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碘盐政策的变化
《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通过用户的盐碘水平(mg/kg)预测人群尿碘水平(μg/L)1997-1999
-------------------------------------------------------------------------------------------------------盐碘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3.目前现行碘盐标准的混乱问题:
(1)1994年9月1日执行的标准:GB14880-94,即:食盐碘酸钾强化量为20-60mg/kg.
(2)2000年将食盐中碘含量下调到35±15 mg/kg[6].
(3)2004年7月2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国标委农轻函[2004]44号下发GB5461-2000“食用盐“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碘(以I计) 35±15(20-50)改为碘(以I计)按GB14880规定执行。
本标准的项目负责人为陈祖培,主要负责标准修订的全面组织工作。成员为阎玉芹、钱明、王健辉、刘守军、陈志辉、王培桦。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总结1995年以来的食盐加碘的经验并贯彻因地制宜,科学补碘的原则,使国民碘营养处于适宜水平。
二、 我国调整碘盐中碘含量的历史
1.碘盐防治碘缺乏病的法律依据: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1994]88号;1994-9-21),该纲要明确了我国规定碘盐含碘浓度(以碘离子计)是:加工为50mg/kg;出厂不低于40mg/kg;销售不低于30mg/kg;用户不低于20mg/kg[1]。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3号,总理李鹏 1994-8-23)的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碘盐中碘酸钾的加入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2]。
中国依然存在碘缺乏病风险必须坚持食盐加碘政策

剂中均不含碘 , 如果食盐不加碘 ,那么膳食碘摄入量 将I 灰复到食盐加碘以前 , 并且使得我国十多年来防止碘摄入量较高的地区在内陆,而不是沿海。食盐的
平下降的情况下 ,因此可靠和有代表陛的监测就变得
性海产品( ! ! 口 海带 、紫菜) 虽然碘含量较高 , 但是我国
居民 的摄入量 较低 ,也无法提 供 足够 的碘 。
专家介绍 ,我国存在碘缺乏病的风险 ,尤其是育 龄妇女 ,孕期前和怀孕期间,必须保证充足的碘摄入 量。研究发现 ,育龄期妇女的膳食碘摄入量相对较 低 ,有1 0 %左右 的人群膳食碘摄入量低于平均需要 量 ,3 0 % 低于推荐每 日 摄入量 , 存在影响胎儿碘营养 状况的风险。专家表示 ,1 0 年来我国食盐的消费量下 降了3 1 %,这可能与营养宣教以及慢性病防治的宣传 有关 ,例如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分别下降至每天8 . 4 和 7 . 7 克。尽管降低食盐摄入量是一个积极的发展趋势, 但这同样将减少膳食碘摄入量 ,特别是在食盐加碘水
海地区的两会代表以及媒体密切关注,某些沿海城市 已经非正式地允许销售非碘盐 , 并且呼吁放开非碘盐
的销 售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重点实验室采用总膳 食研究方法开展了中国居民以及沿海地区居民的膳食 碘摄入量的研究。研究报告认为 , 在我国,碘盐是补 碘的主要载体 , 例如上海市居民实际膳食碘摄人量的
福建轻纺 2 0 1 4 年1 月 第l 期
中国依然存在碘缺乏病风险 必须 坚持 食盐 加碘 政策
我国居民碘的摄入量是否超标? 食盐加碘的政策 是否应该停止近年来 ,有关我国碘营养过量 、停止食 盐加碘的呼声不断。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中心重点 实验室今天上午发布报告,称我国依然存在碘缺乏病 的风险 ,必须坚持食盐加碘政策 。
碘缺乏防治实施方案

碘缺乏防治实施方案
首先,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是碘缺乏防治的基础。
通过对不同地区人群的碘摄
入情况、尿碘水平等进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碘缺乏病的高发区域,为针对性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加强碘盐加碘工作是防治碘缺乏病的重要举措。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碘盐
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碘盐的质量和加碘量达标。
同时,还应积极开展碘盐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碘盐的认识和使用意识。
另外,开展碘盐替代品推广工作也是防治碘缺乏病的有效途径。
除了碘盐外,
还可以通过推广富碘食品、碘油等方式来增加人体的碘摄入量,从而达到预防碘缺乏病的目的。
此外,加强对碘缺乏病高发地区的医疗援助和健康教育也是防治碘缺乏病的重
要环节。
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医疗资源投入,提高当地居民对碘缺乏病的认识,引导他们正确预防和治疗碘缺乏病。
最后,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是保障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碘盐生产和销售行为,加大对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推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之,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政府部门、科研机构、
医疗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加强碘盐加碘工作、推广碘盐替代品、加强医疗援助和健康教育以及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才能有效预防和治理碘缺乏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一勺盐引发的“悬案”——详解“全民补碘”政策

地区将被划为碘盐供应区。 18 90~ 19 年 代,马泰 等科研 团 队 90
来的争论 。
年 ,儿童尿碘 中间值为 14. / 19 6 Ig L}97年, t 人们逐渐 开始审视补碘政策的另一 面
— —
实 际上 ,碘的摄入量对 甲状腺激素分 儿童尿碘中间值升高至 30 / 。 3 g L
数年 的争论 中,在 山东 、上海等地 ,超市 儿童和青春期碘缺乏会影响其骨骼 、肌肉、 已经逐渐有无碘盐 出售 。
神经和生殖 系统的生长发育。孕 、产妇碘
卫生部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碘缺乏 缺乏会影响胎儿的脑发育,严重者还会引
病 组组长、天津 医科大学 内分泌研究所研 起流产、胎儿畸形和死亡。婴幼儿碘缺乏 究员陈祖培认为 ,是否食用碘盐,不仅是 易患克汀病 ( 也称呆小症) 。胎儿期至 出生 个人选择权的问题 ,“ 在公共卫生领域,人 后的三个月 内是大脑发育的关键 时期 ,此
~
D 6mg l ( 0 / ̄ 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为 3 5mg/ 文 回顾 ,基于大 量的流行病 学资料证明 : 补碘的策略。当时对 I D病区的划分标准
Us )策略之前 ,中 之一是 : 儿童 甲状腺肿发生率大于 2%确 O k )修改为食用盐 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为 实行全 民食盐加碘 ( I g 2m / ~ 3m / ,即降低食盐碘含量。 0g!  ̄ 0g ̄ 第 四次调整。
山西、江苏、安徽、福建、山东和河 南是 则 《 食用盐碘含量 ( 征求意见稿 ) 些地 区也 逐 步开始 全 面销 售碘 盐 。 》
“ 碘缺 乏病 是一个世界性 的 问题 ,不 国办公室新闻官 Viin va 告诉 中国新闻周
当时认定的 8 个高碘省 ( ,实际上 ,这 仅仅在 中国, 世界卫生组织 ( H0)中 市) w
碘盐还得继续吃

摄 入 不足 , 更 会 影 响大 的现象 , 全 省属轻 度碘缺 乏地 区 , 呈现 尤 其是妊娠 和哺乳 期妇女 缺碘 可能使 这 种 智力 损 害 表现 金 脑 发 育 , 造 成 智 力 损 病 区分布 广 、 病 情轻 的特点 。从 全 民 下 一 代智 力受 损 , 划 害 。我国曾是世界上缺 服碘盐 至 今 , 目前全 省 碘盐 覆 盖率 达 比较 滞后 , 通 常 到孩 子 8岁左 右才 逐
差别 较 大 , 不 同地 区人群 体 内碘 水平 k g , 允 许 碘 含 量 的波 动 范 围为 1 8 ~ 目前 建议 , 只有两类人群可选 用无 3 mg / k g。 高低 不 一 , 统 一 的盐 碘含 量标 准 不 能 3 碘盐 : 一是 生 活在 水 源性 高 碘地 区的
家在 1 9 9 4 年颁 布 《 食盐 使 全 省 达 到 消 除 碘 缺 乏 危 害 阶段 目 开展 的沿 海地 区居 民膳 食碘摄 入量调
加 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 标 , 同时大 大改 善 了全 省 居 民碘 营养 查 结 果显 示 , 在 未 考虑 烹 调损 失 的情
理条 例 》 , 用法 律手 段 , 使 食盐 加 碘之 不 良的状况。
在近 2 0年 的全 民补 碘之 后 , 有关 大部分居 民仍需 继续食 盐补碘 。根据 标 准 , 碘缺乏的风险很大 。 部 门对 中 国 的补碘 政 策进 行 了反 思 , 新发 布 的《 食用 盐碘 含 量 》 要求 , 省卫 2 0 0 6 年, 我 国新 疆乌什 、 拜 城和 洛 认 为补 碘政策 不能一刀 切 。内陆地 区 生厅 组 织专 家论 证 , 从 江 苏 近年 来全 浦县 1 1 个乡的 3 4 个 村 又 发现 新 发克 和 山 区人们 较 少吃 到海 产 品 , 从 食物 省居 民食 用盐 的碘含 量属 于碘摄入量 汀病 病 例 , 直 接原 因就 是 加 碘食 盐覆 补充 的机会 少 , 因而 可能 缺碘 。而在 “ 高 出适 宜量 ” 但未“ 过量” 的调查结果 盖率 大 幅度 下 降 。历 史 的经 验 、 现 实 沿海 及 经济 发达 地 区 , 人 们可 能 通过 出发 , 确定从 2 0 1 2 年3 月1 5日起 , 江苏 的教训 , 使我们 不难 看 出 , 实 施食盐加
国家发改委:规范未加碘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

资讯研究者汇总分析了 10项研究中约12 万例患者的个体数据,按照体重、身高等身体 参数分层评估了阿司匹林对心血管患病风险 的预防作用。
研究人员发现,随着患者体重 的增加,75 ~ 100毫克剂量的阿司匹林,对 预防心血管疾病的效果将降低。
对于70公 斤以上的患者而言,阿司匹林无法降低他们 的心血管疾病的发病几率。
研究者指出,由于患者的体重会影响阿 司匹林的应用效果,因此阿司匹林的给药剂 量需要进行个体化定制。
国家发改委:规范未加碘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规范未加 碘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的通知》(发 改办经体〔2018]802号),要求规范未加碘 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具体举措包括 规范未加碘食盐供应范围、规范执行碘盐浓 度标准、规范未加碘食盐供应渠道等。
《通知》要求,在碘缺乏地区,食盐定点批 发企业应当主要销售加碘食盐,确保合格碘 盐覆盖率在90%以上;在水源性高碘地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主要销售未加碘食盐,确保未加碘食盐覆盖率在90%以上。
各 省级盐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在本 机构门户网站上公布本辖区内各县(市、区) 盐碘浓度和髙水碘地区名单,加强对食盐定 点批发企业的指导,加大碘盐政策督促检查 力度,确保把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此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销售的食盐,应 当符合销售地的盐碘浓度规定。
对不符合销 售地盐碘浓度规定的食盐产品,盐业主管部 门要书面通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时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整改不到位 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为规范未加碘食盐的供应渠道,《通知》提出,在保证合格碘盐供应和区域人群碘营 养水平适宜的前提下,各省级盐业主管部门 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水源性高碘地区 和其他地区特定人群的未加碘食盐供应保障 工作。
同时,严格规范未加碘食盐供应渠道,指导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在一定比例内生产未 加碘食盐,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未加碘食盐 销售网点信息,以满足特定人群未加碘食盐 消费需要。
在缺碘地区销售无碘盐的行为定性

在缺碘地区销售无碘盐的行为定性作者:陈永锋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4年第11期一、基本案情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魏某等20人,为牟取较大利润,在未办理“无碘食盐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低价购进不含碘食盐9000多公斤,先后在河南浚县王庄镇、白寺乡、屯子镇的超市、店铺摊点等地进行销售。
至案发时已销售无碘盐5300公斤,现场查获3700多公斤。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经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被告人魏某等20人所销售的食盐中碘酸钾含量不符GB5461-2000、GB26878-2011标准要求,即碘酸钾含量为0。
经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证明证实,鹤壁市辖区是严重缺碘地区,在缺碘地区使用无碘盐会引起碘缺乏病。
因此,在缺碘地区必须使用加碘食盐。
二、分歧意见在办案实践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分歧很大,主要争议的焦点是,魏某等人的销售无碘盐的数量是否过大?其危害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对此有两种不同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魏某等人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但达不到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数量标准。
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本案看,魏某等人的行为属非法经营,主观上是以营利为目的,低价买进高价卖出。
在客观方面,魏某等人的行为是非法经营行为。
魏某等人在未办理“无碘食盐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无碘盐,其行为具有行政违法性。
但不能据此就认定魏某等人擅自销售无碘盐的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
其理由是:一是食用盐也包括无碘盐,不存在食用盐不能食用或危害身体健康的说法,认定魏某等人擅自销售无碘盐的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说法,实际上是混淆了无碘盐和食用盐的概念。
二是国家从未禁止销售无碘食用盐。
实践中,国家在缺碘地区禁止销售非碘盐的条例已经被现实改变。
在缺碘地区经许可后可以销售无碘食盐,无碘食盐在缺碘地区实际已成为限制买卖食品,而不是禁止买卖的食品。
碘盐到底该不该吃_ 听听专家怎么说

13
盐 加 碘 政 策 在 向 着 越来 越 科 学 适 度 的 方 向 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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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营 养 学 会新 修 定 的 帽 居 民 膳 食 营 养 素 参 考 摄 入 量 力
例
1
,
碘 的 膳 食 参 考 摄 入 量 有 所 下调 微克 下 调 到
,
甚 至 低 于 鸡 蛋 只 有每 天 3 4
。
.
4
微克
,
城市 居 民 平 均 数 略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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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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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 菜 等 海 藻类 食物
中 国 疾 控 即 使是 鱼
、
虾摄 入 较 多 的 沿海地 区
70 4
.
如 上海 市 成 年 男 女 膳 食
,
00 9
年在我 国 沿 海 四 省 市 进 行 居 民 膳 食 碘 摄 入 量调 查碘 摄 入 量 分 别 为
,
微 克和
65 5
.
微克
远 低 于每 天
,
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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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发现
,
沿 海 居 民 从膳 食 当 中 摄 入 的 碘 量
。
并 不 能 满 足 日 常 克 的 建 议摄 入量
。
因 此 仅靠 正 常 吃 饭 而 不 食 用 确 盐
。
远远不
碘 的 需 要 量 能 满足 人 体每 天 对 碘 的 需 求
?
定 的 调整
增 加 了 对碘含 量 不 同 地 区 的 分 类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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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碘盐政策的变化
一、政策性问题论证:中国推行食用碘盐。
且多次就点样的标准进
行调整。
中国的推荐量为700μg—800μg。
二、政策性问题根源分析:1、碘的地区分布不均匀。
2、缺碘可以
造成以下危害:智力发育迟缓(如地方性呆小症);孕妇早产、流产和先天畸形儿,影响胎儿大脑的正常发育;地方性甲状腺
肿(大脖子病, 大颈泡)。
3、碘缺乏病是可预防的公众疾病之
一,通过食用加点盐可以有效治疗。
三、政策方案制定: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为了防治地方性甲状腺
肿和克汀病,中国开始在河北、东北等地区试行食盐加碘,取
得一定成效后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对病区大规模供应碘
盐。
到90年代初期,基本控制病区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克汀病。
考虑到上述病区以外的地区,如上海和广东等地的沿海城市也
存在碘营养不足的状况,因此国家正式出台全民补碘政策。
四、政策方案可行性论证:1、本国局部地区食用碘盐后控制了病
区的缺碘导致的疾病。
2、借鉴其他国家碘营养情况和食用碘盐
后的变化。
五、严密政策执行程序:1995年,卫生部成立专家组,开始每隔两
年左右进行一次全国性的碘营养监测和碘盐质量检测。
同时,
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国家食用盐加碘量标准的调整。
六、政策系统评价:1995年,卫生部成立专家组,开始每隔两年左
右进行一次全国性的碘营养监测和碘盐质量检测。
检查发现部
分盐商为了抽检时达标,在使用中加入过多的碘,部分地区中
食盐的碘含量高达每公斤100mg。
专家组根据以上信息认为合
格碘盐的使用率偏低,应坚决执行全国性的补碘政策。
为防止
碘盐生产商添加过多的碘,建议为加碘量设置上限值。
由于摄
入人体的碘有90%会随尿液排出,因此判断一个地区的碘摄入
量是否适宜,一般使用尿碘含量(UI值)作为主要参数。
七、政策去向:2005进行的全国性碘营养监测和碘盐质量检测结果
显示,多数省区的平均尿碘值稍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适宜
水平。
少数省区过量,有9个省区水平适宜。
当时参与调研的
专家都认为应小幅度下调食用盐中的碘含量。
同时专家也认为
不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样的加碘量,应该在每个省份或地
区根据当地的尿碘值进行具体调整,以避免发生有些地区过量,有些地区缺碘的情况。
上述提议自2008年开始经卫生部的多个
会议上的讨论和全国卫生技术标准委员会地方病分委会、卫生
部疾病控制局地方病管理处等多个机构的修改,最终确定新的
修改方案如下,并于2010年7月27日对公众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