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议事规则(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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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议事规则(优选模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第三章监事会职责第四章监事会会议第五章监事会决议的实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的监督机制,根据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下简称“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监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第三条公司监事会由六人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一人出任监事会副主席,外部监事应占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监事任期不超过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会主席的选举或罢免,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监事会成员由四名股东代表和二名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第四条存在适用法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主管机关或证券监管机关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的工作。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2. 监督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 签署有关监事会的文件;4. 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5. 组织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和监事会决议的实施;6.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代行其职责,监事会副主席也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监事会主席指定的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章监事会职责第六条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公司应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监事会在行使监督权时,不能代替董事会或总经理履行职责,也不能代表公司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监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监事会议事规则(一)规章概述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公司经营规模较小的,设一至两名监事。
监事会的基本职权有: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
因此,监事会是对股东负责的。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开展工作,应当有相应的议事规则。
(二)主要内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监事会的权利义务、监事的职责、监事会议事程序、监事会决议的执行等。
(三)制作要求制定该规则的要求是:要考虑充分保障监事行使监督公司管理活动的权利;明确监事在监督检查公司活动时的权利,包括检查权、建议权、督促权等;对于重大的违法违纪行为随时可以提出监督意见;必要时,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报告。
(四)范本____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监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监事机构,其工作报告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三条公司监事会由__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
监事会下设秘书处,是监事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
第二章监事会的职权与义务第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随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定期审查账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其提供情况;(二)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将审核意见向股东会报告;(三)当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以及从事登记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有权通知停止其行为;(四)当董事、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五)必要时(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六)监事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七)当公司与董事间发生诉讼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代表公司作为诉讼一方处理有关法律事宜;(八)当董事自己或他人与本公司有交涉时,代表公司与董事进行交涉;(九)当调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账册报表时,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中介机构;(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完整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完整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事会是公司的重要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确保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监事会成员应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条监事会议事规则是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和议程的规定,旨在保障会议的公正、高效进行。
第三条监事会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监事会的所有会议。
第二章会议组织第四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由主席召集。
主席应提前两周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向监事会成员发出会议通知。
第五条会议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邮寄或传真至监事会成员的住所或办公地址。
如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监事会成员应确认收到。
第六条主席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但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事会成员。
第七条监事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无法参加,应提前向主席请假并说明理由。
主席应将请假情况告知其他监事。
第九条会议应当依法召集和进行,主席应当负责保证会议的公开透明和严肃性。
第十条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员,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议,并由主席签字确认。
第三章议程和决议第十一条会议议程应由主席根据公司需要制定,并在会议前三天发布给监事会成员。
第十二条会议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的召集和主席的报告;2.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3.审议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4.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5.审议公司治理情况和内部控制;6.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7.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第十三条会议的决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一人一票,以多数人的意见决定;2.重大事项需要多数监事的同意,如涉及公司合并、分立、重大投资等;3.决议应签字确认,并在会议纪要中详细记录。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四条监事会成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职。
第十五条监事会成员不得利用职务和信息优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参与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交易。
第十六条监事会成员有义务向股东和公司说明与公司利益有关的关联交易和其他关键事项,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贷款公司治理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是对公司财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公司常设监督机构。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监事的任职资格第三条监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素质。
第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监事每届任期3年。
由于增资扩股或其它重大事项需要监事会提前换届的,经股东大会同意后可提前换届。
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股东监事候选人推荐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
第六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发现重大事项可单独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第七条监事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第八条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监事会的职权第九条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分别由股东大会和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的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对合规管理工作方案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六)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可列席董事会;(七)可以要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问题;(八) 基于履行职责的需要,监事会经协商一致,可以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河南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河南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河南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事会议是公司监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共同决策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机构。
第二条监事会议事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规程等有关规定,保证会议科学、规范、高效进行。
第三条监事会议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执行决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二章会议的组织第四条一般情况下,监事会议每年召开4次,临时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
第五条监事会由会议主席和出席会议的监事组成。
会议主席由监事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六条监事会议由会议主席负责召集,通知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及相关材料应提前3天发给与会的监事。
第七条会议主席负责主持会议,维护会议的议程、纪律和秩序,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监事会的会议时间、地点和形式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调整。
第三章会议的程序第九条监事会议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一项一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会议议程由监事会会议主席编制。
第十条会议开始之前,主席应当通报与会各监事的出席情况,并核对发言权。
第十一条会议主席首先宣布会议的召开目的和议程,确保会议从容、有序地进行。
第十二条会议应当按照议程的顺序,分项进行讨论,并依法对相关事项进行决策。
第十三条会议主席应当确保与会监事的发言权,并对发言进行适度控制,维持会议的秩序。
第十四条会议进行中,监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四章会议的决策第十五条监事会议作出的决策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会议决策应当采取多数决策原则,即多数监事一致通过的决策为有效决策。
第十七条会议决策应当立即生效,并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决议。
第十八条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监事会可通过投票形式进行决策,投票结果写入会议纪要。
第五章会议的记录和公示第十九条监事会议应当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及时准确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情况。
监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监事会议事规则范本监事会议事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监督管理,规范监事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议事行为,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会议召集和通知1.监事会由监事长召集并主持。
监事会会议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2.监事长应当在开会前七天,将会议通知书邮寄或传真传送给各监事,同时附上会议议程和待讨论的议题材料。
对于急需讨论的事宜,监事长可以采用电话通知等方式。
3.监事会议事地点应当为公司总部或者所在地管理机关,必要时可以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
4.监事应当提前预留时间参会,并如实填写会议请假事宜。
如有迟到、早退、脱离会议表决进程等情形,应当报请监事长同意。
第三章会议议程和议事程序1.监事会议事前的议程,由监事长根据管理机关或者董事会的要求建立,各监事应当按规定时间提出议题。
2.监事会议事按照议事程序进行,议事程序的具体内容如下:(1)宣布会议开始,确认与会成员名单。
(2)审核修订并通过上次监事会议记录。
(3)采用表决方式通过本次监事会议的议程。
(4)根据议程逐项进行讨论、表决。
(5)在讨论和表决过程中,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专家列席并发表意见。
(6)会议结束前,由监事长宣布会议结果,并要求起草会议记录。
3.监事会议议事决定,由出席会议监事的多数决定。
如因出席会议的监事不足法定人数而无法进行表决,应当另行召开会议。
监事投票应当采用有名字记名表决、无记名表决和有权禁止表决制度。
4.对于监事会议中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监事长应当在会议前进行与管理机关或者董事会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反映在会议纪要中。
第四章会议纪要和文件归档1.监事会议结束后,由指定人员起草会议纪要,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
2.监事会议的相关文件应当全部归档备份,以便日后查阅。
第五章会议礼仪1.监事会议应当遵循以下会议礼仪:(1)开场致词:监事长以发言人身份在会场发表开场致词或致辞,介绍本次会议的议程和目的;(2)主席致词:监事长在宣布会议开始时,致辞别树一帜,讲究各项会务流程的重要性及其作用,提高会议的结果。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___________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监事会的职权与义务第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至少要有__________人职工代表监事。
第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随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定期审查账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其提供情况;(二)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将审核意见向股东会报告;(三)当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以及从事登记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有权通知停止其行为;(四)当董事、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五)必要时(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六)监事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七)当公司与董事间发生诉讼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代表公司作为诉讼一方处理有关法律事宜;(八)当董事自己或他人与本公司有交涉时,代表公司与董事进行交涉;(九)当调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账册报表时,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中介机构;(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监事会必须对公司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对公司承担不得逾越权限的义务;(三)监事不得从事与公司竞争或损害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监事享有以下权利:(一)知情权。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
(二)审查权。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三)出席权。
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四)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参考)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本公司财务以及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第四条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
由监事会选举一名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二)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三)监督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尽职情况;(四)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纠正其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五)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质询;(六)提名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七)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并指导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八)检查、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活动;(九)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十)接受并组织完成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十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十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三章会议的召开与议事范围第六条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在本司年度报告完成后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与股东会、董事会同期同步召开。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主席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一)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时。
第八条年度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送达全体监事。
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送达。
第九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一)会议的日期、地点;(二)会议期限;(三)提交会议审议的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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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本公司财务以及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
由监事会选举一名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
(二)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监督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尽职情况;
(四)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纠正其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质询;
(六)提名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七)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并指导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八)检查、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活动;
(九)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
(十)接受并组织完成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
(十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十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三章会议的召开与议事范围
第六条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在本司年度报告完成后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与股东会、董事会同期同步召开。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主席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一)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时。
第八条年度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送达全体监事。
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送达。
第九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提交会议审议的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条监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一条监事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
监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理出席行使表决权。
外部监事只能委托其他外部监事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监事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二条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提请股东会予以换选。
第十三条监事会会议的议事范围有:
(一)审议本公司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对本公司内控制度制定情况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
(二)审议与本公司董事、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
(三)审议本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审议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的述职报告进行评议,并出具其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意见;
(六)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需要监事会出具的报告和意见。
第十四条监事会有权要求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层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接受质询。
第四章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对审议事项采取逐项表决方式,即提案审议完毕后,开始表决,一项提案未表决完毕,不得表决下项提案。
每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通讯表决应规定表决的有效时限,在规定时限内未表达意见的监事,视为弃权。
监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
案等重大事项不应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七条监事会会议以举手、记名投票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根据表决的结果,宣布决议及报告通过情况,并应将表决结果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第十八条监事会有关决议和报告,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同意表决通过。
监事对决议或报告有原则性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决议或报告中说明。
第十九条监事应在监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监事会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五章会议记录
第二十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监事有权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监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自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议事规则由股东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