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
如何加强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

如何加强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作者:孙丽敏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19期摘要:加强粮食企业财务管理, 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对建立现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的形势下,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已经成为粮食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如何做好当前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关键词:粮食企业财务管理一、当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企业财务管理模式陈旧,不适应粮食市场化改革的要求目前有的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仍旧停留在算补贴、算资金、管经费的微观层面上,财务管理的预测、分析、决策、监督等重要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与适应粮食市场化改革取向、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企业财务人员在思想观念、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监督办法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上档升级。
个别企业会计信息有失真现象,企业资金使用效能不高,粮食企业筹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企业发展。
2.财务监管不强,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改制后企业被赋予的财务自主权增大,可是财务监管制度建设仍然滞后,没有科学的激励和惩罚机制。
许多企业不善于资金管理,费用开支非常大;一些企业负责人公款吃喝消费;还有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凭主观意志办事,导致经营决策失误,致使投资和结算资金无法收回,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3.内控制度不严,制约手续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改制不配套,没有按照《会计法》规定的要求,没有建立健全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制约手续不齐备,内部稽核制度未得到执行,会计基础工作非常薄弱,各业务环节缺乏强有力制约措施,监管责权不明,形成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不良现象。
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路1.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目标考核体系与粮食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督促主导企业建立健全的资产经营责任制,理顺经营管理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升决策水平和企业管理。
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

附件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一、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处理(一)关于粮油库存成本的核算设置“储备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库存的用于调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中央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最低收购价粮食、国家临时储存粮油等政策性粮油的实际成本。
该科目可按政策性粮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设置“轮换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轮换计划轮换中央或地方储备粮油的实际成本。
设置“定向供应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按照政府指令,向军队、受灾人员、低收入人员、执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禁牧舍饲)政策的农牧民以及为平抑市场粮价限价销售等供应的粮油商品的实际成本。
该科目可根据不同供应人群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设置“商品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库存的自营商品粮油的实际成本。
储备粮油和定向供应粮油应按历史成本进价,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国家对政策性粮油成本计价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1 —外购粮油存货成本具体包括:购买价款,以及达到入库储存状态前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及入库整理等各项费用。
其中,有关政策性粮油库存成本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应先将购买粮食所支付的价款通过“储备粮油”科目下设的“待核××粮油价款”明细科目归集,发生的收购、运输等入库前费用通过“待核××粮油费用”明细科目归集;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粮油成本后,将购进粮食价款和费用,转入相应的政策性粮油库存成本;企业实际成本支出与政府部门核定成本之间的差额通过“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收入”和“储备粮油结算价差”科目核算,计入当期损益。
(二)关于储备粮油轮换储备粮油轮换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费用包干方式进行的,企业轮出储备粮油,按销售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粮油轮换销售收入”。
财政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关于粮食部门实行“两条线运行”后政策性经营业务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关于粮食部门实行“两条线运行”后政策性经营业务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11.28•【文号】财会字[1995]69号•【施行日期】1995.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关于粮食部门实行“两条线运行”后政策性经营业务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1995年11月28日财会字[1995]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粮食局(厅):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条线运行的通知》(国发[1995]15号)关于粮食部门实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会计分开核算的要求,现对粮食部门实行两条线运行后有关政策性经营业务会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一、会计科目1.设置“138政策性粮油”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定购粮油、吞吐调节粮等粮油商品。
本科目按照库存政策性粮油的性质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储备的国家储备粮油(甲字粮、506粮油)仍然在“特种储备物资”科目核算。
2.设置“503政策性粮油销售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政策粮油的销售收入,并按政策性粮油的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设置“513政策性粮油销售成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政策性粮油的销售成本,并按政策性粮油的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4.企业发生的各种费用仍通过“经营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其中能够直接确认属于政策性粮油经营业务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在有关费用科目中单独记录反映。
5.企业发生的各种补贴收入(如价格、费用、利息等)仍通过“应收补贴款”和“补贴收入”科目核算,并按照补贴项目区分中央和地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6.企业应在“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下分别设置“政策性粮油借款”和“商业性粮油借款”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开展政策性经营业务和其他非政策性经营业务的借款。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布日期】2021.12.17
•【文号】国粮财〔2021〕281号
•【施行日期】2021.12.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会计
正文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
《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
的通知
国粮财〔2021〕2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指导粮食企业更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现将《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17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6.08•【文号】国粮财[2006]85号•【施行日期】2006.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会计正文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国粮财〔2006〕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为配合粮食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经商财政部,我局结合粮食业务特点,对粮食企业所涉及的一些特殊业务的核算内容进行了必要补充,制定了《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六年六月八日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2006年6月)一、总说明为了统一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油(含饲料,下同)经营、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企业”)的粮油有关业务(包括粮油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二、补充会计科目设置及其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本规定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储备粮油”、“商品粮油”、“轮换粮油”、“代管粮油”、“政策性财务挂账”、“代管粮油款”、“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收入”、“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支出”科目,并对“其他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委托加工物资”、“存货跌价准备”、“待处理财产损溢”、“短期借款”、“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利润分配”、“主营业务收入”、“补贴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粮油业务的会计核算

5
最低收购价粮油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收购环节的核算 二、储存环节的核算 三、集并移库和销售环节的核算
6
收购环节的核算
(设置会计科目)
委托收购企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应 在“预收账款”科目下设置“最低收购价 粮食收购价款”及“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 费用”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中储安徽 分公司收储公司或直属库拨入的收购价款 和收购费用。
12
同时,企业在收购环节支付相 关的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装卸费等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现金)
13
第三,验收合格后,收到中储安徽分公司 收储公司或直属库清算拨入的收购价款和收购 费用,按上述示例逐一做会计分录;或清算退 回中储安徽分公司收储公司或直属库收购价款 和收购费用做相反分录。同时将清算后企业实 际应得收购费用转入损益, 借:预收账款--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费用
14
第四、调整库存成本。按预案规定由中储粮总公司 收储公司或直属库包干使用的收购费用标准计算的收购 费用与委托收购企业应得收购费用的标准计算的收购费 用差额,调整最低收购价粮食成本进行数量金额核算: 借:受托代储粮油--**年最低收购价粮食-小麦(稻谷)
贷:受托代储粮油款--**年最低收购价粮食库存成本
返回
15
保管环节的会计核算
(设置会计科目)
委托收购企业应在“应收补贴款” (递延收益)一级科目下设置“最低收购 价粮食保管费用补贴”、“最低收购价粮 食利息补贴”两个一级明细科目,用来核 算企业预收或应收的最低收购价粮食保管 费用补贴及利息补贴(对企业05年、06年直 贷仍有库存的最低收购价粮食,还应继续 计提贷款利息)。
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

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
粮食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时,需要遵循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指引,以确保粮油业务的正确计量、核算和报告。
以下是相关的指引:
1.粮油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应按照加工产品不同的归属和实际
能够产出的数量计量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结转加工费用。
2.粮油商贸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应将粮油商品分别核算,并按照不
同的销售价格和成本计算销售利润。
3.粮油库存的会计处理原则:应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半成品和
成品的库存,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仓储费用等。
4.粮油生产成本的会计处理原则:应按照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两种方
法计算粮油生产成本,并在产品销售时结转,以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5.粮油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原则:应按照财务报表的要求进行分类和
汇总,并在报表中披露粮油业务的获利情况和成本构成。
粮油企业粮油损耗及会计处理

672023年32期 (11月中旬)财务管理摘要:粮油损耗是粮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对企业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本文旨在分析粮油损耗原因,探讨会计处理方法,并提出管理措施和建议。
通过对韶关市浩川成品粮油加工储备有限公司的研究,本文希望为粮油企业降低粮油损耗、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参考。
关键词:粮油损耗;会计处理;粮油企业;管理措施粮油作为人类生活的基本物资,其生产和储存过程中的损耗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粮油损耗不仅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可能对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因此,降低粮油企业粮油损耗,提高粮油资源利用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韶关市浩川成品粮油加工储备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粮油加工储备企业,其粮油损耗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本文针对该企业进行研究,分析粮油损耗原因,探讨会计处理方法,并提出管理措施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为粮油企业粮油损耗的管理提供参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国家粮食安全。
一、粮油企业粮油损耗的原因及分类粮油企业在粮油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粮油损耗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粮油损耗的原因繁多,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根据损耗的性质,本文将粮油损耗分为自然损耗、技术损耗和管理损耗三类。
(一)自然损耗自然损耗是指由于粮油产品本身的特性和自然环境条件变化导致的损耗。
这类损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气候环境因素粮油在储存过程中受到气候环境的影响[1],如温度、湿度等。
在高温、潮湿的环境下,粮油容易发生霉变、虫害等现象,从而导致损耗。
2.生物因素粮油在储存过程中容易受到害虫、鸟类和啮齿动物的侵害。
此外,粮油本身含有的微生物也会导致其质量下降[2]。
3.物理和化学变化粮油在储存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生理活性和氧化作用,可能发生质量下降的现象。
(二)技术损耗技术损耗是指由于粮油加工、储存和运输技术水平限制而产生的损耗。
技术损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加工过程中的损耗在粮油加工过程中[3],由于设备和技术的局限,粮油产品可能出现破损、磨损、残渣等现象,导致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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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
首先,粮油企业在进行收购、销售和加工等业务中,应根据实际情况
对不同类型的粮油产品进行分类。
一般而言,粮食企业的主营业务涉及到
谷物和油料的加工、贸易和销售等环节。
因此,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粮
油企业需要对谷物和油料进行分类,并设计相应的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方法。
其次,在收购业务方面,粮油企业需要对从农户、批发市场等渠道购
买的原粮进行收购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粮油企业应当记录所
购粮油的数量、价格和供应商信息,并进行确认和核销等操作。
同时,对
于收购而来的原粮,粮油企业还需要进行称重、质检等环节的会计处理,
并将这些费用计入成本。
在销售业务方面,粮油企业需要记录销售粮油的数量、价格和客户信
息等相关数据,并及时确认和核销这些销售收入。
此外,粮食企业在销售
环节还需要处理出口退税等相关税费,并将这些费用计入成本或费用总额。
此外,粮食企业还应注意在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的会计估计和会计政
策选择。
会计准则对于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提供了相应的指引,粮
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进行估计和选择,并进行相应的会计
处理。
同时,粮食企业还要关注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确保相关信息在财
务报表中完整、准确地披露出来。
综上所述,粮食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过程中,应根据具体的粮油业务
特点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相应的会计处理指引。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
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