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审核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审核标
准的通知
正文: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审核标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厅属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为做好我省农业农村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现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审核标准和流程图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依法贯彻执行。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的通知
——结束——。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三项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9号),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是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或依法受委托的机构和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由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行政征收等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重大行政检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或者在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须提请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的事项,由厅法规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等组织实施法制审核。
第四条本制度遵循合理合法、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第二章审核主体第五条厅法规处负责全厅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由法规处牵头组建法制审核小组,以小组集体讨论的形式,具体负责全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第六条法制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具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背景或法制工作经验,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
必要时,可配备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对情况比较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风险相对较大,或涉及金额相对较大的审核事项,应当由至少一名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参与审核,与小组其他成员共同出具审核意见。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及相关目录清单等备案的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及相关目录清单等备案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6.02
•【字号】闽市监函〔2020〕157号
•【施行日期】2020.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及相关目录清单等备案的函
闽市监函〔2020〕157号
福建省司法厅:
我局于2020年5月29日以闽市监法〔2020〕136号文印发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并于2020年6月1日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向社会公布。
现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35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闽司〔2019〕245号)的要求,将该文件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以及电子文本报送备案。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及相关目录清单等的通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盐山县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法制审核清单
序号
执法项目大类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法制审核内容
1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一)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⅛;
(二)认定的事实、证据;
(三)法律依据及行政裁量权的行使;
(四)执法程序;(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2
重大行政许可决定
适用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社会关注度高的
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Fra bibliotek核的3
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适用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社会关注度高的
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法制审核清单

法制审核清单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某个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制度规定等进行审核和评价的过程。
以下是法制审核清单的一些主要方面和要点:
1. 法律、法规的适用:审核事项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2. 程序合法性:审核事项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相关程序规定,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
3. 实体合法性:审核事项的实体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违反实体法规定的情况。
4. 证据要求:审核事项所涉及的证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等违法情况。
5. 审批权限:审核事项的审批权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
6. 文书制作:审核事项所涉及的文书内容是否准确、规范,是否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的情况。
7. 公开透明:审核事项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是否存在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当的情况。
8. 涉法风险:审核事项是否存在涉法风险,是否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9. 投诉举报处理:对于涉及到的投诉举报,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是否存在处理不当的情况。
10. 其他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其他要求,如保密要求、行政处罚等。
在编制法制审核清单时,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全面地考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制度规定等,同时要注重审核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避免过于繁琐或者过于简单。
在审核过程中,应该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核实,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还应该注重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法制审核清单的一些主要方面和要点,仅供参考。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模板】

选择的征收方式是否正确;
适用法律法规和收费标准是否适当;
行政征收程序是否合法;
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内容。
1.执法机构将拟处理意见和其他送审材料提交承办法制机构审核。2.经审核,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同意、补充或纠正、移送有权机关处理的审核意见。3.执法机构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请复审,法制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审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审意见交执法部门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执法机构对于复审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审意见之日起2日内提请行政执法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法制机构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交执法机构。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
3
行政征收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文本;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的依据材料;行政执法对象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反馈意见、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对象反馈意见的书面说明;执法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出具审核意见书;行政执法决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过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经过评估、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评估、鉴定报告;法制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是否超越本单位执法权限;选择的强制方式是否正确,是否履行了催告程序,实施的人员是否合法;
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
行政强制程序是否合法;
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内容。
1.执法机构将拟处理意见和其他送审材料提交承办法制机构审核。2.经审核,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同意、补充或纠正、移送有权机关处理的审核意见。3.执法机构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请复审,法制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审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审意见交执法部门4.执法机构对于复审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审意见之日起2日内提请行政执法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___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模板】

___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模板】---一、目录介绍本文档为___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模板,旨在规范和整理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流程,以确保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二、法制审核目的法制审核是评估执法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一种重要手段。
通过法制审核,可以排除法律违规问题,保障执法决定的合法性,提高环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法制审核内容法制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目标合法性审查:核查执法决定的目标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执法决定的追求与法律精神一致。
2.权限合法性审查:审查执法决定所依法依规享有的权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保执法决定的执行主体具备相应的法定权限。
3.程序合法性审查:审查执法决定的制定和执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规则,确保执法决定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材料合法性审查:审核执法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规章、标准等文件是否真实、有效,并审查所引用的案例、资料是否正确和合理。
四、法制审核流程法制审核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执法决定准备阶段:环保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执法决定,并在决定文件中注明执法决定的审核责任单位。
2.法制审核启动:环保局将制定的执法决定送交法制审核责任单位,并提供相应的审核材料。
3.法制审核过程:法制审核责任单位对执法决定进行目标合法性审查、权限合法性审查、程序合法性审查和材料合法性审查等。
4.法制审核意见反馈:法制审核责任单位将审核意见反馈给___,提出法制审核结果和建议。
5.执法决定修改和完善:环保局根据法制审核意见对执法决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6.执法决定批准和执行:经过法制审核的执法决定经局领导批准后,由___依法执行。
五、法制审核监督为保证法制审核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环保局可以建立法制审核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1.审核结果公示:将法制审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内部审查机制: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对法制审核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3.领导参与:___领导参与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重要环节,确保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2023年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2023年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其他类其他符合《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条19
文件I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说明:区政府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不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说明:政府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科技、课题合同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区政府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要求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2.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第三人重大权益,需要经听证程序作出的;
3.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二)区政府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按照《市区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洞政办发〔2023〕36号)、《关于印发市区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洞司[2023)22号)确定。
说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
有调整的,按调整后规定执行。
报送单位职能因机构改革、“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调整的,按照机构改革方案、部门“三定”方案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确定的职能实施。
五、其他行政涉法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序号类别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备注
1 行政处罚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9条至6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3条至78条。
2 行政处罚企业投资核准、备案行政处罚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18条至20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55条至58条。
3 行政处罚节能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54条、第68条、第71条、第72条、第76条、第77条、第82条至84条。
4 行政处罚油气管道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50条、第52条至54条。
5 行政许可涉及重大利益,需组织听证的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15条。
6 行政许可涉及重大利益,需组织听证的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
号)第3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3条、第4条。
7 行政许可涉及重大利益,需组织听证的油气管道保护
专项验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19条。
8 行政许可涉及重大利益,需组织听证的油气管道保护
作业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3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