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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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主义逻辑的基本概念与原理

直觉主义逻辑的基本概念与原理

直觉主义逻辑的基本概念与原理直觉主义逻辑是数理逻辑中重要的一个分支,最早由波兰哲学家扬·莱森巴哈(Jan Łukasiewicz)提出,并在后来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直觉主义逻辑强调对个体认知和直觉的尊重,相较于其他传统逻辑系统,强调使用更为严谨的推理规则。

本文将介绍直觉主义逻辑的基本概念与原理。

一、直觉主义逻辑的起源直觉主义逻辑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早期,当时正是哲学界对经典逻辑系统的质疑时期。

波兰逻辑学家瓦列里安·伊斯特文诺夫(Kazimierz Ajdukiewicz)在对经典逻辑进行深入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传统逻辑对直觉的反应并不准确。

莱森巴哈继承并继续发展了伊斯特文诺夫的工作,最终形成了直觉主义逻辑的基本概念与原理。

二、直觉主义逻辑的基本概念1. 直觉主义真值理论直觉主义真值理论是直觉主义逻辑的核心概念之一。

它与经典逻辑的真值理论相比,更多地关注命题的证明过程与个体认知的因素。

直觉主义逻辑不认同经典逻辑中的三值真值理论(真、假、不确定),而是引入了"可能"和"不可能"的概念,使逻辑符号的解释更接近直觉。

2. 直觉主义命题逻辑直觉主义命题逻辑是直觉主义逻辑中的基本分支,它对于命题的推理和证明提出了严格的规则。

直觉主义命题逻辑强调以命题的直觉和个体认知为基础,拒绝使用经典逻辑中的排中律和非矛盾原理。

这种逻辑体系要求在推理过程中,只能基于已知的事实进行推断,不能凭空引入新的命题。

3. 直觉主义命题演算直觉主义命题演算是直觉主义逻辑的具体形式系统之一。

它是对直觉主义命题逻辑进行形式化处理的结果,通过符号语言来对命题进行推理和证明。

直觉主义命题演算中包括了一系列规则和公理,用来约束命题的推理过程。

这种演算体系对于分析和研究直觉主义逻辑具有重要意义。

三、直觉主义逻辑的原理1. 构造性证明原理直觉主义逻辑的一个重要原理是构造性证明原理。

它要求证明中必须给出一个实际的构造过程,并确保构造的过程是策略性的和可操作的。

逻辑学的三大范畴

逻辑学的三大范畴

逻辑学的三大范畴
逻辑学的三大分类为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和对称逻辑;逻辑学是对思维规律的研究,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学习逻辑学有助于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帮助人们正确的认识事物、探寻和获取新知识等等。

逻辑学是一个哲学分支学科。

其是对思维规律的研究。

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学科。

逻辑学四个基本原理
1、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猫就是猫,不能是老虎。

2、排中律: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不是A就是B,不存在中间状态。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豆腐变成臭豆腐中间,一定有一个临界点,临界点之前是豆腐,临界点之后就是臭豆腐。

3、充足的理由律:被成为是因果原理,任何事物存在都有其充足的理由。

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蚂蚁,其实这个问题无法解释,它就是有存在的理由。

4、矛盾律:在同一个时刻,一个事物在某个方面不能即是这样,有不是这样。

比如说一片树叶是绿色的,那就不能再说它是黄色的了。

哲学中的关于逻辑的知识要点

哲学中的关于逻辑的知识要点

哲学中的关于逻辑的知识要点下面一组关系是哲学中的关于逻辑的基本知识要点:关于逻辑哲学和哲学逻辑,逻辑和哲学的关系。

内因与外因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根据。

内因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它规定着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基本趋势。

外因:事物变化、发展的外在原因,即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只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事例:鸡蛋可以孵化出小鸡,而石头不能孵化出小鸡,因为石头缺少内因(生长发育的功能),开水锅里的鸡蛋也不能孵化出小鸡,因为开水锅里的鸡蛋缺少外因(合适的孵化温度)。

现象与本质从观察表面现象到发现本质规律。

表面现象是事物的外在体现,而本质规律是事物的内在体现。

相对与绝对相对与绝对是反映事物性质的两个不同方面的哲学范畴。

相对是指有条件的、暂时的、有限的。

绝对是指无条件的、永恒的、无限的。

静止与运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性质和存在方式,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从一定的关系上考察运动时,运动表现出来的特殊情况,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静止的两种情况:(1)一切事物虽然每时每刻都在运动,但是某一具体事物在某种场合下可以不具有某种特定的运动形式。

就其不具有这种特定的运动形式这一点而言,它是静止的。

例如:地面上的建筑物就其对地面没有作机械运动这一点而言是静止的,但是这种静止仅仅是从一定的“参考系”看来才是如此,从别的“参考系”看来又是运动的,如建筑物随地面一起围绕着太阳运转,又随太阳系一起在银河系中运转。

(2)一切事物虽然每时每刻都在运动,但是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发生质变。

当事物还没有发生质变时,这个事物还是它自己,在这个意义上它是静止的。

量变与质变量变:量变又称“渐变”。

与质变相对。

指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以及场所的变更,是一种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

唯物辩证法认为,量变是事物运动的基本状态之一,它由事物内部矛盾着的各个方面又统一又斗争而引起,是事物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的连续不断的变化,因此,它具有客观普遍性。

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

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

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逻辑哲学是一门研究思维和推理规律的学科,它的基本原理对于理解和运用逻辑思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帮助读者理解逻辑思维的本质和运用。

一、命题逻辑命题逻辑是逻辑哲学的基础,它研究命题之间的关系和推理规则。

命题是陈述句,可以判断真假。

命题逻辑通过逻辑运算符(如非、与、或、蕴含、等价)来构建复合命题,并通过真值表来确定命题的真假。

命题逻辑的基本原理是排中律(一个命题要么为真,要么为假)和矛盾律(一个命题不能既为真又为假)。

二、谓词逻辑谓词逻辑是对命题逻辑的扩展,它研究的是关于对象的命题。

谓词逻辑引入了量词(存在量词和全称量词)和谓词(描述对象属性的函数),可以表达更复杂的命题。

谓词逻辑的基本原理是存在唯一性和量词的分配律。

三、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逻辑哲学的核心内容,它研究的是从已知命题推导出新命题的规则。

演绎推理有两种基本形式:推理法则和推理规则。

推理法则是一些普遍有效的推理形式,如假言推理、拒斥式推理和假设推理。

推理规则是根据具体情境和前提条件来进行推理的规则,如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

四、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过程,它通过观察和实证数据来推断出普遍规律。

归纳推理的基本原理是从有限的实例推断出普遍的结论,但归纳推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为观察到的实例可能不代表全部情况。

五、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过程,它通过已知的一般规律和前提条件来推导出特殊情况下的结论。

演绎推理的基本原理是根据逻辑规则和前提条件进行推理,推导过程必须严格遵循逻辑规律,确保推导出的结论是正确的。

六、逻辑谬误逻辑谬误是指在推理过程中出现的逻辑错误。

逻辑谬误包括悖论、无中生有、非因即果、虚假二选一等。

逻辑谬误的存在使得推理过程产生错误的结论,因此在进行逻辑推理时要警惕逻辑谬误的出现。

七、逻辑的应用逻辑的应用广泛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各个学科领域。

在日常生活中,逻辑思维帮助我们进行正确的推断和决策。

逻辑学四大基本原理

逻辑学四大基本原理

逻辑学四大基本原理
逻辑学四大基本原理如下:
1.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任何事物不能同时是另一事物。

这一原理表明个体事物的唯一性和独立性。

2. 排中律: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只能是“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也就是说,事物不能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只可能存在两种极端状态。

3.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也被称为因果原理,表明事物发生或存在的原因是可以被找到和解释的。

在进行论证时,需要为观点或结论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4. 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这个原理告诉我们,在逻辑推理中,我们需要避免自相矛盾的观点或论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逻辑学相关书籍。

论《逻辑哲学论》的简单性原则

论《逻辑哲学论》的简单性原则

第12卷第2期2021年4月哲学分析Philosophical AnalysisVol.12,No.2Apr.,2021论《逻辑哲学论》的简单性原则张志平摘 要:在写作《逻辑哲学论》时,维特根斯坦崇尚的是简单性原则。

他不仅根据简单性原则表述其思想,形成独特的写作风格,而且还从简单性入手切入对世界本质的形而上学建构,认为世界归根结底是由所有简单对象的内容及形式所共同决定的事实的总和,通过极简的[p,ξ,N(ξ)]揭示命题、语言、描述和世界的共同本质,并通过语言批判和思想划界对哲学思考本身提出简单性要求。

在某种意义上,简单性原则也是作为形而上学的哲学的根本原则,因为哲学从诞生起就带有还原论倾向,在多中寻求一,在时间性中寻找永恒性。

这样的探寻是通过对纷繁复杂的现象世界加以透析、过滤、简化来达到使世界充满秩序并容易为我们所理解的目的。

但简单性原则本身存在诸多困难。

维特根斯坦在简单性原则上前后期思想的转变,实际上也是哲学从现代性向后现代性转变的一个缩影。

只有认识到简单性与复杂性的辩证统一,保持两者之间合理的张力,才不会在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之间偏执一端,哲学思考也才能更贴近事情的真相,为人的生活实践贡献更多智慧。

关键词:维特根斯坦;简单性原则;形而上学;张力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047(2021)02-0067-81在写作《逻辑哲学论》时,追求完美写作形式的维特根斯坦崇尚的是简单性原则。

a有关简单性原则,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多次提及。

在5.4541中, 作者简介:张志平,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

a有关简单性,维特根斯坦用的是“einfach”一词,英译者翻译为“neat”(干净的、整洁的,名词为neatness),似乎不妥(参见Ludwig Wittgenstein,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London, Boston and Henley: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 1981, p. 125)。

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

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

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逻辑哲学是研究逻辑的一门哲学学科,它探讨思维和推理的规律。

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包括一系列概念和原则,下面我们将逐一介绍。

一、概念1. 真理:真理是指与事实相符合的陈述或命题。

在逻辑哲学中,真理是推理的基础,推理必须建立在真理之上。

2. 命题:命题是陈述性的语句,可以判断为真或假。

命题是逻辑推理的对象,通过分析命题的结构和关系,我们可以得出推理的结论。

3. 概念:概念是对事物共同特征的抽象和概括。

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通过概念的组合和推理,我们可以认识和理解世界。

二、原则1. 非矛盾原则:也称为排中律,它指的是一个命题要么为真,要么为假,不存在中间状态。

这个原则是逻辑推理的基础,如果存在矛盾或中间状态,推理将失去意义。

2. 矛盾否定原则:矛盾否定原则是指一个命题与其否定命题不能同时为真。

即如果一个命题为真,则其否定命题必定为假,反之亦然。

这个原则也是逻辑推理的重要依据。

3. 归纳推理原则: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过程,通过观察和实验,从个别事实中总结出普遍规律。

归纳推理是科学研究的基础,也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之一。

4. 演绎推理原则: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过程,通过已知的前提推导出结论。

演绎推理是逻辑学的重要内容,它可以确保结论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逻辑哲学的应用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不仅仅是学术研究的对象,它也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和各个领域。

以下是逻辑哲学原理在不同领域的应用示例:1. 科学研究:逻辑原理对科学研究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科学家通过归纳推理来总结实验结果,从而发现科学规律;通过演绎推理来预测和验证实验结果。

逻辑原理帮助科学家进行严密的思维和推理,确保科学研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法律领域:法律是建立在逻辑基础之上的,法律的适用和解释需要依赖严密的逻辑思维。

法官和律师在审理案件时,需要通过分析、推理和判断来确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逻辑原理帮助他们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上海市考研哲学复习必备逻辑学基本原理

上海市考研哲学复习必备逻辑学基本原理

上海市考研哲学复习必备逻辑学基本原理逻辑学是哲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也是考研哲学复习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在上海市考研中,逻辑学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掌握好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对于考生成绩的提高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上海市考研哲学复习中的逻辑学基本原理。

一、命题逻辑命题逻辑是逻辑学的基础,它研究的是复合命题与连接词之间的关系。

在上海市考研哲学复习中,命题逻辑是必须要掌握的一部分。

在命题逻辑中,我们需要了解逻辑联结词与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如蕴涵、等价、否定等。

同时,还需了解命题逻辑的推理规则,如析取规则、合取规则、假言推理等。

熟练掌握这些基本原理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理解哲学问题中的逻辑关系,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性。

二、谓词逻辑谓词逻辑是逻辑学中的重要分支,它主要涉及到命题中的量词和谓词。

在上海市考研哲学复习中,我们需要了解谓词逻辑的基本概念与符号,并掌握量词的运用方法。

在解析哲学问题时,谓词逻辑能帮助我们准确表达命题与量化关系,对于理解哲学问题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三、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逻辑学中的重要方法,它通过一系列逻辑规则和定理,从已知命题推导出新的命题。

在上海市考研哲学复习中,我们需要熟悉演绎推理的基本形式和操作方法。

了解命题演绎规则、证明法则以及谬误检测方法对于解析哲学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四、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逻辑学中的另一个重要方法,它通过从个别案例中总结出普遍规律,由特殊到一般地推导出结论。

在上海市考研哲学复习中,我们需要了解归纳推理的基本原理与操作方法。

掌握归纳推理能帮助我们在解析哲学问题时更好地把握普遍规律,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深度。

总结:上海市考研哲学复习中,逻辑学的基本原理是考生必备的知识点。

命题逻辑、谓词逻辑、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是逻辑学的主要内容,熟练掌握它们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析哲学问题。

而在实际复习过程中,我们需要通过刷题、做逻辑题和解析问题来加深对逻辑学基本原理的理解和运用。

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我们才能在上海市考研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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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逻辑哲学的基本原理(纲要)Newben Sinian于2007年4月第一章逻辑哲学总论第一节逻辑的过程与基本原则现实的宇宙空间是一个连续的空间。

在这个空间中除了物质就是真空。

我们将物质占据的空间称为实空间(黑空间),并认为实空间由实点构成;将真空占据的空间称为虚空间(白空间),并认为虚空间由虚点构成。

如此,我们将一个真实宇宙空间抽象成一个与之一一对应的几何空间是完全可能的。

于是,我们有了一种客观描述真实宇宙空间的方法。

这种描述方法的发展形成了一个被称作几何学的理论体系,我们将理论体系称为描述体系。

几何学作为一个描述体系完全能够独立的完整描述整个真实宇宙空间。

但是,人类的思维习惯并不总满足于一种单调的描述。

人类的生活需要测量空间,这便产生了数。

人类用数来描述几何空间,并建立和发展了代数学理论体系,代数学是另一个描述体系。

我们可以将代数学与几何学建立一一对应。

同样,我们可以将代数学与真实宇宙空间建立一一对应。

代数学作为一个描述体系完全能够独立的完整描述整个真实宇宙空间。

实际上,一个描述体系就可以完整描述整个真实的宇宙空间,但是几何学上只能用图形,代数学上只能用符号,这将非常难懂,也不便于交流。

要将其中一个描述体系以人们熟悉的语言形式表达出来。

人们需要对描述体系进行二次描述,得到一个二阶描述体系。

这个二阶描述体系与真实宇宙空间仍然可以建立一一对应。

我们习惯将这个二阶描述体系称为集合论。

由于人们对于真实宇宙空间的任何描述形成的理论体系都属于描述体系,我们将使用通俗语言直观描述真实宇宙空间的描述体系称为自然哲学,并将能与真实宇宙空间一一对应的自然哲学描述体系代表真实宇宙空间。

由于不同的描述体系之间是能够建立一一对应的,于是,我们采用集合论描述性语言规定不同描述系统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并列表如下(图8体系对应关系)。

由表格所示的一一对应关系表明,不能将集合看成元素,否则元素与子集的概念就容易混淆。

一个集合的概念必须能够在不同描述体系之间建立一一对应。

我们将建立一个与真实宇宙空间一一对应的描述体系的思维过程称为科学逻辑(scientific logic),简称逻辑(logic);将任何其它思维过程称为病态逻辑(illogic)。

科学逻辑不允许对同一对象进行不同的二次定义。

例如:我们把1、2看成真实宇宙空间中的对象。

在第一个描述体系中令1=A、令2=B,如果在另一个描述系统中令1=C,令2=D时,我们没犯任何错误,但当我们令A=E时,就等于在这个描述系统中,令1=C的同时又令1=E,这就犯了逻辑学中重复定义的错误。

如果我们反复犯这种错误,我们就进入一种称为"病毒逻辑"的过程。

这种逻辑会大量的复制自己,直至产生整个逻辑体系的混乱。

我们把这种发散式的思维方式称为模糊类比。

因此,为了避免犯重复定义的错误,我们在一个描述体系中进行科学逻辑的过程中,必须时刻能找到这个描述体系中抽象对象与真实对象的对应关系。

我们把这一原则称为科学逻辑的一一对应原则。

科学逻辑是有时间顺序的。

为了明确这一点,我们举例说明。

我们知道,一个随机事件的结果是不能事先100%预测的。

但是,当该事件发生以后,它就成为一个确定事件。

有些自认为聪明的人说:"我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

"而且还会陈述一些理由,让人觉得非常符合逻辑。

这种人我们通常称其为"事后诸葛亮"。

事后诸葛亮为什么总是正确的?因为他用的是反逻辑(contra logic)。

与病毒逻辑不同的是,反逻辑是十分严谨的病态逻辑。

它的推理是逆时间顺序的。

反逻辑又称"演绎"。

请注意:我们已经把"逻辑"与"演绎"定义成两个时间方向的推理过程。

其中逻辑是顺时间方向的,演绎是逆时间方向的。

我们通常把演绎看成逻辑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

科学逻辑要求必须顺时间方向推理。

也就是说,科学逻辑只能从现在向未来推理;未来是不可100%预知的。

如果从过去向现在推理时,应该站在过去那个时间上。

如果站在现在这个时间上,就等于从现在推论过去。

时间方向反了,或者说时间倒流了。

而我们的观点,时间是绝对的牛顿数学时间,时间停止都不可能达到,更不用说倒流了。

因此,从现在推论过去是反逻辑。

我们把这一原则称为科学逻辑的时间方向原则。

科学逻辑的一一对应原则可以解决"理发师悖论"等一系列违反一一对应原则的逻辑悖论。

科学逻辑的时间方向原则可以解决"意想不到的老虎悖论"等一系列违反逻辑时间方向原则的悖论。

我们将在后面详细论述。

逻辑的时间方向原则不但能解决一系列经典的逻辑悖论,而且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的理论体系总是不可靠的。

因为我们对于一个理论体系的通常的描述方法根本就是一个反逻辑推理。

任何理论体系总是这样开始描述的:先提出基本假设,然后进行复杂的推理,最后得出我们早已熟悉的结论。

这些结论是我们最早认知的原理。

我们总觉得我们最早认知的原理是不可靠的。

但是如果它们不可靠,我们这个基本假设又是从哪儿来的?如果对此仍有疑问,我们不妨仍拿我们熟悉的"日心说"与"地心说"的关系来说明这个问题。

我们都认为"日心说"比"地心说"先进,但是谁到过太阳上进行观测过。

我们提出"日心说"的数据不还是从地球上观测得到的吗?因此,一个理论体系的建立只是观察点的改变,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改变。

如果你想描述行星与太阳的关系,你站在太阳上逻辑比较简单。

但是如果你想描述地球上的两个物体之间的关系,你站在太阳上就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

这个例子足以说明,从时间上较早出现的逻辑是较晚出现的逻辑的基础。

我们的科学发展史本身就是科学逻辑。

逻辑的发展过程符合生物进化原理---即真伪斗争,真理生存!(生物进化观点是:生存斗争,适者生存)。

生物进化过程中,生存斗争存在的基本前提是生物体的过度繁殖。

逻辑发展过程中,真伪斗争存在的基本前提是过度思维。

也就是说,人类思维存在过剩的部分。

至于哪一部分是过剩的,由实践说了算。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实践检验以真理保存的逻辑是这一时期的科学逻辑。

病毒逻辑是过度思维存在的基础。

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反逻辑的思维习惯,我们的研究工作实际就是不断逼近科学的最基本假设(逻辑学上称为公理)的过程。

我们习惯于从基本假设开始描述的这种思维方法是反逻辑推理(演绎)的形式。

因此,在如今思维高度发展的时代,要想建立一个具有长期不易得出悖论的公理基础(基本假设)的理论体系是很难的。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从开始提出就存在了许多悖论,但这没有影响它成为一个伟大的理论。

因为它发展了逻辑。

任何关于科学的最基本假设都是最不可靠的,因为我们最晚得到的它。

综上所述,科学逻辑具有两个基本原则:1.一一对应原则 2.时间方向原则。

坚持这两个基本原则,通过对经验的分析归纳出经验公式,然后推导出最简单的公理假设,是我们从事科研的基本目的,也是逼近科学真理的必然途径!为了能够坚持科学逻辑,我们必须时刻警惕!避免进入两种错误逻辑:一是重复定义;二是反逻辑推理。

科学逻辑的实际过程是:模糊类比+穷举演绎+无悖择取。

但在使用之前,需要先运用N个假设结果(相当于疾病的诊断)进行演绎(反推理)。

当N趋于无穷时,这些演绎出来的假设条件(相当于疾病的症状)就趋向于一个混沌外观,一般人不容易看出规律。

如果事先将环境中的条件仔细观察,并做好事先的反推理分析(演绎)。

那么当遇到给定条件时,只需将这些条件与已经反推得到的假设条件进行模糊类比(其极限状态是混沌类比)。

于是在以后的实践中不需每次都进行反推理。

这个过程就像人的条件反射的形成,反应速度是相当快的。

我们本能的躲避一些危险的能力,用的本身就是这个原理。

语言学上,"逻"的意思是类比,"辑"的意思是演绎。

类比是发散的,人们通常认为是直觉,就是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演绎是收敛的,数学运算基本都是演绎。

类比是模糊的,它可能出现逆映射,也就是说,一个条件对应多个结果。

演绎是严格的,它反推出的条件只有一个。

请千万不要把这个条件看成结果。

因为预测时都是一组条件。

而且,一个假设结果(相当于疾病诊断)反推出的条件(相当于一个症状)不是唯一的。

也就是说我们根本无法从一个条件甚至是一组条件100%预测将来。

将来是不可100%预知的,我们只能做逼近运算。

虽然有些时候可以通过100%穷举排除错误结果,从而锁定一个正确结果(诊断),但那只能在零维空间(我们将有限的孤立点称为零维空间)实现。

从诊断学上讲就是,如果只有数个诊断的可能,而又能够绝对排除几个不可能的诊断时,我们将得到一个正确诊断。

但是实际空间是连续的,使用低维空间对高维空间进行测量只能进行逼近分析。

这就是牛顿、莱布尼兹当年发现的数学分析的基本原理。

所以虽然未来事件不可能达到100%的准确预测,但预测结果总是可以逐渐逼近真实的!只要逼近分析到达人们所期望达到的精确程度,事件就是基本可以预测的了。

演绎是反推理。

但是在演绎之前为什么要使用模糊类比呢?使用模糊类比的目的是为了缩小穷举演绎的范围。

如果通过演绎得到的假设条件与已知条件不符,也就是说存在悖论时,说明这个假设结果是错误的,应当排除。

只有不发生悖论的那个假设结果才是最可能的预测的结果。

我们将这一选择预测结果的原则称为"无悖择取"。

第二节经典悖论分析理发师悖论:著名的理发师悖论是伯特纳德·罗素提出的:M城内一个理发师的招牌上写着:"告示:M城里所有不自己刮脸的男人都由我给他们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

"那么谁给这位理发师刮脸呢?如果他自己刮脸,那他就属于自己刮脸的那类人。

但是,他的招牌说明他不给这类人刮脸,因此他不能自己来刮。

如果另外一个人来给他刮脸,那他就是不自己刮脸的人。

但是,他的招牌说他要给所有这类人刮脸。

因此其他任何人也不能给他刮脸。

看来,没有任何人能给这位理发师刮脸了!伯特纳德·罗素提出这个悖论,为的是把他发现的关于集合的一个著名悖论用故事通俗地表述出来。

某些集合看起来是它自己的元素。

例如,所有不是苹果的东西的集合、它本身就不是苹果,所以它必然是此集合自身的元素。

现在来考虑一个由一切不是它本身的元素的集合组成的集合。

这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元素吗?无论你作何回答,你都自相矛盾。

我们对于理发师悖论的分析如下:根据"集合"定义的基本要求,某一元素是否属于某集合应该具有确定性。

根据这一要求,M城内所有的男人可以构成一个集合;M城内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男人也可构成一个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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