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采购领用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低值易耗品采购领用管理

制度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合肥百大集团低值易耗品采购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经办(综合部)负责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统一计划、统一购置、统一发放与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低值易耗品包括:办公文具(消耗品和管理品)、打印复印耗材、日用品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物品。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的申购、发放,须遵从“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申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严格按预算执行。员工在使用低值易耗品时要爱护,杜绝浪费。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各企业结合实际作适当修订。

第二章耗材的采购、领用标准和时间要求

第五条总经办(综合部)原则上进行集中采购和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办公文具:

a) 消耗品:铅笔、中性笔、圆珠笔、固体胶、液体胶、宽胶带、回形针、订书钉、软面抄、按扣袋、抽杆夹、橡皮筋、夹子、印色油、文件盒等。

b) 管理品:电话机、剪刀、A4纸、传真纸、裁纸刀、订书机、计算器、快干印台、文件架等100元以下物品。

第六条个人按基本标准配置办公用品:中性笔、文件夹、文件架等(专业人员按工作需求进行相关文具配置)。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按需配订书机、计算器等。

第七条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统一配置给部门指定的人员保管。

第八条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设定领用标准或以旧品换新品。

第九条总经办(综合部)耗材管理人员每季度对上季度办公用品进行盘点,核查库存与领用,以保证帐物相符。

第十条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总经办(综合部)同意擅自购买的办公用品,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每月25、26日,由需求部门在OA平台按需申请,并经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总经办(综合部)根据库存量和申请量进行发放。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员工在公司内调动,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不收回,由原使用者继续使用。辞职、辞退、离职、调离和被除名的员工,办公用品应退回公司总经办(综合部),如不退还,在办理离公司手续时,按原值扣款。

第十三条文具、物品严禁取回家私用或用作私人用途。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并爱护物品,妥善使用。原则上中性笔一年领用一次,电话机、订书机、剪刀、计算器等在使用年限达到后,能继续使用的原则上不予换新;确实不能使用的,需登记后以旧换新。

第十五条领用预算计划外的用品,一律由需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日用品采购申请单”,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成本控制是每个员工的责任,要注重节约用纸,尽可能使用双面打印或废纸打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