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禾营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公共物品清单及损坏赔偿价格表
学校班级公物赔偿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班级公物的管理,维护公物的完好,提高学生的爱护公物的意识,保障班级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班级,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公物的使用和维护。
三、公物管理责任1. 班主任为班级公物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公物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 班级学生应自觉爱护公物,共同维护班级公物的完好。
3. 班级公物损坏后,由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修复或赔偿。
四、公物损坏赔偿标准1. 公物损坏分为轻微损坏、一般损坏、严重损坏。
2. 轻微损坏:如桌椅表面划痕、门锁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修理费用。
3. 一般损坏:如桌椅损坏、灯具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修理费用或赔偿同等价值的物品。
4. 严重损坏:如门窗损坏、设备故障等,由责任人承担修理费用或赔偿同等价值的物品。
五、赔偿流程1. 公物损坏后,责任人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2. 班主任组织核实损坏情况,确定赔偿标准。
3. 责任人支付赔偿费用,班主任监督赔偿过程。
4. 赔偿完成后,班主任将赔偿情况记录在班级公物管理台账中。
六、奖励与惩罚1. 对于爱护公物、积极维护公物完好的学生,班主任可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故意损坏公物、不按时赔偿的学生,班主任可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通报家长,并视情况给予适当的惩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提高班级公物的管理水平,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学生宿舍物品赔偿制度

学生宿舍物品赔偿制度学生宿舍物品赔偿制度「篇一」为加强公寓物品及设施管理,保障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积极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一)物品在学生入住公寓后,公寓中心与住宿学生进行统一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本验收的物品状况。
(二)公寓设施维修工作由公寓服务中心维修组负责,不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项目应在公寓中心交纳赔偿金后予以维修。
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维修后交费。
(三)公寓设施的自然损坏、老化及质量原因需维修的,由公寓中心免费负责维修。
(四)下列情况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1.公寓各种玻璃和纱窗;2.桌椅板凳断裂;3.水龙头开关断裂;4.桌面、壁橱、储物柜破损;5.插座因使用劣质电器或大功率电器烧坏;6.电视、电风扇及各种插座破损;7.地面、墙面污染、破损;8.床板断裂;9.洗刷池、蹲便器、水箱破裂、部件断裂;10.管道破裂及下水道堵塞;11.人为原因造成门锁、门把手损坏;12.各种线路人为造成的破损。
(五)楼长下发赔偿通知单,宿舍舍长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后,楼长下发维修单予以维修。
(六)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安全或节约资源,可在下发赔偿通知的同时予以维修。
(七)接到赔偿通知单不办理赔偿手续的,每超一天加收1%元的赔偿金,损坏设施维修费直接从公物押金中扣除。
(八)宿舍内设施损坏、物品丢失的,由责任人予以原价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九)公寓内的公共设施损坏、丢失的,由公寓管理员、值班员予以赔偿。
赔偿金直接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十)由学校分配的卫生工具及用品,不满使用期限损坏或丢失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或赔偿。
学生宿舍物品赔偿制度「篇二」为落实校产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校产的使用效能,为师生教学、工作和生活提供物质保证,培养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良好习惯,根据《成都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手册》订立以下制度。
一、学校设置在教室、寝室和其它公共场所的所有设施、设备,均系学校公物,学生有义务爱护,不得损坏或随意变动其设置地点,改变其用途。
学生宿舍财产补偿制度范本

学生宿舍财产补偿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学生宿舍财产管理,保障宿舍财产的安全和完好,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补偿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宿舍的财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财产管理1.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包括门窗、墙壁、地板、天花板、家具、电器等设施设备。
2. 学生应妥善保管宿舍内的公共财产,不得损坏、私占、挪用或遗失。
3. 学生宿舍财产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对宿舍财产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财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三条财产损坏赔偿1. 学生宿舍财产损坏赔偿标准如下:(1)门窗玻璃损坏,每块大60.00元,小10.00元。
(2)门锁丢失或损坏,每把25.00元。
(3)家具、电器等公共设施丢失或损坏,按市场价格赔偿。
(4)清洁工具丢失或损坏,按规定的价格赔偿。
2. 如有故意损坏宿舍财产的行为,除赔偿相应费用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赔偿程序1. 财产损坏事件发生后,财产管理责任人应及时查明原因,确定损坏程度和赔偿金额。
2. 财产管理责任人应向损坏者说明赔偿标准和要求,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
3. 损坏者如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复核。
4. 复核结果出来后,损坏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复核结果履行赔偿义务。
第五条责任分配1. 损坏事件发生时,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 损坏事件发生时,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的,由宿舍内全体成员分摊赔偿责任。
第六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1234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2006-3-2为了加强学校物业管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配合学校的德育教育,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赔偿规定:一、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二、凡属人为原因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行为人负责赔偿。
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位置的责任(或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寝室内物品损坏而查不出原因者,由本寝室同学集体赔偿。
三、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含弱电)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五、本规定自宣布之日开始实施、执行。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各班级教室、宿舍门窗、玻璃、桌凳、双层钢床、灯具、黑板、讲桌、宿舍内电话等公物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由使用班级班主任签字、负责管理,不得丢失、损坏。
二、教室、宿舍内外的墙壁,教室前楼道栏板磁砖,由所在班级维护其整洁,不能有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
公共场所(梯间、厕所、楼厅)的门窗、玻璃、灯具、开关、墙壁分到班级管理,由班主任全面管理。
三、对上述公共物品,学校由校产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一月一次)。
学校公物赔偿制度(修订)

新集九年制学校公物赔偿制度学校公物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物质基础, 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工作学习的重要条件。
为了给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充分发挥公物在办学过程中发挥它最大效益, 同时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损失赔偿的范围1、学校所有房屋、建筑物、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生活设施、通讯设施、卫生、体育、娱乐等设施。
2、学校分配到各班级、处室使用或保管的一切教育、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用品等。
3、学校分配给个人使用及个人借用的仪器、图书等一切公物。
4、学生上课、实验、活动使用的仪器、图书、课桌凳等公共设施。
以上四款所列物资,如发生非自然性损坏或丢失,皆由损坏、丢失者或物资保管责任人予以赔偿。
二、责任划分1、物资丢失:个人使用或个人借用的公物,如发生丢失,使用人或借用人为该公物赔偿人。
班级及处室部门使用的物资如发生丢失,由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负责查清原因,造成丢失事故者为该公物赔偿人;如查不出造成丢失事故的责任者,则该部门负责人为该公物的赔偿人。
属学校保管储存的物资,如发生丢失事故,由学校总务主任报学校校长,并同物资保管员及有关责任人负责侦察,凡属保管人员造成丢失的,保管人员为该公物赔偿人;凡属在节假日、晚间或其它休息时间因失盗丢失的学校物资,门卫及值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门禁不严,物品出门不检查不询问不登记,造成财物丢失,追究门卫责任。
2、物资损坏:一切公物,凡属正常自然老化破损的,不在赔偿范围。
凡属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造成物资损坏的,皆按上述物资丢失之规定,划分责任进行赔偿。
3、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教职工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在校学生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学生监护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社会人员造成学校物资损坏,其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三、赔偿原则1、赔偿可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负责修好。
宿舍价目赔偿单

+ 价目赔偿单
学生宿舍的赔偿规定:
1、公寓床损坏:(床板190元/张、爬梯30元/个、床架100元/根、凳子30元/把、桌面150元/张、衣柜300元/个、机柜100元/个、书柜210元/个、床顶板50元、镜子10元、厨子锁20元、蚊帐杆50元、床爬梯50元)
2、阳台门窗及玻璃损坏:(阳台门200元/张、阳台门玻璃150元/张、阳台窗玻璃150元/张)
3、门及门锁损坏:(门500元/张、门锁30元/把、拉手10元/把、门上玻璃20元/张,宿舍门玻璃10元)
4、卫生间物品损坏:(洗面盆50元/个、蹲便器50元/个、冲水箱60元/个、小便斗90元/个)
5、风扇损坏(摇头风扇150元/个)
全校师生必须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财产的安全,凡有损坏公物者,学校将根据情节处以赔款罚款或在赔款罚款的基础上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各项是学生宿舍内赔偿明细,经鉴定: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非人为损坏,学校进行维修。
(门锁针对玫瑰、紫荆、梅、兰、海棠等带防盗门的宿舍楼)。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后勤处 2017.6.1。
学生公寓物品损坏赔偿价格表

附件3:
学生公寓物品配件价格一览表
品名 椅子靠背 椅子靠背 椅子面 椅子靠背 电脑桌抽屉 电脑桌键盘 电脑桌桌面 电脑过键盘滑道 书架挡板 书架 卫生间窗户架 床板 爬梯 门把手 锁芯 铁皮柜子门 木柜子门 5#公寓衣柜门 窗帘滑道 品名 阳台窗户扇 阳台门 阳台拉手 洗脸池 规格 两门 规格 木 铁 木 铁 木 木 木 钢制 木 木 塑钢 木 钢制 单位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单位 个 个 个 个 价格 120 65 120 65 50 30 100 15 50 200 180元/平方米 80 70 80 30 160 365 320 12元/米 价格 180元/平方米 180元/平方米 10 100 备注 市场无单卖物品 市场无单卖物品 市场无单卖物品 市场无单卖物品 备注 市场无单卖物品 市场无单卖物品 市场无单卖物品 市场无单卖物品
三连体、两连体床底柜价格按照双开门铁皮柜价格为基准。
附件2: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学生公寓耗材价格一览表
品名 带防护罩吊扇 窗帘 4#公寓门锁 1#公寓门锁 2#公寓门锁 3#公寓门锁 抽屉锁 柱式脸盆 镜子 遥控器 玻璃门 价格 130元 120元 55元 75元 55元 55元 5元 90元 40元 30元 320元/平方 以现市场价格为依据,根 据市场价格变动进行调整 。 备注
附件1:
学生公寓家具价格一览表
家具 高低床 单高床 单人书桌 两连体书桌 三人书桌 床下电脑桌柜 双门铁皮柜 木质椅子 防盗门 空调 单位 张 张 张 张 张 张 个 把 扇 个 2000*900*1800mm 1200*570*1800mm 800*550*400mm 410*380*860mm 单扇,复塑钢框 KFR-32GW 规格型号 2000*900*1800mm 2000*900*1800mm 780*550*1600mm 地点 1#2#3#4# 5# 4# 1# 1#2#3#4# 5# 5# 5# 1#2#3#4# 1#2#3#4#5# 价格 700 350 400 500 710 850元 160 120 900 2300
中学损坏公物的赔偿及维修制度

中学损坏公物的赔偿及维修制度第一篇:中学损坏公物的赔偿及维修制度中学损坏公物的赔偿及维修制度(2011年修订)一、正常情况下的损坏(在参加学校和班级正常的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中不慎,无意损坏学校公共财产),照价赔偿。
二、非正常情况下的损坏(在参加上述活动或进行不正常的活动时,有意损坏学校公式人财产或屡犯类似错误者),视情节2—5倍罚款,亦可同时予以纪律处分。
三、财产管理办法:1、学校实施财产管理到班,班级管理到人的两级责任制。
2、期初学校对教室的公共财产实行全面登记造册,班主任签字,期中检查评估,期末检查结帐。
3、学校把财产管理拉入评估红旗班集体的重要参数之一。
四、赔偿1、班主任和相关责任人及时反应公物损坏情况,报分管后勤负责人处。
2、学校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后,交班主任通知学生安装。
3、班主任应督促学生在一周内将赔(罚)款交学校财会室。
4、对不及时向学校报告的班级和个人,给予5倍罚款处理。
5、对无意损坏学校公共财产,又主动向班主任和学校报告的,照原价赔偿,免除处分。
五、维修程序:各班教室内的财产,如有损坏和自然损坏的应及时填写维修、添置报告单,交学校总务处。
总务处必须在一周内安排维修工作或添置任务。
六、学年结束,各班教室内的扫帚垃圾箱、铁锹、保温桶由学校统一检查登记。
(如有失落损坏照价赔款)十、每学期期中、期末分别进行寝教室财产管理评估,并予以公布,作为评定班级好坏的参数之一。
七、附表1、维修添置报告单2、教室财产登记册3、教室财产损坏赔偿项目对照表4、财产发放回收登记册第二篇:损坏公物赔偿办法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一、学院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
公共财物是学院所有资产,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争做爱护公物的模范。
二、凡公物损坏或遗失,视具体情况,采取赔偿制度,尽最大的能力减少学院资产的损失,使之物尽其用。
三、赔偿原则分为: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或负责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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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禾营中学学生宿舍公共物品清单及损坏赔偿价格表
为加强校产管理,做到物尽其用,同时增强学生使用爱护公物的责任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现将学生宿舍公物管理责任到各个寝室,宿舍管理老师是第一责任人,学生是第二责任人。
每学期开始及下学未由学校校产管理人员和宿舍管理老师登记检查各宿舍物品,
一、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二、凡属人为原因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行为人负责赔偿。
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全
体住宿学生集体赔偿。
结合市场购买价格及维修价格制订以下物品赔偿价目表(修订)
宿舍管理老师签名:
校产管理人员签名:
麦禾营初级中学总务处 2016-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