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考勤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出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出勤管理原则1. 实行考勤制度,确保学员出勤率达到规定标准。
2. 出勤管理应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3. 教师应按时到岗,认真备课,确保教学质量。
4. 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遵守课堂纪律。
三、出勤管理制度1. 教师出勤管理(1)教师应按时到岗,提前1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工作。
(2)教师因病、事假需提前向教务处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教师请假超过规定时间,按旷工处理。
旷工次数达到一定数量,将影响教师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
(4)教师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岗,应提前通知教务处,并安排代课教师。
2. 学员出勤管理(1)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得无故缺课。
(2)学员因病、事假需提前向教务处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学员请假超过规定时间,按旷课处理。
旷课次数达到一定数量,将影响学员学习效果和考核成绩。
(4)学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课程,应提前向教务处请假,并说明原因。
3. 考勤记录与公示(1)教务处负责记录教师和学员的出勤情况,并定期公示。
(2)教师和学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四、奖惩措施1. 教师出勤奖惩(1)教师出勤率达到100%,给予一定的奖励。
(2)教师旷工、迟到、早退等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学员出勤奖惩(1)学员出勤率达到100%,给予一定的奖励。
(2)学员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所有。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教师和学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教育培训机构的正常秩序。
培训机构考勤管理制度_教育培训机构考勤制度

培训机构考勤管理制度_教育培训机构考勤制度教育培训机构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机构,在培训工作中对于学员的考勤管理非常重要。
合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教学效率,确保学员的出勤率和学习质量,同时也有助于机构的管理与运营。
下面将详细介绍培训机构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登记方式1.签到表:每个班级设立签到表,学员需要在每次课程开始前到班级签到,并记录姓名、日期、时间等信息。
2.电子考勤:可以使用手机APP或电脑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登记,提高登记效率和准确性。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考勤登记,学员需要实际到场签到,以确保准确记录学员的考勤情况。
二、考勤管理流程1.学员签到:学员在每次上课前到班级签到,班级负责人记录学员的签到情况。
2.考勤统计:班级负责人将签到表或电子考勤系统的数据进行统计,得出每个学员的出勤率和缺勤情况。
3.缺勤记录:对于缺勤的学员,班级负责人需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缺勤原因、日期、时间等。
4.缺勤追踪与反馈:根据缺勤情况,与学员或学员家长进行沟通,了解缺勤原因,并给予必要的学习指导与反馈。
5.补课安排:对于因故未能参加正常课程的学员,安排相应的补课措施,确保学员能够补上缺课内容。
6.考勤报表:定期生成考勤报表,包括学员的出勤率、缺勤次数、请假记录等,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后续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三、考勤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对于学员的考勤情况,要以事实为准,不偏袒任何一方。
对于签到时间和地点进行监管,避免考勤数据的人为干扰。
2.及时有效:考勤数据要及时记录和处理,对于学员的缺勤情况要及时了解和跟踪,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提供相应的帮助。
3.严格管理:对于迟到和早退等情况,要进行记录和处罚,以保证学员的课堂纪律和对学习的认真态度。
4.鼓励奖励:对于出勤率较高的学员,可以进行奖励和表彰,激励学员积极参与培训活动。
四、考勤管理的意义1.提高教学效率:通过考勤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学员的缺勤情况,针对性地进行补课和辅导,提高学员的学习效果和成绩。
培训教育机构学员考勤制度

培训教育机构学员考勤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培训教育机构学员的管理,确保培训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培训效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 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开设的所有培训课程。
3. 学员应遵守本考勤制度,按时参加培训课程,服从管理。
二、考勤管理
1. 学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课程,不得迟到、早退。
2. 学员应按时签到,由培训机构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3. 学员请假需提前向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期间,学员应主动与培训机构保持联系,了解培训进度。
4. 学员旷课达三次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培训,培训机构有权取消其培训资格。
5. 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学员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对考勤异常的学员进行提醒和督促。
三、考勤记录
1. 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学员考勤记录,包括学员姓名、
课程名称、考勤日期、出勤情况等信息。
2. 学员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3. 学员考勤记录应作为评价学员学习态度和成果的重要依据。
四、考勤结果应用
1. 学员考勤结果将作为评价其学习态度的重要依据,纳入学员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2. 学员考勤结果将作为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奖励、表彰的依据。
3. 学员考勤结果将作为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劝退、取消培训资格的依据。
五、附则
1. 本考勤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2.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教育培训机构考勤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考勤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教育培训机构考勤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培训,保证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
同时,通过规范学员的出勤行为,培养其守时守纪的良好习惯。
本考勤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旨在营造一个有序的学习环境。
二、考勤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册学员,包括全日制学员和非全日制学员。
对于线上课程,也应有相应的考勤记录,以确保学员完整地接受培训内容。
三、考勤方式1. 现场签到:学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教室,并在签到表上签到或使用电子考勤系统打卡。
2. 线上签到:对于线上课程,学员应在课程开始前通过线上平台完成签到。
3. 缺勤处理:未按时签到的学员将被视为缺勤,连续缺勤三次以上将受到警告或其他相应的处罚措施。
4. 请假制度:学员因故不能参加课程时,需提前向班主任或教务人员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的学员将被记录在案,连续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次数将影响其最终的学习评价。
特殊情况下,学员需提前说明原因,并由教务人员决定是否予以豁免。
五、奖惩机制为了鼓励学员遵守考勤制度,对于全勤的学员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学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分或其他惩戒措施。
六、特殊情况处理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如疾病、家庭紧急事件等)导致学员无法按时出勤的,机构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学员需及时通知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以便机构做出合理调整。
七、监督与执行教育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考勤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
所有教职工和学员都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被纳入考核范围。
八、制度修订教育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考勤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始终符合教学管理的需求。
九、结语一个严谨的考勤制度是教育培训机构高效运转的基石。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为学员提供一个更加有序、高效的学习环境,同时也为教育机构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培训机构学员考勤管理规定

培训机构学员考勤管理规定为确保培训课程的顺利进行和学员的学习效果,培训机构特制定以下学员考勤管理规定。
请学员们严格遵守,做到按时参加培训课程,共同维护学习环境的良好秩序。
一、考勤方式1. 学员需在每次上课前10分钟到达培训机构,并准备好必要的学习资料。
2. 学员应通过刷卡、签到等方式进行考勤登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学员临时请假需提前向培训机构请假,由指定人员记录并登记。
未经批准或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学员,视为旷课处理。
二、考勤纪录1. 培训机构将保存学员的考勤数据,包括签到时间、迟到时间、早退时间等。
2. 学员可通过培训机构提供的学员端或者网站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3. 如有对考勤数据有疑义,学员可向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提出异议,由培训机构进行核实并及时调整纪录。
三、请假管理1. 学员如需请假,应提前向培训机构请假,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时段。
2.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需请假时间超过3天,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 请假时段内的课程不计入出勤次数,但请假期间的学习内容学员需自行补习。
4. 学员请假时,需要向培训机构进行请销假登记,由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及时更新学员的考勤记录。
四、迟到早退处理1. 学员迟到15分钟以内,将被视为迟到,迟到时间将被记录在学员的考勤纪录中。
2. 学员迟到超过15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将被视为旷课处理。
3. 学员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将被视为旷课处理。
4. 迟到早退超过3次,将被视为旷课处理,且可能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考勤奖惩1. 出勤良好的学员将荣获考勤奖励,如学习资料、学习资助等。
2. 频繁迟到早退、旷课的学员将被扣除一定比例的培训费用,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劝退。
3. 学员在课外时间转让、借用、串课等行为将被视为违反考勤规定,会受到相应处分。
六、其他事项1. 培训机构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修改、调整考勤规定的权利,学员需及时了解最新的规定并执行。
2. 若遇到特殊情况不便参加培训课程的,学员应提前向培训机构请假并说明原因,由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考虑情况批准。
培训机构班级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培训机构班级学生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原则1. 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确保学生出勤率达到95%以上。
2.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批准。
3. 考勤记录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三、考勤内容1. 早晨签到: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教室,进行签到。
2. 课堂考勤:教师负责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迟到、早退、请假等。
3. 课后签到:学生应在课后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
四、考勤要求1. 学生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得无故缺课。
2. 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3. 学生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家庭原因等。
4. 学生请假期间,应主动了解课程内容,争取补课。
5. 学生迟到、早退应向班主任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教室。
6. 学生在上课期间,应保持手机静音,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五、考勤记录与统计1. 班主任负责记录学生的考勤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汇总。
2. 教师每月对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上报培训机构。
3. 培训机构对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出现严重违纪现象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六、奖惩措施1. 学生出勤率达到95%以上,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学生出勤率低于90%,给予警告,并要求家长配合教育。
3. 学生连续两周缺课,给予记过处分,并要求家长配合教育。
4. 学生在培训期间,如有严重违纪现象,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3. 学生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
培训机构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培训机构的考勤管理,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全体员工及学员。
三、考勤制度1. 考勤时间(1)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休息时间:每月休息4天,具体安排由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考勤方式(1)员工考勤:采用指纹考勤、人脸识别考勤或打卡机等方式。
(2)学员考勤:采用指纹考勤、人脸识别考勤或签到表等方式。
3. 考勤纪律(1)员工及学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及学员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
(3)员工及学员不得代他人打卡、代他人签到。
(4)员工及学员应保持考勤设备的清洁、完好,不得随意损坏。
四、考勤记录与考核1. 考勤记录(1)培训机构应建立考勤记录,详细记录员工及学员的出勤情况。
(2)考勤记录应包括员工及学员的姓名、部门、职务、出勤时间、迟到/早退时间、请假时间、加班时间等。
2. 考核(1)培训机构定期对员工及学员的考勤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及学员的绩效评价依据。
五、考勤奖惩1. 奖励(1)员工及学员连续一个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等违规行为,可获得一定奖励。
(2)员工及学员在培训期间表现突出,可获得额外奖励。
2. 惩罚(1)员工及学员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违规行为,将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2)员工及学员严重违反考勤纪律,将被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学。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教育培训考勤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规定,确保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教育培训机构全体在岗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兼职员工。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弹性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周六、周日休息。
弹性工作时间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由部门负责人与员工协商确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规划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 特殊岗位或特殊时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调整工作时间,具体安排由人力资源部通知。
4. 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
5.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按照机构规定享受休假。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全体员工每日需通过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工号+密码登录等。
(2)员工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变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更新。
(3)员工签到后,考勤系统自动记录签到时间,作为当日出勤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50至9:1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8:00至18:20。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一天。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
(2)员工因公外出未签到,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会议通知等,经直接上级确认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2)忘记签到超过1小时未报告的,视为旷工半天。
教育培训机构考勤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一、工作时间1、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五天(半年以上员工)。
2、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3、介于开展项目的特殊性,各部门工作时间如有调整,依据学校安排为准。
二、考勤工作1、学校设考勤员负责考勤。
据实记录反映教职工出勤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违者每次罚20元。
2、每月最后一天将考勤表上报负责人处审核后,方可按考勤记录及工资管理规定,计发当月工资。
三、请假规定1、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在不耽误例会上课或者大型活动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调休。
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安排好自己的课程事务,方可离岗。
2、无正当理由无故不上班者或检查中发现脱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3、请假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如下:①请假小于等于7天,扣除全勤奖50元和日工资,可享受公休。
②请假大于7天小于等于15天,扣除全勤奖50元和日工资(社保补助按天计算)假期内不享受公休。
③请假大于15天,扣除全勤奖、日工资、社保补助和岗位工资。
应发工资按天计算,请假期间没有公休。
四、婚假入职半年以内的员工可享受三天带薪假,入职半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七天带薪假。
入职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十五天带薪假。
五、产假自请假之日起,半年以内到岗上班可享受三个月的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保;半年到一年到岗上班可享受两个月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保;一年到一年半到岗上班可享受一个月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保;本待遇由学校在一年内分摊支付。
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怙恃、夫妇、子女)以及XXX或公婆死亡后,职工可申请丧假(1-3天),本市1天;本省2天;外省3天。
七、缺勤处理1、员工迟到、早退一次,无全勤奖。
2、迟到超过两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按当天双倍工资计算。
4、当月内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除15元,第三次再扣除20元,第四次迟到扣除25元,以此类推。
八、休息安排。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考勤
一、目的为了规范培训机构的管理,确保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等。
三、考勤时间1.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四、考勤制度1. 教职工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教职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3. 教职工因特殊原因需加班,需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4. 教职工迟到、早退、旷工,按以下标准扣款:(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除当天工资的10%。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扣除当天工资的20%。
(3)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50%。
5. 教职工请事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事假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6. 教职工请病假,需提供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7. 教职工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记录与考核1. 教职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每月底汇总。
2. 教职工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 教职工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勤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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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五天(半年以上员工)。
2、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3、介于开展项目的特殊性,各部门工作时间如有调整,依据学校安排为准。
二、考勤工作
1、学校设考勤员负责考勤。
据实记录反映教职工出勤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违者每次罚20元。
2、每月最后一天将考勤表上报负责人处审核后,方可按考勤记录及工资管理规定,计发当月工资。
三、请假规定
1、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在不耽误例会上课或者大型活动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调休。
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安排好自己的课程事务,方可离岗。
2、无正当理由无故不上班者或检查中发现脱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3、请假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①请假小于等于7天,扣除全勤奖50元和日工资,可享受公休。
②请假大于7天小于等于15天,扣除全勤奖50元和日工资(社保补助按天计算)假期内不享受公休。
③请假大于15天,扣除全勤奖、日工资、社保补助和岗位工资。
应发工资按天计算,请假期间没有公休。
四、婚假
入职半年以内的员工可享受三天带薪假,入职半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七天带薪假。
入职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十五天带薪假。
五、产假
自请假之日起,半年以内到岗上班可享受三个月的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保;半年到一年到岗上班可享受两个月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保;一年到一年半到岗上班可享受一个月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保;本待遇由学校在一年内分摊支付。
六、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职工可申请丧假(1-3天),本市1天;本省2天;外省3天。
七、缺勤处理
1、员工迟到、早退一次,无全勤奖。
2、迟到超过两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按当天双倍工资计算。
4、当月内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除15元,第三次再扣除20元,第四次迟到扣除25元,以此类推。
八、休息安排
1、教师在前半年休息1天;授课每周超过10小时(周一到周五六点半以后、周六日所有上课时间累计总数),休息按1天半计算;后半年调为2天(非教学员工休息制度另定)。
2、超过半年以上教师每周休息2天,每天工作8小时。
超出上述标准由员工自行申报。
学校在3个月内安排调休,不能调休则超出时间按5元计算工资。
3、在不影响开会开例会、宣传、教研、上课和大型活动的情况下,有累计休息的,可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申请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