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2020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2020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2020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旨在使大学生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强大学生法制观念,其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过程中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下面是有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欢迎参阅。

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范文1

北京某高校一实验室发生爆炸,导致5人受伤,其中有一名实验室负责老师、两名学生和两名设备调试工程师。爆炸原因初步认定为,学校新购设备在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

据了解,该实验室为微生物实验室。受伤的同学称,事发当天下午1点20分左右,厂家的两位工程师正在调试学校新购买的厌氧操作台,他在一旁跟着学习操作,另一位同学站在他们身后。实验室的负责老师当时也在做实验。然而,随着一声巨响,该同学被一股强力推倒———仪器爆炸了。实验室里的玻璃器皿被炸得粉碎,飞向了屋内的5个人。

学生公寓、实验室安全无小事,也许就在我们不经意的那一刻,已经种下了安全因患的祸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

灾,责任重于泰山。”上述发生在大学的火灾爆炸案例,旨在提醒同学们一定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公安消防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对高校火灾事故的历年通报显示,近几年全国高校所发生的火灾事故的数量、经济损失对教学科研的破坏程度及给师生员工造成的生活负担是逐年上升的。因此搞好消防安全是保证高校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范文2

大一女生钱被骗8月23日,正是新生报到的时候,某高校大一新生张婷(化名)遇到3个打扮学生模样的男子,3人自称是来看同学的,分别来自香港大学等三所高校。3人告诉她,几人住在喜来登饭店,因钱花光了,所以面临被赶出来的境地,其中一“男生”李龙(化名)说,想和叔叔联系打钱过来,希望能借用张婷的银行卡。

张婷想,遇到有困难的人理应帮助对方。张婷于是告诉对方:“我卡里有5100多元钱,你们打在我卡里吧。”李龙当即便与叔叔联系,在电话里,李龙把对张婷说的话说了一遍,然后说打3万块钱到卡里,并将张婷的卡号在电话里说了。

随后,李龙3人让张婷陪同一起去提款机上看钱到了没有。但是查询了数次都发现钱没到账上。李龙几人提出拿卡在学校对面提款机上查询。张婷又和3人到校外提款机上查询,钱还是没

大学生法制教育心得范文

大学生法制教育心得范文 ·在高校,素质教育还没有得到认真、全面、深入的实施是不争的事实,大学生法制教育总结。如: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只有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生活。法律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要素之一,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律素质教育远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首先,观念陈旧,认为只要不违法、不犯罪,法律跟自己就没关系。就《法律基础》课而言,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形式,方法简单、手段落后,且因内容庞杂课时少、教师理论说教和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多、实践环节少等,造成该课枯燥乏味,学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很多学生在权利与义务、纪律与自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的认识仍是模模糊糊,虽然学法、知法,但守法、用法意识差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有些大学生知法犯法、违法犯罪。因此,高校必须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 为此,我院在良好的法制教育基础的前提下,今年一年开展的丰富的法制教育。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校园活动,同时也让同学们提高的法律意识。下面我们对我院的法制教育活动进行简单的总结。 时间:12 月3日—12月7日晚7:00 地点:秋实楼105

负责单位:团委文体部 活动效果:活动不仅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还让全校的广大师生对普法这个话题有了更高一层的了解和认识。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和用法,树立良好的法制道德观念,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与法同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时间:12月4日 地点:湖心亭 负责单位:团委组织部 活动效果:通过签名活动增强广大同学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极大增强广大同学的法律意识。 时间:12月4日 地点:秋实楼礼堂 负责单位:团委组织部

小学生养成教育案例分析

小学生养成教育案例 教师:吴克兰是我们班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我还清楚地记得刚开学的时候,她用那甜美的声音向我问好,非常有礼貌,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我让她担任领操。可是开学几个星期下来,我发现她上课不够专心,学习习惯非常差,动作也很慢,整天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对她进行批评也没什么大的作用。所以我让一个各方面表现都比较优秀的学生担任领操,换下了她。但是我觉得这个小姑娘是很有灵气的,我决定帮帮她。 有一次,我发现她喜欢在桌子上乱涂乱画,我就很严厉地批评了她,可是过几天又发现她这样做了,我想我前几天刚刚批评她,怎么又这样了?我找来了她的家长,她的家长反映,在家里她也是这样的,写字桌上第一天刚擦干净,第二天又被她画满了,她家长一直提醒她,可她还是改不了。我想,这是她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不好,要慢慢帮助她改掉。不要小看这只是行为习惯不好,这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学习习惯。因为我发现过几次,上课的时候她有时候也会不知不觉地低下头去在桌上画画。所以我就找一些习惯比较好的学生和她做同桌,以此来潜移默化她,我想通过学生影响和我的帮助,一定能把她的习惯培养好。在给她换同桌的时候,我找她好好的谈了一次心。告诉她,别的女孩子是多么的爱干净,学习成绩也是学么的优秀,要她向别人学习。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子,经过我和她谈心之后,她就觉得自己把别人作为自己的榜样,尽量让自己和别人做的一样好。在一段时间之后,她有了很多的进步,因此我鼓励她,让她做了小队长,她也非常开心。可是,毕竟要改掉一个不好的习惯是很难的,所以有好几次我都“威胁”她,如果再不好的话,就把小队长标志收回来。这样的“威胁”对她很

有用,她为了“保住”她的“官衔”,在一点点地进步。这个学期的班干部换选中,她被学生们推荐为中队委员,我们大家都看到了她的进步。 这个事例让我觉得小学生习惯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良好习惯的养成是大量良好行为不断积淀的过程,习惯形成的前提是某些具体行为的练习和熟练。没有大量规范化日常行为要求和训练,习惯的形成是困难的。良好习惯的培养要从细节着手。习惯培养中严格的行为要求必然也要求对细节的重视,是那些容易出现行为问题的方面。 尊重每一位学生,“以人为本”,是对每一位教师的基本要求。如果我们承认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那么教育的过程便不仅仅是一种技巧的施展,而是充满了人情味的心灵交融。这样老师才会产生热爱之情。对于李娜这样聪明伶俐,但是习惯比较差的学生,我发觉对她进行全班的批评好像没什么大的作用,相反和她敞开心扉,以关爱之心来触动她的心弦,倒是非常有用的。 现在的小学生,别看他们年龄小,可是他们都非常要面子,你要是太严厉的批评他,效果反而不大。因此,我觉得作为一名老师,我要做他们的“知心”。就如我对待李娜那样,当她做错事时,很真诚的和她谈心,让她感受到老师对他的信任,感受到老师是自己的良师益友。让她感受到老师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让她在快乐中学习、生活,在学习、生活中感受到无穷的快乐!既保护了学生的自尊心,又促进了师生的情感交流,在转化后进生工作中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每个学生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必须弄清楚学生的具体情况,从而确定行之有效的对策,因材施教,正确引导。良好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在养成良好习惯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反复现象,这样,教师平时的督促就是显得更为重要,要通过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使学生在不断的

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 17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78、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79、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180、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81、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8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汇编

案例: 19岁的大学生张某多次趁室友王某不注意时,使用对方的小灵通拨打电话。王某察觉话费异常后,打算查询话费清单。张某当心事情败露,于~年~月~日,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菜刀,水果刀,将王某骗至其居住寝室的楼顶,趁其不备持菜刀朝王某的头,颈,肩部,双手等部位连砍数十刀,直到自己认为已将王某砍死后才逃离现场。事后,倒在血泊中的王某被同学发现后送到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王某已构成重伤并6级伤残。 分析: 一、 二、案例中张某已经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符合刑法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并且 没有正当防卫等违法阻却事由,故构成故意杀人罪。 三、 四、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引起的被害人损失,应负民事赔偿责任。可 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启示: 张某作为一名大学生却做出如此莽撞,冲动的行为,是一种法律意识不够强的表现。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可能有如下几个原因: 1、学校关于法律教育的课程明显是很少的,除了法学专业的学生,大部分学生只是 学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大学生学习已经不是以学习知识为目的,而是为了不挂科。导致学生只是在考前 一两个星期苦读,而平时没有注重。应付考试之后又把只是抛到九霄云外。 4、大学生对于法律的了解普遍停留在皮毛的状态,就算知道,也不太重视。主要指 非法律专业的学生。 5、 6、高校对于学生法律教育相对较少。比较注重本专业学习的督促。有关法律知识的 活动几乎为零,没有很好的让学生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2、增加法律教育的课程,较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 3、 4、开展更多关于法律知识的活动,可以举行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带学生旁听审判等 等。 5、大学生要树立以学习知识为目的的良好心态,不单是为了应试,还要为了提高自己的文 化素养,法律知识。 6、 7、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多浏览关于法律的书籍,观看法制节目,增强法制观念。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四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故事五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

大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大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大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一)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杀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实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 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酷。 大学生,已经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取信息

小学教育教学典型案例#优选.

教育教学典型案例 上传: 2011 更新时间:2011-10-20 阅读: 1596 【案例一】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事例: 几个学生正趴在树下兴致勃勃地观察着什么,一个教师看到他们满身是灰的样子,生气地走过去问:“你们在干什么?” “听蚂蚁唱歌呢。”学生头也不抬,随口而答。 “胡说,蚂蚁怎会唱歌?”老师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严厉的斥责让学生猛地从“槐安国”里清醒过来。于是一个个小脑袋耷拉下来,等候老师发落。只有一个倔强的小家伙还不服气,小声嘟囔说:“您又不蹲下来,怎么知道蚂蚁不会唱歌?” 简要分析: 一、有关教育理论知识 该事例摘自《人民教育》中的一篇文章,题目就叫“蚂蚁唱歌”,该案例涉及到的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即教师应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及教育观念: (1)教育观: 要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在教育取向上,不仅要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还要重视基本态度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尤其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上,要重视学生发现问

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学习的兴趣的培养以及学生个性的发展。 (2)学生观: 要把学生看成是具有能动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人。(是人,而不是容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在一切活动中,教师要充分地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促进其发展。要尊重、信任、引导、帮助或服务于每一个学生。 师生要平等相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要平等对话,实行等距离教学)要坚持教学民主,要废除教学中的权威主义、命令主义。 二、围绕问题展开分析 该案例的问题是“对该教师的行为作一评析。”围绕该教师的行为运用现代教育理论进行分析。 (1)“听蚂蚁唱歌呢。”孩子具有童心、童真与童趣,具有孩子特有的想象力,教师要善于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新的教育取向不只关注知识和技能,还要关注过程与方法,情感与体验。“听蚂蚁唱歌”是学生的一种体验,教师要尊重并保护孩子的兴趣与想象。) (2)一个教师看到他们满身是灰的样子,生气地走过去问;(学生在兴致勃勃地观察着什么,处于其自身的活动过程,学生是能动的、发展的人,教师要善于保护,给学生心理上的支持,而该教师不尊重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小学法制教育案例分析说课讲解

小学法制教育案例分 析

案例报送单位:安远教育局安全股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重石中心小学罗志红审稿: 检索主题词:以案释法、案例 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一)情况介绍 以下通过青少年打架问题个案,从其行为,家庭成因,心理进行多方面分析。 姓名:赖智霖,男,年龄:12岁,平时表现为个性冲动,喜欢挑事,易激怒,有偷窃行为。 具体重大影响事件:1.班级中一同学与外班同学发生口角,赖智霖便帮同学动手与外班同学打架。2.在原校与其他年级同学因互相看对方不顺眼,便互生口角;后约定聚众斗殴,引发群体斗殴事件。3.午休时间带动三五名学生爬学校围墙出校外。4.五年级时曾偷拿家长大量现金去消费。 赖智霖的行为如果得不到即使纠正与正确引导就会走向犯罪的深渊,最后让自己痛苦,让别人痛苦。 (二)成因分析

在对其进行心理辅导中了解其打架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 2、冲动心理,易造成激情犯罪(只要与别人口角,便易冲动引发斗殴事件)。 3、虚荣心理与自卑感(由于自己在班上成绩不太理想,想靠其他方面来证明自己是强者,来提高自己的关注度,同时也是自己在其他方面自卑的表现)。赖智霖个性冲动,好强,有个人英雄主义行为与其家庭成长密切相关,在日常生活中其言行也是具有攻击性和强势性,当然这与攻击性人格不同,因为他的家庭成长与他正处于一个青少年的特殊时期综合判定他只是具有攻击性倾向,也正因如此,及时的干预是可以矫正的,否则随着年龄增长其攻击倾向可能转换为攻击性人格,从而危害社会。赖智霖父母在他读四年级的时候离异,父亲在他读五年级时因工死亡,其好强攻击性行为可能源于本能的保护家人与自我保护的原始冲动。在他的家庭中也许正需要一个强势的男性来支撑,让整个家庭强大,他的父母的离异,父亲的死亡,爷爷奶奶年迈,这样这种家庭责任感就潜意识的落在了他的肩膀上,不仅仅是他个人潜意识需要这样,他的家庭中成员都可能有这样的意识,从而他便养成一种强势的个性特点,日常学习生活中他就会便得更加敏感,对于他人普通的行为他都可能认

2020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2020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旨在使大学生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强大学生法制观念,其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过程中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下面是有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欢迎参阅。 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范文1 北京某高校一实验室发生爆炸,导致5人受伤,其中有一名实验室负责老师、两名学生和两名设备调试工程师。爆炸原因初步认定为,学校新购设备在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 据了解,该实验室为微生物实验室。受伤的同学称,事发当天下午1点20分左右,厂家的两位工程师正在调试学校新购买的厌氧操作台,他在一旁跟着学习操作,另一位同学站在他们身后。实验室的负责老师当时也在做实验。然而,随着一声巨响,该同学被一股强力推倒———仪器爆炸了。实验室里的玻璃器皿被炸得粉碎,飞向了屋内的5个人。 学生公寓、实验室安全无小事,也许就在我们不经意的那一刻,已经种下了安全因患的祸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

灾,责任重于泰山。”上述发生在大学的火灾爆炸案例,旨在提醒同学们一定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公安消防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对高校火灾事故的历年通报显示,近几年全国高校所发生的火灾事故的数量、经济损失对教学科研的破坏程度及给师生员工造成的生活负担是逐年上升的。因此搞好消防安全是保证高校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范文2 大一女生钱被骗8月23日,正是新生报到的时候,某高校大一新生张婷(化名)遇到3个打扮学生模样的男子,3人自称是来看同学的,分别来自香港大学等三所高校。3人告诉她,几人住在喜来登饭店,因钱花光了,所以面临被赶出来的境地,其中一“男生”李龙(化名)说,想和叔叔联系打钱过来,希望能借用张婷的银行卡。 张婷想,遇到有困难的人理应帮助对方。张婷于是告诉对方:“我卡里有5100多元钱,你们打在我卡里吧。”李龙当即便与叔叔联系,在电话里,李龙把对张婷说的话说了一遍,然后说打3万块钱到卡里,并将张婷的卡号在电话里说了。 随后,李龙3人让张婷陪同一起去提款机上看钱到了没有。但是查询了数次都发现钱没到账上。李龙几人提出拿卡在学校对面提款机上查询。张婷又和3人到校外提款机上查询,钱还是没

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案例范本

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 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而提出来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供大家分享。 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一一、学生的自然情况。 姓名:李迈性别:男年龄:12岁,五年级学生 二、问题学生性格特点及行为表现 1、性格倔强、固执。与人相处办事,不计后果,缺乏自制力,责任感淡薄 、处事情绪化,易冲动。遇事不冷静,有逆反心理,虚荣心较强,打架骂人。 三、实例有关资料 016年四月分的一个课间,同学们都在打扫卫生,李迈是值日生,他不仅不参加劳动还故意把垃圾撒一地.。班里一个同学把这事告诉了我,我把他叫到办公室问话,他不但不承认错误,还固执地不理任何人。办公室里的所有老师都用心和他沟通,他就是一语不发,还情绪化的冲撞老师,一副天不怕地步怕的样子。最后,我作为班主任,叮嘱他不要再做错事,考虑他的性格问题,让他回去打扫卫生,再没有多说什么。就在他回去十几分钟的时间,有同学来告诉我,他在厕所掐住同学的脖子不撒手。被掐的同学差点窒息,我意识

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和学校领导商量,对他进行深刻的法制观念教育。 四、案例分析 针对李迈同学的个性心理特点,我进行了家访,走访了她的邻居,找他的伙伴了解。经调查了解,我认为他的个性问题来源于家庭环境的影响和学校教育的影响两个方面: 1、李迈同学在家里从小在爷爷奶奶及父母的共同关心和呵护下长大,由于近几年父母外出打工,成了留守儿童的他性格缺陷慢慢显露出来,平时表现骄横无礼,谁也不能碰他一下,谁也不能骂一句,虽然他父母知道他的性格,但是多数时间在外打工也放松了对他的教育,再加上家庭原因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使他养成了固执、偏激、倔强的性格,办事不爱动脑,我行我素,不计后果,出了问题又缺乏责任感,表现出逆反心理。学习缺乏自觉性,老师布置的作业从不完成,没有毅力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根基打得不牢,使学习成绩处于下游。做了错事,不接受批评,不让人家说,表现出较强的虚荣心和反抗心理。 、在班级里,一则年龄大,二则学习成绩不好,又缺乏认真、刻苦的学习精神,对较难的问题不愿意动脑筋,又不肯问别人,不懂装懂,长期发展下去,知识掌握不牢。就产生了自卑心理。认为反正也就这样了,甘拜下风,自暴自弃,致使成绩下降,凡事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案例分析 作者:杜华平发布时间:2014-11-28 伴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全面开展,我们传统的教学方法和观念都得到了很大的转变。那么,我们对于学生的评价,肯定也应该与时俱进有所改变。以现在的角度来看,传统的评价方式在新时代的教育理论面前,显得是那么的苍白和无力。传统的评价方式在新的教育形势和环境下,已经无法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业了。 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教育评价是以人为出发点综合素质评价,促进个体和谐发展的发展性评价,其重要特点是关注过程性评价。我校在开展新课程实验过程中,积极推行评价方式改革,旨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和促进学生提高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主要目的,使对学生的评价与考试工作和新课程改革相对接。根据我们这一年的亲身体会,现将我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些做法简要总结如下: 一、评价内容多样 传统的评价方法对学生学业的评价只看重分数,这对学生是不客观不公正的。学生不是生产线上的一个个标准模件,我们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看看谁合格谁不合格。学生是有生命、有思想、不断发展的个体。我们常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所以,我校从评价的内容上,要求老师们不要只注重一个用分数来衡量的结果,而更要重视学生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了学生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作业质量、行为习惯等。换言之,对于学生的评价,我们更看重对学习过程的评价,而非对学习的最终结果的评价。当一个学生在学习目标、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作业质量、行为习惯等这些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时,他的学习结果自然也就“水到渠成”的进步了。 如在课堂观察时,教师不仅关注学生知识、技能掌握和情况,而且应关注学生的其它方面。如,学生怎样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怎样进行推理,怎样解决问题,如何与他人合作学习,如何与他人交流自己的成果,学生学习积极性、发言的次数、声音的洪亮程度、作业书写情况等都可以加以评价,使学生由某一点的肯定评价循序渐进走向全面肯定的评价,使学生在不断肯定中学习能力得到全方位发展。教师通过对课堂观察到的现象进行客观分析,把握学生的学习状态,记录学生的学习能力并加以判断,给学生以正确的评价。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报告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教师误伤学生 案例:在本案中,原告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原告的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和某镇教办。原告诉称: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课时,由于我同桌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某桌面,以示教训某,不料打断教鞭头。致碎片飞插入我的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后经治疗,也未见效。1992年7月13日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眼外伤,瞳孔闭锁。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医院检查诊断为旧性眼球钝伤。现要求被告赔偿我的药费、亲属的误工费180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27500元,共30450元。被告辩称:我当时在执行公务,用教鞭击课桌,以示警告违纪学生,不料教鞭破裂飞出碎末刺

着原告的左眼皮上,后来原告自己拔下,但当时我未发觉,后我知道原告眼伤曾向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提议去医院检查治疗,而原告家属却说:只是热毒严重,不用麻烦了。后由于不及时找专科医院治疗,才导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应负全责。第三人述称:原、被告所述的受伤、治疗过程都是事实。由于被告的行为是过失行为,不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的,所以我们希望合情合理解决。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数学课时,被告王适之检查学生背诵乘法口诀,因学生某不能背诵,且东西望,被告王适之便用教鞭拍击的课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击时,不料有一粒比牙签还细小的竹屑飞插入的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的眼皮,原告即拨出,当觉得痛和出血时便小声哭。后被告发现即停止上课来问及病否和察看眼睛,并叫原告到卫生站看病。由于当时原告不愿去,结果到中午放学时才由班主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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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分析教育案例 廖为山 一、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201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四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一年级小学生教育案例分析

一年级小学生教育案例分析 案例 记得刚开学时的一名叫姜佳怡的女孩子,小小的个子。刚来时,躲在妈妈的身后,不肯放手,她那大大的眼睛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一切,流露出那份惊恐和不安。她不爱说话,课堂上也不发言,在学生齐读齐唱时,她只是默默地坐着,课间操也不做,只是静静地站着,脸上丝毫没有笑容。 原因分析 经过和她母亲的交谈了解到,这孩子从小胆子就小,在幼儿园时做操都不跟,在家依赖性强,有一次在数学课上,数学老师说她是班上最嫩的一个,接下来她就不愿去上课,有时连饭也不吃,实在没办法。通过家访,我明白了笑妍她由于从小性格内向、敏感、自尊心强,如果家长和老师不闻不问,或批评责骂她,不仅不会消除这种不健康的心理,反而会增强这种心理。长此下去,心理的闭锁就逾强,最终将导致对任何人都以冷漠的眼光看待,更加孤立自己。孩子一旦对自己的某方面的能力丧失自信,还可能会跟着连带对自己的其他方面的能力也丧失自信,最后造成多方面甚至全面地落伍。 个案处理 尊重她,帮助她消除自卑心理,树立自信。 有人说孩子就是一本书,要想教育好孩子首先就要读懂这本书。作为老师应该认识到从幼儿园到小学,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学习上不适应,

生活上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我把这个时期称之谓“断乳期”,作为班主任老师如何做好这个过渡我认为非常重要。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强烈,有些甚至到了过于敏感的程度。在学校,他们会用警惕的目光注视着老师和同学对自已的态度,只要稍稍挫伤了他们的自尊心,他们就会变得自我封闭。笑妍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其症结就在于自卑、自尊心强。要纠正她的这种不良行为,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到保护好她的自尊心,帮助她消除自卑心理,树立起自信。我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方法: 1、在思想上开导她,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 告诉她,老师和同学都很爱他。老师就是她的好朋友,遇到不开心的事就和老师说,老师会帮你的。她拼音学得不够好,就鼓励她说她很聪明,只要稍加努力,上课大声读就可以取得好成绩。同学、老师都会帮助她,和她一起努力的。每次做课间操,我都会到她旁边,告诉她,其他同学也和她一样不会做,都是跟着领操的大姐姐乱做,没关系的,只要动起来就好。 2、注意多表扬,不“语罚”。 赞扬可以对儿童产生奇迹,过多批评则塑造自卑、怯懦的“绵羊”;惩罚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和报复心理。有自卑心理的孩子更需要老师的关爱,希望老师的赞扬,十分厌恶那些疏远、冷落责备她的人,因为这些人不仅伤害了她的自尊心,用引导代替讥讽,用表扬代替批评可以使她看到希望,增强自信。在教育过程中我注意对她的进步即便是点滴进步也予以及时、热情的表扬。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她体验到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校园法律案例分析教师误伤学生 案例: 在本案中,原告张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原告得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与某镇教办。原告诉称: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课时,由于我同桌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陈某桌面,以示教训陈某,不料打断教鞭头。致碎片飞插入我得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内,后经治疗,也未见效。1992年7月13日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眼外伤,瞳孔闭锁。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医院检查诊断为陈旧性眼球钝伤。现要求被告赔偿我得药费、亲属得误工费180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27500元,共30450元。被告辩称:我当时在执行公务,用教鞭击课桌,以示警告违纪学生,不料教鞭破裂飞出碎末刺着原告得左眼

皮上,后来原告自己拔下,但当时我未发觉,后我知道原告眼伤曾向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提议去医院检查治疗,而原告家属却说:只就是热毒严重,不用麻烦了。后由于不及时找专科医院治疗,才导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应负全责。第三人述称:原、被告所述得受伤、治疗过程都就是事实。由于被告得行为就是过失行为,不就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得,所以我们希望合情合理解决。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数学课时,被告王适之检查学生背诵乘法口诀,因学生陈某不能背诵,且东张西望,被告王适之便用教鞭拍击陈得课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击时,不料有一粒比牙签还细小得竹屑飞插入陈得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得眼皮,原告即拨出,当觉得痛与出血时便小声哭。后被告发现即停止上课来问及病否与察瞧眼睛,并叫原告到卫生站瞧病。由于当时原告不愿去,结果到中午放学时才由班主任用自行车送回家,第二天原告继续坚持上

大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法制教育讲稿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

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小学素质教育典型案例分析

小学素质教育典型案例分析 近年来,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改革势头日甚一日,这不仅得到教育界的赞同,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它表明了我国教育界以培养和发展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学校教育整体改革,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具体我们通过一些典型的案例来进行分析。 一、案例基本情况: 莫某某是一位我们班的学生,她是个很腼腆的小女生,性格内向,平时不愿意跟同学们打交道,也不爱说话。在人面前不拘言笑,上课从不主动举手发言,老师提问时总是低头回答,声音小得几乎像蚊子声。面对激烈的竞争,同学们的嘲笑她觉得自己这儿也不行,那儿也不如别人,缺乏竞争勇气和承受能力,导致自信心的缺乏。在班里是一个学习困难的学生,一提考试就没精神。如何帮助她增强自信心,走出这个阴影呢? 二、案例分析: 首先是个人原因,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她性格内向,在人面前不拘言笑,学习习惯不是很好,上课听讲不太认真,容易走神,老师课后布置的预习和复习工作不能有序进行,课外作业也不能及时、认真地完成。长此以往,学习成绩便越来越不理想,每一次考试都很紧张,很担忧,考试对她来说,一次比一次害怕,一次比一次考得差,经历的挫折多了,失败也就多了,便产生了严重的自卑感,过重的心理负担使他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能力,一直怀疑自己的优点。

即使在成功面前也很难体验到成功的喜悦,从而陷入失败的恶性循环之中。这样严重影响她的身心健康发展。 其次是家庭原因,莫某某的父母在她小的时候已经离异,父亲常年外出务工,很少回家,长期与奶奶两人相依为命。在学习上不能对其进行指导,在生活上没人关心,便使她形成了严重的自卑心理,怀疑自己,否定自己,不安、孤独、离群等情感障碍也会随之而来。 再次是教师原因,在学校里,如果教师对一些同学尤其是内向学生不够了解,关注不多,就容易造成对这些同学的评价偏低。一旦如此,几个月或者几个学期以后,这些同学便逐渐产生失落感,在老师那儿他们得不到适时的表扬和赞美,又会受到同学们的奚落和家长的不满。长此以往便否定了自己的一些行为和想法,慢慢不相信自己的能力与水平,也越来越不自信,此时自卑感就慢慢占了上风。 三、辅导策略: 自信的缺失对学生的身心健康、生活、学习都有损害,那么究竟该如何引导学生增强自信,正确地评价自己呢? 1、激励教育,唤起信心。 教育学理论告诉我们,每个学生都是有进步要求的,都希望别人认为自己是一个好学生。我也认为只要孩子智力正常,没有学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为了去除莫某的畏惧心理,我在课余时间经常有意无意的找她闲谈,让她帮我抱作业本、发作业本,上课时从不公开点名批评她,发现她有所进步及时表扬,在上课时经常用眼神来鼓励她,还经常对同学说:“看,莫琳今天坐得真端正,听课非常

法制教育教学案例

高中生安全法制教育教案 河北满城中学王驰宇 一、教学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重点: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过程: 引言:同学们都有十六,七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主要内容: (一) 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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