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配备表
2 施工安全工器具

施工安全工器具施工安全工器具是保证施工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质保障。
施工中各参建方应认真遵守现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要求。
第一节 一般要求安全工器具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高处坠落、触电、打击等事故,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一、安全工器具的配备安全工器具的配备数量要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3)现场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围栏、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接地线、个人保安接地线等。
二、安全工器具的检验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按表5-1-1、表5-1-2要求定期进行试验。
经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统一回收销毁,并做好备案。
新购用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试验,试验不合格时,严禁使用。
表5-1-1 高处作业安全用具试验标准名称试验静拉力 持续时间min 试验周期 备注 kN kgf 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2.25 225 5 6个月 安全绳(吊绳) 2.25 225 5 6个月表5-1-2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一览表 名称电压等级 kV 周期 交流电压 kV 时间min 泄漏电流 mA 附注 验电器6~10 1年 40 5 35 105 绝缘手套低压 6个月 2.5 1 ≤8 绝缘鞋(靴)高压 6个月10 1 ≤8 绝缘绳低压 6个月105/0.5m 5 ≤7.5 接地线低压 2年 500kV 5 25mm 2平均每米直流电阻小于0.79 mΩ 个人保安线 4年 16mm 2平均每米直流电阻小于1.24mΩ 三、安全工器具的保管1.安全工器具应登记注册有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安全工器具存放地点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防止受潮。
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送电线路施工根据不同工序、工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并正确使用。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计划(安全防护用品清单)

安全施工护文明施工参考例图单价厂家品牌32502801865/4316036040120480焊接220绝缘300普通8452540 84510待询价待询价待询价待询价待询价待询价8560260待询价待询价(有可能涉及)待询价(有可能涉及)216180220租赁30000/月待询价2164503001600400 3300060000带围护结构12000带围护结构12001带围护结构待询价60000不带宣传标语8000不带电缆600003006000060000待询价待询价3000不带背板、地毯、音响待询价5000800待询价800待询价(有可能涉及)30020030待询价600待询价待询价1800300045/m360待询价(有可能涉及)待询价(有可能涉及)待询价(有可能涉及)待询价(有可能涉及)待询价(有可能涉及)待询价(有可能涉及)36000/月租赁费30000/月租赁28000/月租赁120000套4待询价待询价48000/月租赁18003000400待询价3300 1201800待询价待询价800 450待询价1600 140 140待询价待询价待询价待询价待询价3000 6800 12000待询价3000待询价8548140待询价100待询价待询价暂未确定暂未确定暂未确定暂未确定暂未确定暂未确定暂未确定暂未确定待询价21045018待询价120待询价待询价。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一、概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建设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提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在施工现场进行任何作业前,必须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并严格执行。
2. 防患于未然通过提前规划和预防措施,防范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3. 系统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用具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培训、考核等,确保管理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三、管理要求1. 用具配备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配备适当的安全防护用具。
用具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通过质量检验合格。
2. 用具保管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在指定的地点,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用具清单建立安全防护用具的清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并定期更新。
清单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便于监督和管理。
4. 用具分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分发必须经过核对和登记,确保用具的合理配备和有效使用。
用具分发后,必须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正确使用。
5. 用具使用使用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佩戴、使用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具。
使用过程中发现用具有损坏或失效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理,并报告主管部门。
6. 用具修理安全防护用具的维修和保养必须交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私自修理或改造。
修理后必须经过检验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 用具报废安全防护用具超过使用寿命或出现严重损坏的情况,必须及时报废并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以防止使用人员继续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8. 用具处罚对于故意损坏、私自调换或盗窃安全防护用具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齐全性、完好性、使用情况等。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 不定期抽查不定期抽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关键部位和特殊作业,确保用具的有效使用。
建筑施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建筑施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1.安全帽安全帽是对人的头部受坠落物及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起防护作用的防护用品,由帽壳、帽衬、下颌带和帽箍等组成。
施工现场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
(1)安全帽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并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受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2)安全帽佩戴注意事项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应符合规定。
佩戴时要注意下列事项:1)戴安全帽前应将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
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
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檐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为充分发挥保护力,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号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并系紧下颌带。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
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会降低帽体的强度。
5)安全帽要定期检查。
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
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7)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
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安全带安全带是用于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或发生坠落后将作业人员安全悬挂的个体防护装备。
主要由安全绳、缓冲器、主带、辅带等部件组成。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安全防护用品(具)管理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目录3.1 安全防护用品(具)购置使用计划3.2 安全防护用品(具)进场验收登记表3.3 安全防护用品(具)验收单3.4 安全防护用品(具)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安全认证、评估报告、推荐证标志3.5 安全防护用品(具)送检检验报告3.6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3.7 安全防护用具、材料领用记录说明1.安全防护用品(具)包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具)是指安全网、钢丝绳、工具式防护栏、灭火器材、临时供电配电箱、空气断路器、隔离开关、交流接触器、漏电保护器、标准电缆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
2.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制定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材料的购置和使用计划,报项目经理批准。
3.项目部对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应查验下列证明:1)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其生产许可证;2)产品鉴定报告、检测报告、质保书、合格证;3)实施认证制度的安全防护用品(具)认证标志;4)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和安装使用说明;5)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设施应有经批准的设计、制作和使用方案。
4.项目部应对进场安全防护用品(具)进行进货检验,保存相关凭证,并按照要求分批次送检复试。
5.项目部应及时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到职工手中,并保存发放记录。
6.企业及其项目部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并在安全教育培训部分如实记录。
3.1 安全防护用品(具)购置使用计划(粘贴)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计划。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配备情况全集文档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配备情况全集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质文档,欢迎下载)防护用具一览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配备情况昆山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总承包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目录一、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验收制度三、施工现场机械巡回检查制度四、施工现场机械机械维护、保养制度五、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六、各类机具安全操作规程七、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八、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九、中小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十、施工现场分包(专业分包)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四、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桩工机械、起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市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八、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十、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十一、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十二、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指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施。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绝缘鞋、绝缘手套、电工工具、个人防护设备,如防护眼镜;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3、电气设施,包括各级电控箱、漏电保护器、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和电气元件等;二、施工现场应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台帐,完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三、在采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时,验证销售单位的经营资格,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备案留存:1、销售单位营业执照、营业执照;2、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3、产品的相关检验标准或检验报告;4、产品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5、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说明。
四、采购回的安全防护用品须按规定试验、鉴定且合格后方可发放;进场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提供采购日期、项目部应检查有关材料的储存和使用情况、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项目部、分包商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六、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试验并记录,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八、安全工程师必须定期检查使用中的安全防护用品,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九、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基层公司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备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查,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责令其停止使用,清理出施工现场。
十、违反本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一)安全防护用具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