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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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须知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须知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须知一 . 工程报监范围凡本市地域内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按规定向关质量监督站申请办理报监手续。

1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总站受监范围凡市立项工程、市重大工程、中央各部委立项工程、市近代优秀保护建筑等建设工程,应到市安质总站报监备案管理科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

除浦东监督署监督工程的电梯外 , 其余电梯安装工程均到市安质总站报监备案管理科办理监督手续。

2 .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站受监范围凡本区、县地域范围内 , 本区、县立项的建设工程和经总站、专业站同意调拨的工程。

3 .各专业站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站受监范围各属本专业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或本地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二.报监申请1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在上海市建设网 ( ) 或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网 ( ) 上填写监督申报表,在网上报监申请。

2. 建设单位也可通过上海市建设网 ( ) 或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网 ( ) 上下载相关表格或向相关监督部门领取相关表格。

3 相关表格为:( 1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正表)( 2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副表)( 3 ).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 4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 , 验收登记表(新建工程)4. 书面表格一律打印填写不可手写5. 建设单位在网上报监申请时 , 应在接到报监部门回复后 , 在约定时间内带相关资料到相应监督机构办理报监手续。

6. 报监时提交资料 ;(1). 项目报建IC(2).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正表)(一式二份)(3).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副表)(一式二份)(4). 施工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带施工合同 ( 电梯安装工程含电梯销售合同 )( 原件及复印件 )(5). 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 ( 原件及复印件 )(6). 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7).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建办理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建办理程序

建设工程报建受理(含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一、受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4、《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 号令)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6、《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37 号令)7、关于印发《 <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 沪建建 (2004)564 号 )8、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网上申请点击进入网上申请三、窗口受理1、携带材料:建设工程报建审核1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全件复核)4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5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情况说明)6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 、住宅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原件复核)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1 、《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2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有效复印件;3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证明。

2、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1 、核对立项级别与受理权限是否相符;2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3 、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数据是否正确;资料齐全正确后,提供《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并发给“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3、办理时限:当场4、收费标准:不收费5、回复文书:《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6、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工程安全质量报监作业指导书

工程安全质量报监作业指导书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工程安全质量报监作业指导书1.作业目的依法办理工程安全质量报监,纳入政府对建设工程管理的轨道,以明确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

2.作业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府令88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府令31号)等3.主管岗位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

主办岗位土建工程师:具体经办本项作业。

4.紧前工作已完成施工招投标环节5.作业描述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30天内(申领施工许可证前),按监督范围和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5.1目前“上海建设网”已开通网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业务,报监程序如下:5.1.1报监人通过中国移动手机向该平台注册用户,用户名为手机号码,密码由平台发往报监人注册的手机上,长度为6位;5.1.2报监人使用用户和密码登录,进入报监窗口;5.1.3网上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正表”及副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还需输入相应的项目情况),并获得项目网上申报编号及副表编号。

报监人再次申报时,需填写副表并获得副表编号;5.1.4受理人根据报监人填写的信息,提出修改意见和所需要提供的书面资料,并通过短信平台发出受理时间和地点;5.1.5报监人确认网上填写的数据正确后,打印“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正表”及副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1.6报监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正表”及副表和所需要提供的书面资料,到规定的地点办理报检手续(监督站在收到申报表格和提供审核的文件资料后15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办理有关手续的,签发申报表格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办理流程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办理流程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一、办理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二、办理程序:1、政务大厅对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政务大厅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并核验相关原件;申报单位同时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核预付情况的资料报送政务大厅;3、政务大厅出具相关收、退件凭证,并将申报材料转交主管处室;4、主管处室进行现场勘验;5、现场勘验合格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审核通过后,政务大厅进行安监编号,发放《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及押证人员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1、《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两份(网上下载);2、《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一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4、临时设施搭建方案(加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公章);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计划(加盖施工单位公章);6、安全措施费用计划(加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公章);7、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加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公章);8、施工企业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工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的计划生育协议书;10、职工夜校设立计划,包括:夜校领导小组设立、设施配备、教学计划、授课人员、课程表(课程表安排从开工至竣工每周一课,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安排上课)、职工夜校报表等;四、申报要求1、押证人员所押证件指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塔吊司机、信号工、电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押证人员证件必须是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证书。

2、安全报监时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持证人本人签名、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安全报监合格,复印件由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签字后返还报监单位存工地备查。

建设工程安全报监I流程及所需准备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报监I流程及所需准备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所需文件一、需提交材料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一)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二)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的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三)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四)该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所有证书留复印件,其中,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证收原件,待工程完工后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竣工评定表,由施工单位开具介绍信到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领取);(五)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告;(六)经施工单位签署自查合格意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审查合格意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表;(七)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八)施工单位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依法办理保险的凭证;(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支付凭证;(十)其他有关资料。

二、办理程序1、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两份。

2、①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时,应完整提交上述材料,提交上述资料齐全,报监窗口方可接件。

②报监窗口接件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前来领取安全报监资料。

③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报监资料的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开工前提条件审查。

④对安全报监资料审查不合格的,由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电话通知建设单位按要求补齐资料,待完善相关资料后,对该项目进行开工前提条件审查。

⑤对开工前提条件审查合格的,由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将开工前提条件审核表传真至市安全总站(XXXX),市安全总站收到传真件后应立即通知报监窗口通过安全报监。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为做好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办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需具备的条件建设工程报建限额(100万元)以上项目,在进行报监前,建设单位需在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的手续如下: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承发包(招投标);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登记备案5、按规定需要进行设备监理的项目,已办理设备监理承发包手续。

报建限额以下项目,应完成相应的合同登记备案,房屋建筑项目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方法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采用计算机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网上申报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条件时,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报建限额以下的项目进行设计合同登记后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取得报建编号和卡号。

),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项目报监申报。

网上申报软件系统将进行数据比对,比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打印带有条形码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一式两份)(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同时打印《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完成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网上申报。

保密项目直接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备案,无需网上申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二)、书面材料提交项目报监需提交以下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或《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2、《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单位工程明细表》一式两份;3、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4、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记表(原件一份)5、相应工程项目综合保险预缴费凭证 ( 收据联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电梯安装工程报监时须提交电梯销售、安装合同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缴纳企业应按照《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的要求,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报监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确认函》。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办事指南网络图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须知一 . 工程报监范围凡本市地域内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按规定向有关质量监督站申请办理报监手续。

1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受监范围凡市立项工程、市重大工程、中央各部委立项工程、市近代优秀保护建筑等建设工程,应到市安质监总站报监备案管理科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

除浦东监督署监督工程的电梯外 , 其余电梯安装工程均到市安质总站报监备案管理科办理监督手续。

2 .各区 . 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站受监范围凡本区 . 县地域范围内 , 本区 . 县立项的建设工程和经总站、专业站同意调拨的工程。

3 .各专业站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站受监范围各属本专业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或本地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二.报监申请1 建设单位 . 在工程开工前,在上海市建设网 ( ) 或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网 ( ) 上填写监督申报表,在网上申请报监。

2. 建设单位也可通过上海市建设网 ( ) 或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网( ) 上下载相关表格或向相关监督部门领取相关表格。

3 相关表格为:( 1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正表)( 2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副表)( 3 ).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 4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记表(新建工程)4. 书面表格一律打印填写不可手写5. 建设单位在网上报监申请时 , 应在接到报监部门回复后 , 在约定时间内带相关资料到相应监督机构办理报监手续。

6. 报监时提交资料 ;(1). 项目报建IC(2).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正表)(一式二份)(3).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副表含工程明细表)(一式二份)(4). 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 电梯安装工程含电梯销售、安装合同及上海市新装电梯安装登记表 )(5). 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6). 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7).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记表(一份)(8). 该工程综合保险预缴费凭证( 原件)三.办公地点及时间1. 总站办公时间地点;宛平南路 75号2018室;联系电话54524500转1906.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9:00 11:00;下午1:00至5:00)2. .各区. 县专业站办公时间, 地点可查阅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系统报监部门政务公开一览表(2004年3月)。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府令88号)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府令88号)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1994年12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义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达到安全、适用等特性的程度和状况。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但本市个人建造的自住房屋除外。

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质量核验监督制度)建设工程实行质量核验监督制度。

凡本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均应当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依照本办法进行质量核验,经核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依照本办法,负责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其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监机构及其职责分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质监总站)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定本市各质监机构的业务范围,并协调本市质监机构与国务院各部门在沪质监机构的业务范围划分。

市级各专业质监机构按其专业范围和职责分工,负责由市审批立项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区、县质监机构负责由区、县审批立项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国务院各部门在沪质监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系统在本市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或者指定专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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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为做好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办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需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100万元)以上项目,在进行报监前,建设单位需在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的手续如下: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承发包(招投标);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登记备案
5、按规定需要进行设备监理的项目,已办理设备监理承发包手续。

报建限额以下项目,应完成相应的合同登记备案,房屋建筑项目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采用计算机网上申报与书面材
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条件时,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报建限额以下的项目进行设计合同登记后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取得报建编号和卡号。

),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项目报监申报。

网上申报软件系统将进行数据比对,比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打印带有条形码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一式两份)(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同时打印《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完成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网上申报。

保密项目直接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备案,无需网上申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二)、书面材料提交
项目报监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或《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
2、《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单位工程明细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
4、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记表(原件一份)
5、相应工程项目综合保险预缴费凭证 ( 收据联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电梯安装工程报监时须提交电梯销售、安装合同
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缴纳企业应按照《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的要求,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报监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确认函》。

(三)项目报监受理
建设单位材料准备完毕后,按照项目立项权限划分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受理部门备案。

市立项工程、市重大工程、国务院各部委立项工程、本市优秀历史建设保护等工程由市建筑建材业受理中心受理,区(县)立项工程由区(县) 建筑建材业受理中心受理。

国务院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辖企业(集团公司)立项工程由市建筑建材业受理中心受理。

其他企业(集团公司)立项工程由原项目报建受理部门受理。

受理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及相关表格数据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打印《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

三、项目报监信息变更
建设单位或发包人应在变更后,网上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数据变更表》并签字盖章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原报监受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四、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领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45停止领号)。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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