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与桂某等人劳务纠纷-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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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案例

人民调解员案例

人民调解员案例人民调解员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员,他们通过调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列举了10个人民调解员案例,以展示他们的工作职责和作用。

1. 邻里纠纷调解:张某和李某是一对邻居,由于房屋装修引发了争执。

人民调解员在了解双方诉求后,通过耐心沟通和调解,成功解决了双方的矛盾,恢复了邻里关系。

2. 劳动纠纷调解:王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与雇主发生了劳动纠纷,双方争议激烈。

人民调解员通过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协商,帮助双方达成了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3.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李某与张某是一对夫妻,由于家庭琐事引发了争吵和矛盾。

人民调解员通过深入了解双方的情况,引导他们进行理性沟通,最终成功调解了双方的矛盾,避免了离婚。

4. 商业合同纠纷调解:王某与张某在一份商业合同中发生了纠纷,双方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不一致。

人民调解员通过调查研究和法律解释,帮助双方找到了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5. 邻里纠纷调解:李某和王某是一对邻居,由于噪音问题引发了争执。

人民调解员通过多次调解会议,帮助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制定了相应的行动方案,最终解决了纠纷。

6. 土地纠纷调解:某村两个农民因土地界限争议发生了矛盾。

人民调解员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解决了双方的争议,确立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7. 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小明购买了一款电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

人民调解员通过法律法规的解释和调查取证,帮助小明与商家达成了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8. 邻里纠纷调解:刘某和张某是一对邻居,由于建筑工程引发了纠纷。

人民调解员通过调解会议和法律法规的解释,帮助双方达成了共识,解决了纠纷,维护了邻里关系。

9. 劳动纠纷调解:小红与某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公司解雇了她。

人民调解员通过调查取证和法律解释,帮助小红与公司达成了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福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福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福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9•【分类】其他正文福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案例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医疗美容纠纷诉前调解案例基本案情原告谢某在被告某医疗美容诊所进行隆鼻综合手术,被告收费15000元,未出具收据。

被告在隆鼻手术时擅自为原告做了鼻基底手术。

术后几天,原告发现鼻梁异位,两边鼻翼明显不对称,并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几个月下来都在吃药。

被告在手术中没有遵从诊疗规程,鼻基底手术在病历中未体现,告知书中也未明确告知诊疗风险和风险替代方案,存在医疗过错。

另外,原告还发现被告在病历中假冒其签名。

后原、被告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被告承认原告鼻子异位,同意进行再手术治疗,并承担全部费用(预计在10万元),但被告并未履行协议。

经多次沟通未果,原告随即向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后转至鼓楼区人民法院诉非联动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鼓楼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与医患双方沟通后,了解到本案焦点主要集中在原告对手术风险的认知以及被告在术前是否履行告知义务。

针对纠纷关键问题,特邀调解员首先与被告进行沟通,明确指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案涉鼻基底手术没有在病历中体现,告知书中也未明确告知原告的诊疗风险和风险替代方案,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在较大的医疗过错。

经过多番沟通,该医疗美容诊所表示同意再进行调解。

但原告对调解有抵触心理,在调解员多次开导劝说下,原告最终同意调解。

此后又经过多番调解,双方达成并签署调解协议,由该医疗美容诊所赔付原告谢某误工费、医药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8万元,并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位于省会城市的核心城区,因这一特殊的地缘特点,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美容纠纷案件具有体量大、类型多、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同时该类案件更具有证据认证难、法律适用难、医疗标准统一难以及案件审理周期长等困点。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

而人民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人民调解的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人民调解的运作方式以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

案例一,邻里纠纷。

小李和小张是一对邻居,他们原本关系很好,但因为一棵大树的问题,导致了彼此之间的矛盾。

小李觉得大树的枝叶遮挡了他家的阳光,影响了他家的生活质量,希望小张能够砍掉树枝。

而小张则认为这棵树是他家的,没有侵犯到小李的利益。

双方因此产生了矛盾,甚至闹到了要上法院的地步。

在这种情况下,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并邀请了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小张同意修剪树枝,以减少对小李家的影响,而小李也答应在日常生活中更加理解和包容小张。

通过人民调解,邻里之间的纠纷得到了和解,双方也重新建立了良好的邻里关系。

案例二,劳动纠纷。

小王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因为公司的一项政策改变,导致了他的工资待遇出现了一些问题。

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于是向公司提出了申诉。

然而,公司方面认为这是正常的政策调整,不存在违法行为,因此拒绝了小王的申诉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小王选择了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他的劳动纠纷。

人民调解员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后,及时进行了调解工作。

通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公司同意适当提高小王的工资水平,而小王也答应在工作中更加努力和配合。

通过人民调解,劳动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双方也都感到满意。

案例三,家庭纠纷。

小张和小李是一对夫妻,他们因为家庭琐事产生了矛盾,甚至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家庭成员及时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人民调解员了解了双方的矛盾原因,并及时进行了调解工作。

通过耐心的沟通和协商,最终小张和小李决定重新审视彼此的问题,放下过去的矛盾,共同努力维护家庭的和睦。

警民联调经典案例

警民联调经典案例

警民联调经典案例1、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2、王某诉江某离婚案3、张某诉郭甲、郭乙、郭丙赡养纠纷案4、博小某诉博某抚养费案5、郭某诉焦某变更抚养关系案6、麻某某诉麻晓某抚养费纠纷案7、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8、刘某诉刘甲、刘乙赡养费纠纷案9、孙某某申请执行彭某某抚养费案10、余某诉余某望抚养费纠纷案11、贾某诉刘某赡养纠纷案12、周某诉张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13、郭某起诉与吕某离婚案14、韩某控告张某新遗弃案15、刘某森诉李某梅离婚纠纷案16、付小某诉付培强抚养费纠纷案17、刘某某诉袁乙赡养纠纷18、陈某琪与被告陈某明抚养费纠纷案19、黎某某与被告资某祥等六人赡养纠纷案20、陈某某与梁某某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案21、何某某与蒋某某探望权纠纷案22、翁某某故意伤害案23、李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24、彭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25、杨某某诉汪某某变更抚养权案26、王丽诉张伟同居析产一案27、王鹏与徐丽丽彩礼返还案28、孙丰杰与王玉萍离婚纠纷案29、韩理诉杨延铭探望权纠纷30、邢桂芝诉殷智刚占有物返还案31、张某诉程某身体权纠纷案32、刘平诉孔霄离婚纠纷案33、陈长臻诉陈路程、徐磊、徐春艳赡养纠纷案34、原告李泊霖、李宁诉被告李涛抚养费纠纷案35、李某福诉李甲、李乙赡养费纠纷案36、张某与蒋某婚姻家庭纠纷案37、黄某某与张某某婚内扶养纠纷案38、弟媳向“大伯子”索要儿子抚养费纠纷案案39、原告汤某诉被告姜某离婚纠纷案40、张老太与子女赡养纠纷案41、朱绍昌诉朱正方、朱正德、朱立香赡养费纠纷案42、冯某诉蔡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43、原告吕某诉被告许某离婚案44、马某诉魏某子女抚养纠纷案45、何某诉周某抚养纠纷案46、吕发珍等二人诉李向有等四人赡养纠纷案47、赵某与杨某离婚纠纷案48、孙某某诉田某某离婚纠纷案49、狄桂霞诉被告李志明、李志刚、李志强、李亚杰赡养纠纷案一、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一)基本案情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一子高某。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30•【分类】其他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面对劳动者日渐多元的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和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审判指导,制发司法解释、司法建议书、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加强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果,多措并举落实我国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审判工作及诉源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的妥善化解,不仅关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更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息息相关。

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职能作用及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价值,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发布六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这批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好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党中央、国务院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

人民法院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等基本需求,并不断满足劳动者在确认劳动关系、平等就业、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现体面劳动,通过奋力书写稳就业“答卷”,筑牢“万家灯火”的幸福根基。

如李某与某服饰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李某陪妻子待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护理假工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减轻女性在育儿阶段的负担,推动用人单位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又如某公司与李某竞业限制纠纷案中,某公司与普通员工李某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李某入职新用人单位之后,某公司要求李某承担违约金,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李某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信息不属于核心经营信息,李某不属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充分保护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黄某与王某等人的拾花劳务纠纷-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黄某与王某等人的拾花劳务纠纷-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黄某与王某等人的拾花劳务纠纷【案情介绍】2012年9月4日早上,头台司法所刚上班就被几个背着大包小包的人造访,他们的眼睛里和脸上写满了疲惫、焦虑和惆怅。

这几个人神情紧张的快步走进头台司法所办公室,用一双期望的眼睛找到工作人员。

原来他们是从贵州一个小山村里到这里的王某等人,他们从火车上认识了一个陌生人,由于这个陌生人说他们那里的拾花工资,包吃住还每公斤两块贰,不管吃只管住给两块。

九个人被这优厚的报酬条件所诱惑,再没说什么话,跟着这个人就到了头台乡某村,结果棉花地雇主黄某不仅亲自去接了他们,人也真是这么说的,这样这九个人高兴的留了下来。

但好景不长,结果他们中陆续有人身体不适,且觉得无法承受拾棉花这种高温、高耗体力的劳动,不能适应北方的环境,不想干了。

到这里,有两人先回去了,剩下的人也一直想走,最后终于跟所拾花棉花地雇主翻了脸,坚决不干了。

由于,像这样中途不干,棉花地主必须找到这样的拾花工,不然就有棉花到下雪拾不完,或拾不干净的风险,而且在接这九个人来了的这7天时间里的全部花销,都是由棉花地主垫付的,当地棉花地雇主,对于这样的情况都是不给拾花工资的。

棉花地雇主坚决一分钱也不给这些从远方来挣钱的农民,这九个人身上的钱也所剩无几,双方就此发生了纠纷。

【调处过程】头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受了这九个拾花工的申请调解后,立即组织力量调查了解事情的真相事实,并进行了相关调解前的讨论,所长做出了明确的调解指示:1、立即与棉花地雇主面谈,对他决定不给拾花工付工钱的行为以人情常理和社会道德以及相关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条款劝说。

2、对于拾花工也要对他们进行劝导,对于他们在约定期违约行为,不管任何理由违约都是有一定责任的,并不能都算给棉花地主,而且他们对这项工作前期考察不清楚,就直干活,也有一定责任。

3、在双方都知道自己的不对之处后,迫使他们都后退一步,互相妥协为调解促成良好的基础。

但经过头台司法所几乎一天时间的努力,最终由于这九个拾花工意见不一,调解至此失败。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人民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它通过调解员的调解,让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

下面我们来看几个人民调解的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人民调解的作用和意义。

案例一,邻里纠纷。

小王和小李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的邻居,他们之间因为一棵树的问题发生了纠纷。

小王认为小李家的树太高挡住了阳光,影响了他家的生活,要求小李砍掉树。

小李则认为这是他家的私人财产,不应该被要求砍掉。

双方因此产生了矛盾,影响了邻里关系。

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他们最终达成了协议,小李同意修剪树木,保证不再影响小王的生活,小王也同意不再追究此事。

案例二,劳动纠纷。

小张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因为加班问题和公司发生了纠纷。

公司认为小张加班不够,小张则认为公司安排的加班时间过长,影响了自己的生活。

双方因此产生了矛盾,小张还提出了离职的要求。

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公司同意重新安排小张的工作时间,保证不再影响他的生活,小张也同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案例三,家庭纠纷。

小刘和小杨是一对夫妻,因为家庭经济问题发生了纠纷。

小刘认为小杨挥霍无度,导致家庭经济拮据,要求小杨改变消费习惯。

小杨则认为小刘过于吝啬,不愿意花钱,导致家庭生活质量下降。

双方因此产生了矛盾,影响了夫妻关系。

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他们最终达成了协议,小杨同意合理控制消费,小刘也同意适当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人民调解在解决各种纠纷中的作用和意义。

它不仅可以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还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减轻法院的负担。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这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人民调解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调解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调解十大典型案例一、家庭纠纷调解案例张某和李某是一个年轻夫妻,他们因为一点小事争吵不断,导致夫妻间关系紧张。

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和细致调解,两人终于坐下来,倾听对方的意见,沟通了彼此的需求和矛盾。

最终,在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他们达成了一份协议,约定双方要多沟通、多关心对方,并承诺不再发生激烈争吵。

二、邻里纠纷调解案例小区里的张先生和李先生因为一颗树引发了争执。

经过人民调解员的介入,了解到双方的冲突核心在于树有可能影响到一方的人身安全。

通过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权益保障机制的介绍,人民调解员成功地让双方达成了撤除树木并为双方各自补偿的协议。

三、劳动争议调解案例公司A的员工小王因为工资问题与公司发生了纠纷,导致劳动关系紧张。

人民调解员首先帮助双方明确了劳动法和法定工资,并引导他们采取合理的解决方式。

最终,公司同意以行业标准为基准支付小王的合理工资,同时小王同意改正工作中的不当行为。

四、民间借贷调解案例张某借给李某一笔钱,按照约定该笔债务到期却迟迟没有还清。

在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张某和李某详细了解了彼此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最终达成了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五、邻里补偿调解案例小明的孩子不慎在邻居家跌倒,并导致受伤。

人民调解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号召邻居们共同承担责任,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邻居家负责支付医疗费用并对小明的孩子进行道歉。

六、婚姻家庭财产分割调解案例离婚夫妻小叶和小明围绕房产和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

人民调解员通过调解沟通,让双方明确了法律规定和财产分割原则,并制定了合理的分割方案。

最终,小叶和小明达成协议,顺利完成婚姻家庭财产的分割。

七、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案例小王在驾驶过程中与小李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对于事故原因和赔偿金额存在分歧。

人民调解员了解了事故经过后,详细解释了事故责任的界定和赔偿的标准,帮助双方消除了误解。

在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小王和小李达成了协议,相互协商并支付了合理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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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与桂某等人劳务纠纷
【案情介绍】
2011年11月14日晚22点20分左右,有从甘肃、四川、河南、安徽、125团等地来头台乡沙东村打工者十余人,来到在头台司法所求助,申请司法所帮助调解,讨要其当日拾滴灌带的工资,共计:2750元。

【调处过程】
头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简单了解情况后,头台司法所长吕德文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奔赴雇主住所,展开案件的了解调查和走访工作,迅速掌握了案件的第一手事实资料。

并且,组织调解人员针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情况,简单进行了分析讨论后认为:1、雇主和这些农民工并未直接进行过任何工资和其他方面的协商,只有将召集这些农民工的那位司机李某找到,确定了李某给出农民工的拾滴灌带的条件与其农民工意见一致,才能进一步与雇主协商;2、雇主在这件事情上对于授权自己的司机找人干活,却不知情,连具体的工资条件都不清楚,不合乎常理,这中间可能存在互相推诿,以求拖欠这些农民工工资的嫌疑,也不能排除雇主确实因为其他原因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

3、现在,还有
一个最主要的情况就是,李某不能赶到现场,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但雇主并没有否认这些农民工给他干活,只是在工资意见上不能达成一致,所以在雇主身上,只要将他接受工资的计算标准,这件事就可以解决了。

于是,工作人员首先争取联系李某。

但是李某不能来到现场,并且在第一次与当事人司机通话后,当事人司机电话关机,调解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这些一天都没吃饭的农民工中一些妇女冷的卷缩着身体在房屋角落里,眼泪汪汪的用渴望的目光看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吕德文几经沉默,又一次次拨通电话与但是司机有关的其他人,电话与当时在场的雇主主管等,工作人员也想尽办法耐心对李某进行劝说:1、农民工和他都是一样的劳动者都是给他人干活,本身他
们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生活上也很困难,工资的能否及时结付都直接影响他们的吃饭和其他生活问题;2、不管当时老
板对他怎么说的,但是最终是他与这些农民工形成了口头约定,这些农民工也履行了约定义务,口头约定已经形成了口头协议,发生了实施法律效力。

他是负有责任的;3、他只
有尽快想办法将这些农民工的工资尽快结清,他才能在这件事上不承担责任。

并且,这只有尽快让雇主同意工资的支付,才能把这些农民工的工资结清等。

最终在第二天凌晨1点35分,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司机李某达成一致意见,李某
主动放弃与雇主间的好处费,与雇主积极协商,每亩地按15元计算,也得到了这些农民工的同意。

【调处和履行结果】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督促下,雇主与这些农民工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决定立即给这些农民工结账。

雇主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这些农民工结清了工资欠款。

至此,一场调解几经中断的纠纷,画上了句号,司法所工作人员得到了农民工及雇主的一致好评和真心感谢
【案例点评】
如果农民工朋友是跟着包工头出来干活儿的,并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上说干什么活儿,每天给多少钱,吃住怎么算,将来什么时候给工钱等等。

可要是活完工了,包工头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给钱,或者当初说的每天100块钱,可结算的时候按照每天80块钱给你;或者你本来干了60个工,最后他却说只干了50个工。

这样的情况下,农民工该怎么证明当初的约定呢?
首先,农民工朋友跟着包工头出来干活儿,最好能写一个书面的字据。

即使不能签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什么的,让他把每月(天)给多少钱、工期多长等等内容写下来。

如果包工头连这个也不愿意写的话,为了确保以后不会白白给包工头干活儿,劳动者最好带一个小录音机放在裤兜
里,将你和包工头说的话都录下来,然后将录音内容整理成书面的材料,将来这就可以作为口头约定的证明。

如果劳动者在当初出来干活儿的时候没有让包工头打条,也没有做录音,那在纠纷刚刚发生之时,也可以赶紧录音。

直接找包工头谈,或者打电话做录音都可以,这个时候只是你和包工头之间谈话,对方一般不会那么防备,也不会当面推翻他跟你说的话。

第二,农民工朋友打工时,要养成个好习惯,每天在哪个工地干活儿、干的什么活儿、多少活儿、多长时间、怎么算工钱等等都记录下来。

工作记录将来也是能做证据的。

第三,如果老板或者包工头不给工钱,你打算找他们去要工资的时候,除了做录音准备外,还要带上一两个你熟悉的人去,对于你和老板或包工头交谈的内容将来可以作证。

第四,农民工朋友还可以找你的工友作证。

你们都在一个工地干活儿,当初和包工头或者用人单位是怎么约定的、现在被拖欠了多少工资等事情工友最熟悉,让他们为你作证也是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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