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18号令)第五十条: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第五十一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第五十二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
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第五十三条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引言综合评分法作为一种常见的评标方法,在公共采购、招投标等领域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综合评分法,评标人可以针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出综合评分,并根据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本文将详细介绍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原理、步骤以及应用。
一、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原理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核心原理是通过将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并赋予不同权重,计算出综合评分,以此确定最终中标人。
该方法基于以下两个基本假设:1.各项指标之间是相互独立的;2.各项指标对最终结果的贡献是可加性的。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原理可以用如下公式表示:综合评分= ∑(指标评分× 指标权重)其中,指标评分是评标人对每个指标的评分,指标权重是各个指标对最终结果的重要程度。
二、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步骤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确定评标指标评标指标是评标的基础,评标人需要根据招标文件和项目特点,确定适当的评标指标。
评标指标应综合考虑经济性、技术性、管理性等多个方面,以确保评标公正、客观。
2. 给出指标权重评标人需要给出各个指标的权重,这些权重一般由招标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供。
权重反映了各个指标在综合评分中的重要程度,评标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3. 评定指标评分评标人针对每个指标进行评定,一般采用定量评分或定性评分的方式。
定量评分是通过设定评分标准,按照标准给出具体评分;定性评分是通过描述和对比的方式给出评分。
评定指标评分时需要客观、公正、准确。
4. 计算综合评分根据给定的指标评分和指标权重,评标人可以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计算综合评分时,可以使用电子表格软件或专业评标软件,通过简单的计算即可得出结果。
5. 确定中标人根据综合评分,评标人可以确定中标人。
一般情况下,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评标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权处理,以达到更公正的结果。
三、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的应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广泛应用于公共采购、招投标等领域。
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背景为了规范投标评标工作,保证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评标办法适用于招标人通过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标的工作。
第二章评标基本原则第三条公开透明原则评标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全程记录并留存有关评标活动的记录,确保公正公平。
第四条单一性原则评标工作应当以评审小组的独立意见为准,并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承诺与义务第五条投标人义务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提交投标文件,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合法。
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报价等内容合理、可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和评标会议,并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解答问题。
第六条招标人义务1.招标人应当通过公告等方式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提供招标信息,并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2.招标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保证评审小组成员独立、公正,不与投标人存在利益关系。
3.招标人应当制定合理、适用的评标办法,并及时向投标人公示。
第四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七条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报价、工期、质量保证措施等因素。
第八条评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2.评标委员会对详细评审的投标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
3.评标委员会形成评审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第五章保密与异议处理第九条保密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妥善保管评标活动中获取的投标文件、评审意见等相关的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十条异议处理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据。
2.招标人应当及时组织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并对异议进行处理,及时通知投标人处理结果。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招标文件以外的其它依据。
1.5评委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5.1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1.5.2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等有关事项作出澄清;1.5.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1.5.4向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
投标文件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进行,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1 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均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如下:备注: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综合评分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和低价中标法怎么评?

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和低价中标法这3个招投标评分法到底是怎么评,在网上查了半天资料,但越看越糊涂,今天保标小编就切合自身讲解一下。
国内招标大致分四个体系:政府采购、中央投资、工程招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每个体系对评标办法的解释和使用各有不同。
其实这个问题跨越了好多内容,不太好解释,在这里,保标招标小编简要给各位招投标人做一个横向比较,有助于大家的理解。
(1)评标方法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工程招标: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价法(即打分法)。
(2)综合评分法政府采购招标: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称为综合评估法;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称为综合评价法;经商务部批准方可使用综合评价法。
(3)最低评标价法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对投标报价及投标资料表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内陆运保费和伴随服务费;交货期;付款条件偏差;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运营费和维护费;性能和生产率;备选方案及其它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方法,计算得出的价格为最终评标价。
(4)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央投资:以投标报价以及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工程: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一、评审规则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3、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或者商务评分。
然后,评出价格得分。
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①最终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
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细则表”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初步评审细则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
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者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者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者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者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法定家数,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
二、评标标准:
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标将按照“质量、服务及价格兼顾”的原则,评委分别对商务和技术部分二个方面进行打分。
评分结果统计时,分别对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采用算术平均值方法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在技术、商务两部分的各自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P=A+B+C+D,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然后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当二者评标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当评标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技术评标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须在本项目评委会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0分
B: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5分
C:价格部分评分满分45分
D: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加分
综合得分:P=A+B+C+D。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EN62471:2008检测标准由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测试报告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制
造商公章)
供货方案:
8分
货物供应的时效性保证措施(0-2分)
货物供应的质量保证措施(0-2分)
货物供应的成本控制保证措施(0-2分)
网(xxx/)查阅。
投标文件编制质里:3 分
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内容详实,编制 有序、书面整洁、装订整齐(评委个人评价,没有下列 情形的得3分,每有一项下列情形扣0.5分,最多扣3 分)。
(1)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2)投标文件目录标注页码与正文实际页码不对应;
(3)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货物供应安装计划(0-2分)
质保、售后服务及培
训:12分
投标人具有本地化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在郑州市设置办
事处且能提供售后服务的得1分,没有本地化售后服务
机构的得0分)
核心产品制造商具有本地化的售后服务(核心产品制造
商在郑州市设置办事处且能提供售后服务的得1分,没
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的得0分)需要提供核心产品制
25.★空鼠功能:支持
26.无线连接、蓝牙:2.4G/5GHZ WIFI蓝牙
★提供所投产品的3C认证证书;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咼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 件;
5
台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
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 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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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
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
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
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