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新一轮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增加床位的批复-冀卫医[2010]112号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增加床位的批复-冀卫医[2010]1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40d4671d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12.png)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增加床位的批复
正文:
----------------------------------------------------------------------------------------------------------------------------------------------------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增加床位的批复
(冀卫医〔2010〕112号)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你院“关于改扩建后增加床位编制的申请”(冀医一院院字〔2010〕14号)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石家庄市区域卫生规划,经对上报资料审查和现场考察论证,同意你院增加410张床位,总编制床位为1210张。
望你院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医院建设标准,合理调配床位,配备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和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床位增加、人员配备到位后,要及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二O一O年九月二日
——结束——。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北北方学院等院校新建教学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北北方学院等院校新建教学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8.05.21
•【字号】冀卫科教[2008]12号
•【施行日期】2008.05.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北北方学院等院校
新建教学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
(冀卫科教〔2008〕12号)
有关医学院校、各市卫生局:
根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的通知》精神,2008年5月5日~11日,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组织专家对河北北方学院、华北煤炭医学院、河北大学等三所院校申请新建的18所教学基地进行了实地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附后)。
各高等医学院校要充分认识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对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性,不断加大对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密切与教学基地的关系,共同做好临床教学工作。
特别要在带教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项目合作及教学设备、教学条件改善等方面进行通力合作,使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基地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
真正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促进我省临床教学基地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为全面提高我省高等医学教育教学水平,确保高级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等院校新建教学基地评审结果统计表
二ОО八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开展提高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开展提高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12.07•【字号】冀卫农基[2012]38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开展提高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农基〔2012〕38号)各设区市卫生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要求,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救治病种,做好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减轻患重大疾病参合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省卫生厅制定了《提高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宣传开展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认真组织做好重大疾病的医疗救治工作。
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要优化工作程序,实施便民服务、及时结算补偿费用。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相关疾病临床路径,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保证罹患肺癌等重大疾病的参合患者及时得到医疗救治。
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试点工作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河北省卫生厅2012年12月7日河北省开展提高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的“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0•【字号】冀政办字〔2021〕124号•【施行日期】2021.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运营效能,基本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河北特色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聚焦能力现代化、模式整合化、服务人文化、管理信息化,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9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54人,确保到“十四五”末我省公立医院发展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常见病、多发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一)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
科学规划省、市、县公立医院功能布局,加大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时期振兴中医药事业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时期振兴中医药事业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2.02.24
•【字号】冀卫[2012]4号
•【施行日期】2012.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时期振兴中医药事业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冀卫〔2012〕4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振兴中医药事业大会精神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切实加快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按照厅党组要求,对“十二五”时期中医药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形成了《分解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新一轮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新一轮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12.05•【字号】冀卫科教字[2007]58号•【施行日期】2007.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新一轮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7〕58号)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周期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7〕24号)和《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申报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7〕35号)要求,2007年9月至10月我厅组织省内和北京各大医院的59位知名专家,对我省“十五”期间确定的42个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和各市、各单位遴选推荐的58个新学科进行了严格的现场评审和专业评审。
近日,我厅根据专家提交的评审意见,从全省卫生服务需求和卫生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扶强扶优、优胜劣汰、动态管理、促进发展和统筹区域布局的原则,经审慎研究确定了我省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市、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发展)学科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重点(发展)学科在当地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技术支撑和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卫生科技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名单2.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名单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附件1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名单1. 河北省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2. 河北省人民医院医学影像中心3.河北省人民医院老年病科4. 河北医科大学法医学5.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精神病学6.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神经内科7.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消化内科8.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眼科9.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妇产科10.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泌尿外科11.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血液科12.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骨科13.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肾内科14.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感染科15.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内分泌科16.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普外科17.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肿瘤放射治疗科18.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胸外科19.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麻醉科20.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口腔颔面外科21.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心脏外科22.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呼吸内科23.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外科24.河北省儿童医院新生儿科25.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临床心理学26.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病毒学27.唐山市工人医院烧伤整形科附件2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名单1. 河北省人民医院内分泌科2. 河北省人民医院普外科3. 河北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4. 河北省人民医院康复科5. 河北省人民医院功能神经外科6.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心脏外科7.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神经外科8.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呼吸内科9.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普外科10.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学影像科11.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心血管内科12.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骨科康复专业13.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肿瘤影像学14.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妇产科15.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口腔病理学16.河北大学附属医院肿瘤科17.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18.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性病科19.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泌尿外科20.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21.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耳鼻喉科22.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内科23.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皮肤性病科24.河北省儿童医院小儿神经内科25.河北省儿童医院小儿心外科26.河北省儿童医院小儿呼吸心内科27.河北省胸科医院结核内科28.河北省胸科医院肺肿瘤科29.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精神病学30.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学31.河北省血液中心配型实验室3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劳动卫生学3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危重症医学34.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学35.石家庄市第五医院肝病防治专业36.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妇产科37.承德市中心医院心胸外科38.承德市中心医院消化内科39.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眼科40.张家口市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41.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妇科42.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内分泌科43.秦皇岛市第三医院肝病科44.唐山市工人医院心血管内科45.唐山市工人医院神经内科46.廊坊市人民医院骨科47.廊坊市人民医院妇产科48.保定市第二医院心脏外科49.保定市第三医院胸外科50.沧州市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51.沧州市中心医院血液科52.沧州市中心医院神经内科53.沧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54.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神经内科55.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神经外科56.邢台市眼科医院眼科57.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骨科58.邢台市心血管病医院心脏外科59.邯郸市眼科医院眼科60.邯郸市中心医院泌尿外科61.邯郸市中心医院颅脑损伤亚低温治疗中心。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推荐河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推荐河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03.29•【字号】冀卫科教函[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推荐河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的通知(冀卫科教函〔2007〕21号)高等医学院校,各厅直医疗卫生单位:为了充实和健全我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网络化管理体系,便于各级科技管理机构在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评审中选聘专家,进一步提高我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与科技奖励评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省科技厅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对我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进行充实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人选将进入我厅建立的《医药卫生评审专家数据库》,同时我厅向省科技厅推荐的专家名单将从中产生。
二、被推荐人条件1、推荐专家的学科范围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药学。
2、任正高职专业技术职务;3、现正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特别注重推荐工作在科研、教学、生产一线的专家。
4、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5、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6、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5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7、少数从事科技管理的专家型管理者。
8、少数行业由于正高职专家数量过少或没有正高职专家,影响本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遴选,可择优推荐少数副高职专家。
三、推荐入库专家程序和填报操作方法本次专家推荐全部采用网络申报、推荐、审核,分为推荐部门、工作单位和专家个人三级登陆管理模式。
专家库网址:http://218.12.36.86/zjkweb。
在阅完有关说明后按规定的内容详实填报个人信息。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5•【字号】冀政办字〔2021〕82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5日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强化四医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推进深化医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一、立足建高地补短板,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协调推进我省医疗机构与北京高水平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启动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针对诊疗需求,按照国家部署,规划推进“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
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单个执业点)规模基础上,探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实行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管理。
落实国家优化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要求,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发展。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新一轮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
点发展学科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卫科教字[2007]58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7.12.05
【实施日期】2007.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新一轮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
(冀卫科教字〔2007〕58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周期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7〕24号)和《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申报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7〕35号)要求,2007年9月至10月我厅组织省内和北京各大医院的59位知名专家,对我省“十五”期间确定的42个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和各市、各单位遴选推荐的58个新学科进行了严格的现场评审和专业评审。
近日,我厅根据专家提交的评审意见,从全省卫生服务需求和卫生事业全面协调、持
续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扶强扶优、优胜劣汰、动态管理、促进发展和统筹区域布局的原则,经审慎研究确定了我省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市、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发展)学科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重点(发展)学科在当地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技术支撑和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卫生科技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名单
2.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名单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附件1
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名单
1. 河北省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
2. 河北省人民医院医学影像中心
3.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