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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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批意见-苏环计[97]18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批意见-苏环计[97]18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批意见正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批意见(苏环计[97]18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来的《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南通市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收悉。

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一、该环评及环保规划,编制依据充分,目的明确,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准确,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符合南通开发区特点,据此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及规划措施可行,可作为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开发区应按规划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布局、避免引进制革、化工等重污染项目,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保证开发区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大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开发区应抓紧实施区内集中供热,提高气化率及区内植被覆盖率;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应体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控制措施,但对污水深水排江方案须做进一步论证,并保证排江污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同时不得影响狼山水厂及洪港水厂水质。

四、开发区应将环保规划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切实增加对环保的投入,同时应尽快建立健全区内环境管理机构及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保证各项环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请南通市环保局加强对开发区执行规划情况珠监督检查。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六日——结束——。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氯噻啉原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氯噻啉原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氯噻啉原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3.03•【字号】苏环验﹝2015﹞30号•【施行日期】2015.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氯噻啉原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苏环验﹝2015﹞30号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氯噻啉原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氯噻啉原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3〕第052号、第052-1号、第052-2号)等相关材料收悉。

我厅分别于2014年3月、2014年10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200吨氯噻啉原药生产线,原环评报告中的年产3000吨二嗪磷原药生产线不再建设。

2006年7月我厅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管〔2006〕109号),2012年8月我厅批复该项目环评修编(苏环便管〔2012〕91号)。

该项目于2012年7月开工建设,2012年11月建成,2012年12月经我厅核准试生产。

项目总投资13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比5%,厂区绿化率为37%。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主要为缩合水洗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等。

缩合水洗工艺废水经蒸馏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每天2.5万吨)处理后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主要为缩合蒸馏工段产生的含丁酮废气,经“二级盐水冷凝+真空水箱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环评补充报告要求。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查意见-苏环计[97]34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查意见-苏环计[97]34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查意见正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查意见(苏环计[97]34号)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来的《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及《补充材料》收悉。

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一、该环评及环保规划编制依据充分,指导思想明确,环境现状调查资料翔实,选用的预测模型正确,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据此提出的环保规划可作为开发区经济建设与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南通市人民政府应根据省政府即将下达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核定分配港闸开发区的排放指标,并督促实施。

开发区应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三、在扩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时,需对处理厂的规模和尾水排放方式作进一步论证,以确保不对不游芦泾港水厂取水口和下游南通港水厂取水口的水质产生威胁。

四、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关于自行车总厂含铬、氰废水限期治理的建议。

同时,开发区应按南通市环保局的要求,尽快搬迁磷肥厂或根治其含砷废水,以保护南通港水厂的水源水质。

五、开发区应提高气化率及区内植被覆盖率。

生活垃圾经中转站集中后由南通市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六、请南通市环保局加强对开发区建设的环境监督管理。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日——结束——。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通政办规〔2021〕004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24日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有关要求和部署,实施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下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三线一单”的战略意义划定并严守“三线一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

在全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既是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内在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准确把握“三线一单”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不断把“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推向前进。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31•【字号】通政发[2006]83号•【施行日期】2006.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政发〔2006〕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关于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加快推进生态南通建设,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06〕9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南通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强化源头控制,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在组织编制区域、流域开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农业、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建设、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时,必须依法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

所有开发建设项目,都要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和审批责任“终身制”。

未进行环评或环评未经批准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实施。

加快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的修编与报批。

凡产业定位涉及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项目的工业园区区域环评与环保规划,报省环保厅批准。

2.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

根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结合南通实际,抓紧编制南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控制化工、造纸、冶金、印染、钢丝绳、精制棉等行业的污染项目建设。

所有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项目须进入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且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

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核准立项,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授信。

南通市通州区化工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南通市通州区化工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南通市通州区化工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化工行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现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中关于化工行业“四个一批”和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明确要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大力推进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应急能力提升,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整治对象与重点(一)整治对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整治对象为区经信委认定的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含规模以下)、安监和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码头。

(二)整治重点:根据我区化工企业实际情况,环保整治重点为“关闭一批”中环保不达标、风险突出且无法有效控制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项目选址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办发〔2013〕113号)、《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年)》管控要求的。

2.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

3.卫生防护距离内有环境敏感目标且无法整改到位的。

4.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环保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且限期整改不达标的。

特别是沿江化工企业污水不达标或超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配套不完善、运行不正常、恶意偷排的。

5.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三个一批”中未按期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

6.不能按期完成VOCs治理任务或VOCs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

7.实际年产危废量500吨以上且当年均未落实处置去向或企业内危险废物累计贮存2000吨以上的,要求限期安全处置,逾期末完成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总投资额为X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xxxx。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建设用地面积为xxxx平方米。

二、环境背景分析1.地理位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江苏省北部沿海地区,东临黄海,南濒长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气候条件:该地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

3.生态环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特色的生态环境为该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环境影响评价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将产生X种大气污染物X,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X的影响。

为减轻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将采取X措施,如安装尾气处理设备、合理控制燃煤污染等。

2.水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将消耗大量的水资源,并产生X种水污染物。

为减少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将采取X措施,如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增加水资源利用率等。

3.土壤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将占用一定的土地资源,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一定压力。

为减少占用土地,并保护土壤环境,项目将采取X措施,如进行土地复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等。

4.生物多样性影响:项目建设可能对周边的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破坏,为保护生物多样性,项目将采取X措施,如开展生态保护区建设、植树造林等。

四、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将安装先进的污染物排放处理设备,合理控制燃煤污染,采取精细化管理措施,减少大气排放。

2.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将建设废水处理设施,采取循环利用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

3.土壤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将进行土地复垦,采取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4.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将开展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植树造林工作,增加周边的绿化率,保护生物多样性。

五、环境风险评估对项目建设及运营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

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提出具体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南通调研报告

南通调研报告

南通调研报告根据南通市的调研报告,以下是该市的一些主要情况和问题:1. 经济情况:南通市是中国江苏省的一个发展中城市,拥有较为发达的制造业和农业。

市内有许多重要的工业园区和农田,为该市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支撑。

然而,尽管南通市的经济总量在不断增长,但一些调研表明,该市的经济增长速度相对较慢,产业结构不够优化,创新能力不足。

2. 城市规划和发展:南通市的城市规划目前正在进行中,该市计划发展成为引领长三角地区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城市规划包括土地利用、交通、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然而,一些调研发现,城市规划和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资源浪费、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

3. 教育和人才培养:南通市注重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拥有一些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和职业学校。

然而,一些调研发现,南通市的教育资源不够充分,高等教育质量有待提高,人才培养模式不够创新,与产业需求相脱节。

4. 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南通市努力提供多方面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如医疗保健、社会保险、老年服务等。

尽管有这些服务,但一些调研表明,南通市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5.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南通市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尽力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然而,一些调研发现,南通市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水污染、空气污染等。

综上所述,南通市的经济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如经济增速较慢、产业结构不够优化、创新能力不足等。

此外,城市规划和发展、教育和人才培养、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也还需要进一步改善。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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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
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
根据《南通市环保执法“亮剑行动”方案》(通环〔2013〕47号)和《南通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结合我市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全面推行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开展环境管理综合整治,摸清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有效整改,规范企业环境管理行为,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考核对象
全市所有产生工业污染物的企业。

三、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类考核,企业自评与专家打分、现场踏勘与资料查阅相结合,以考核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四、考核内容及验收标准
对照《南通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试行)》中6个一级要素26个二级要素逐一评分。

满分为500分,考核得分470分以上(含)为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A类企业,得分470-450分(含)为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B类企业,得分不足450分的为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C类企业。

五、考核形式
按照工业企业的监管权限由市及各县(市、区)环保局牵头,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考核验收组逐家考评。

考核验收时,可邀请“美丽南通使者”或当地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

市环保局对各地考核结果进行抽查。

六、考核程序
(一)企业自评
企业对照《南通市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手册》和《南通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自行或委托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开展自查、自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梳理汇总。

自评分达到450分以上,可申请验收。

(二)材料初评
企业申请验收时需填写验收申请表(见表1),同时上报企业自评报告(见表2),“自评情况概述”中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开展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情况、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考核验收组根据企业上报的
材料进行初评。

(三)现场验收
考核验收组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及材料核实,对照《南通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验收。

(四)整改复查
验收不合格的企业针对扣分项制订整改计划,并按序时进度将整改情况按监管权限报环保部门,申请验收组进行复查,确认能否通过验收。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环保部门对验收合格的A类与B类企业统一发放环境管理规范单位标牌,并签订规范环境管理行为承诺书,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中分别予以适当加分。

(二)被评为A类或B类的工业企业,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直接降为C类:
1.发生或引发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连续两次监督或监察监测不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
3.有其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被评为C类的工业企业不积极整改的,在企业环
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中予以适当扣分。

对污染整治无望的企业,鼓励自行关停、搬迁或转产。

(四)为促进企业持续整改,企业对照考核标准每年自评一次,并将自评报告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适时组织抽查,不合格的撤销环境管理规范单位标牌。

表1
南通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
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
一、企业情况调查
二、相关信息
表2:
南通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
建设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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