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图公司消防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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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图审常见问题【精编版】

消防图审常见问题【精编版】

消防图审常见问题1、防火墙与防火隔墙,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开敞楼梯间应用以及基本术语概念不清。

2、防火分区区域,汽车库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60米,见《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6.0.6条规定。

有超限。

4、进风机房、配电室等设备用房门口车位阻挡疏散通道。

5、某些未注明疏散通道尺寸。

6、未完善人防墙厚度尺寸、注明未有详图标注的防护门的安装尺寸。

7、未注明防化器材储藏室的面积,应符合DB11/994-2013第3.6.7-2条规定。

8、所有防护门安装尺寸是否满足图集安装要求。

9、除尘室与集气室之间应表示油网滤尘器位置,应布置在迎冲击波方向,见DB11/994-2013第3.4.7条规定。

10、防护单元应示意战时干厕数量,应满足DB11/994-2013第3.6.2-3条规定。

常偏少11、防护单元专业队掩蔽部,淋浴室的布置有洗消前人员与洗消后人员的足迹交叉,不应交叉,见DB11/994-2013第3.3.14-4条的规定。

12、13、战时水箱未设置为临战砌筑的水箱间。

14、防火分区疏散走道净宽未注,不应小于1.10m,见GB50016-2014第5.5.18条规定。

15、未注明消防水泵房和消防中控室的防水淹技术措施,见GB50016-2014第8.1.8条规定。

16、锅炉房部分面积大于200m2,应有两个安全出口,见GB50016-2014第5.5.5条规定。

只有一个出入口。

锅炉房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聚集的房间,泄压处也不得与上述地方相邻,有违反此条。

明确锅炉房的泄压面积和泄压口的位置,应符合GB50041-2008第15.1.2条规定。

泄压面积不够和泄压口位置不当。

还有控制室疏散方向朝锅炉方向,不满足消防要求。

17、锅炉房燃气间门不应直接通向锅炉房,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地坪,见《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第15.1.1-3条规定。

(消防培训)消防审查常见问题分析最全版

(消防培训)消防审查常见问题分析最全版

(消防培训)消防审查常见问题分析施工图审查是设计人员比较关心的壹个问题,下面的问题是设计中比较常见的,也是大家问得比较多的,见见审图人员的意见,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家见过以后能够发表自己的见法,欢迎讨论。

(壹)消防标准(共19条)1、GBJ16-87第8.7.1B条中,(原条文为:第8.7.1B条下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壹、设置在地下、半地下;二、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三、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之上。

)建筑面积300m如何控制,是指单层300m,仍是几层总的面积控制在300m?答:是指总建筑面积之和。

2、高层旅馆如有中空调,是否壹定要按高级旅馆即壹类建筑来设计消防?答:高级旅馆的定义见GB50045-95第2.0.10条规定。

(原条文:2.0.10高级旅馆high/gradehotel具备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

)壹般地说,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高层旅馆是带星级的,属高级旅馆,所以应按壹类建筑设计消防。

3、某住宅,壹层自行车库(高度2.2m)二——十层住宅,十壹层为阁楼,檐口高度小于32m,是套用《建规》仍是《高规》?答:参照最近《建规》(报批稿)关于建筑层数计算的说明:底层高度不过2.20m的自行车库可不计入建筑层数,住宅顶层为俩层壹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此建筑属于多层建筑,可按《建规》的要求进行设计。

4、上述住宅如果套用《建规》从俩路不同市政管网(环状)接入消防给水,水量满足要求,可否不设消防水泵和水池?答:如水量和水压满足要求,可不设消防水泵和水池。

5、壹幢二单元的建筑,壹单元为11层,另壹单元为7层,按规范11层单元应设消火栓,那7层单元是否要设消火栓系统,若不设,二单元之间建筑防火如何处理?答:按《高规》GB50045-95第4.2.1条规定,(4.2.1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和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消防水系统施工图审查及工程设计疑难问题.

消防水系统施工图审查及工程设计疑难问题.

消防设计审核中的若干问题:1、消火栓系统设计常见问题1)关于消防设计说明、消防水源、室外消火栓;许多建筑只有单体建筑的室内消防设计,而没有相应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外线等设计图纸和说明,这在一般工程中占绝大多数。

查找资料:许多单位报审的水消防设计图纸中,有的建筑本身有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外线,对消防水源交代比较完整。

但还有许多建筑只有单体建筑的室内消防设计图纸及说明,而没有室外消防系统及相应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外线等设计图纸和说明,这在一般工程中占绝大多数。

其原因主要有下列几种:(l)甲方只委托了本单体建筑设计,未委托进行消防水源及消防外线设计;(2)甲方将给排水外线及消防水池、泵房等另行委托给了其它单位设计;(3)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外线系统等已建设完毕,本房号利用己有的消防设施,所以不另设计室外消防供水;(4)本房号建在小区大院内,外线及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由大院统一考虑,本房号不单独设计;(5)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环网外线等随其它房号另行设计,本房号不设计;(6)市政管网水压水量及市政消火栓能够满足室内、外消防需要,本房号不需要另行设计室外消防供水系统等等。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设计人员不设计这部分内容,图纸上也就没有室外水消防系统及消防水源的有关说明。

就设计方面来说,这属情有可原.但从消防审查、消防验收及消防实战的角度看,设计上只有室内消防系统(图纸上表示到出外墙 3 米),而说明中不交代室外消防水源如何解决、消防水量、消防水压如何保证,消防管线应从何处接通、以及有关消防参数,这样的水消防设计图纸不完善。

因为,单体建筑的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完全可能只施工到出外墙 3 米处就算竣工了。

而以后的外线可能迟迟无人连接,或未连接到应该连接的消防管线上。

这就将造成万一有火情发生,消防系统无水可用,或水压水量很小,根本不能满足消防需要的情况发生。

应该,在设计中把所有消防系统交代清楚。

消防图纸审核注意问题

消防图纸审核注意问题
审查消防设备的安装位 置,确保其能够有效发 挥作用。
消防通道的宽度是 否达标
核实消防通道的宽度是 否满足规范,保障人员 疏散的畅通性。
消防电源是否可靠
审核消防电源的配备和布局,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消防设备选型是否 合适
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消 防设备的选型是否适用, 满足建筑需求。
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检查消防水源的供水能 力和稳定性,确保满足 灭火需求。
复审
4
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
对修改后的图纸进行复审,确保问 题得到解决。
消防图纸审核的注意事项
消防设施配置是否 规范
确认是否按照相关规范 布置消防设施,保证其 覆盖范围和数量满足要 求。
消防设备的连通性 是否符合标准
确认消防设备之间的管 道、阀门等连通性是否 达到要求。
消防设备安过消防图纸审核后,还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消防 安全符合要求。
消防图纸审核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图纸不符合规范
与设计单位沟通,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2 施工过程变更
在图纸审核完毕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报备,重新审查。
3 安全风险评估
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项目,加强审核力度,提出解决方案。
消防图纸审核注意问题
消防图纸审核是确保建筑安全的重要环节。本演讲将介绍审核的重要性、准 备工作、基本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消防图纸审核的重要性
消防图纸审核是保障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的关键步骤。合格的图纸能有效预防 火灾事故,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审核前的准备工作
1 收集必要信息
明确项目的基本信息,了解建筑规模和用途,以便进行正确的审核。
2 查阅相关法规
深入了解消防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准确把握审核的要求。

消防图纸审核注意问题

消防图纸审核注意问题

2、总平面审查
• • • • 消防车道 防火间距 登高扑救面 其他选址要求
2.1 消防车道(1)
• 消防车道的设置 • 消防车道的设置不仅是为了消防车的通行, 还应该适当考虑到消防车灭火操作的需要, 火灾情况下,火灾的扑救最有利的位置是 不定的,因此消防车道的任何位置都有可 能是实施火灾扑救的最佳位置,所以消防 车道除规范上对净高净宽、承重的要求外, 还应考虑道路的坡度(8%)、上部空间是否 影响灭火操作等问题。
1.7 公寓
• 《建规》内有规定,但应仅指住宅、宿舍 等,无公寓式办公、公寓式酒店概念; •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以层数分类; •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上部公寓:综合楼,以 建筑高度分类,视为公共建筑。上部公寓 按公建对待; • 对高层公寓,《高规》无规定,建议按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建筑消防设 施按公建对待。
1.3 建筑层数(1)
• 在《建规》中: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 于1.5m 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 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 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 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住 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 层计,其 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 层一套的跃层, 应计入层数。
2.3 登高扑救面(4)
• 执行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问题 • 汽车坡道、水池对登高车操作场地的影 响(进深小于5m) •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要 求在5m左右,不应大于9m。 • 转弯半径(道路中心线)不小于12m。
所依据规范之间的关系(4)
• 《住宅建筑规范》、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对于住宅、宿舍等场所的防火及疏散专门 列出了章节进行了规定,有些条文是对 《建规》、《高规》没有明确的问题的的 补充,有些要求相对于《高层民用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要求偏低。 • 原则:------寻求规范的平衡点,从严要求, 形成健全的规范体系,绝对不能朝令夕改。

消防设计审核中经常存在的一些问题

消防设计审核中经常存在的一些问题
1、塔式高层居住建筑每层户 数不超过6户; 2、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
3、任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650平方米;
4、任一户的户门至最近楼梯间门的距离不大 于10米; 5、剪刀楼梯间两个梯段应分别设置机械加压 送风系统;
6、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7、消防电梯、剪刀楼梯的合用前室以及剪刀 楼梯两个梯段的共用前室面积均不应小于8平 方米,独立前室的面积仍按规范执行。 8、前室(不含阳台、凹廊)、 公共走道应增设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 9、相邻前室之间的门应向户数较少一侧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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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 综合楼居住部分的消防设计可按高层商 住楼居住部分的要求执行。
八、对于十八层以下的每单元设置 一个楼梯的单元式住宅,窗间墙的 要求掌握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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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疏散问题
3、商业、办公与其他功能不得共用 疏散楼梯。
4、地下车库人员疏散问题,有时会存 在借用防火分区的问题,以及汽车库与 自行车库、储藏室划分到同一防火分区 的问题。
四、电梯问题
非消防电梯不得直接开向走道,设 置电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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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裙房楼梯间
主楼投影下的裙房楼梯间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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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层数计算
对于住宅建筑的层数计算有时会存 在错误,从而在楼的定性上产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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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剪刀楼梯与前室问题
对于一类住宅设置的剪刀楼梯,有 时会存在前室套前室的 两个楼梯口和消防电梯不应直接开向同 一前室。 (二)、塔式高层居住建筑的两个安全 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确有困 难时,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可不限, 但应满足下列条件:
(三)、单元式高层居住建筑各个单元 可参照塔式高层居住建筑的要求执行, 但仍应满足下列条件:

消防审查常见问题分析

消防审查常见问题分析

施工图审查是设计人员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下面的问题是设计中比较常见的,也是大家问得比较多的,看看审图人员的意见,希翼对大家有匡助。

大家看过以后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欢迎讨论。

(一)消防标准(共19条)1、GBJ16-87 第 8.7.1B 条中,(原条文为:第 8.7.1B 条下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设置在地下、半地下;二、设置在建造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建造面积超过 300m2 ;三、设置在建造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

)建造面积 300m 如何控制,是指单层 300m,还是几层总的面积控制在 300m?答:是指总建造面积之和。

2、高层旅馆如有中空调,是否一定要按高级旅馆即一类建造来设计消防?答:高级旅馆的定义见 GB50045-95 第 2.0.10 条规定。

(原条文:2.0.1 0高级旅馆high/gradehotel具备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

)普通地说,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高层旅馆是带星级的,属高级旅馆,所以应按一类建造设计消防。

3、某住宅,一层自行车库(高度 2.2m )二——十层住宅,十一层为阁楼,檐口高度小于 32m ,是套用《建规》还是《高规》?答:参照最近《建规》(报批稿)关于建造层数计算的说明:底层高度不过 2.20m 的自行车库可不计入建造层数,住宅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 层计,此建造属于多层建造,可按《建规》的要求进行设计。

4、上述住宅如果套用《建规》从两路不同市政管网(环状)接入消防给水,水量满足要求,可否不设消防水泵和水池?答:如水量和水压满足要求,可不设消防水泵和水池。

5、一幢二单元的建造,一单元为 11 层,另一单元为 7 层,按规范 11 层,那 7建造防火如何处理?答:按《高规》 GB50045-95 第 4.2.1 条规定,(4.2.1高层建造之间及高层建造与其它民用建造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若 7 间距和构造须符合苏公消[2004]17 号文中第 9 条的规定。

消防设计问答(消防图纸审查要点)

消防设计问答(消防图纸审查要点)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消防设计部分)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5.2。

3条规定,防火墙上若必须开门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耐火极限1。

2h),而第5.4.4条则明确若采用防火卷帘门分隔,则必须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3。

0h的背火温升的要求。

为何对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时间规定相差这么远?答:《高规》第5。

2。

3条规定,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防火墙上必须开设门,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其耐火极限应为1.2h。

因为防火墙上所开设的门仅为局部,而在《高规》第5。

4.4条中当用防火卷帘替代防火墙时,供作防火分隔,该耐火极限的要求应提高,要达到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要求,即《高规》第3。

0。

2条表3.0。

2中以防火墙具有不低于不燃烧3。

00h耐火极限要求。

2.《高规》第4.1.5A条规定,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等应设置在高层建筑的一、二、三层,设置在其他楼层则要采取第4。

1.5条A。

1款至第4.1。

5条A。

6款等限制措施,那么餐厅、宴会厅、会议室等人数众多的房间是否要作这些限制?答:如餐厅、宴会厅、会议室等内兼有歌舞、卡拉OK功能的集中的公共场所,则亦应按《高规》第4.1。

5条规定执行。

3。

《高规》第6。

1.1条作了较重大的调整,那么现在在继续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苏公消(2003)63号文的一些措施来解决高层建筑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问题是否继续有效?答:《高规》第6。

1.1条及第6.1.1。

1款至第6。

1。

1.3款均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

而苏公消2003[63]文中规定的措施,它不是国家规范,在新修订的《高规》第6.1.1条的规定中已包含了苏公消2003[63]号文中的规定内容.4。

《高规》第6。

1.1。

2条规定: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时,户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但在《高规》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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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内容及判定合格的标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分形式审查、实质核查两个内容。

1、形式审查内容包括:(1)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真实,是否在有效期内,设有文化娱乐场所的建筑是否已取得文化部门的场所预先设立的许可;(2)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者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载明的承担工程范围是否与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一致;(3)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是否符合公安部规定的申报要求:A、消防设计文件的种类、编排是否符合要求;B、设计说明书的内容是否全面,有无遗漏;C、设计图纸是否齐全;D、选用的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是否做出说明,是否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等。

2、实质核查内容包括:主要审查建设工程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内部装修等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共分为8个单项:(一)??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二)?? 耐火等级;(三)?? 建筑构造;(四)?? 安全疏散;(五)?? 消防给水;(六)?? 消防电源及配电;(七)?? 消防设施;(八)?? 内部装修。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标准: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一)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四)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上述法定要求也是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判定标准三、当前消防设计文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一)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不符合公安部申报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9个方面:1、工程设计依据不完整。

主要反映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文不完整;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不完整;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和版本号)不完整(主要是有些消防方面的施工验收规范的遗漏,如喷淋、报警、内装修、气体灭火系统等);对一些特殊防火要求的生产使用工艺资料不完整(主要是医院及电子行业中大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的场所及量不清楚,还有研发楼的具体使用情况不明确)。

2、对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定性依据不足。

3、缺少对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

4、对建筑防火类别,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说明不清楚5、采用市政管网供水时,未说明供水干管能提供的水压;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箱的位置、容量(尤其是小区消防供水采用集中水泵时);水灭火系统设计原则、设计参数、供水方式、设备选型、控制方式及技术保障措施说明不清楚。

6、对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说明不清楚。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等未说明清楚。

8、防排烟的设置区域及方式,系统送风、排烟量的确定及其设施配置、控制方式说明不完整;对建筑内厨房、卫生间排风竖井及空调系统防火措施说明不完整。

9、对室内燃料系统的种类、管路设计及敷设方式、燃气用具安装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统的设计说明,锅炉型式、规格、台数及其燃料系统等锅炉房设计说明,气体站房、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瓶组站等其他动力站房的设计说明不清。

(二)消防设计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1、建筑总平面布局及平面布置。

(1)变配电站(所)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问题。

主要是对变配电站(所)的建筑火灾危险性定性的问题。

一般而言,采用油浸式变压器、有可燃介质的电容器、单台设备油量在60Kg以上的配电装置或电压等级在35~500KV的变配电站(所)均按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厂房进行设计,其它按丁类建筑设计。

(2)消防登高场地与固定车位或绿化合用的问题。

为确保消防登高场地的有效使用及消防登高车的安全作业,消防登高场地不得兼作固定停车位及绿化面积使用。

其中,采用浮土设计的绿化或采用塑料绿化砖的地面不得作为登高场地使用。

登高场地不宜贴邻建筑外立面设置。

(3)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设地下一层时应直通安全出口的问题。

(4)登高面一侧雨棚及台阶的设置问题。

登高面一侧设置雨棚及台阶时,其净高及净宽的要求按《高规》中第4.1.7条裙房的设置要求进行设计、审查。

(5)关于三面均有下沉式广场的地下室定性问题。

关于三面均有下沉式广场是否可以定义为地上建筑的问题,一般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第5页“建筑高度”解释图示6来认定。

即看:该下沉式广场及该建筑无下沉式广场的一面是否均有消防车道经过,并且面向下沉式广场的地下室防火分区与其它地下室防火分区之间是否采用了防火墙进行分隔且各自的疏散体系、安全出口是分开的。

(6)关于多层物业用房、商业用房与高层住宅(建筑)贴邻建造的问题。

物业用房、商业用房与高层住宅(建筑)贴邻建造时,如两栋建筑分别按《建规》及《高规》进行设计,则高层与多层建筑相邻一侧高出多层屋面15m以内的外墙应为防火墙,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否则,多层应按高层裙房进行设计。

2、建筑防火构造及防火分区(1)关于钢结构构件的防火处理问题。

应根据其规范规定的耐火极限合理的选用防火保护措施。

当采用钢结构防火涂料时,钢结构楼板、钢柱及大于1.5h的其它钢构件均应采用厚型防火涂料。

并在设计中注明对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厚度选用应以该产品相应耐火极限的型式检验报告中的厚度为准。

(2)关于防火玻璃使用的问题。

要注意防火玻璃及防火玻璃隔断的区别,并有条件地使用防火玻璃隔断。

一是防火玻璃是建筑构件的配件,一般在防火门、窗及防火玻璃隔断中使用,即是由专业消防产品生产厂家来使用的,不应直接应用于工程之中;而防火玻璃隔断是一种建筑构件,可直接应用于建设工程中。

二是防火玻璃隔断的使用范围是有限的,应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而言,并未允许防火玻璃隔断作为防火分隔措施的一种在工程中使用,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公共建筑防火分隔规定的标准性文件中,也仅允许该措施使用在中庭的防火分隔中,并不是全范围使用。

因此,目前将防火玻璃隔断将防火墙、防火楼板使用都是不正确的。

(3)防火卷帘的使用及选型问题。

首先,要注意防火卷帘的使用范围,即仅允许使用防火分区的分隔措施和《建规》第7.2节中提到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隔墙孔洞中,如防火墙上孔洞、中庭防火分隔、厨房隔墙上传菜孔等。

其次,要注意设计文件中对防火卷帘的选型。

为满足规范要求,至少选用防火防烟卷帘;当未采用特级防火卷帘时,应在卷帘两侧0.5m范围内设置冷却喷头。

此外,还要注意防火卷帘的长度问题。

(4)地下室采用2000m2的标准来划分防火分区的条件。

地下室采用2000m2的标准来划分防火分区仅适用于地下商场。

对地下的餐饮区域并不适用,因为内装修材料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地下商场装修要求。

(5)关于地下设备用房并入汽车库防火分区的问题。

主要看设备用房是为谁服务的,还有疏散和功能分区的需求。

一般而言,规范中没有特别的规定。

但对于面积在500-1000m2范围内的设备用房要谨慎对待。

(6)存在不同火灾危险性的联合厂房内防火分区的面积确定。

首先应按《建规》第3.1.2条确定整个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然而根据各工段的火灾危险性按规范相应火灾危险性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防火分区。

(7)高层裙房防火分区面积按5000m2划分的条件。

《高规》第5.1.3条规定“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防火分区允许最大面积不应大于2500m2”。

在实际应用中,一般按裙房与高层主体建筑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疏散体系分开的原则执行。

具体情况建议向消防审批部门询问。

(8)关于楼梯间及前室外墙上的门、窗与相邻其他房间门、窗洞口之间水平间距的问题。

为确保楼梯间及前室人员疏散的可靠性,一般将楼梯间及前室与其他区域之间的隔墙按防火墙两侧门、窗水平间距的要求进行处理。

但不是强制性,具体执行请向消防审批部门询问。

3、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1)关于《建规》第7.4.2条“人员密集场所”的界定问题。

可按《建规》第条所指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来界定。

即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的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会堂、病房楼等。

(2)关于地下汽车库借用住宅楼梯的问题。

新颁布实施的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第5.6.4条提到了允许小区地下车库借用住宅的疏散楼梯,但请注意:此处的借用楼梯是将车库的疏散门直接开向住宅楼梯间,故该借用的实质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共用。

(3)关于剪刀楼梯间的设置问题。

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出口仅适用于高层塔式建筑。

对其他建筑而言,剪刀楼梯间仅可算作一个安全出口,但出口宽度可叠加计算。

除塔式住宅外,其他塔式建筑剪刀楼梯间应分别设置前室。

当塔式住宅剪刀楼梯间设置一个前室时,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楼梯应在前室、走道或屋顶连通。

(4)关于安全出口净宽的确定问题。

在计算安全出口净宽时,一般选前室的门宽度、楼梯间的门宽度及楼梯梯段宽度三者之间最小的一个。

(5)楼梯是首层直通室外的问题对公共建筑而言,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尤其是按10000m2划分防火分区的商场首层。

但考虑到上海地方情况,上海市消防局曾对审图回复时同意塔式建筑(即采用核心筒疏散体系)的楼梯间首层可通过门厅直通室外,该门厅应采用不燃化装修,且前室的门距离室外出口间距不大于15m。

(6)消防电梯的设置问题消防电梯应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灭火需求)。

当防火分区面积在1500-2000m2范围内时,如有困难可合并设置,前室面积按规范要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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