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操作指引

14:00,CIPS 生效下一系统工作日的双边净额发起方限额, 并向相关直接参与者下发“双边净额发起方限额通知报文” (cips.372)。
15:00-次日 7:30,参加定时净额结算的直接参与者根据通知 报文报送下一系统工作日净额结算保证金数值。
16:00,CIPS 停止受理日间批量业务和中央对手资金结算业 务。
20:30,HVPS 进入下一系统工作日日间,CIPS 停止受理预注 资、预注资调增、预注资调减,并自动完成预注资转注资操作。
次日 7:00,CIPS 停止受理夜间批量业务和中央对手资金结算 业务。
次日 7:30,CIPS 向所有直接参与者发送夜间业务截止警告。 六、夜间业务截止 次日 8:00,CIPS 检查是否存在净额轧差结果排队,如不存在, 系统进入夜间业务截止;如存在,待排队业务处理完成后,进入 夜间业务截止。 CIPS 进入夜间业务截止,停止受理夜间支付业务,并向所有 直接参与者发送“系统状态变更通知报文”。夜间业务截止处理完 成后,CIPS 进入日终处理阶段。 七、日终处理 日终处理阶段,CIPS 退回仍处于结算排队及待结算状态的 支付业务,随后执行夜间账户清零,与 HVPS 预对账,并向直接 参与者下发对账报文。直接参与者收到对账报文后,进行夜间账
行
16:30 发送日间业务截止警告。
17:00
停止受理日间业务; 日间业务
进入夜间业务处理,并同步进行场终处 截止
理。
17:00-17:30 场终处理 完成日间账户清零、对账等。
17:00-次日 8:00 夜间运 行
夜间业务处理;
20:30,停止受理预注资、预注资调增、 预注资调减,进行预注资自动转注资; 夜间处理 次日 7:00 停止受理批量业务及中央对手 资金结算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基本定义跨境:我国与境外各经济体之间,也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跨境人民币业务:用人民币开展的各类跨境业务,包括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
按国际收支平衡表,可分为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两大类。
与外币结算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不需要核销。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一般贸易预收、预付来料加工退(赔)款、贸易从属费用等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电汇信用证托收四、基本业务操作模式基本流程1港澳清算行模式港澳地区以及内地以外的其他地区的银行(境外参加行)在中银香港/澳门中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人行大额支付系统(CNAPS)清算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清算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2代理行清算模式境外银行、境外参加行在深圳、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分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SWIFT清算CNAPS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1境外参加银行a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的境外银行b可以是外国金融机构,也可以是我海外分支机构c在境内代理行或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开有人民币清算账户如:香港地区的香港汇丰、渣打、花旗、南洋商业、集友等银行;澳门地区的澳门兴业银行等;东盟地区:越南外贸银行、印度尼西亚银行、菲律宾大众银行等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a境内试点地区商业银行b需具备国际结算能力c为境内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3境内代理银行a境内试点地区结算银行b与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开户c代理境内、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跨境清算业务d为境外参加行提供铺底资金兑换服务e为境外参加行在限额内购售人民币f为境外参加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六、境内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能做a属于公布的试点名单企业b在我行开有人民币结算账户c与境外交易对手签署贸易合同约定使用人民币结算d明确清算路径e进、出口已或将采用人民币报关(特别提醒: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项下报关无需提供核销单,以免影响出口退税!企业可凭人行下发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与海关沟通)f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为主报告银行七、境内企业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需要哪些材料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b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c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d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e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f企业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SWI FT 、、、1汇入汇款(含电汇、信用证、托收)需要的材料a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b涉外收入申报单c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d发票原件、复印件e人民币出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报关单上不能含核销单号!)汇入(港澳清算行模式)、、、、、、、、、、、、、、、、、、、、、、、、、、、、、、、/、、、、、、、、、、、、、CNAPS、、、、、、、、、、、、、、、、、、、、、、、、、、、、汇入(代理行清算模式)、、、、、、、、、、、、、、、、、、、、、、、、、、、、、、、、、、、、、、、、、、、、、、、、、、、、CNAPS、、、、、、、、、、、、、、、、、注意事项1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a书面情况说明b出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c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合同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原件、复印件2预收人民币资金超合同金额25%a书面说明: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预计报关时间b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3逾期未收货款(即货物出口后210天境内未收到人民币款)企业应当自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向其结算银行填报《企业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申报备案表》并提交a书面说明:该笔货物未收回货款金额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b相关未收款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4出口项下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a书面说明:存放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账号、用途;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SWI FT 、、2汇出汇款(含电汇、信用证、托收)需要提供的材料a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收款说明b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c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d发票原件、复印件e人民币进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报关单上不能含核销单号!)汇出(港澳清算行模式)、、、、、、、、、、、、、、、、、、、、、、、、CNAPS、、、、/、、、、、、、、汇出(代理行清算模式)、、、、、、、、、、、、、、、、、、、、、、、、、、、、、、、、、注意事项1预付人民币资金超合同金额25%a书面说明: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预计报关时间b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九、申报1试点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试点企业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
工商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简介

基础业务产品
• 国际结算业务产品 •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产品 • 同业人民币购售 • 同业资金拆借 • 境外人民币存款、理财产品 • 人民币全球现金管理 • 境外人民币电子银行
工银跨境通
特色业务产品
• 证融通 • 代付通 • 人民币内保外贷 • 汇兑通 • 转口贸易通 • 结算理财通 • 债券结算通
工商银行以当前适用的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为基础,形成了以 “工银跨境通”为品牌,以结算为基础,融合融资、理财等产 品的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体系,同时配套“人民币账户融资” 、“债券结算代理与交易”和“人民币购售”等三项金融市场 产品,充分展示了人民币业务的优势。
跨境人民币 工行通全球
□降低经营成本
合同计价货币和企业 运营货币一致,企业 在签约前就能切实了 解交易成本和收入, 可提高企业决策有效 性,同时减少外汇衍 生品及双重外汇交易 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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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 工行通全球
□加速资金周转
贸易用资金和生产用 资金的币种一致,减 少了汇兑手续以及资 金流动环节,加快了 企业结算和资金周转 速度,提高企业资金 使用效率,使得企业 能更有效地进行资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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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 工行通全球
证融通
基本组合:人民币进口信用证+A出口押汇/B承兑贴现/C福费廷+理财
产品特点:1、境内客户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各项便利
2、境外客户获得外汇贸易融资(操作简单、方便,质押 当日放款)、人民币升值收益、远期收益当期体现
3、开立人民币远期信用证不占用外债额度
适用客户类型:有真实贸易往来的关联客户,且境外客户有贸易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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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 工行通全球
跨境业绩 同业翘楚
作为全球人民币业务大行,工商银行具有很强的人民币综 合服务能力。从2009年7月跨境人民币业务启动到今年6月 底,工行境内外机构共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5349亿元,范围 覆盖贸易、服务、资本融资、债券承销等广泛领域,共为 境外机构和代理行开立境内人民币清算账户252个,覆盖53 个国家和地区,居同业首位,成功建立起了全球的人民币 同业清算网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一、清算行模式(一)定义客户将款项付到其境内结算银行后,境内结算银行将汇款指令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再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最后才发到境外客户的结算银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通过港澳清算行进行清算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目前我行可开展与港澳地区清算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操作流程1、付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货到付款项下须登录国家口岸执法系统核注相应报关单),扣划客户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
③我行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④港澳清算行收到汇款指令后指示境外参加银行贷记收款人账户。
⑤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收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港澳清算行根据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扣划其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并通过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③我行收到汇款指令并贷记收款人账户。
④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二、代理行模式(一)定义境内客户将相关款项付到境内代理银行后,境外交易对手的结算银行须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直接将汇款指令发到境外参加银行,汇款指令采用SWIFT国际标准格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代理行模式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三)操作流程1、付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目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 (3)一、报关 (3)二、结算及相关业务办理 (3)〔一〕交单及审核 (3)〔二〕人民币资金的清算和结算 (4)〔三〕国际收支申报与外债登记 (5)〔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购售和融资业务 (5)〔五〕收付汇核销手续 (6)三、出口退税 (6)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注意事项 (7)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适用范围 (7)二、企业初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7)三、商业银行初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7)四、主报告银行确实定及其职责 (8)五、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 (8)六、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超比例收入人民币业务的办理 (8)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逾期未收货款的办理 (9)八、跨境贸易出口人民币收入留存境外的办理 (9)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清算须知 (10)一、参与清算银行 (10)1、境外参加银行 (10)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 (10)3、境内代理银行 (10)4、港澳清算银行 (11)二、清算模式 (12)1、港澳清算行模式 (12)2、代理行清算模式 (12)三、清算流程 (12)1、汇入汇款 (12)2、汇出汇款 (1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一、报关〔一〕试点企业如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且进出口的货物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在进出口海关申报环节,进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即可;出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批准文号”栏免于填报外汇核销单编号。
〔二〕试点企业可以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无须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
二、结算及相关业务办理〔一〕交单及审核1、企业交单: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业务时,应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单证〔合同、发票〕,并连同以下材料及国际结算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一并提交境内结算银行:对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提供相应的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介绍

二、试点的基本情况
(一)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有序进行
-自试点开始至11月末,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 11月末 自试点开始至11月末, 币结算业务2745.11亿元。 币结算业务2745.11亿元。 2745.11亿元 自试点开始以来, -自试点开始以来,境内代理银行累计净售出人民 63.54亿元 亿元。 币63.54亿元。 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余额381.16亿元。 381.16亿元 -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余额381.16亿元。 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账户存款余额273.02亿元。 273.02亿元 -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账户存款余额273.02亿元。
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办理流程简介
(二)对先结算后进(出)口的情形,企业办理人 民币结算业务的流程
(1)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 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 (2)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 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在 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进口预付或出口预收)。银行按 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管理系统。
三、试点政策要点
3.试点业务范围
目前限于进出口、服务贸易以及其他经常项目项下, 目前限于进出口、服务贸易以及其他经常项目项下, 资本项下业务目前实行个案试点制度。 资本项下业务目前实行个案试点制度。
4.清算模式
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 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 可以通过香港、 可以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 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以通过境内商业 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 和清算。 和清算。
五、业务办理流程
(三)出口试点企业的审核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人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以及《人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等,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
跨境业务包括跨境贸易、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和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试点地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
第三条国际业务部负责全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工作,负责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和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的数据报送工作;科技管理部负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入和管理维护工作。
第二章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
- 1 -。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和前置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和前置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一、系统概述〔一〕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简称RCPMIS,下称“管理系统〞〕由人民银行总行建立,集中存贮全国各地所有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人民币跨境购售信息、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信息、境外主体之间资金划转业务信息、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信息、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余额信息、人民币境外债权债务信息以及人民币跨境信贷融资业务信息、非居民机构人民币账户信息、非居民机构人民币账户余额信息、人民币跨境担保登记业务等。
〔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前置系统〔简称RCFE,下称“前置系统〞〕是连接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桥梁,主要实现了系统管理、业务数据报送等功能。
其是商业银行录入数据的系统,专门为RCPMIS系统收集业务数据。
报送的业务数据包括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人民币跨境购售信息、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信息、境外主体之间资金划转业务信息、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信息、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资金信息、人民币境外债权债务信息以及人民币跨境信贷融资业务信息、非居民机构人民币账户信息、非居民机构人民币账户余额信息、人民币跨境担保登记信息、非居民个人境内人民币账户余额信息、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等申报备案、进口延期付款及境外抵付等申报备案、人民币跨境债权融资业务、人民币跨境担保履约信息、人民币跨境内向间接投资业务等。
〔三〕两系统的操作关系1、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前置系统〔RCFE〕录入业务数据保存后生成业务报文,将报文下载到本地目录;2、登录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通过“导入商行数据〞将报文导入人行管理系统RCPMIS;导入完成后,通过“查询导入商行结果〞,查询导入报文是否成功,无论结果是成功或失败,都必须将返回报文下载到本地目录。
3、登录RCFE,通过“导入RCPMIS返回报文〞操作将下载的返回报文导入RCFE ,如导入商行数据结果为成功的情况,查询RCPMIS凭证状态是否为“已存储该凭证〞,报送过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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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1. 概述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进
行跨境支付和结算的业务。
该业务能够降低外汇风险、减少结算成本,并提升结算效率。
本文将介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操作流程。
2. 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2.1 开设人民币账户
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之前,首先需在银行开设人民币账户。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等。
经银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开设人民币账户。
2.2 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
在开设人民币账户后,申请人还需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
申请人需向银行提供相关材料,如公司章程、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
银行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授予申请人跨
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
2.3 签订合作协议
申请人在获得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后,需要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中会包含双方的权责关系、业务规定、费用结算等内容。
签订合作协议后,申请人即可正式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3. 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3.1 收集必要的交易信息
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前,申请人需要收集必要的交易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交易货物的详细情况、交易金额等。
3.2 提交结算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银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系统或其他渠道,将结算申
请提交给银行。
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的交易
信息和支持文件。
3.3 银行审核
银行收到申请后,会进行结算申请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
资质、交易合规性等方面。
如果申请符合要求,银行将继续进行后续
处理;如果申请不符合要求,银行将给出理由并拒绝结算申请。
3.4 资金划付和结算
经银行审核通过后,银行将根据申请人指示,进行资金划付和结算操作。
银行会将指定金额的人民币从申请人的人民币账户划付给收款方的人民币账户。
3.5 结算通知和凭证
在完成资金划付和结算后,银行会向申请人发送结算通知。
结算通知中会包含结算金额、结算日期、交易摘要等信息。
申请人可以根据结算通知生成相应的结算凭证,用于后续的账务处理。
4. 跟踪和管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4.1 查询结算状态
申请人可以通过银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系统或其他渠道,随时查询结算申请的状态。
可以了解到结算申请的进展情况,包括审核中、资金划付中、已完成等。
4.2 检查结算凭证
申请人可以对生成的结算凭证进行检查,确保结算凭证的准确性和
完整性。
如有问题,及时与银行联系并进行修改。
4.3 管理结算历史记录
申请人可以将每笔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相关信息记录下来,建立
结算历史记录。
这包括结算金额、结算日期、交易对手、结算凭证等。
结算历史记录有助于申请人进行账务管理和财务分析。
5. 结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当申请人完成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后,可以进行结束流程。
申请人
需与银行进行结算业务的核对和结算账务的清算,确保双方一致。
银
行将关闭相应的结算权限,并归档相关的结算资料。
以上是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操作流程,包括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
业务、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跟踪和管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
及结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
通过遵循这些流程,申请人可以顺利地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并实现降低外汇风险、减少成本、提升效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