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分析教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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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青少年法律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

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教育者应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模范守法、用法,以对学生形成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供大家分享。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一16岁的小朱与15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名牌。

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石头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

小李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肯,二个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

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

经查,小朱和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强索17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还7元,总共强索金额31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

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处理。

案例7刘云是某医学院的学生,从小父母悉心培养,学习美术、音乐、舞蹈,原本是个多才多艺的花季少女,令人羡慕的好学生。

16岁认识了一个男青年,堕入爱河。

男青年是个小混混,小兄弟很多,带着她玩、跳迪斯科、打架,父母反对,她搞假自杀逼父母让步。

在男朋友的教唆下,又跟小混混逃走,放弃学业,骗钱,用安眠药使人睡觉然后中进行盗窃,为了一段本不该发生的“恋情”沦为盗窃,付出了自由、前程、青春和才华。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二法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人人懂法守法,我们的社会定会是和谐的!”要进行法制教育,必须从小抓起,让法律真正融入到孩子们的日常生活中。

小学的学生又有自身的独特性:年龄多集中在7-12岁,这一阶段是一个人“三观”形成的关键时期。

目前,由于小学生自身辨别能力差、心理不成熟、法律意识不健全,造成现在未成年人儿童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所以对儿童实时进行法制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的首要来源,家长是学生第一任老师,社会是孩子成长的大阵地。

青少年具体法律案例分析(3篇)

青少年具体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小明,男,17岁,某中学高三学生。

2023年3月,小明因家庭经济困难,产生了盗窃的想法。

经过一番策划,他选择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内实施盗窃。

3月15日晚上,小明趁店内无人之际,窃取了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文具。

得手后,小明迅速逃离现场,并将赃物变卖。

3月20日,案发文具店老板发现被盗,随即报警。

警方根据监控录像和线索,于3月22日将小明抓获。

案例分析:一、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了文具店内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二、案件分析1. 犯罪动机小明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产生盗窃动机,这是导致其犯罪的主要原因。

家庭经济困难并非犯罪行为的合理借口,但却是小明走上犯罪道路的诱因。

在现实生活中,青少年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犯罪的现象并不少见。

因此,关注青少年家庭经济状况,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和心理疏导,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2. 犯罪手段小明在实施盗窃过程中,选择了秘密窃取的方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他事先对盗窃目标进行了选择,并在作案时尽量避免被发现。

这种作案手段表明小明具有一定的犯罪经验,但也反映出其防范意识不强。

3. 犯罪后果小明盗窃行为给文具店老板造成了经济损失,同时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负面影响。

在犯罪后果方面,本案属于一般盗窃案件,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小。

三、法律适用1. 刑法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小明犯盗窃罪,应当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合考虑小明的犯罪动机、手段、后果以及悔罪表现,法院可依法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刑事诉讼法适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中学生触犯法律案例分析(3篇)

中学生触犯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中学生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触犯法律的现象。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中学生触犯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中学生违法行为的成因、特点及预防措施。

二、案例描述2019年3月,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中学生偷窃案。

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男,14岁,系该校初二学生。

经调查,小明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于是产生了偷窃的想法。

3月15日,小明趁学校放学无人看管之际,潜入教室,盗取了同学们的现金和电子产品,共计价值人民币5000元。

案发后,小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三、案例分析1. 成因分析(1)家庭原因:小明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忙于生计,无暇顾及他的生活和学习,导致小明在物质需求上得不到满足。

(2)学校原因:学校对学生法律意识教育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小明的违法行为。

(3)个人原因:小明缺乏自制力,容易受到外界诱惑,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偷窃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

2. 特点分析(1)年龄特点: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心理发育不成熟,容易受到外界影响,法律意识相对薄弱。

(2)行为特点:中学生触犯法律的行为往往具有盲目性、冲动性和反复性。

(3)手段特点:中学生触犯法律的手段往往简单、直接,如偷窃、打架等。

3. 预防措施(1)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完善学校教育: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习惯。

(3)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了解社会、了解法律,增强法制观念。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提高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

四、结论中学生触犯法律的现象不容忽视,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共同努力,加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预防中学生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分析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家庭、学校和社会在预防中学生违法行为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中学生法律法制教育案例(3篇)

中学生法律法制教育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教育,以下是一起发生在某中学的校园欺凌事件案例,通过对该事件的处理与反思,旨在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二、案例描述1. 案件发生时间:2021年3月15日2. 案件发生地点:某中学教室3. 案件涉及人员:小明(受害者)、小华(欺凌者)、小李(证人)、班主任4. 案件经过:(1)2021年3月15日上午,小明在教室里与小华发生口角,小华不满,遂对小明进行辱骂。

(2)课后,小华伙同小李在教室外对小明进行围殴,小明被打伤。

(3)事后,小明向班主任报告了此事,班主任进行调查。

(4)经调查,证实小华、小李的行为构成校园欺凌。

三、案件处理1. 班主任对小明进行安抚,关心其伤情,并要求小华、小李向小明道歉。

2. 班主任对全班同学进行法制教育,强调校园欺凌的严重性。

3. 学校对欺凌者小华、小李进行处分,包括通报批评、停课、赔偿损失等。

4. 学校向家长通报情况,要求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

5. 学校对全校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受害者走出心理阴影。

四、案例反思1. 法律意识淡薄:小华、小李在此次事件中,对法律意识认识不足,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家庭教育缺失: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制观念的灌输不够,导致孩子法制观念淡薄。

3. 学校管理不到位:学校在此次事件中,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存在不足,导致事件发生。

4. 同学间关爱不足:在此次事件中,同学们对小明缺乏关爱,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欺凌行为。

五、建议1. 加强法制教育:学校应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

2. 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培养孩子的法制观念。

3.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4. 强化同学间关爱:同学们要关心彼此,互相帮助,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青少年法律案例即分析(3篇)

青少年法律案例即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少年犯罪现象日益突出。

其中,盗窃犯罪尤为严重。

本文以某市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为例,对青少年盗窃犯罪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5月,某市一名15岁的中学生李某,伙同另外两名未成年人盗窃了一辆停放在小区内的摩托车。

三人将摩托车盗走后,将摩托车卖掉,得款共计5000元。

案发后,李某等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案件处理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等三人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另外两名未成年人因年龄较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二、案例分析(一)未成年人盗窃犯罪的原因1. 家庭因素:家庭教育缺失、家长监管不力是导致未成年人盗窃犯罪的重要原因。

在案例中,李某的父母忙于工作,忽视了对他的教育和关爱,导致他形成了不良习惯。

2. 社会因素:社会不良风气、网络诱惑等因素对未成年人产生了负面影响。

案例中,李某在网络上接触到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信息,受到不良影响。

3. 个人因素:未成年人心理发展不成熟,道德观念淡薄,自制力差,容易受到外界诱惑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未成年人盗窃犯罪的法律问题1. 刑事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已满十四周岁,其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 刑罚适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在本案中,法院依法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

3. 刑罚执行问题: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执行,应当注重教育和挽救。

少年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少年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以一起少年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及法律对策。

二、案例介绍案例一:小明(化名),男,15岁,某中学初中生。

因盗窃同学财物被学校开除,后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三、案例分析1. 犯罪原因(1)家庭原因:小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父母离异,缺乏关爱。

他在家庭中得不到温暖,导致心理失衡,走上犯罪道路。

(2)学校原因:小明所在的学校教育方式较为严厉,缺乏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

在校园中,他感受到了压抑和歧视,导致心理扭曲。

(3)社会原因:当前社会风气较为复杂,一些不良信息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网络游戏的普及使得部分青少年沉迷其中,荒废学业,导致价值观扭曲。

2. 犯罪特点(1)低龄化: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案例中的小明仅15岁。

(2)团伙化:部分青少年犯罪呈现出团伙化特点,相互勾结,共同作案。

(3)暴力化:部分青少年犯罪手段残忍,以暴力手段实施犯罪。

3. 法律对策(1)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给予关爱和支持。

同时,要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远离不良信息。

(2)完善学校教育: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实施人性化教育。

加强法制教育,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3)净化社会风气: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不良信息的打击力度,净化网络环境。

同时,加强青少年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

(4)加强法律援助:对于涉案的未成年人,要充分考虑其成长环境,给予适当的法律援助。

同时,加强社区矫正,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四、结论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法律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家庭教育、完善学校教育、净化社会风气和加强法律援助,有望降低青少年犯罪率,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注:本文案例为虚构,旨在分析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及法律对策。

)第2篇一、案例背景2018年6月,某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

青少年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青少年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以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某市一名17岁的少年小明(化名),因盗窃邻居价值5000元的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小明曾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此次盗窃行为是其最后一次。

在审讯过程中,小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小明被判定为未成年人犯罪,并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三、案例分析1.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1)家庭教育缺失。

家庭教育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许多家庭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缺失,导致青少年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学校教育不足。

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然而,一些学校在德育教育方面存在不足,导致青少年无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社会环境的影响。

青少年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社会环境对其影响极大。

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网络信息等对青少年产生了负面影响,使其容易受到诱惑,走上犯罪道路。

2.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措施(1)加强家庭教育。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注重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价值观,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2)提高学校德育教育质量。

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制观念,使他们在面对诱惑时能够自觉抵制。

(3)净化社会环境。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影视等媒体的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4)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体系。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要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体系,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结论青少年犯罪问题是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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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分析教育案例廖为山一、为筹吧资去打劫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二、优等生入户抢劫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1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

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

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

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

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

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四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

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

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故事五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2013年,正在读高中一年级的吴海燕刚满16岁,高挑的身材,齐肩长发飘逸洒脱,眉清目秀气质高雅,是公认的校花。

吴海燕的同班同学沈刚更胜一筹,1米8的个头,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梁,是很多少女心中的偶像派人物。

因为同班,沈刚与吴海燕二人接触很多。

俊男靓女两情相悦,渐渐两人陷入热恋之中。

沈刚与吴海燕交往一个学期后,两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同居。

按说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应该及时察觉自己的儿女早恋和越轨的行为,可是他们的父母因为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平时住校的孩子。

班主任老师也忙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及时与沈刚、吴海燕的家长沟通。

过了半年的“甜蜜”生活,沈刚与吴海燕两人已是乐不思蜀,开始旷课、逃学。

学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

从父母手里接过的学费他们也开始不向学校交,留作两人的生活开支。

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学费,沈刚与吴海燕就向家里撒谎。

一次、两次,谎言总有被拆穿的时候。

此时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已经拿两个孩子没有办法了。

只有实行经济封锁。

迫于多方面的压力,两人纷纷辍学。

这一来沈刚与吴海燕再也没法向父母要学费用以充当生活费了。

没有收入,他们就无法维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两人决定实施绑架勒索。

2014年6月23日中午,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13岁的儿子被人绑架,绑架者声称要25万元,而且不让报案,否则将杀人灭口。

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排,于当日晚7时便确认人质被绑匪藏匿的位置。

经缜密的布控,晚9时警方冲进藏匿人质的民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服看守人质的一名年轻人,成功解救了人质。

经突击审讯得知此人是沈刚,还有一名主要绑匪吴海燕,系沈刚的女朋友,现已潜逃。

当晚11时许,部署在公路隘口的民警将准备外逃出省的吴海燕抓获。

面对锃亮的手铐,吴海燕和沈刚都落下了眼泪。

点评: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意味着她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

可是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阅历较浅,生活经验欠缺,对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胜过理智。

最直接的影响是无心学业,学习成绩下降,浪费了青春的大好时光。

在心理上,要承受家长和社会上其他人的责备和议论,影响了与同学、家长的关系,思想上会产生负担,心理、性格都将发生改变。

最后,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吃下早恋酿成的苦果。

故事六哥们儿义气害了他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

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

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

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

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

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

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

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

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

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

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

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

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

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

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

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

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

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

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

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

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

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点评:16岁的曲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教训是由失去青春的惨重代价换取的,一念之差使人生最宝贵最辉煌灿烂的时代要在高墙电网里度过。

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

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

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

交朋友时可要擦亮眼睛啊。

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

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

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故事七同学之间应相互尊重2012年,XX乡一所中学的一个文弱的女学生,无情地将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杀死。

手段竟是那样的残忍,杀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

初中二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还偏爱开玩笑,不是逗这个同学几句,就是给那个同学起个外号。

他不仅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孙平非常气恼。

一天中午放学后,孙平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出校门,突然被一群小学生团团围住。

他们拍着手,跳着脚,有节奏的喊着杨立给孙平起的外号。

受到侮辱的孙平气得直掉眼泪。

她知道又是杨立搞的鬼。

从此,孙平对杨立怀恨在心,开始伺机寻找报复杨立的机会。

这天中午,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应了。

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脸突然往下一沉指着杨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到这里来吗?”杨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早有准备的孙平抱住。

随后,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狠刺去。

杨立在惨叫中跪倒在地,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杨立用颤抖的声音指着孙平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竟敢杀人,你要杀死我……”孙平咬牙切齿的说:“我今天就是要来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

说着更用力的朝杨立的身上刺下去。

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

孙平拿一把铁锹,挖了一个坑,一边挖还一边说:“让你给我起外号,让你给我起外号!……”坑挖好了,孙平抬脚狠狠将杨立踢进坑里。

将杨立掩埋后,孙平拍拍身上的土,骑着自行车子回家了。

16岁的少女孙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点评: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了。

身体的残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灵的残疾。

人生路上难免有挫折和不幸,在不幸目前,更要做一个心灵坚强的人。

只有用自尊、自强、自爱的信念来支撑自己的人生,才能真正赢得他人的尊重。

如果经不起人他人的嘲笑就做出傻事,只能说明自己内心的软弱。

在面对自己的残疾和他人的嘲笑时,孙平更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

而杨立更不应拿他人的身体残疾开玩笑,这是对他人人格的不尊重。

幽默风趣本是个性的魅力,但必须建立在善意的基础上,否则只是流于粗俗和不文明。

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要时时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

故事八不健康的影视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温床著名前捷克作家伏契克在《绞刑架下的报告》一书的结尾写出了这样一句话“……生活里是没有观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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