦联凝聚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使得独立战争最终功德圆满。
第十篇主要阐述了党争问题和大共和国的可能性及优越性:作者明确指出,“自由于党派,如同空气于火”。
万不可因为自由会助长党争而废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
那么,如何遏制多数派实施暴政呢?这是单一共和制的病根。
作者认为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通过把政府建立在人类自治能力基础上,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用足人类的自主治理能力,就能够摆脱多数派暴政的弊害;“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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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联邦党人文集》心得报告一、书名:《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二、著者:〔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程逢如在汉舒逊译三、出版社:商务印刷馆1982年四、背景:美国在制宪前是邦联政治,在1781年3月通过的《邦联条例》下各成员“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因此邦联的成员实际上是具有主权的国家,邦联只是一个有个成员国组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
“一个脆弱的友好的联盟,而不是一个国家的政府”,这样的体制被麦迪逊形容为一个“头脑听从四肢的怪物”。
邦联的运作导致了普遍的不满,尤其是各州的精英早就认识到了邦联这种政治体制的弊端。
汉密尔顿等人推动了全国性制宪会议的产生。
1787年5月,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
会议原定的题目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邦联条例》,但是在经过了近三个月的讨论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新宪法。
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费城制宪会议。
”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按规定应该有十三个州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而且九个州同意,即可生效。
但是,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遭到了诸多反对意见。
由此,在美国民众中间产生了激烈的论战。
本书的作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詹姆斯·麦迪逊三个联邦党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论文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就是这些支持新宪法,阐述宪法理论和精神的论文集。
五、主要内容《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是以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为代表的联邦党人为美国基本政治制度设计做的理论阐述和精辟说明。
该书的主要内容是以维护新宪法为核心,针对反对新宪法的意见以及质疑,具体阐述了对美国新的政治制度的构想、主张建立共和制并实施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立与制衡,采用历史经验与现实状况相结合的方法,论述美国实行联邦制是基于国家安全、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以及美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通过缜密的逻辑推理,为美国的宪政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全书一共有85篇论文组成第一篇:论述建立联邦政府的必要性,建立新的宪政制度关系到美国人民的根本权利和义务,需要由美国民众慎重的决定。
联邦党人已经意识到通过新宪法面对的困难,但以开放式的心态参与这场辩论。
第二至五篇:论述联邦政府对于防止外国势力的干涉和危险的必要性,联邦政府能将整个美国团结起来,在保障国家安全上,无论是降低成本还是实施效果来说。
联邦政府都是有效率的。
第六至十篇:论述联邦政府可以避免各州不和造成的战争等不良影响,将各州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第九、十篇:论述联邦政府由于将各州联合起来,幅员辽阔,各党派之争想要影响到美国政治相对是困难的。
党派之争是政治自由造成的不良影响,但是也是公民基本政治自由的表现。
这种政治自由必须被允许(基本政治权利),共和政体是防止党争不利影响的途径之一。
第十一至十三篇:论述联邦政府基于其强大的国家武器,对商业和海军的发展有益。
商业利益的一致,和政治利益的一致一样,只能通过统一的政府才能达到。
商业的繁荣是国家财富最有效和最丰富的来源。
前面已经论述联邦对于商业繁荣的作用。
而一个国家的纳税能力,必须经常在很大程度上同该国的货币流通额和货币流通速度成比例,而商业有助于达到这两个目的,它能使纳税更加便利,并且促进国库的必要收入。
国家的税收大部分来源于间接税、关税和消费税,在这三个税种上联邦政府具有优势地位。
关于税收的支出,联邦政府的存在减少了各州分别防卫的军事支出,减少公务人员薪金的支出,节约了纳税人上交的税金。
第十四篇:针对反对意见提出的联邦政府范围太大是否不适合共和政体以及管理上是否便利,联邦党人认为共和制下的代议制能把更大范围的民众意志集合起来,另外“联邦政府并未赋予制定和执行法律的全权。
它的职权仅限于某些固定的同共和国所有成员有关、而任何个别条款却又不能达到的对象。
下属政府能够管理那些可以分别予以考虑的其他事物,并将保持其应有的权力和活动。
”联邦宪法的直接目的是保证最初十三个州的联合,以便利整个联邦的相互交往。
第十五至第二十二篇:陈述邦联下的美国曾使整个国家蒙受屈辱:向外国及外国公民借债不偿还,领土被他国霸占而无力抗击侵略等有害主权的事情,国内经济状况糟糕等都是由于邦联制的缺陷,没有形成统一的强有力的政府,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
“目前邦联政府结构上的主要弊病,在于立法原则是以各州或各州政府的共同的或集体的权能为单位,而不是以它们包含的各个个人为单位。
”联邦被分裂成独立的团体,团体之间为争夺利益,内部损耗,对外不团结,严重影响美国民众的利益。
邦联形同虚设,无论是政策、法律都因缺乏统一的政府部门而得不到执行。
帮联下的美国是“无政府状态”,无序。
从人性的角度分析联邦政府应有的构造,“它一定不需要中间的立法机关,但是必须有权使用普通行政长官的权力去执行自己的决议。
国家权力的尊严必须通过司法机关来表示。
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一样,自己必须能直接说明每个个人的希望和恐惧,并吸引对人心最有影响的情感来支持自己。
”对于有些反对者担忧联邦政府权力过大而侵犯各州人民的权利时,联邦党人认为,这种担忧是缺乏显现实的可能的:从情感上来说,民众更依赖于各州的地方政府,联邦政府在一些事项上的管理不如州政府便利和效率。
联邦政府在事实上不可能过于强大而侵犯各州的权力。
比如对刑事和民事案件审判的一般管理,州政府就有天然的便利。
在联邦制下,联邦各成员保持独立的和主权国的性质,在联邦议会中有同等的投票权。
通过对古希腊政治实践的考察,从邦联和联邦两种类似的政治实践,安菲替温尼会议之下组成的希腊共和国联盟以及亚该亚同盟,探讨两种制度成败得失。
由此主张美国应当吸收有益之处成立联邦共和政体。
日耳曼国家分裂的不良后果,皇帝、议会、法律三种权力分配不当,不能形成强有力的合力。
尼德兰联盟的教训“一种统治者的统治权,一种统辖政府的政府,一项为团体而不是为个人的立法,因为在理论上是一个谬误,所以在实践上也是破坏了国家行政法的秩序和目的,用暴力代替法律,或者用破坏性的武力高压代替温和而有益的行政制约。
”邦联政府除了没有有效的政府结构以外,另一个重要的缺陷是法律缺乏支持,得不到执行。
邦联政府容易被控制,缺乏司法权。
目前邦联政府的合法性基础也值得怀疑:“目前的联盟制度的合法性值得怀疑——没有经过人民的批准和授权,仅仅只是几个议会的同意。
”第二十三至二十五篇:由上述邦联政府的种种弊端,联邦党人提出了建立新的统一而共同的政府——一个在新宪法下的联邦政府。
这个“联邦要达到的主要目的是:其成员的共同防务;维持公安,既要对付国内动乱,又要抵抗外国的进攻;管理国际贸易和州际贸易;管理我国同外国的政治交往和商业往来。
共同防御的必要权力是:建立陆军;建立和装备舰队;制定管理海陆军的规则;指挥海陆军作战;为海陆军提供给养。
”联邦政府有建立和指挥国家部队的权力,但征募军队的全权在立法机关手里,而不在最高行政首脑手里,并论证保证平时常备军的重要性。
第二十六至二十八篇:探讨了联邦党人关于限制立法机关在国防方面权力的主张,对于国防的权力,联邦政府是应当具有的,因为“与其不适当地限制立法机关的权威使政府为难并危及公共安全,不如去冒滥用信任的危险。
”但是,需要限制该权力的使用,防止产生军事集权。
因此,军队的设置权力被保留在议会手中,由人民决定。
针对联邦的法律需要靠军事力量来保证执行,联邦党人的回答是否定的。
主张联邦的影响力是通过民众对联邦政府的作用的理解来深入民心的。
“联邦的权力和公民对它的感情,会由于它扩大到所谓内心关注的事物而加强,而不会因而削弱,而且随着对它的作用的熟悉和理解,借助武力的机会也就少了。
权力越是通过人类情感自然流露的那些渠运转道,借助于暴力和可怕的强制方法的需要就越少。
”因为联邦的法律本身是民众意志的结果,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服从法律,实质上市服从了民众自身的自由意志。
“邦联的法律,就其所及的上述合法对象而论,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所有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官员,由于神圣誓言的约束均须遵守。
于是各州的立法机关、法院和行政长官均将参加全国政府在其正常而合乎宪法的权力范围内的工作,并协助政府执行法律。
”联邦保持常备军是为防止个别州动乱。
第二十九篇:新的宪法只规定民兵的组织、装备和训练,并且规定当作合众国部队使用的那部分民兵的管理办法,但任命军官和按照国会的规定训练民兵的权力,则由各州保留。
在民兵问题上,联邦和州政府共同享有管理的权力。
管理民兵以及在发生叛乱和入侵时指挥民兵作战的权力,是负责管理共同防务和保卫邦联内部和平的必然职责。
第三十至三十六篇:联邦政府要享有维持国家军队的权力,就必须要有经费的支持。
除此之外,联邦在税收方面的权限必须包括准备维持国家文官薪俸的费用,准备偿还已经由契约规定或可能由契约规定的国债,以及通常要求国库支付的所有事情。
结论是,在政府的结构中必须含有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征税的全面权力。
针对认为联邦有权在征税方面控制州政府而州政府感到担忧的主张,联邦党人认为承认要求各州具有为供应自身需要而筹措收入的独立自主权的论证是公正的。
在处理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税收权力的界限问题上,联邦党人认为“事权决定税权”是合理的。
联邦具有无限征税权,以使公共负担均摊。
各州在新宪法中将在税收项目上同联邦有同等权力(进口关税除外)。
针对联邦和州都有税收管辖权,是否加重民众的税收负担以及是否税收征收秩序混乱,联邦党人的答案是否定的:“其一是在征税权完全归联邦执掌的地方,这适用于进口关税;其二是在对象尚未属于州的任何规定的地方,这可适用于各种对象。
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性是合众国或者完全避开预先被用于地方需要的对象,或者利用州官员和州的规定征收附加税。
”第三十七、三十八篇:在制宪会议在设计适当政体方面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制宪会议是在前人经验教训基础上总结和设计新政体,只是从失败的政体中获得教训,但对于究竟该走何路,也不甚明晰。
2、如何把把政府需要的稳定和能力与对自由和共和政体应有的神圣的关注结合起来。
3、如何标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适当界限。
4、如何说明各种法典和各种司法机关的若干对象和范围以保证法律的确定性(立法上的困难)。
5、大州和小州的互相抵触的要求以及在代表的比例调整原有各方之间引起的新斗争。
6、各地的态度和政策的不同而形成的其他结合的困难。
第三十九篇:如何执行制宪会议公布的政府计划?制宪会议下的共和政体是这样的政体:1、权力来自于大部分人民的直接或间接授权,并由某些自愿任职的人在一定时期内或者在其忠实履行职责期间进行管理。
(众议院是直接由大多数人民选举的,参议院是间接由大多数人民选举的,法官和所有其他官员是民众间接选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