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加强普法教育切实提高部队官兵的法律素质

加强普法教育切实提高部队官兵的法律素质经过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军队和法制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广大官兵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普遍增强,部队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军队中部分官兵的法律素质还不够高,突出表现在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等方面,这些都与当前依法治军的要求有着明显的差距。
只有不断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素质,才能使他们在依法治军过程中充分发挥积极性的能动性,从而有力地保证军队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一、注重法律知识学习这个重点,不断提升法学理论素养调查发现,当前军队法律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法律知识。
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在提升理论素养上下功夫。
一是要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
马克思、毛泽东和邓小平的法学理论为军队广大官兵正确认识法律奠定了法理基础,是学法、知法、用法并成为遵纪守法模范的重要前提。
只有深入学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法学理论,全面、深刻地理解其本质和精髓,才能有效地克服思想偏差和模糊认识,增强依法办事、依法从严治军的法制意识。
二是要加强对江泽民依法治国理论的学习。
江泽民依法治国理论及其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努力成为“五个模范”和对军队要求的“四个扭住不放松”等论述,是新时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
加强对其学习和掌握,可以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我国建设法制社会的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
三是加强对胡锦涛和中央军委关于从严治军理论的学习。
胡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四个本领”以及中央军委关于从严治军的“五项治理”,是新世纪、新阶段军队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建设和依法从严治军的重要方针。
通过学习,切实认识当前依法从严治军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从而增强遵纪守法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四是加强对军事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军队的法律法规是依法从严治军的重要依据。
只有加强军队官兵对军事法律法规以及军队条令条例的学习,才能自觉地学法用法、遵纪守法。
部队法制教育教学设计案例

部队法制教育教学设计案例一、背景介绍部队法制教育是培养官兵坚定法治信念、遵守法律纪律、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途径。
为了提高官兵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教学设计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以部队法制教育教学设计案例为标题,探讨如何设计一堂生动、实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程,并提供具体案例进行说明。
二、教学目标设定1.知识目标: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军队纪律以及部队内的法律制度;2.态度目标:树立高度的法制意识,牢固树立法律观念;3.技能目标:掌握常见法律知识和法律应急处置能力。
三、教学内容设计1.法律法规知识讲解a) 国家法律法规概述:介绍我国的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法规;b) 军队法律法规概述:介绍军队内的法律法规,如军纪条令等;c) 部队内法律制度:介绍部队内的法律制度,如军事法庭、惩罚条款等。
2.法律知识运用演练a) 案例分析:选取一些与军队相关的法律案例进行分析,引导官兵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依据和处理方式;b) 角色扮演:设置一些法律相关场景,让官兵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当事人等角色,模拟法庭审理过程,提升官兵的法律应对能力;c) 随机题答:设计一些法律知识的随机题,让官兵举手抢答并解答问题,以提高官兵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
3.法律教育案例分享a) 部队法制教育成功案例分享:邀请一些经验丰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背景的官兵分享他们在军队法制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b) 法律知识应用案例分享:邀请一些官兵讲解自己在实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分享自己是如何应对解决的,启发其他官兵的思考。
四、教学方法选择1.讲授法:通过PPT、课件等形式,结合案例和实际生活,向官兵传授法律知识。
2.讨论法:组织课堂讨论,引导官兵自行思考、提出问题,激发主动学习的兴趣。
3.互动法:通过小组合作、角色扮演、随机题答等形式,增强官兵参与感,培养他们的法律应对能力。
4.案例法:通过引入真实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培养官兵的法律思维和判断能力。
官兵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部队战士小李,因其父亲突发疾病,急需一大笔医疗费用。
为了筹集这笔费用,小李向战友老张借款10万元。
当时,小李的妻子小王也在场,见证了这笔借款的发放。
然而,由于小李父亲病情严重,这笔借款未能及时归还。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李和老张的债务关系逐渐恶化,双方矛盾激化。
老张多次向小李催要债务,但小李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一直无力偿还。
老张一怒之下,将小李和小王告上了法庭,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
二、案件审理过程1. 立案审查法院在接到老张的起诉状后,进行了立案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认为本案符合立案条件,遂予以立案。
2. 庭前调解在开庭前,法院尝试对本案进行庭前调解。
但双方对于债务的偿还问题存在较大分歧,调解未能成功。
3.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过程中,老张表示,小李所欠债务是事实,要求法院判决小李和小王共同偿还。
小李和小王则辩称,虽然借款事实存在,但自己并非债务人,且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债务。
4. 证据审查法院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小李提供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还款计划等;小王提供的证据包括家庭收入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经审查,法院认为双方提供的证据基本真实,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
5. 判决结果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法院认为,小李作为借款人,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但鉴于小王并非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且家庭经济困难,法院决定只判决小李一人偿还债务。
三、案例分析1. 军人债务问题本案涉及军人债务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军人依法享有财产权,债务问题应当依法解决。
在本案中,小李作为军人,在履行军事义务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军人军嫂权益保护本案中,小王作为军人妻子,也面临着权益保护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小李一人偿还债务,有利于保护小王的合法权益。
教育提纲:打骂体罚战士国法军规不容

打骂体罚士兵国法军规不容(宣讲提纲)古人说:“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
”意思是说高明的做法在于依靠法制实施领导和管理。
因此,要纠正和杜绝打骂、体罚、侮辱和虐待士兵这一违法现象,必须从整肃法纪入手,加大法制教育和执法执纪的力度,不断强化干部骨干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引导广大官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认识和解决打骂体罚士兵的问题,密切官兵关系,增强内部团结。
近年来,打骂体罚甚至虐待迫害士兵的问题之所以在一些单位屡禁不止,时有发生,核心是没有从违法犯罪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问题。
因此,必须依法予以坚决遏制。
一、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士兵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第一,军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受国家法律保护。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38条规定:“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部队的每一个现役军人都是我国的公民,其人身权利和自由自然受到宪法的保护,因此,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只有职务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打骂、体罚、侮辱甚至虐待迫害士兵的做法,都是侵犯公民人身和自由的违法行为,是国家根本大法所禁止的。
从目前一些单位发生问题的程度看,已不是一般的推推搡搡、骂骂咧咧,而是拳脚相加、不计后果。
如原一支队八中队士官刘军军,在担任新训班长期间多次采取用枪托砸脚趾头、让新兵站在床头蹲马步等方法打骂、体罚本班战士,致使多名新兵脚趾甲被砸掉。
这种荒唐的行径,显然已不是管教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而是严重侵犯战士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是剥削阶级的带兵方法。
第二,不准打骂体罚士兵是军纪军规的明确要求。
我军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作为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军进行正规化管理的行为规范,因而不遵守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在我军的军事法规中,对不准打骂体罚士兵的内容有着诸多明确的要求。
军委重新颁发的《内务条令》“尊干爱兵双六条”中明确规定:军官要“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不压制民主,不打击报复,不打骂和体罚士兵。
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官兵 妥善解决家庭涉法问题

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官兵妥善解决家庭涉法问题近年来,步兵第五六二团针对新形势下官兵家庭涉法.问题日趋增多的实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适时搞好教育引导,积极协调地方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问题,取得明显效果。
1997年以来,该团官兵家庭先后遇到23起涉法问题,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妥善解决,既有效地维护了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官兵安心服役和部队的安全稳定。
一、搞好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强化官兵依法解决涉法问题的意识。
官兵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大都因财产、土地、医疗、婚姻等问题而导致亲属受到不法侵害,也有的是亲属违法犯罪。
团党委认为,这些涉法问题,无论是何种性质,亲属受伤害的程度有多大,都直接影响官兵的思想稳定,处理不好就可能引发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因此,他们始终把法制教育和帮助官兵解决家庭涉法问题,作为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情况常分析、部队常教育、法律知识常灌输,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并运用解决涉法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时教育官兵增强依法办事的观念。
团建立于法律咨询站,营设立了法律咨询组,连有法律咨询员,通过局域网查询、面对面解答等形式进行法律咨询。
团每月至少要上两次法律教育课,每季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每天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广播。
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官兵知法、守法、用法的自学性。
二、针对官兵因家庭遇到涉法问题情绪变化大的特点,及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引导工作。
当前,官兵家族涉法问题大都来得比较突然,有的情况比较复杂,解决起来难度较大。
一些战士年轻好胜,在家族出现变故,特别是亲人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往往容易感情冲动,控制不住情绪,甚至不计后果,出现偏激行动。
针对这些特点,团党委领导要求各级干部把解决涉法问题与经常性思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耐心细致地做好官兵的思想疏导工作。
每当遇到官兵家庭涉法问题,都注意把事情的经过搞清楚,把问题的性质搞清楚,把家庭的愿望和要求搞清楚,研究拿出正确处理问题的办法。
部队法纪警示教育

部队法纪警示教育篇一:军队警示教育片感想警示教育片观后感这次作风纪律整顿教育,总站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给我的震动很大,可谓发人深省。
影片列举了一些部队官兵由于简述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不学习条令条例,不遵章守纪,贪图享乐,最后或沦为阶下囚,或失去生命等。
从活生生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塑造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
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干部队伍,而且把风气割走了,严重影响了军人形象。
作为一个干部,观看完警示教育片后,应该多从自身的角度思考一些问题:手中有了权利,首先要弄清这个权利选举权是谁给的?有没有为自己捞一把的权利?答案是明白的,这就是权利是选举权党和人民给予的,是党的托负,人民的信任,是让我们为人民产品服务,不是拿手中的权利去为自己利益谋私利的,这一点每个干部都要牢牢几句话记住的,警示教育片列举的案例带给我们很多感触和启示:一、理念信念不能丢。
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把握坚定的思想境界。
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把握人生的航向。
要在党的事业中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正确人生观的少年时代和锤炼,在学习、党务工作飞速中不断总结提高才能达到更高的层次。
时刻想到党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自身的准则,认真地解决人生的方向问题、工作动力问题,大大提高水平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二、根本宗旨不能忘。
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时刻牢记一切青年干部都是恪守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是人民共产党员的天职。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对待和把握集体利益,淡泊名利、无私奉献。
要时刻自重、自警、自醒、自励,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主张和态度,自觉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
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淡泊名利,教育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为人民服务中得到最大的快乐和满足。
严守纪律——做遵纪守法的好战士
批准人: 2013年05月08日政治教育教案地点:学习室授课人:王平华方式:集中授课题目:严守纪律——做遵纪守法的好战士目的:通过学习近年来武警部队违法犯罪案例的惨痛教训,警示官兵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法纪,并能够正确、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
内容:一、近年来武警部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危害;二、如何做到严格自律,遵纪守法;三、处置涉法问题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时间:2课时要求:1、认真听讲,做好笔记;2、遵守课堂纪律,踊跃回答问题;3、组织讨论交流,写好心得体会。
严守纪律——做遵纪守法的好战士今天这堂法制教育课,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是武警部队近年来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危害;二是如何做到严格自律,遵纪守法;三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其中重点剖析近年来一些典型案例发生的原因教训,希望给大家以警示,切实引以为戒,走好军旅人生之路。
第一,讲讲近年来武警部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危害总部首长和政治部领导非常重视对基层官兵的教育,对大家的健康成长十分关注,要求把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作为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来抓。
从2005年开始,还把每年的五月定为“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月”,总部、总队(师)、支队(团)都要派出上百个工作组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通过各级的努力,武警部队的刑事案件发案率呈大幅度下降趋势,安全稳定的形势越来越好。
下面的一组数据大家一看就清楚。
1983年武警部队全年发案253起,1983年--1989年平均发案201起,1990--1996年平均发案85起,97—2001年平均发案23起,从2002--2007年平均发案为7起。
这些数字从另一侧面说明,广大官兵通过学法,法纪意识和观念在不断增强,一大批可能犯罪的青年得到了教育挽救。
但也必须看到,一些重大恶性案件还没有完全杜绝,还有个别青年官兵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为了防止一场场悲剧重演,我们将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归纳分析,希望大家能从中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对部队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对部队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作者:尹学文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29期摘要由于机制体制不完备,当事人维权能力薄弱,军队法律援助不力等原因,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呈现数量多发、类型多样、解决起来费时费力或者无处着力的趋势,建议通过加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提高干预涉法问题的主动性、增强法律援助的可控性和强化法律维权骨干的专业性等方面来尝试化解这个难题。
关键词军队基层官兵涉法问题对策建议作者简介:尹学文,空军空降兵学院政治工作系军事法学心理教研室讲师。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249-02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牵扯官兵切身利益,干扰部队正常教育训练和管理,依法妥善处理涉法问题是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官兵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是营造和谐军营的重要工作,也是预防事故案件的重要手段。
一、基层涉法问题的新特点(一)涉法问题的发生数量越来越多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情况分析,官兵涉法问题和疑难案件的数量均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增长的比例基本维持在20%左右。
其中,官兵个人涉法问题和官兵家庭的涉法问题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官兵个人的涉法问题城市兵比农村兵多,学历高的官兵比学历低的多;驻城市的部队官兵比驻偏远地区的部队官兵发生涉法问题的比率高1倍以上。
但统计分析反映出农村兵家庭的涉法问题发生绝对数量和占比都明显高于城市兵的家庭。
(二)涉法问题的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基层的涉法问题,以前主要是经济纠纷,近几年,官兵个人发生的涉法问题和官兵家庭发生的涉法问题涉及的范围明显扩大,尤其是非直接财产和物质损失的权益纠纷有上升的趋势;涉法问题的主体也由过去的基层士兵、小远散直单独执勤的官兵为主扩散放大,既有基层官兵、机关干部,也有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涉法问题的发生的诱因,也由过去的婚姻家庭、宅基地和优抚优待等纠纷延伸到劳动合同、医疗赔偿、精神损害、房屋拆迁、工资拖欠、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等方面。
对部队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权威精品]
对部队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权威精品本文档格式为WORD,感谢你的阅读。
最新最全的学术论文期刊文献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摘要由于机制体制不完备,当事人维权能力薄弱,军队法律援助不力等原因,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呈现数量多发、类型多样、解决起来费时费力或者无处着力的趋势,建议通过加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提高干预涉法问题的主动性、增强法律援助的可控性和强化法律维权骨干的专业性等方面来尝试化解这个难题。
关键词军队基层官兵涉法问题对策建议作者简介:尹学文,空军空降兵学院政治工作系军事法学心理教研室讲师。
D920.4A1009-0592(2013)10-249-02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牵扯官兵切身利益,干扰部队正常教育训练和管理,依法妥善处理涉法问题是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官兵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是营造和谐军营的重要工作,也是预防事故案件的重要手段。
一、基层涉法问题的新特点(一)涉法问题的发生数量越来越多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情况分析,官兵涉法问题和疑难案件的数量均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增长的比例基本维持在20%左右。
其中,官兵个人涉法问题和官兵家庭的涉法问题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官兵个人的涉法问题城市兵比农村兵多,学历高的官兵比学历低的多;驻城市的部队官兵比驻偏远地区的部队官兵发生涉法问题的比率高1倍以上。
但统计分析反映出农村兵家庭的涉法问题发生绝对数量和占比都明显高于城市兵的家庭。
(二)涉法问题的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基层的涉法问题,以前主要是经济纠纷,近几年,官兵个人发生的涉法问题和官兵家庭发生的涉法问题涉及的范围明显扩大,尤其是非直接财产和物质损失的权益纠纷有上升的趋势;涉法问题的主体也由过去的基层士兵、小远散直单独执勤的官兵为主扩散放大,既有基层官兵、机关干部,也有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涉法问题的发生的诱因,也由过去的婚姻家庭、宅基地和优抚优待等纠纷延伸到劳动合同、医疗赔偿、精神损害、房屋拆迁、工资拖欠、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等方面。
涉军法律援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李某,男,现年35岁,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战士。
其妻子张某,女,32岁,系某市居民。
张某因家庭原因,于2018年向王某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19年年底还款。
然而,由于张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导致王某多次催讨未果。
王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借款及利息。
张某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感到十分焦虑,担心自己无力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更担心判决不利,影响家庭生活。
此时,张某想到了丈夫李某所在的部队,向部队领导反映了自己的困境。
部队领导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认为张某作为军人家属,遭遇债务纠纷,应当得到法律援助。
于是,部队领导联系了当地的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
二、案件经过1. 法律援助申请张某向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
2. 法律援助审查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张某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3. 法律援助实施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但张某确实存在无力偿还借款的实际情况。
4. 案件调解律师与王某进行了沟通,向其说明张某的实际情况,并建议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同意分期偿还借款,王某也同意给予张某一定的宽限期。
5. 案件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律师协助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
三、案件结果在律师的协助下,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债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王某同意张某分期偿还借款,张某也顺利履行了还款义务。
此案的成功调解,为张某家庭化解了债务危机,也为军队法律援助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四、案例评析1. 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军队法律援助工作,旨在维护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保障军人安心服役。
本案中,张某作为军人家属,遭遇债务纠纷,通过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成功化解了纠纷,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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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杀人案件分析。
2005年5月13日凌晨4时许,在支队指挥中心值 班的靳某爬窗进入防火监督处办公室行窃,被当 日值班、在办公室睡觉的何某发觉,靳即持随身 携带的菜刀向何头、颈部连砍二十多刀致其死亡, 窃走何手包内的二万多元现金和一部西门子手机, 凌晨6时许潜出,乘车逃往广州。该市公安局接 报后迅速开展侦破工作,经内部排查和调查取证, 将靳某列为重大嫌疑对象,并迅速组织缉捕。14 日12时许,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缉捕人员在广 州市天河区将靳某抓获。
2、逾假不归案。
2003年,某中队后勤班战士张某以其外公病危住 院需回家探望为由,向中队请假。大队、支队准 假2天半。他当天下午离队,按要求应于7月29日 晚8时归队。但在归队时,谎称长途汽车在告诉 公路上抛锚了,要到30日上午才能归队。其实此 时,他已返回温州,并向中队门口的小吃部借了 300元钱后,一直在中队附近的发廊、棋牌室游 荡。张逾假3天未归,中队及时向支队值班室作 了汇报。至8月4日,他在一医院门口被截获时, 已逾假5天。按照《纪律条令》,张受到严重警 告处分。
(一)深刻理解并熟记有关的法纪内容
1、要熟知国家的法律法令 2、要牢记消防部队的纪律
(二)自觉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1、磨练意志,严格要求
2、日积月累,点滴养成 3、坚持慎独,自省自重
思考题: 1、结合启示试分析陈某从一名革命军人沦为 罪犯的原因。 2、试分析案例5中柯某违反了哪些具体条规 法纪,其行为造成了哪些不良的社会影响。 3、试比较分析案例4与案例6的异同点。
产生负面影响分析:
从对部队影响层面上看。扰乱了部队正常的工作 和生活秩序;严重损害了法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 象。 从对家庭影响层面上看。伤害了自己父母期盼的 心;伤害了自己亲戚希望的情;伤害了家乡朋友 寄托的义。 从对个人影响层面上看。影响了自己政治上的进 步;影响了自己同志间的声誉;影响了自己工作 上的成绩。
教者点拨反思:
靳某走上杀人犯罪的道路,在其人生观、价值 观、道德观方面有深刻的主观因素。从以上的 几个案例,可以看出违法违纪必将受到法纪的 严惩,没有什么好的结果和下场。
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法纪是高压线、法纪 是万丈深渊、法纪是名誉脸面;法纪面前人人 平等,遵守法纪人人有责。谁触犯了法纪,谁 必须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6、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2005年2月14日23时左右,某市公安消防总 队第五支队机关驾驶员杨某与该总队训练中心 后勤处驾驶员张某(探亲在湖北省松滋市), 驾驶自家的大宇牌轿车,因雨大视线不好、车 速过快,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林某(男,22岁) 撞倒,杨某、张某在送往医院途中发现林某已 死亡,遂将死者抬下车后开车逃逸。杨某、张 某现已被案发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通过以上的案例得到的几点启示: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部队的教育管理。
5、刑事案例分析。
2004年10月4日18时,某支队二中队原指导员柯某(男,30岁,汉 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与战友杨某(总队秘书处机要员、三期士 官)、李某(已复员)及妻子小孩、中队3名战士,到中队出租门面 的“营养餐馆”就餐。柯酒后调戏猥亵餐馆女老板陈某,并将陈左乳 房咬伤。陈的丈夫徐某发现后,与柯发生冲突,相互殴打。柯命令战 士唐某通知中队人员帮忙。几分钟后,中队代理排长游某(三期士官) 带领9名战士持消防腰斧、腰带、铁铤等器材赶到现场。在徐某等人 逃离的情况下,柯指挥中队到场人员将餐馆先后打砸四次,餐馆内的 冰箱、彩电、桌椅、餐具、招牌等物品全被砸毁,还将2名围观群众 殴打致轻伤。其间,出警赶至现场的派出所副所长李某对柯进行劝阻, 该支队副支队长给柯打电话阻止,柯均不予理睬。20时30分许,该 支队参谋长赶到现场,命令游某将战士带回中队,事态暂时得以控制。 21时许,徐某召集亲友及当地群众100余人围攻中队营区,柯即命令 中队战士守住大门,从执勤消防车接出水枪射水将围攻群众驱散。围 攻群众将徐某的母亲抬至营区门前,并乘机冲进营区,砸碎一台消防 车挡风玻璃及营房部分门窗,追打中队战士,其中1名战士被殴打致 轻伤。经公安人员反复做工作,到次日凌晨1时许,事态才得以平息。 柯因涉嫌猥亵妇女罪和毁坏公私财物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分析
——记住血的教训,增强个人遵纪守法意识
授课目的:
通过列举一些实际的案例以及对案例的分析, 让官兵们从这些违法乱纪案件的恶劣影响中引 发思考,进一步提高对法纪观念的认识。
一、列举案例及案例分析
下面我们来分析几起消防部队近年来发生 的违法违纪案件:
1、盗窃衣物案。
某士官,因报考军事院校受挫,抱着试图给中 队制造麻烦的不良动机,利用掌管中队储藏室 钥匙的便利条件,打开他人未上锁的箱包,还 用自己箱包钥匙打开其他战士的箱包,从中偷 窃衣服、毛巾等生活用品。在随后中队组织的 物品点验中,他害怕事情暴露,就将所窃取的 衣物交出。按照《纪律条令》第41条第17款 规定,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
3、酗酒滋事案。
某单位两士官接到本中队已退伍战友聚会邀请, 向中队干部请假,获准后,便装前往,三人酒 楼聚会,喝了三瓶“五粮醇”白酒。而后在谈 价格时,与老板发生争执,将老板打伤,造成 了不良影响4、敲诈勒索案例分析。
1999年8月,某支队警勤中队士官陈某开始预谋向支队领导敲诈钱 财。同年10月,陈向支队领导李某、蔡某分别寄发了匿名信,要求 其二人将钱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总金额高达20余万元,因李、蔡 二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得逞。后公安机关介入此案,同年11 月5日将此案侦破。12月8日,陈被批准逮捕。2000年1月19日, 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2001年3月3日,该市中级 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由于陈某所犯错 误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极大地损害了消防部队的声誉和形象,在 驻地和广大官兵中造成了较坏的影响。为严肃纪律,纯洁部队,教 育本人,根据《纪律条令》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经支队研究,报请 省总队同意给予陈某除名处分。陈某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消防 战士,由于放松了学习和对自身的要求,非但没有安心服役,为部 队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反而违法乱纪,严重损害了部队的利益。
一失足成千古愁,世上没有回头路、交通事故 中的车毁人亡、盗窃诈骗后的锒铛如狱、贪污 受贿中的痛哭流涕、流离失所后的捶胸顿足、 支离破碎后的追悔莫及……都说明了违法乱纪 危害的严重性,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依 法治警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二、认真学法用法,增强遵纪守法的 自觉性
遵纪守法,贵在养成。大家从跨入部队大 门的那一天起,就必须在日常生活实践中 刻苦磨炼,努力养成,使自己成为自觉遵 纪守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