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商住楼的消防设计

高层商住楼的消防设计
高层商住楼的消防设计

浅谈高层商住楼的消防设计

摘要:高层商住建筑防火设计安全水准和目标应该是明确的和高水平的,即发生火灾的概率十分小。高层商住楼因其商用和民用的特殊性,在其设计上应有其独特的特点。本文在分析了高层商住楼消防安全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其消防安全设计提出了几点合理性建议。

关键词:消防安全设计建议高层商住楼

2011年1月17日湖北武汉商住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4人死亡后,商住楼的消防安全问题再一次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在我国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中的定义是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商住楼人员集中,可燃物较多,起火因素繁多,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难度大等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因此如何做好商住楼的消防设计是建筑设计人员面临的一个难题。

一、商住楼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高层商住楼与其它民用建筑相比,消防安全问题存在以下几个突出方面:

(一)从建筑使用功能上分析,高层商住楼与其他场所不同,存在楼上住户集中,人员疏散困难,底商可燃物较多,起火因素繁多,火灾蔓延迅速,火灾扑救难度大等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

商住楼在消防设计和安全管理的探讨实用版

YF-ED-J590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商住楼在消防设计和安全管理的探讨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商住楼在消防设计和安全管理的 探讨实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发生 后,商住楼的消防安全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普 遍关注。在我国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中的定义是指底 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商住楼 人员集中,可燃物较多,起火因素繁多,火灾 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难度大等 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 伤恶性事故。据统计,20xx年全国范围内商住 楼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已有8起,在特大火灾事

故中比率高达24.2%。如何做好商住楼的消防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笔者就此提出以下几点思考,以供商榷。 1.做好性能化设计,保障安全、经济合理 入世后,我国现行的消防行政监督体制面临与国际消防行政监督体制接轨的新形势,消防技术标准也也面临着由强制性向性能化过渡的局面。商住楼的消防设计在《高规》中虽然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笔者认为《高规》中的规定对此类建筑消防设计的要求有些地方不够合理。现就我市一栋九层商住楼进行分析,该商住楼建筑高度为29.7 m2,商住楼负一层为地下室,地上一、二层为商业营业厅,三到九层为单元式住宅。商业营业厅每层建筑面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修订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主要修订内容为: 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范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 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 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 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 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 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 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浅谈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按规定,我国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执行。由于导致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因素较多,扑救难度大,因此高层建筑应立足于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 首先,超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为: 1、火势蔓延快 高层建筑各专业竖井林立,发生火灾时,这些竖井就像高耸的烟囱,构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途径。试验证明,烟气竖向扩散速度为3~4m/s,100m的高层建筑在25~35m/s左右,烟气即顺垂直通道从底层扩散到顶层,与此同时,火势也将蔓延扩大。 2、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层数多,人员集中,垂直疏散距离远,发生火灾时,要使人员迅速疏散到地面或建筑物内避难层及不受火灾威胁的安全部位,是十分艰难的。数千人、甚至数万人若从整幢大楼疏散到地面,少则几十分钟,多则几小时。 3、火灾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由于受到消防设施条件的限制,给灭火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如果超过消防登高车辆的高度则无法从室外扑救,只能依靠自救,即依靠室内的消防疏散设施。 因此,针对一上特点,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必须强调几个问题:(1)合理布置高层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

总平面布置中的主,附体关系,该建筑与四周建筑的间距及车道的设置等等,均属与防止蔓延和迅速扑救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进行建筑方面设计方案时须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合理的总平面布置,不但有利于火灾扑救,而且对防止火势蔓延有极大帮助。设计时需不折不扣执行。 防火分区是延缓火势蔓延的重要措施,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水平防火分区是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根据《高规》要求,每一分区内要相应装设一些使防火门能自动关闭的装置,并且在建筑施工时,要做到防火卷帘安装时,卷筒与梁,卷筒与墙壁之间不能留有缝隙,能充分发挥其防火、阻烟作用。竖向防火分区主要指对建筑内部的垃圾井、水井(水管井)、电井(强、弱电)及楼、电梯间实行防火阻隔(水井、电井要求封堵),最大限度地降低火势蔓延速度,控制火灾燃烧面积。 (2)确保建筑物耐火能力 《高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应保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火灾发生时建筑物结构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损坏,为人员疏散赢得时间,同时也减少火灾损失。可靠的耐火构造能减少起火,蔓延及保护人和建筑的安全。设计中除了应首先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能力之外,还须对天棚,墙面等装修部位的耐火性能给予充分的考虑。 为了追求建筑外观效果,部分高级公寓和住宅采用了玻璃幕墙,国内外建筑界对此颇有争议(日本、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

办公楼消防设计方案

办公楼消防设计方案 办公楼消防设计方案:一、消防用电工程: 1、本工程单层建筑面积大、且是人员密集中心。因此,对消防系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消防报警系统必须达到以下功能:自动捕捉火灾监测区域内发生火灾初期出现的烟雾或热气,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联动其它设备的输出接点,能够控制联动灭火系统、事故广播、事故照明、消防给水、火灾区域隔离和排烟系统。实现火灾监测、报警和报警的自动化。成为现代化建筑防灾设施。 2、本工程探头采用智能型和普通型的感烟、感温探测器。 3、本工程设置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待产品设备确定后,按设备厂家的要求进行施工。现根据常规施工方法进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二、消防水工程: (一)消火栓系统: 大楼内外消火栓为一个系统,其消火栓用水量:室内为40l/s;室外为30l/s。 2、由消火栓箱内的控制按钮或由消防值班室控制启动室内消火栓,在消防值班室显示地下消防水池,屋顶消防水箱液位,溢流时报警。 3、为保证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不超过0.5pa,十二层及十二

层以下消火栓彩减压稳压消火栓。 (二)、自喷消防系统 由于本工程为一类高层建筑,故需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喷水强度为6l/min.m2,作用面积160m2。 给水是通过市政管网注入地下室水池(约612t),通过增压稳流给水设备供至屋顶消防水箱(约18t),分别是通过自喷泵和增压稳压消防给水设备,传至湿式报警阀。 地下室无吊顶部份采用普通直立型喷头,向上安装,有吊顶部份采用普通吊顶型喷头,向下安装。 (三)通风系统 地下一层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变配电间换气次数为15次/时,水泵房换气次数为6次/时,送风均通过建筑坚井引入、排出,新风坚井引风口设置于58.9m楼顶层,排风坚井出地面设建筑百叶排放,变配电间单独设一套排风系统,其余房间设一套送排风系统。水泵房的排风和内走道的排烟共用排风(烟)管道,风机为双速风机,火灾时切换为排烟模式,排风支管上的70℃防火阀关闭,同时内走道多叶排烟口打开排烟,当温度超过280℃时,排烟总管上的排烟防火阀自动关闭,同时联动排烟风机关闭。平时送风及火灾补风通过设在走道的风机送入,补风量不小于排量的50%。防烟楼梯合用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论文高层建筑论文

高层建筑论文:浅谈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摘要]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外观体量庞大的现代摩天建筑。虽然高层建筑满足了我们生活和审美的需要,但是其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防火安全设计,这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本文提出了防火设计的目标和一些防火设计的方法措施。 [关键词] 高层建筑防火措施防火设计 一、防火设计的目标 建筑防火设计最终应达到的安全目标是:1.防止起火及火势扩大,减少财物损失;2.保证安全疏散,确保生命安全; 3.保护建筑结构不致因火灾而损失或波及邻房; 4.为消防救援提供必要的设施。为此,建筑物防火安全设计须对建筑规划、结构耐火性能、防火分区划分、内部装修、防火设备、防排烟系统及避难对策等方面做出考虑。 二、防火设计的方法措施 1.保证建筑主体结构有足够的耐火稳定性 目前国内外高楼多依赖钢结构,虽然它的整体性和稳定性都很好,但耐火性能很差。钢材的抗拉和承重等性能均会因温度的升高而急剧下降,通常在摄氏450~650度就会失去承载能力,发生变形,钢柱、钢梁弯曲,不能继续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加保护的钢结构耐火极限只有15分钟。因

此,建筑界和消防界在解决这个问题方面仍任重道远。 (1)耐火等级和材料选择。中国按建筑常用结构类型的耐火能力划分为四个耐火等级(高层建筑必须为一或二级)。建筑的耐火能力取决于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在不同耐火等级中对二者分别作了规定。构件的耐火极限主要是指构件从受火的作用起,到被破坏(如失去支承能力等)为止的这段时间(按小时计)。构件的材料依燃烧性能的不同有燃烧体(如木材等)、难燃烧体(如沥青混凝土、刨花板)和非燃烧体(如砖、石、金属等)之分。 (2)建筑物应根据其耐火等级来选定构件材料和构造方式。如一级耐火等级的承重墙、柱须为耐火极限3小时的非燃烧体(如用砖或混凝土作成180毫米厚的墙或300×300毫米的柱),梁须为耐火极限2小时的非燃烧体,其钢筋保护层须厚30毫米以上。设计时须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稳定性,以赢得足够的疏散时间,并使建筑物在火灾过后易于修复。隔墙和吊顶等应具有必要的耐火性能,内部装修和家具陈设应力求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采用经过防火处理的吊顶材料和地毯、窗帘等,以减少火灾发生和控制火势蔓延。 2.做好防火分隔与安全通道设计 高层建筑中,因有毒烟气窒息死亡的人员占死亡人数的70%左右,烟气是火灾中的隐形杀手。所以,要充分考虑在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

安全管理编号:LX-FS-A84214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 《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但是《高规》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条文说明》的解释超越了《高规》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理应按室外管网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室外管网供水流量一旦确定,即使设置再多的室外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的水量的总和也就是室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作者:

-----------------------日期: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多发性的问题,看法往往不一致,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高位水箱中消防储量的意见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7.4.7.1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3。 从现行的规及笔者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3。即一般的将GB50045-95中的18m3的理解为消火栓系统室10分钟消防用水(故近日有将高位水箱中之10分钟消防储水量定为24m3,因室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3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3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笔者认为18m3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3或36m3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除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进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这是因为:(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3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3。仍有6m3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高层办公楼消防设计专篇

XXXXXXXXXXXXXXXXXXXXX综合楼 (消防设计专篇) XXXXXXXXXXXXX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甲级证书编号:XXXXXXXXXX 2014年1月23日

设计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人: 审定: 项目负责人: 建筑: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一、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规范、规程、标准 二、工程概述及总平面布置 三、建筑消防设计 四、消防给水部分 五、防排烟部分 六、消防供电系统 七、应急照明 八、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

一、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规范、规程、标准 (1)《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5)山东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6-2006 (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7)《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1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6)《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分册) 二、工程概述及总平面布置 本工程位于岱岳区泰东路南侧,工程占地面积为1639.70㎡,总建筑面积为19103.76㎡,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546.46㎡,地上建筑面积:17557.30㎡;本工程为11层的综合楼,一层二层为展示大厅,三层至十层为办公用房,十一层为厨房及员工餐厅。一层高度为4.2米,二层为3.9米,三到十层为3.5米,十一层为4.2米,建筑总高度40.9米(室外地面至檐口)。属于二类高层办公建筑。

商住楼消防设计说明

商住综合楼B、C 及地下车库建筑消防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祈福新邨西北部,地块呈三角形,东临景观大道和青怡居,西北部是祈福新邨外山地,南面为祈福新邨学校。 地块用地面积为5064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17568.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87350平方米;建有四栋商住综合楼(上设八栋住宅塔楼)、三栋高层住宅楼、一层非机动车库、二层机动车库。拟报审的商住综合楼B、C地下一层设非机动车库;地下二层设通道与小区机动车库相连;地上各设有一层商业综合用房及二栋塔式住宅。 二、建筑消防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 2. 设计指标——建筑面积、层数及建筑高度 商住综合楼B(塔楼型号为A1、A1aa,栋号为:3、4): 地下二层,地上32层,建筑高度为96.75米,设一层裙房,2栋32 层住宅塔楼;裙房与二层住宅间设一层不大于2.1米高管道设备层。总建筑面积:43895平方米;占地面积:2168平方米;其中首层商铺面积:1411平方米;

3号住宅塔楼(A1屋型): 地上总建筑面积:20673平方米;地下一层非机动车库及地下二层与地下机动车库通道共422平方米)。 4号住宅塔楼(A1aa屋型): 地上总建筑面积:20821平方米;地下一层非机动车库及地下二层与地下机动车库通道共422平方米)。 注:A1屋型与A1aa屋型标准层互为镜像关系。 商住综合楼C(塔楼型号为A2、A2aa,栋号为:5、6): 地下二层,地上32层,建筑高度为96.75米,设一层裙房,2栋32 层住宅塔楼;裙房与二层住宅间设一层不大于2.1米高管道设备层。总建筑面积:43859平方米;占地面积:2191平方米;其中首层商铺面积:1260平方米; 5号住宅塔楼: 地上总建筑面积:22032平方米;地下一层非机动车库及地下二层与地下机动车库通道共466平方米)。 6号住宅塔楼: 地上总建筑面积:20827平方米;地下一层非机动车库及地下二层与地下机动车库通道共534平方米)。 注:A2屋型与A2aa屋型标准层互为镜像关系。 地下二、三层机动车库: 共二层,层高3.4米,地下二层局部3.8~5米;总建筑面积:50791平方米。 3. 总平面设计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实用版

YF-ED-J731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 点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实用 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高层住宅建筑的火灾隐患特点及防火 原则 高层住宅建筑由于其建筑内部实体隔墙较 多,纵向和横向防止火势蔓延扩大的功能都比 较好,加之这类建筑的内部装修比较简单和内 含人员较少,国内火灾实例不多,所以在其消 防功能方面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视,建设中从 设计、施工到管理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思想和 技术准备不足。这种不足主要反映在高层住宅 建筑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对《高层民用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的不遵循、不落实上;同时也反映在我们公安消防部门对高层住宅建筑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工作的疏漏和玩忽职守上。这种不足与日新月异超常发展的城市建设速度形成了尖锐矛盾,直接造成了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一般地说,住宅建筑防火主要应考虑三个原则:一是从设计上保证建筑物内的火灾隐患降到最低点;二是最快地知晓和最及时地依靠固定的消防设施消除火灾火警;三是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耐火强度以利于建筑内的居住者在相应的时间内有效地安全撤离。基于以上的原则,可将建筑防火设计分为主动防火系统和被动防火系统两大部分。所谓主动防火系统是由自动(或手动)控制的报警、灭火、防排烟以

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弱电系统设计特点参考文本

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弱电系统设计特点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弱电系统设计特点参 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适用设计与验收规范暂缺 按规定,我国的建筑高度为24米及以下的建筑物的消 防系统设计按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24~100 米高的建筑物按国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 行,地下工业或民用建筑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执行。国标是属于强制性技术规定,是约束业主、设 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验收单位的共同标尺。超高层建筑尚 无相应国标,在实际工作中只能参照有关国标及国际标 准,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意见,本着安全第一的精神, 尽量仔细周详地完成设计工作。 2火灾探测器的布置标准较高

一般超高层建筑中除了顶层外,各层屋顶为平顶(即层顶坡度为零),层高不超过6米。在此条件下,一般建筑的感烟探测器保护面积一般为60平方米,保护半径为5.8米,但对于超高层建筑,消防主管部门往往要求提高标准,例如要求保护面积为40~50平方米,保护半径从严掌握,依探测器位置形成的矩形长宽比确定。显然,探测器的布置以接近正方形布置较为经济。感温探测器设于地下室、厨房及允许吸烟的场所,在平顶条件下,保护面积为20平方米,保护半径为3.6米。需要注意,问题往往出在建筑平面上的边角处,探测器的保护半径达不到审核要求。此类在一般建筑中可通融的问题在超高层中是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另外,在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皮带输送机以及电缆桥架上,除了设气体灭火装置(一般在土建后由业主自建)外,还应考虑设置缆式烟感器。 3报警手段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迅速发展,土地资源、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我国大中型城市,人员密集、结构复杂的高层商用、民用建筑大量涌现,这些高楼大厦构成了现代化城市的独特面貌,已成为现代城市的标志。 高层建筑具有中上层部位视线开阔,采光通风良好,高容积率,节约土地资源等优点。虽然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带来了生机,但是同时也增加了城市消防安全的困难和负担。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大,扑救困难,而且火灾后容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比如沈阳皇朝万鑫大厦“2·3”火灾、“11·15”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央视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大火等。要解决好防火、灭火等问题必须从建筑设计与施工的阶段、从消防系统的设计阶段就开始着手考虑。正确处理建筑设计中的消防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于现代城市高层建筑防火安全设计和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更完善的要求。 一、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和常见隐患 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火灾发生后其性质与一般火灾不同,具有下列特点:1.高层建筑主体建筑高、层数多,功能复杂。此外,在建筑内部用电设备多,可燃物集中,火灾荷载密度大,着火可能性相比其它建筑要大得多,一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火。 2.高层建筑火灾持续时间长,危害面大。高层建筑内设备及构件多,特别是装修时使用大量高分子复合材料,且多数都为可燃物、易燃物,加大了火灾负荷,一旦起火,会引发大面积的火灾,并且着火后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 3.高层建筑火灾蔓延速度快且途径多,危害大。高层建筑的竖向管井很多,如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水道等,如果没考虑防火分隔措施或防火分隔措施处理不好,发生火灾时烟气会由于“烟囱效应”迅速向上蔓延。 4.高层建筑火灾人员疏散困难。现代高层建筑的层数多、垂直距离大、结构复杂,发生火灾时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也会较长,火灾时烟气使能见度降低,造成被困人员的恐慌心理,逃生时容易出现拥挤、踩踏等情况,使安全疏散成为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 5.高层建筑火灾对灭火装备要求高,灭火救援难度大。高层建筑与普通建筑相比,火灾扑救难度相对较大。现有的很多高层建筑外墙大多采用玻璃幕墙,破碎后极易造成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参考文本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 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特别是出现了不少大体量的 综合性的高层建筑,这对改善城市景观和人民居住条件起 到了积极作用。建筑能够发挥其正常的功能作用,除了合 理的功能分区之外,还必须有合理的安全疏散和交通组织 设计,尤其是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大型公共建筑,功能 多样,交通路线错综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 想。由于高层建筑的特殊性,安全疏散设计成了高层建筑 中的重要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从已有的火 灾案例来看,高层建筑存在较大的火险隐患,特别是在安 全疏散方面问题突出,其防火设计必须受到重视。高层建 筑的安全疏散设计在满足《高规》规定的基础上,还应有

办公楼消防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目录一、工程概况及平面布置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疏散 二、设计依据 三、消防设施灭火系统 (一)室内消火栓系统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四)应急照明、疏散标志 (五)灭火器配置 四、室内防排烟

一. 工程基本概况及平面布置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XXXXXX大道166号的XXXXXX广场内。该主体建筑为地上23层,属于高层公共建筑。本装修工程位于大楼的11层,该场所是办公用,整层建筑面积850平方。 (二)安全疏散 该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符合规范的要求。通往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出口门两个间距大于5米/个数,位置设置都符合规范的要求。 办公区域按规范要求4人/平方,百人疏散指标1米/百人,疏散宽度为2米。实际宽度为2.4米,符合规范的要求。 房间的最远点,房间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都符合规范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40084—2017;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16-2017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修订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9.《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 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 三、消防设施灭火系统 (一)室内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给水管网成环状布置,灭火由消防水管上低压压力开关控制消防水泵启动加压供给。场所内部均匀分布了3个室内消火栓,充实水柱13m。保证室内任何部分发生火灾时,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能同时到达起火部位,满足规范规定的要求。,消火栓安装详见图集15S202-17,采用室内薄型单栓带轻便水龙消防栓,栓口安装高度1.1米。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项目采用式式喷淋系统,与消火栓系统合建,按中危险I级来设计,喷水强度为6L/min.m2,作用面积为160m2。喷头选择标准覆盖型喷头,K=80,68C°度级,吊顶处采用下喷喷头,不吊顶处采用直立型喷头。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本工程利用原有消防控制室,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采用总线制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控制室设在主楼一层,设有直通室外出口。消防控制室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警报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信系统及消防水泵、防排烟系统、电梯、应急照明、非消防电源等消防联动设备进行集中管理、监测和控制。 2、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商住楼在消防设计和安全管理的探讨(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718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商住楼在消防设计和安全管理的探讨(正式版)

商住楼在消防设计和安全管理的探 讨(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发生后, 商住楼的消防安全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在 我国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 《高规》)中的定义是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 的高层建筑。商住楼人员集中,可燃物较多,起火因 素繁多,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难 度大等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 伤恶性事故。据统计,20xx年全国范围内商住楼发 生特大火灾事故已有8起,在特大火灾事故中比率高 达24.2%。如何做好商住楼的消防设计和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笔者就此提出以下几点思考,以供商榷。 1.做好性能化设计,保障安全、经济合理 入世后,我国现行的消防行政监督体制面临与国际消防行政监督体制接轨的新形势,消防技术标准也也面临着由强制性向性能化过渡的局面。商住楼的消防设计在《高规》中虽然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笔者认为《高规》中的规定对此类建筑消防设计的要求有些地方不够合理。现就我市一栋九层商住楼进行分析,该商住楼建筑高度为29.7 m2,商住楼负一层为地下室,地上一、二层为商业营业厅,三到九层为单元式住宅。商业营业厅每层建筑面积为2000m2,单元式住宅每层建筑面积均为1400 m2。按《高规》第3.0.1条高层建筑分类中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 m2的商住楼为一类高层建筑的规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doc 8页)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doc 8页)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多发性的问题,看法往往不一致,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高位水箱中消防储量的意见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3。 从现行的规范及笔者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3。即一般的将GB50045-95中的18m3的理解为消火栓系统室内10分钟消防用水(故近日有将高位水箱中之10分钟消防储水量定为24m3,因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

作用。这是因为:(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3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3。仍有6m3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张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张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内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45-8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试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 关于颁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经基〔1982) 58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有 关单位共同编制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 试行。 本规范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贯彻实施。各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有检 查监督之责。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主管部门的主 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鉴于本规范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其他民 用建筑,对于七、八、九层的非单元式住宅和层数超过六层且建筑高度不超过二 十四米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只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一般防火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 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送国家经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 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上海工业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广州市设 计院、东北建筑设计院、上海、广州市公安局及公安部民警干校、四川消防科学 研究所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吸 取了有关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参考国外有关资料,并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和 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 门会审定稿。

办公楼消防设计说明专篇

办公楼消防设计说明专篇

xxxx 有限公司xxxx办公楼 消 防 设 计 文 件 xxxx研究院 二○一四年九月

xxxx有限公司 xxxx办公楼 消防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xxxx有限公司设计单位:xxxx研究院 证书编号: XXXX 资质等级:建筑甲级 法定代表人:xxxx 项目负责人: 相关责任人: 设计人: 校对: 审核: xxxx研究院 2014年9月

目录 1、工程设计依据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3、总指标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 决或确定的问题 6、总平面 7、建筑、结构 8、建筑电气 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0、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1、热能动力 二、设计图纸 1、建筑专业 2、给排水专业 3、电气专业 4、暖通专业

设计说明书 一、工程设计依据 1、经当地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程方案设计文件 2、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下达的规划设计要点 3、消防、人防、环保、园林、交通等有关主管部门对方案设计的审批意见 4、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国家、湖南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1、本工程为xxxx办公楼,总建筑面积7138.5㎡,占地面积: 1656.1㎡,层数为五层的多层建筑。 2、设计范围:本工程的设计范围为建筑、结构、给排水、空调通风、电气照明专业部分。室内设计仅提供部分部位基本装修做法,不包括要求高、专业性强的二次建筑精装修内容,也不包括园林绿化、室外景观照明干挂石材等设计内容,其由建设方另行委托各相关专业设计单位承担。 三、总指标 总建筑面积7138.5㎡,占地面积:1656.1㎡ 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无 五、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无

商住楼住宅部分消防设计审查的困惑

关键词:商柱楼住宅消防设计 《高规》2005版第2.0.8对商住楼定义为:“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而2.0.7条将综合楼定义为:“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3.0.1条表3.0.1将商住楼归入公共建筑,从以上条文可知商住楼应既属于综合楼的一种特殊形式,又属于公共建筑。建筑分类的目的是为了针对不同建筑类别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气、防烟排烟等提出不同的设计要求,以达到既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又节约投资的目的。 商住楼对商业部分的消防设计容易把握,而对于住宅部分的设计就容易出现分歧,因现行规范中没有对商住楼住宅部分的消防设计做出明确规定是按住宅进行消防设计还是与商业部分整体考虑作为公共建筑进行消防设计。这给设计和消防审查人员带来了理解和执行上的困难。如果全部按公共建筑定性,那么对住宅部分的消防设计就带来建筑等级、耐火等级、消防设计标准提高以及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消防电梯的设置、防烟前室的面积、防排烟要求等都必须按公共建筑的要求来设计,势必将造成投资提高,现逐一加以分析。 1.对18层及18层以下的商住楼住宅部分符合《高规》第6.1.1.1、6.1.1.2规定的是否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高规》第6.1.1条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6.1.1.1、6.1.1.2又对符合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塔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作了条件限定。商住楼主要的结构形式无外乎在底部几层商业营业厅的屋顶上设置单元式住宅或塔式住宅,而从以上条文中可知,

设置一个出口的条件仅限于18层及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和塔式住宅,而商住楼属公共建筑或综合建筑,住宅部分显然不属该条所规定的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除外情形,要在设计上达到此条文的要求,住宅部分每层相邻单元均应设连通阳台或凹廊或者设置剪刀楼梯,在结构和造型设计上要做到这一点较为困难。 2.商住楼住宅部分楼梯间设置开敞楼梯、封闭楼梯亦或防烟楼梯? 《高规》第6.2.3.1对单元式住宅的楼梯设置做了明确规定,最严格的条件就是十二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而商住楼如果按全部按照公共建筑定性,则《高规》第6.2.1条规定,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也即高度超过32m的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必须设置防烟楼梯间,而设置防烟楼梯间必须设置防烟前室、或不同朝向的阳台、凹廊,如果不具备自然排烟还需设置机械防烟。但是住宅部分做防烟楼梯间在技术上和经济上都不合理。 3.应否设置消防电梯? 《高规》第6.3.1.4规定,高度超过32m的商住楼应设消防电梯,设消防电梯就意味着必须设置消防电梯前室,而且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前室的面积不一致,增大了住宅部分的公摊面积; 4、消防给水如何设计?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