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报废销毁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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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过期销毁制度(3篇)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3篇)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目的。

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1.销毁申报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

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请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

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

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____年。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____统一销毁。

六、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过期药品销毁制度流程

过期药品销毁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过期药品销毁制度
目的: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1.销毁申报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
2.
3.
4.审
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毁。

八、
不合格药品、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

2、假药、劣药以及“三无”药品。

3、无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药品。

4、包装说明及其标识内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和《GMP》规定的药品。

5、其它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二、退货药品的确认
1、滞销药品。

2、有效期在3个月内的药品。

3、厂家根据药品市场反馈或国家指令规定主动要求收回的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按供货渠道退货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退货药品均应专库或划区单独存放,专门保管,设有明显标记。

过期药品销毁制度

过期药品销毁制度

过期药品销毁制度目的: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1.销毁申报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

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请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

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

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3 年。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组织统一销毁。

六、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2024年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部是企业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2.1国家、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质量公告或____通知和省、市、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判定的不合格药品。

2.2药品外观、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2.3符合《药品管理法》有关假、劣药品规定的。

2.4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

3、不合格药品存放不合格品区。

4、在药品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填写复验单,报告质管部,确认为不合格药品的,由专人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5、对发现的假劣药品,不得作销售或退换货处理,应及时报告药监主管部门。

6、质管部在检查药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门和销售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必要时追回已销售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7、药品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挂黄牌,在计算机系统锁定药品,通知质量管理部处理。

确定为不合格的,通知保管人员将不合格药品移至不合格药品区。

8、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品时,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销出的不合格药品。

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等待处理。

9、药品在收货、验收、入库、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过程中,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立即采取隔离、密封、专区存放等方式,进行处理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

10、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10.1不合格药品的报废由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废审批表》,经质量管理验收员验收、业务副总审批同意后,保管人员库存调整仓库确认。

10.2报废药品的销毁由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填报《报废药品销毁审批表》,经质管部经理、企业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到当地药监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销毁。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

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9、对于包装破损或者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合格药品,可由采购员根据协议及时联系退货处理;对过期失效药品、超过供货商负责期的有质量问题药品、属假劣药品范围的不合格药品应报废,并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

目的: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1.销毁申报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

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请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

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

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3年。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三、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四、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五、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六、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七、五、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组织统一销毁。

八、六、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药品报废销毁制度范本

药品报废销毁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报废和销毁行为,保障药品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药品的报废和销毁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报废销毁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报废标准第四条药品报废是指因以下原因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不再适用于临床使用的过程:(一)药品已经超过有效期;(二)药品性状发生改变,存在安全隐患;(三)药品包装损坏,影响药品质量;(四)药品因各种原因被污染;(五)其他不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情况。

第五条药品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废:(一)药品过期;(二)药品霉变;(三)药品虫蛀;(四)药品受潮;(五)药品包装破损;(六)药品因人为因素导致损坏;(七)其他不符合药品使用要求的情况。

第三章药品报废程序第六条药品报废由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药品使用单位发现药品需要报废的,应当及时向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药品管理部门对报废药品进行审核,确认报废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原因等信息,填写《药品报废审批表》。

第八条药品管理部门将《药品报废审批表》提交给企业负责人审批。

审批通过后,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药品报废工作。

第四章药品销毁方法第九条药品销毁应当采用科学、环保的方法,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条药品销毁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一)焚烧:适用于无法回收利用的药品,如过期、损坏、污染等药品;(二)填埋:适用于无法焚烧的药品,如中药饮片等;(三)化学分解:适用于某些化学药品,如汞类药品等;(四)其他环保方法。

第十一条药品销毁过程中,应当有药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人员参与,确保销毁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药品报废销毁记录和统计第十二条药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药品报废销毁记录,记录药品报废的品种、规格、数量、原因、销毁方法、销毁时间等信息。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医药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不合格品的管理、加强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销售出库,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药品经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

3.定义:3.1不合格品:本规定所称不合格品是指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相关规定的药品和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

4.内容:4.1不合格药品的范围4.1.1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假药、劣药定义或假药、劣药范畴的药品。

4.1.2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____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品。

4.1.3经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品。

____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受潮污染、封口不牢、封条损坏等异常情况的药品。

____包装或标签上所示内容与实物不符、模糊不清或脱落等情况的药品。

4.1.6外观质量发生变化,已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

4.1.7由质量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或企业有关规定,确认为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4.2不合格品的确认4.2.1本企业经营的药品发现不合格,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被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停止购进和销售,需要召回的应立即召回。

4.2.2在购进药品到货验收、销后退回药品到货验收、库存药品养护、药品出库复核、运输配送等环节中发现不合格品或疑似不合格品的确认程序,按公司《不合格品确认与处理程序》执行。

4.3不合格药品的存放与标志4.3.1经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实物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不合格品库区应有明显的红色标志。

4.3.2对库存中发现并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应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库位转移实施控制,仓库保管员按移库单的库位指令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

4.3.3对销后退回的不合格药品,应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中直接退入不合格品库位,保管员按流转单的库位指令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库区。

4.4不合格药品的4.4.1对国家或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发通知核查的不合格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对本公司库存药品的核查,并对核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学部药品报废审批表

药品报废审批表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时间
通Hale Waihona Puke 名商品名生产厂家剂型
规格
批准文号
批号
有效期
报损数量
报损金额
报损原因
非质量不合格的药品
□过有效期□包装破损□包装污染
□药品外观变形□退回药品无法确定质量
□改变包装,标签,说明书,旧包装,标签说明书停用
□其他:
质量不合格的药品
□假药□劣药□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药品
□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药学部额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其他:
药品丢失
情况简述:
责任人认定:
药学部主任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分管院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完善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报废药品的管理,及时对报废药品清理、销毁,防止其流失。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财产管理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适用于因质量问题及其他原因不能销售和不能退货的药品;经医药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三、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四、责任人:企业法人、质量管理员、储运员、仓库保管员五、内容:(一)报废药品的管理1、报废药品是指:经本单位质量、仓储部门确定因质量问题及其他原因不能销售和不能退货的药品;经医药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2、报废药品应专区储存,报废特殊药品必须在原库划定区域内储存,零理,并要有明显标志。

3、报废药品要专人专帐管理,帐卡登记准确,保证帐货相符。

4、报废药品要及时销毁处理,不得长期积存。

(二)报废药品的销毁1、小批量报废药品的销毁:(1)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报废药品。

销毁前由保管员填写“报废药品销毁表”,质量管理员清点品种和数量,由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销毁。

(2)销毁时要由单位主管领导,质量管理负责人,保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进行。

(3)销毁后,主管领导,质量管理负责人,保管负责人共同在销毁表上签字,凭销毁表销帐、归档。

2、大批量报废药品的销毁:(1)金额超过(含)5000元以上的报废药品,各单位由主管领导审批后,填报“报废药品销毁表(一式三份,于每年6月底和11月底以前报公司储运部、业务办公室和质量管理员,经核实,组织安排销毁工作。

(2)单一规格品种超过(含)10000元以上的报废药品,各单位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财务审批同意后,再按超过(含)5000元以上报废药品程序办理。

(3)销毁时要由公司储运员、质量管理部员、业务办公室共同监督下进行。

(4)销毁后,由以上各部门分别在销毁表上签字,凭销毁表销帐、归档。

3、报废的特殊药品不论批量大小,一律按大批量报废药品销毁程序进行,并由公司储运员、质量管理员、业务办公室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并在销毁表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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