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员(岗位编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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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员定编管理制度

定员定编管理制度

定员定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人事管理工作,保证企业人事制度的公正、合理、科学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下属各单位及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贯彻"定员定编,严格管理"的原则,明确企业各部门人员的编制、职责和权限,实行"人尽其才、岗位适才"的原则,实行科学合理的编制管理,并建立和完善关于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章编制管理第四条企业编制管理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与企业的实际需要,对企业单位机构职能部门、工种、职务、岗位人员的数量、结构与质量等一系列人员事业的科学、合理、稳定而动态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企业编制工作主要包括编制任务的确定、编制计划的确定、编制资格的确定、编制的评审、编制的批准。

第六条企业部门设立和撤销、调整,编制的调整,集体优化,编制审核、报批等业务。

第三章编制管理的实施第七条企业编制管理调整是指企业编制调整计划、编制调整标准、编制调整依据、编制调整程序等一系列工作的安排和进行。

第八条企业编制管理实施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实际任务的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企业编制管理实施过程中,必须具体落实业务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负责,保证业务工作的质量,保证本业务有效分析有主意。

第十条企业编制管理实施过程中,必须强化经济效益管理,节约、合理管理编制开支,提高编制工作的效率,提高编制工作的质量。

第四章编制管理的监督第十一条企业编制管理的监督主要工作有:实行组织考核,实行岗位联系,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企业编制管理的监督是有关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和相关管理专业部门的具体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管理的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应提示、指导、规范、检查、考核,保证企业的编制管理得以完善。

第五章编制管理的资料管理第十四条企业编制管理的资料管理是指企业编制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编制管理业务资料的归档、管理、卷宗、报批、交换、查阅、使用等一系列工作。

企业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办法

公司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化建设,促进公司优化劳动组织方式,提高装备技术水平,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持续提高用工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定员管理是指综合考虑企业生产装备、技术水平、劳动组织、员工素质等条件,制订和实施劳动定员标准,推进企业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的过程。

第三条管理遵循“顶层设计,标准先进,统筹三定,持续提升”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总部是定员工作的决策调控中心。

主要职责:人力资源部:归口定员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制(修)订定员标准和管理制度;编制定员贯标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定员核定;指导各单位定员工作;组织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组织定员工作对标分析和经验交流;组织劳动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

物资部、信通部、后勤部等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定员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定员标准制(修)订;审核定员台账;参与定员核定;参与定员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制定;负责本专业定员工作的专业评价和信息化管理;核准业务外包范围;负责本专业用工效率管理。

其他部门参与相关业务的定员核定,负责本专业用工效率管理,并协助开展定员结果应用,其中:财务部:结合公司定员和效益情况,合理制定人工成本及外部劳务费等预算,并纳入公司整体预算。

审计部:审计各类用工成本费用情况,配合定员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建立全口径用工和人工成本管控机制。

第六条省公司是定员工作的责任主体。

主要职责:人力资源部:贯彻执行公司定员标准、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定员测算与核定;执行公司总部批复的核定定员,统筹优化用工配置;编制上报劳务派遣用工计划,并按照批复执行;协助省公司财务部审核、编制外部劳务费预算;负责所属单位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物资部、科信部、后勤部等专业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核本专业定员台账,参与定员核定,配合公司总部开展定员工作的专业评价,负责业务外包范围审核(公司已印发规定的)或报批(公司未印发规定的),负责本专业用工效率管理。

劳动定员管理规定

劳动定员管理规定

宝鸡分厂劳动定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科学合理的使用劳动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工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性工作岗位或临时工作需要设立的岗位。

第三条管理范围和权限(一)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的劳动定员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定,人事劳资科负责组织实施;机关管理人员及服务性工作岗位的定员,由厂长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审定,人事劳资科负责组织实施;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按实际编制在定员以内;(二)企业劳动定员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由人事劳资科具体负责。

其职能如下:(1)负责年度定员的编制工作和组织审定工作;(2)监督、考核各单位定员的执行情况,对不按定员组织生产(工作)的单位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罚;(3)对年度定员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4)指导基层挖潜节约劳动力,不断提高定员的管理水平。

第四条编制依据和程序:(一)企业定员的编制是以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并参考其它有关定员定额标准,同时参照同行业的先进管理水平,在综合评价本企业技术组织状况,人员素质结构,设备投入及运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高效、精简、科学、合理的原则编制。

(二)企业年度定员编制程序如下:(1)生产管理部门向人事劳资科提供年度生产计划,设备型号及投入数量;(2)人事劳资科在综合测算后,按照定额标准和编制原则进行编制;(3)征求各单位对定员编制的意见,并进行合理修改完善;(4)提交有关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后下发执行。

第五条运行管理(一)为保证定员的相对稳定,当年下发的定员一般不做变动,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人事劳资科会同其它有关部门研究后,可进行调整变更:(1)产品结构发生变化,生产组织调整的;(2)新增或减少设备或撤并岗位的;(3)经实际考察定员水平偏高或偏低,浪费劳动力或不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范文一、综述煤矿劳动定员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合理安排矿工的劳动定员,确保矿井生产正常运行和员工安全。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劳动定员管理的程序和要求,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二、管理程序1. 劳动定员计划编制煤矿应按照生产任务、设备状况、矿井布置等情况,编制劳动定员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各岗位的劳动定员人数、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等。

计划应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2. 劳动定员调整2.1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如遇生产任务变动、设备损坏等情况,需要对劳动定员进行调整。

调整应经矿长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岗位负责人。

2.2 劳动定员调整时需充分考虑矿井安全生产状况和劳动强度,确保调整后仍能保证矿井安全和正常生产。

3. 劳动定员管理3.1 煤矿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动定员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岗位的劳动定员得到有效执行。

3.2 劳动定员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岗位工作量的测量和分析,及时调整岗位劳动定员,保证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劳动力资源。

三、岗位劳动定员1. 岗位劳动定员标准的确定煤矿应根据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岗位劳动定员标准。

标准要以安全生产为前提,综合考虑人力资源和设备状况等因素。

2. 劳动定员人数的确定2.1 岗位的劳动定员人数应根据工作量、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等实际情况来确定。

需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2.2 劳动定员人数的确定需考虑到矿井的巡检、维修、供车等非采矿工作,以确保矿井非采矿工作的正常进行。

3. 劳动定员的执行和调整3.1 各岗位应根据劳动定员标准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

工作量超过岗位劳动定员标准时,需适当调整岗位人数或增设临时工。

3.2 劳动定员的调整应经矿长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岗位负责人和职工,确保调整后不会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和安全。

四、职责分工1. 矿长1.1 批准劳动定员计划和调整。

1.2 监督和检查劳动定员的实施情况。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是指在煤矿企业中,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和执行的一套规范劳动定员的管理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合理配置和管理劳动力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定员标准:根据煤矿的产能、生产工艺和工作负荷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劳动定员标准,明确各个岗位的人员需求。

2. 招聘和录用:依据定员标准,制定招聘和录用程序和规范,保证录用的人员符合相关的资历和条件要求。

3. 劳动力配备:按照定员标准,合理安排和配置工作岗位的人员,确保各个岗位的配备比例和数量合理。

4. 劳动力管理:对劳动力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劳动力的考勤、工资、培训、职业健康等方面的管理。

5. 劳动力统计与报表:建立劳动力统计和报表制度,定期对煤矿的劳动力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 调剂和变动:对于劳动力调剂和变动的情况,制定明确的程序和规定,确保人员的调剂和变动合理、公平。

7. 监督和检查:建立劳动定员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煤矿企业的劳动定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

通过实行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煤矿企业合理配置和管理劳动力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监
督和管理煤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劳动定员制度

劳动定员制度

贵州飞尚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高坪乡大运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2020年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我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现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8﹞38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贵州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特制定金沙县大运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一、劳动定员管理原则1、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挖掘各工种内部潜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根据煤矿企业自身实际,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框架内科学合理的确定,不搞“一刀切”。

3、坚持严格按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对凡有定额标准的作业项目都要按劳动定额标准定员,凡是能够计算和考核工作量的岗位都要有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实行定额定员管理,合理节约劳动生产力。

4、坚持限定人员数量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限定,既要满足减人提效的要求,又要满足基本生产岗位的要求;既要对采、掘工作面的人员界定,又要对井上、下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界定,确保安全高效的组织生产。

二、劳动定员管理制度1、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

矿部通防安全科负责人负责劳动定额管理,专职做好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2、制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

定岗定编定员管理方案--(最新)

定岗定编定员管理方案--(最新)

大连成达食品集团定编定岗定员管理方案1、范围本方案规定了公司定编、定岗、定员的制定程序。

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各生产单位。

2、目的为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优化配置资源,同时适应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体现公司按劳分配,工效挂钩的用人方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方案。

3、指导思想根据集团整体发展战略需求和运营办公会议有关要求,以稳定生产、提高效益为指导思想,通过合理制定劳动生产率标准,实行“定编、定岗、定员”管理,科学合理地进行人力资源配置。

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劳动能力、员工结构、劳动质量、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劳动环境、设备链速、岗位技能、生产工艺、稳定生产等多方面因素。

要科学评估、准确界定、合理制定、动态管理,从压缩人员减少成本的角度,确立合适的管理人员和非生产人员岗位编制。

4、基本原则(一)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按照顺序来完成工作,每项工作都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要集中力量逐步深入完成,把一项工作完善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共建协作原则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委任骨干力量予以完成,并且是集团长期部署和完成的一项工作,部门间要充分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协作把工作完成。

此项工作也是部门间相互学习的一次机会,是对部门间相互配合的一次考验。

(三)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科学的指导方案,各分公司要认真执行,对集团下发的文件要认真研读,集团要对各分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务求落到实处,每项工作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完善,力求做出成绩。

(四)效率优先原则一切工作的主旨要围绕效率和效益来开展,通过不断的评估,改进各项工作。

(五)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落实过程中务必要尊重员工个人意愿,充分考虑员工个人生活,注重员工心态调整,对调整岗位的人员予以疏导。

5、岗位分类生产操作人员指按生产工艺过程直接操作工具和机器,使产品对象表面及结构发生重量、质量、形状大小、物理、化学性质等变化的全部生产人员。

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办法

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办法

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劳动定额定员管理规定,确保公司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双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调整人力资源结构,实现人力资源最佳配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一)规范高效、持续提升原则。

定员定额工作必须着眼于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效率为宗旨,注重人力资源配置的经济性,做到节约用人、简约工序、集约生产。

同时,定员客额管理工作是一个循环往复、不断优化、螺旋上升的过程,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合岗增效”工作,提升定员定额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二)平均先进原则。

根据公司各单位实际,在制定定员定额标准时,既要做到最优化,也要兼顾差异化。

既突出效率,亦兼顾公平,逐步降低人工成本,不断提高劳动效率。

(三)科技带动原则。

定员定额管理工作必须以科技为先导,注重信息化、自动化建设,坚持科技创新,以科技力量带动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四)科学合理、以人为本原则。

定员定额管理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立足于努力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创新能力,坚持“多上设备少上人、增加人不如培训人”的指导思想,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加大职工培训力度,实现劳动力优化配置。

(五)保障安全生产原则。

定员定额要符合安全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三、组织结构、工作内容及职责成立定员定额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成员:分管公司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定员定额日常管理工作。

四、定员定额工作的内容及职责划分(一)定员定额工作包括下列内容:1.根据人力资源发展需要,编制定员定额工作规划。

2.根据定编定员调整人力资源结构,实施用人和招聘管理。

3.评价、审核、制定、增补、修订管理工作标准。

4.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方法,不断提高工时利用率和劳动效率;探索制定减人提效方法、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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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定员(岗位编制)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的技术、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岗位编制、管理职责、岗位设置、定员方法、工作程序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中级以下职员岗位及从事生产、辅助、服务等工作的工人岗位。

2 管理职责
2.1 人力资源处负责主管职员、责任职员、一般职员岗位设置及从岗人数的审定。

2.2 人力资源处负责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部门的职能职责,制定各部门的岗位编制计划,对实施计划进行控制,并定期依据用工需求进行调整。

2.3 人力资源处负责依据公司的技术、管理岗位职责及各类工人的岗位责任,规范岗位名称、确定岗位岗级。

2.4 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设计、工艺、生产、设备、安技等部门,对岗位设置、人员编制进行评价。

2.5 人力资源处负责劳动和工作岗位作业分析、人机利用率的测算、标准化作业、劳动组织的优化组合,为精益劳动力管理提供数据资料和依据。

2.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的制定及管理。

3 岗位编制设置原则
3.1 以产销定编、因责设岗、一岗多能。

3.2 在确定部门职能职责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岗位职责,依据刚描述的具体要求,按相对独立的工作内容设置岗位编制。

3.3 对于不同部门的不同岗位,根据其工作性质区分类别,客观公正地确定岗位编制。

3.4 根据岗位职责、作业内容、作业性质、作业环境、难易程度大呢感特点,对其岗位的名称、人数、岗级进行甄别和确认。

4 岗位编制设置依据
4.1 根据公司产品品种、生产工艺、工装设备的变化,工人技术水平的提高、劳动定额调整等因素,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同行业标准确定岗位编制、岗位名称、从岗人数、岗位岗级。

4.2 以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大纲作为定岗定编的基础,以劳动定额为测算依据,以员工的体能、生理因素为参考,按出勤率96%以上作为计算工人岗位编制的条件。

4.3 根据设备开动台数、设备利用率(SPH值)、开动班次、流水线工位及生产节拍、出勤率核定工人岗位编制。

4.4 根据职员岗位职责,按工作负荷程度达90%以上的工作量核定职员编制。

5 职员岗位设置及支持
5.1 主管职员:承担由工作类别而划定的部门职能职责中主项工作综合管理任务所设定的岗位。

该岗位应具有相对独立的工作类别和工作特性,对此项工作中的若干子项目负领导、组织、指导、评价责任,并对公司某一项具体的生产、技术、管理指标负责。

5.2 责任职员:对部门具体的技术、生产、管理指标负责所设立的岗位。

该岗位在相对独立的工作特性中细化成几个单元要素,主要负责某一单元要素的工作。

5.3 一般职员:在相对独立的工作特性中,与他人共同完成某项(种)具体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或单一常规化、程序化工作所设定的岗位。

5.4 职员编制支持应来源于高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或社会招聘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往届大学毕业生。

6 工人岗位设置及支持
6.1 直产工人:在生产车间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人员。

6.2 辅助工人:在生产车间或相关处室为产品生产做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6.3 服务工人:在管理部门见解为产品生产服务的人员。

6.4 工人编制支持
6.4.1 直产工人中的劳动密集型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6.4.2 辅助和服务工人中,技术含量较低的岗位,采用临时工、季节工的用工方式。

6.4.3 劳动强度较大、有害作业岗位,采用外委劳务的用工方式。

7岗位岗级确定依据
7.1 学识与水平:根据岗位需要具备的学历确定岗位。

7.2 知识与能力:根基岗位所需的知识和综合能力要求确定岗位。

7.3 年限与专业:根据所在岗位年限和专业工作经验确定岗位。

7.4 指导与监督:根据工作权限和业务范围确定岗位。

8 岗位编制和岗级调整
8.1 人力资源处每年末,根据下一年度生产纲领编制定员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下发执行。

8.2 因职能职责变化或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调整,需要增编或减编的部门,须提前一个月提交报告,写明调整理由,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处审核。

8.3 人力资源处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提出编制核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8.4 员工因工作需要岗位有所变化的,其所在部门需按规定填写《员工变动审批表》,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并按公司规定执行新岗级工资标准。

8.5 因经营管理需要或部门职能职责增加而新设立的工作岗位,由部门对新增岗位进行岗位描述,人力资源处根据岗位岗级评价标准,组织有关人员论证、审核,确定起岗位岗级,并履行新增岗位审批程序。

9 岗位编制管理
9.1 人力资源处应建立健全岗位编制台仗,并对各部门日常生产工作运行情况
进行调查写实,定期为劳动组织的调整提出客观的分析报告。

9.2 人力资源处定期提出挖掘员工潜力、提高工作效率的分析报告,做到及时了解、适时调整、以达到人力资源利用的最佳效果。

9.3 人力资源处随时掌握公司员工的生产工作状态,对定编后出现的空编适时补充或视情况减编,确保岗位编制的科学合理。

9.4 各部门要制定完善的岗位职责、工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规范职员和工人的行为,提高工作和劳动效率。

9.5 任何部门未经规定的审批程序无权变更岗位编制。

一旦发现高岗级员工改做低岗级工作、直产工人改做辅助工作的,要按规定对该部门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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