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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思考

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思考

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思考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如何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成为了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保障。

为了实现矛盾的和谐处理,构建一个稳定的社会关系,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本文将从引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必要性、机制的基本原则和机制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必然现象。

人们由于利益、价值观念、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差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

如果不能及时、合理地处理这些矛盾,就会导致矛盾升级,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因此,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公正公平原则是矛盾纠纷化解的基本原则。

公正公平是保证社会正义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群众对治理能力的核心要求之一、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应当尊重各方的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还需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公正公平原则的真正实现。

第一,完善法律法规。

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只有依法进行矛盾纠纷化解,才能确保公正公平原则的落地。

因此,应当完善各类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依据和规范。

第二,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性要求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化解。

除了法律程序之外,还可以引入调解、仲裁、协商等方式,通过多元化的机制解决纷争。

这样既可以节约成本,又可以更好地保护各方的权益。

第三,加强政府的中介角色。

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应当加强对矛盾纠纷的调节和协调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信息、牵线搭桥等方式,引导各方进行对话和沟通,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大对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通过加强社会教育、公共服务等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第四,培育和谐文化。

和谐文化是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基础。

通过提倡和谐的价值观念、培育公民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可以增强人们的互助意识和合作精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因此,应当加强对和谐文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和谐的认同和追求。

总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的思路和方法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的思路和方法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的思路和方法农村矛盾纠纷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由于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差异,农村地区常常会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农村稳定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思路和方法来进行矛盾纠纷的化解与调和。

本文将对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的思路和方法进行论述,希望能够为农村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参考。

一、尊重农村特色和农民利益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与调和,首先要充分尊重农村特色和农民利益。

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在处理农村矛盾纠纷时,不能简单地套用城市的处理模式。

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地区的特殊性和农民的特殊需求,注重保护农民的利益,让他们在矛盾纠纷中能够得到公正的待遇。

二、建立健全的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了有效地化解与调和农村矛盾纠纷,需要建立健全的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这包括建立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农村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通过培训专业的调解人员,提供多样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公正、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平台。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农村法律援助的支持,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使其在矛盾纠纷中能够享有平等的法律权益。

三、加强农民教育与培训农民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相对较弱,这对于农村矛盾纠纷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因此,为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需要加强农民的教育与培训。

可以通过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培训班等方式,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还可以鼓励农民组织形成自己的维权团队,加强互助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四、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政府在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与调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矛盾和纠纷。

同时,政府还需要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和服务,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引导农民依法维权。

政府部门可以依托乡镇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解决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的指导和支持,提供咨询、协调和调解等服务。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的思路和方法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的思路和方法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的思路和方法农村矛盾纠纷是当前农村社会稳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给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有效化解与调和农村矛盾纠纷,提升农村社会稳定水平,需要探索思路和采取相应方法。

一、加强社会管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和需要依靠有效的社会管理体系。

在农村地区,需要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严格落实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责任,增强基层党组织对矛盾纠纷化解的指导力和组织力。

同时,要提升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咨询,增加矛盾纠纷解决的渠道和方式,为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农民权益保护与合法权益宣传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是化解和调和农村矛盾纠纷的基础。

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民权益保护的力度,建立健全农民维权的机制和渠道,及时解决农民的合理诉求,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宣传,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他们合法权益守法维权的能力,减少农民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矛盾冲突。

三、加强农村土地问题的解决与规范土地问题是农村矛盾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有效化解与调和农村矛盾纠纷,需要加强对农村土地问题的解决与规范。

政府要改革土地制度,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同时,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和土地准入的管理,规范和引导土地利用,减少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与纠纷。

此外,要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和宣传,提高农民的土地意识,促使农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减少农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农村文化建设是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丰富农村文化内涵,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道德观念。

同时,要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的文化活动和社会服务,增强农村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精神需求和文化娱乐,减少农村矛盾纠纷的发生。

对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几点思考

存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不足与挑战
调解能力不足
01
部分基层干部和调解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导致调解效果
不佳,甚至出现失误。
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02
一些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足,存在“以暴制暴”的现象,导致
矛盾升级。
资金和资源不足
03
化解农村矛盾纠纷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目前
一些地区的投入不足,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案例二:债务纠纷调解
总结词
债务纠纷是农村常见的矛盾之一,往往与借贷、担保、买卖 等经济活动有关。
详细描述
这类纠纷涉及双方利益,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在 调解时,应着重查清事实真相,明确责任义务,通过协商、 调解、仲裁等方式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同时,加强法律宣传 ,引导农民依法维权。
案例三:家庭纠纷调解
家庭矛盾
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如财产分配、赡养义 务、婚姻关系等。
社会关系纠纷
邻里之间的矛盾,如噪音、建房、通行等。
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
01
02
03
多样性
农村矛盾纠纷类型多样, 涉及土地、家庭、经济、 社会关系等多个方面。
复杂性
农村矛盾纠纷往往交织着 历史遗留问题、现实利益 冲突等多重因素,处理难 度较大。
敏感性
农村矛盾纠纷涉及农民切 身利益,处理不当易引发 群体事件和不良社会影响 。
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
土地制度不完善
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缺陷,导致土地权 属不清、边界不明等问题。
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农民法律意识不足,对自身权益 认识不清,容易引发矛盾纠纷。
文化差异
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 也会导致矛盾纠纷。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的思路和方法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的思路和方法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与调和的思路和方法农村矛盾纠纷一直是中国农村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矛盾与冲突的存在不可避免,但如何妥善解决并促进农村稳定发展,是需要思考与探索的问题。

本文将从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的思路和方法入手,探讨一些可行的途径。

一、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权益保障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相应的机构支持。

因此,一个完善的法制框架对于纠纷解决至关重要。

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能够为解决矛盾提供明确的规定和程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此外,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制度,培养专业的农村调解员队伍,可以及时、便捷地处理农村矛盾纠纷。

调解机构的设立和规范化操作,有助于提高调解效力,更好地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信任与沟通,促进农民自治解决农村矛盾纠纷,需要通过加强信任与沟通来促进各方的合作与妥协。

首先,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机制与制度,鼓励农民发挥自主权与自治力,依法参与决策与管理,从而提高民主决策的效果。

其次,加强党组织的引领与党员干部的作用。

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担负着重要职责,通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作用,加强与农民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农民的意愿与需求,推动问题的化解与解决。

三、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化解根本矛盾要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必须加强农村社会治理,解决农村存在的一些根本性问题。

首先,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这样可以有效缓解农村因收入不稳定而引发的矛盾。

其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和农民参与机制,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避免决策不民主、权力滥用等问题导致的矛盾纠纷。

最后,加强农村教育与文化建设,提升农民的素质和能力。

教育和文化的重要作用在于它们不仅可以提高人们的认知水平和自我约束能力,还能够塑造良好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缓解矛盾出现的根源。

四、加强多部门合作,形成合力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支持与协作。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

首先,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农村矛盾纠纷的动态,为解决矛盾提供数据支持。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手段。

为了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我国各地纷纷建立了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本文将围绕该制度的建立、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及成效等方面进行探讨,力求全面展现该制度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一、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建立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建立,是各级政府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建立该制度,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纠纷排查调处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流程,确保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组织架构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组织架构通常分为多个层级,每个层级都有相应的职责与权限,以确保排查调处工作得到高效有序进行。

1. 乡一级:乡政府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起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的作用。

乡政府设立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档案管理等工作,同时设立纠纷调委会,组织调解和裁决。

2. 村一级:各村设立纠纷排查调处小组,负责排查、调处各类纠纷。

村干部担任调处小组组长,协助处理纠纷;同时,该小组还可以邀请其他专业人员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工作流程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纠纷上报、排查核实、调解裁决和记录归档等环节。

1. 纠纷上报:当乡村发生矛盾纠纷时,相关当事人、村干部或群众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纠纷排查调处小组报告。

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并将情况上报乡政府。

2. 排查核实:纠纷排查调处小组收到报告后,应派员实地走访、调查核实,了解各方情况和意愿,掌握纠纷的实质和矛盾的焦点。

核实工作完成后,小组应编写核实报告,并将其提交乡政府。

3. 调解裁决:乡政府收到核实报告后,由纠纷调委会组织成员进行调解、裁决或公开听证。

调解过程应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建立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

4. 记录归档:乡政府对每起纠纷的调解裁决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并将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对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几点思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社会稳定和农村和谐发展。

在以下的思考中,我将从改善农村治理、完善农村法制、加强社会教育和提升农民群众素质等方面提出几点思考。

首先,改善农村治理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基础。

农村基层组织是治理农村矛盾的第一道防线,而各级政府则是农村治理的总舵手。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增强对矛盾的预防和化解能力。

同时,政府应加强农村治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第三,加强社会教育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重要措施。

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农民群众的文化程度和科学素质较低,这容易导致误解和矛盾的发生。

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此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民提高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

最后,提升农民群众素质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长期方向。

农村人口素质的提升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贫困人口脱贫、农民就业创业、农民身心健康等。

因此,我们要稳定农村发展,扶持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加强农民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建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总之,化解农村矛盾纠纷需要从改善农村治理、完善农村法制、加强社会教育和提升农民群众素质等多个方面综合施策。

只有全面加强这些方面的工作,才能够有效地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关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几点思考

关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几点思考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加快,城乡统筹的顺利推进,农民的生活进一步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新农村洋溢着一派欢喜、和谐。

但是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依然大量存在,若处置不好,将会影响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会失去。

有效化解农村矛盾已经至关重要,是巩固农村工作成果的必要保障,也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必须选择。

只有鼓足面对矛盾的勇气,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才能切实做好当前农村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一、正视矛盾,渠道畅通是前提总体上,影响农村稳定中所存在的各类矛盾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从目前反映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农村土地征用、各种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不一或不到位、群众应有切身利益得不到维护、部分司法不公、社会治安防控不力、问题处理不及时等引发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不能以冷漠的态度等闲视之,要建立和完善充分的民意表达机制,在各项政策和决策出台前,充分进行调查、走访、座谈,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减少和防止随意性,避免工程、项目仓促“上马”,让政策、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积极搭建基层政府、群众自治组织与群众交流沟通的平台,拓宽民意表达途径、民情反映渠道,完善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机制,明确职责,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指明“出路”,坚决杜绝“冷、横、硬、推”,不仅要奉行“谁的孩子谁抱走”,更要强调“谁的责任谁处理”的理念。

二、公正公平,维护权益是基础在农村矛盾中,因干部作风问题、土地征占、工程建设、农村政策落实等引发的农民与村干部、集体、政府之间的矛盾处理难度最大,表现形式也最为激烈。

由于历史、社会、文化等原因,无论是相对社会人,还是诸如企业等单位法人,农民仍处在相对弱势的一方。

这就要求切实转变农村干部作风和基层政府职能,认真践行“农民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大力实行 “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三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并将对各类矛盾的调处,当做实现保护和实现群众合法利益的一项活动抓好抓实。

2024年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4篇)

2024年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2024年,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我们加大了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通过定期走访、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了解到一些潜在的矛盾问题。

同时,我们对已经发生的纠纷进行调查和了解,确保及时掌握情况。

其次,在调处工作上,我们注重了双方的协商和沟通,努力寻求最大的利益平衡。

我们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开展座谈会、调解会等形式,加强与各方的交流和对话,争取达成共识。

然而,我们也要反思和总结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还需要加强。

虽然我们积极排查,但有些问题仍然没有发现和解决,导致纠纷的发生和升级。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改进排查机制,提高排查的准确性和广泛性。

其次,调处的效果还不够理想。

一方面,一些矛盾纠纷的调处结果有时过于简单粗暴,没有考虑到双方的真实需求,导致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另一方面,有些纠纷调处过程中存在不公正、不公开的问题,影响了调处的公信力。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调处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最后,我们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

乡镇矛盾纠纷的背后往往涉及到各个领域和部门的利益,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因此,我们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乡镇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

总的来说,2024年的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我们要通过总结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提升工作水平,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2)____乡集中开展治安复杂地区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总结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____乡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所增多,特别是山林、资源权属纠纷,山地承包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以及社会筹资、金融债务等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突出,有些还酿成____,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

关于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几点思考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农村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仅去年以来,我县农村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1926起。

这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此,建设一个科学的农村矛盾纠纷处置机制,着力化解现实中的各种矛盾,对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现状(一)工作机制状况。

现行的人民调解组织是在法院指导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与指导下进行工作的自治性组织,主要是调解公民之间有关人身和财产权益方面的争执。

当前我县的调解组织在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与指导下开展工作,一是调解组织参与调处方面,全县普通民间纠纷由专门的基层调解组织分级进行调解,具体有乡、村、组和十户调解员的调解机构和人员,即对简易纠纷能直接调处的,由组和十户调解员调处,对较大的纠纷由村调委会调处,对于村一级无法调处的疑难纠纷则交由乡一级调委员调处。

二是调解制度方面,全县各级调委会普遍建立了调委会及调解员调解责任、纠纷登记、廉洁自律、调委会学习与工作例会等项制度。

(二)保障机制状况。

全县乡镇调委会均设有专门的调解室,工作经费基本能得到保障,村级调解会基本达到有办公室、有牌子、有印章、有工作经费,大多数村调解员能获得每月20—50元的调解误工补贴或工资。

(三)队伍状况。

全县各乡镇、村、部分大中型企业已普遍建立调委会,每个调委会均配有主任和调解员,人员一般为兼职兼任,大中型村中还相应建立了村、组和十户调解员的调解网络,一般构成为,在行政村建立调委会,配备主任和副主任及调解员,在自然村和村民小组建立调解小组,配备小组长和调解员,在小组中每10户配备一名调解员或信息员。

基本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调解网络。

企业调委会组成人员一般由企业工会人员或治安员兼任。

(四)当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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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几点思考福建省大田县委政法委林书设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农村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仅去年以来,我县农村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1926起。

这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此,建设一个科学的农村矛盾纠纷处置机制,着力化解现实中的各种矛盾,对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现状一工作机制状况。

现行的人民调解组织是在法院指导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与指导下进行工作的自治性组织,主要是调解公民之间有关人身和财产权益方面的争执。

当前我县的调解组织在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与指导下开展工作,一是调解组织参与调处方面,全县普通民间纠纷由专门的基层调解组织分级进行调解,具体有乡、村、组和十户调解员的调解机构和人员,即对简易纠纷能直接调处的,由组和十户调解员调处,对较大的纠纷由村调委会调处,对于村一级无法调处的疑难纠纷则交由乡一级调委员调处。

二是调解制度方面,全县各级调委会普遍建立了调委会及调解员调解责任、纠纷登记、廉洁自律、调委会学习与工作例会等项制度。

二保障机制状况。

全县乡镇调委会均设有专门的调解室,工作经费基本能得到保障,村级调解会基本达到有办公室、有牌子、有印章、有工作经费,大多数村调解员能获得每月20—50元的调解误工补贴或工资。

三队伍状况。

全县各乡镇、村、部分大中型企业已普遍建立调委会,每个调委会均配有主任和调解员,人员一般为兼职兼任,大中型村中还相应建立了村、组和十户调解员的调解网络,一般构成为,在行政村建立调委会,配备主任和副主任及调解员,在自然村和村民小组建立调解小组,配备小组长和调解员,在小组中每10户配备一名调解员或信息员。

基本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调解网络。

企业调委会组成人员一般由企业工会人员或治安员兼任。

四当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薄弱环节。

一是有的乡镇调委会办公条件简陋,大多数乡镇调委会没有交通通讯工具,同时约有30的村居调解组织不够健全,有的调委会还没有办公室或调解室、没有牌子,村、组、十户调解员网络建设也还不够健全,有的村没有建立调解小组或十户调解员。

二是保障不足,根据县两办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期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县、乡镇两级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

由于我县地处山区,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许多基层调委会的调解工作经费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仅18个乡镇中就有40的乡镇未能全部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由于经费无法落实,许多调解组织无法支付调解员误工补贴或工资及一些办公等费用,难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运作不够规范。

许多调委会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存在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的制作上不够规范的现象。

有的重实体、重实际问题,轻程序。

有的甚至没有制作调解材料。

四是一次调解成功率不高,反悔多,重复工作多。

二、当前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的建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具体方法上,笔者建议要把住以下六个方面一健全责任机制。

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酝酿、发展的过程,都不是简单、孤立的,是与我们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大量问题紧密关联的。

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

要紧紧抓住对人民群众的态度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宗旨意识,处理问题、开展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同时紧紧围绕稳定大局,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执行、落实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责任制,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注意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防止和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在调解过程中,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矛盾纠纷发生地的责任,并相应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调委会对全乡镇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负责,村居、企业调委会对本村、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同时建立乡镇、村及政法各部门责任制度,完善调委会主任、副主任及调解人员的责任制度,对作风扎实、能力出众、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责任心差,作风浮夸、应付了事的及时撤换。

二健全联动机制。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的法定组织,依法设立在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这是我国《宪法》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中规定的。

因此,要在全县村居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调解委员会,同时在村民小组成立调解小组,每10户村民推举一名村民任调解员或信息员,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可在县一级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小组或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在乡镇一级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县、乡镇直机关、企业单位也相应建立调委员会,同时在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县与乡、乡与村之间,建立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调解联动网络。

特别是在乡镇一级可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老龄委等部门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单位,这样当发生比如土地、林权等等纠纷时,由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有利于更好地解决纠纷。

与此同时,还需加强网络管理与协调,积极促进各调解组织规范运作。

三健全层级管理机制。

即由乡镇调委会负责调处乡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较大的纠纷,调解小组负责调处本小组内的一般性纠纷,十户调解员或信息员提供信息,并调处简易纠纷,从而形成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调解机制。

四健全运作机制。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

我县建设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实行每月组织村调委会主任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的内容为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各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或跨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村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布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

这项工作制度自建立以来,取得较好的效果。

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建设镇的做法,在全县各乡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促进矛盾纠纷的更有效调处。

二是建立预防机制。

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

工作中,各级调解组织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

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同时,可以开展联片调解,即组织法院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在群众家门口现场办案,依法调解,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发挥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起到预防作用。

三是实行包案调处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四是建立报告制度,各级调解组织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纠纷特点、动向和规律每月向上一级调解组织报告一次,把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主动权。

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调解组织要配备办公室或调解室,做到六有,即有办公室或调解室、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工作基础台帐,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

各级各部门要确实重视这项工作,对于调解员要给予相应的工资或误工补贴,这样才能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

二是抓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

由于人民调解员来自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选举产生的群众或来自企事业的干部。

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法律素质不高,因此,搞好调解员的培训,做好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法院肩负管理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必须抓好这项工作,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个别培训的方式进行,提高调解员的素质。

三是抓好经费保障。

要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保障机制,抓好中办、国办联合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政府把进一步加强新时期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建议通过立法,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同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本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奖励经费。

此外,还可以发动社会力量,倡导社会各界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捐资,也可以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金等,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六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把基层组织特别是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建设好。

一是适应农业和农村的中心任务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只有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来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才能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县委把基层党委管好,基层党委把支部管好,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是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协调好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要尽量及时公开,特别要提高群众对企业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加强供销、财务等监督;落实好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以及财务公开的要求,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五是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做群众工作是基层干部的基本功和主要工作内容,认真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广大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

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职务的本质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促进思想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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