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 韦伯的组织理论
韦伯组织理论的主要内容

韦伯组织理论的主要内容韦伯组织理论是美国社会学家威廉韦伯(WilliamWarren)于1949年提出的理论,通过对社会和组织构成及行为特征进行深入研究,韦伯提出了许多有关组织构成及社会行为特征的定义和分析,建立了一种视角来衡量组织的有效管理。
韦伯的组织理论提出了三个核心概念:组织设计,任务分工以及组织结构。
首先,他提出了一个关于组织成功的有效组织设计的概念。
他认为有效的组织设计需要综合考虑组织内部及外部环境,并考虑组织成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知识、技能和态度。
他强调组织设计是一种动态过程,需要不断调整,以应对新的环境及技术变化。
其次,韦伯指出组织成功也取决于组织内部高效的任务分工。
他认为任务分工应该考虑组织内部的工作经验和技能,以及组织的成本和效率。
最后,韦伯认为组织成功还取决于有效的组织结构。
他认为,组织结构是有效组织管理的基础,应当根据组织的任务、文化和环境等来制定。
在韦伯的理论中,组织结构对组织有划分,代理关系及权力分配等组织架构有着重要的作用。
韦伯提出的“管理层级”结构划分了四个层次: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一线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
这四个层次的管理者都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当他们的权力发生变化时,整个组织都会受到影响。
此外,韦伯认为,组织结构也是一种有效的组织沟通及协调机制,可以帮助组织内部成员有效地协调协助,提高生产效率和创造价值。
他强调,组织结构需要建立一种表达、实施和反馈信息的机制,以改善组织内部交流和沟通。
韦伯组织理论认为,组织的结构对实现有效的组织管理至关重要,可以帮助组织有效地执行其任务并保持有效的运作。
因此,组织有效管理的核心是正确的组织设计,任务分工和组织结构。
正确的组织结构可以帮助组织的管理者准确地识别和分配职责,从而更好地调整组织的管理方式,并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韦伯组织理论建立了一个有助于更好地管理企业和改善组织绩效的理论模型。
它强调管理者应当分析组织内部及外部环境,以更好地运用组织的资源,并制定有效的组织管理方法,以提高组织的有效性和效率。
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

第四章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
一、填空题、选择题
1、韦伯提出的"理想的官僚制"理论是行政学发展史中重要的里程碑,为此,韦伯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
2、韦伯现代理论的核心是官僚制理论,他认为行政管理体系向官僚科层制发展的程度,给现代化政府提供了决定性的尺度。
3、官僚制的形成与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历史和经济为前提。
2、传统型统治:如果一种统治的合法性是建立在遗传下来的(历史就存在的)制度和统治权力的神圣的基础之上,并且也被相信是这样的,那么这种统治就是传统型的。
3、个人魅力型统治:个人魅力即"卡里斯马",在这里用它来表示统治者的人格特征:"他被认为天分过人,具有超自然的或者超人的、或者特别非凡的、任何其他人无法企及的力量或素质,或者被视为神灵差遣的,或者被视为楷模,因此为被视为领袖。它的合法性基础在于:英雄人物所具有的吸引追随者和信徒们的神力,以及后者对于前者自愿的服从和虔诚的信仰。
10、理想的官僚体制是通过等级结构进行控制和管理的。
11、等级结构体系是完全按照专业化的标准加以确定的。
12、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统治最为普遍的形式是世袭制。
13、个人魅力统治是一种以人格取向的权威,法理型统治则是一种制度取向的权威。
二、名词解释
1、官僚制:就是建立于法理型统治基础上的一种现代社会所特有的、具有专业化功能以及固定规章制度、设科分层的组织制度和管理形式,是一种理性地设计出来的,以协调众多个人活动,从而有效地完成大规模管理工作,实现以组织目标为功能的合理等级制组织。
2、法理型权威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是什么?
(1)传统型统治的管理一切均按照惯例、习俗行事,但是缺乏效率
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

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发表日期:2004-02-16 文章作者:许激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 Weber,1864-1920)生于德国,曾担任过教授、政府顾问、编辑,对社会学、宗教学、经济学与政治学都有相当的造诣。
韦伯的主要著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般经济史》、《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等。
其中官僚组织理论(也译为行政组织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最为深远的影响。
韦伯对组织管理理论的伟大贡献在于明确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权力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为此,韦伯首推官僚组织,官僚制在19世纪已盛行于欧洲。
韦伯提出的官僚组织理论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一种高效率、合乎理性的管理体制。
韦伯把人类行为规律性地服从于一套规则作为社会学分析的基础。
他认为一套支配行为的特殊规则的存在,是组织概念的本质所在。
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韦伯将社会所接受的权力分为三种:法定权力、传统权力和神授权力。
它们应该建立在以下基础上:合理基础——它是以一种对正规规则形式的“法律性”,以及对那些升上掌权地位者根据这些条例发布命令的权利的信任作为基础的(法定权力)。
传统基础——它是以一种对古老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及对根据这些传统行使权力者的地位合法性的既定信念作为基础的(传统权力)。
神授基础——它是以对某一个人的特殊的、超凡的神圣性、英雄行为或典范品格的信仰,以及对这个人所启示或发布的规范榜样或命令的信仰作为基础的(神授权力)。
韦伯认为人们对传统权力的服从是在习惯义务领域内的个人忠诚。
领导人的作用似乎只为了维护传统,因而效率较低,不宜作为官僚组织体系的基础。
超凡权力的合法性,完全依靠人们对于领袖人物的信仰,是非理性的,所以,超凡的权力形式也不宜作为官僚组织体系的基础。
只有提供了慎重的公正的法定权力才能作为官僚组织体系的基础。
有了适合于官僚组织体系的权力基础,韦伯勾画出理想的官僚组织模式,具有下列特征:1.组织中的成员应有固定和正式的职责并依法行使职权。
韦伯行政组织理论

韦伯的层级官僚制理论韦伯的官僚制理论(Weber’S bureaucracy theory)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于20世纪初提出了官僚制理论。
在马克斯·韦伯看来,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是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制度。
韦伯认为组织的合法权威有三种来源:习俗惯例;个人魅力;法规理性。
法理权威的最适宜的组织形式是官僚制。
理论阐述“官僚”,是指这种组织的成员是专门化的职业管理人员而言,并不含有一般语境中使用“官僚”一词的贬义。
为了避免误解,有些学者把韦伯所说的官僚组织,改称科层组织。
韦伯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官僚组织是对大规模社会群体进行有效管理在基本形态。
韦伯指出,在这三种组织类型中,只有传统组织和官僚组织才有相当程度的稳定性。
个人崇拜组织与这两种组织差异极大,它可以破坏一个旧世界,而无法建立一个新世界。
因为无法保持领袖人物魅力的弥久弥新,或者领袖人物隐退去世等等,个人崇拜组织从诞生起,衰败也就不可避免。
例如宗教组织在其创立时必须依赖于领袖的神圣光环,但要将信徒对领袖的顶礼膜拜常规化,一旦形成了教义和规则,它就开始转变成传统组织。
古代王朝的创立时期,常得益于某个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人们信赖他那种拯救社会的神力,对乌托邦式美好世界的追求形成对领袖的拥戴,并焕发出“打江山”的动力。
而一旦转入“坐江山”,就得实现权威的转变,把神力变成传统,制定典章制度,个人崇拜组织随之平凡化,变成传统组织。
传统组织与官僚组织在外观上具有相似性,但两者实质有很大不同。
在官僚组织中,由制度规定组织层级、部门划分、职位设置、成员资格,能够形成非人格化的层级节制体系和部门结构,组织成员是否胜任仅仅取决于他的能力,而不是取决于他对组织领袖的个人忠诚和个人依赖。
传统虽然也有规章体系,但它的典章来自传统习惯,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个人关系、喜好偏爱、社会特权的基础之上。
马克斯_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

马克斯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大体可分为三部分(一)理想的行政组织:韦伯理想的行政组织主要特点为,1、组织成员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其目的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2、组织目标的实现,必须实行劳动分工;3、按等级制度形成一个指挥链;4、在人员关系上,表现为一种非人格化的关系,换句话说,他们之间是一种指挥和服从的关系,这种关系由不同的职位和职位的高低来决定;5、承担每个职位的人都需经过甄选,并经过考试和培训;6、人员实行委任制,所有的管理人员都是任命的,而不是选举的;7、管理人员非组织所有者;8管理人员有固定的薪金,并且有明文规定的升迁制度和考核制度;9、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中的法规和纪律,这些规则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适用于一切情况。
韦伯认为,这种理想的行政组织是最符合理性原则的,其效率是最高的。
(二)韦伯对权力的分类:韦伯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为基础的。
他把权力划分为三大类,1、合理的法定权力;2、传统的权力;3、神授的权力。
韦伯认为, 在这三种权力当中只有合理和法定的权力是行政组织的基础,因为这种权力能保证管理的连续性和合理性,能按照人的才干来选拔人才,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行使权力。
这是保证组织能够健康发展的最好的权力形式。
(三)理想的行政组织管理制度:韦伯认为,行政组织中除了最高领导外的每一个官员,都应按下列准则被任命和行使职能,1、他们在人身上是自由的;2、他们按明确规定的职务等级系列组织起来;3、每一职务都有明确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职权范围;4、职务是通过自由契约关系来承担的;5、候选人是以技术水平为依据挑选出来的,他们是被任命而非选举的;6他们有固定的薪金报酬,绝大多数有权享受养老金,雇佣当局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才有权解雇这些官员,但这些官员则始终有辞职的自由;7、这个工作是任职者唯一的,或至少是主要工作;8它成为一种职业,有着一种按年资或成就或两者兼有之的升迁制度,升迁由上级的判断来决定;9、官员在完全同所管理财产的所有权无关的情况下工作,且不能滥用职权;10、他在行使职权时受到严格而系统的纪律约束和控制。
简述韦伯的理想组织机构模式的主要管理理念

韦伯的理想组织机构模式的主要管理理念1. 引言韦伯(Max Weber)是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组织理论家,他在20世纪初提出了一种理想的组织机构模式,被广泛应用于管理学领域。
韦伯的理想组织机构模式强调了权威体系、分工专业化、规则法律化等一系列管理原则,对现代组织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2. 权威体系韦伯认为,在一个理想的组织机构中,权力应该被合法地授予给特定的个人或职位。
这种权力授予是通过一套明确的规则和程序来实现的,而不是凭借个人特质或意愿。
这样做可以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韦伯将权威体系分为三种类型:传统权威、合法-传统权威和合法-合理权威。
•传统权威:基于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习俗和传统,并且被广泛接受和认可。
例如,君主制国家中君主的权力就是以传统权威为基础的。
•合法-传统权威:基于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授权,例如,官僚体系中高级官员的权力就是以合法-传统权威为基础的。
•合法-合理权威:基于个人才能和能力的认可,并且被其他成员普遍接受。
例如,某个组织中的领导者由于其专业知识和经验而被授予合法-合理权威。
3. 分工专业化韦伯认为,在一个理想的组织机构中,分工应该明确、清晰,并且根据各个成员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来分配任务。
这样做可以提高组织的效率和生产力。
韦伯提出了两种类型的分工:•水平分工:将不同职能和任务划分给不同部门或成员,以实现各个部门或成员在特定领域内的专业化。
这种水平分工可以使组织更加高效,并且有利于资源优化和协调管理。
•垂直分工:将不同层级之间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划分,形成明确的上下级关系。
这种垂直分工可以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利于管理和决策的流程化。
4. 规则法律化韦伯认为,在一个理想的组织机构中,规则和法律应该是明确、公正且可预测的。
这些规则和法律应该适用于所有成员,并且被认为是合理和公正的。
韦伯将规则法律化分为两种类型: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
•形式合理性:指组织中的规则和程序是明确、公正且可预测的。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一、权威结构理论与组织类型分析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的,权威能消除混乱、带来秩序,没有权威的组织是无法实现组织目标的。
权力是无视人们的反对,强使人们服从的能力;而权威则意味着人们在接受命令时出于自愿。
韦伯认为有三种合法权威,由此出现三种不同的组织形态,即:1、“神秘化的组织”。
这种组织形态行使权威的方式是基于领导者个人的人格,它以对个人的崇拜、迷信为基础。
2、“传统的组织”。
在传统的组织中,命令和权威的基础是先例和惯例。
3、“合理——合法化组织”。
在合理化——合法化组织中,权威的基础是组织内部的各种规则,人们对权威的服从是由于有了依法建立的等级体系,此时的权威必须在组织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被领导者对权威的服从实际上是对组织规则的服从,在赢得服从这一点上与领导者个人的品质、能力、学识关系不大,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各自都要受到组织规则的约束。
二、官僚制及其特征韦伯认为,“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
“官僚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合理的分工。
明确划分每一个组织成员的职责权限,并以法规的形式固定这种分工,分工不仅有利于组织成员通过训练掌握专门的技能,更有利于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可以使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确切地知道从何处取得命令以及把命令传达给何人,有助于克服组织管理中的混乱现象,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
在实行官僚制的组织中,管理工作不是随心所欲地进行的,官僚制组织通常需要制定一整套规则和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
4、形式正规的决策文书。
在实行官僚制的组织中,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都应该形成正式文件下达,并且要记录在案,用毕归档。
这使组织独立于个人之外,不因领导成员的变动而变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韦伯的组织理论(1911)

韦伯的组织理论(1911)---------------------------------------------------------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的韦伯与泰勒、法约尔是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三位先驱。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生于德国,曾担任过教授、政府顾问、编辑,对社会学、宗教学、经济学与政治学都有相当的造诣。
韦伯的主要著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般经济史》、《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等,其中官僚组织模式(Bureaucratic Model)的理论(即行政组织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最为深远的影响。
有人甚至将他与杜克海姆、马克思奉为社会学的三位“现世神明”。
韦伯行政组织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正是德国企业从小规模世袭管理,到大规模专业管理转变的关键时期,了解韦伯的思想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人类社会存在三种为社会所接受的权力:*传统权力(Traditional Authority):传统惯例或世袭得来;*超凡权力(Charisma Authority):来源于别人的崇拜与追随;*法定权力(Legal Authority):理性——法律规定的权力。
对于传统权力,韦伯认为:人们对其服从是因为领袖人物占据着传统所支持的权力地位,同时,领袖人物也受着传统的制约。
但是,人们对传统权力的服从并不是以与个人无关的秩序为依据,而是在习惯义务领域内的个人忠诚。
领导人的作用似乎只为了维护传统,因而效率较低,不宜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
而超凡权力的合法性,完全依靠对于领袖人物的信仰,他必须以不断的奇迹和英雄之举赢得追随者,超凡权力过于带有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不是依据规章制度,而是依据神秘的启示。
所以,超凡的权力形式也不宜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
韦伯认为,只有法定权力才能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其最根本的特征在于它提供了慎重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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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韦伯的组织理论
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的韦伯与泰勒、法约尔是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三位先驱。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生于德国,曾担任过教授、政府顾问、编辑,对社会学、宗教学、经济学与政治学都有相当的造诣。
韦伯的主要著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般经济史》、《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等,其中官僚组织模式(Bureaucratic Model)的理论(即行政组织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最为深远的影响。
有人甚至将他与杜克海姆、马克思奉为社会学的三位“现世神明”。
韦伯行政组织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正是德国企业从小规模世袭管理,到大规模专业管理转变的关键时期,了解韦伯的思想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人类社会存在三种为社会所接受的权力:
*传统权力(Traditional Authority):传统惯例或世袭得来;
*超凡权力(Charisma Authority):来源于别人的崇拜与追随;
*法定权力(Legal Authority):理性——法律规定的权力。
对于传统权力,韦伯认为:人们对其服从是因为领袖人物占据着传统所支持的权力地位,同时,领袖人物也受着传统的制约。
但是,人们对传统权力的服从并不是以与个人无关的秩序为依据,而是在习惯义务领域内的个人忠诚。
领导人的作用似乎只为了维护传统,因而效率较低,不宜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
而超凡权力的合法性,完全依靠对于领袖人物的信仰,他必须以不断的奇迹和英雄之举赢得追随者,超凡权力过于带有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不是依据规章制度,而是依据神秘的启示。
所以,超凡的权力形式也不宜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
韦伯认为,只有法定权力才能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其最根本的特征在于它提供了慎重的公正。
原因在于:(1)管理的连续性使管理活动必须有秩序的进行。
(2)以“能”为本的择人方式提供了理性基础。
(3)领导者的权力并非无限,应受到约束。
有了适合于行政组织体系的权力基础,韦伯勾画出理想的官僚组织模式(Bureaucratic Ideal Type),具有下列特征:
l、组织中的人员应有固定和正式的职责并依法行使职权。
组织是根据合法程序制定的,应有其明确目标,并靠着这一套完整的法规制度,组织与规范成员的行为,以期有效地追求与达到
组织的目标。
2、组织的结构是一层层控制的体系。
在组织内,按照地位的高低规定成员间命令与服从的关系。
3、人与工作的关系。
成员间的关系只有对事的关系而无对人的关系。
4、成员的选用与保障。
每一职位根据其资格限制(资历或学历),按自由契约原则,经公开考试合格予以使用,务求人尽其才。
5、专业分工与技术训练。
对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并明确每人的工作范围及权责,然后通过技术培训来提高工作效率。
6、成员的工资及升迁。
按职位支付薪金,并建立奖惩与升迁制度,使成员安心工作,培养其事业心。
韦伯认为,凡具有上述6项特征的组织,可使组织表现出高度的理性化,其成员的工作行为也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组织目标也能顺利的达成。
韦伯对理想的官僚组织模式的描绘,为行政组织指明了一条制度化的组织准则,这是他在管理思想上的最大贡献。
作为韦伯组织理论的基础,官僚制在19世纪已盛行于欧洲。
韦伯从事实出发,把人类行为规律性地服从于一套规则作为社会学分析的基础。
他认为一套支配行为的特殊规则的存在,是组织概念的本质所在。
没有它们,将无从判断组织性行为。
这些规则对行政人员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他们自己的行为受其制约,另一方面他们有责任监督其它成员服从于这些规则。
韦伯理论的主要创新之处导源于他对有关官僚制效率争论的忽略,而把目光投向其准确性、连续性、纪律性、严整性与可靠性。
韦伯这种强调规则、强调能力、强调知识的行政组织理论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一种高效率、合乎理性的管理体制。
现在我们普遍采用的高、中、低三层次管理就是源于他的理论。
行政组织化是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进程,韦伯的理想行政组织体系自出现以来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已经成为各类社会组织的主要形式。
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虽然不是管理思想的全新开创,只是社会实践的理论总结,但我们在重温韦伯行政组织理论之时,不是为了赞美他在历史上的重大贡献,而是认同其思想对现代组织行为的现实指导意义。
到今天,“官僚”一词已从技术意义上的“行政组织”(中性)演变成“效率低下”的代名词(贬义)。
然而,现今社会行政组织的过份低效,并不是“官僚制”本身的错误,而是由于官僚行政组织内部机制障碍所致。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和企业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对照一下韦伯关
于理想的官僚组织的6项特征,也许它们可以作为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内部重整的准则。
韦伯关于组织中三种合法权力的精辟分析,犹如茫茫大海上的灯塔。
随着社会的发展,组织中法定权力的重要性和科学性日益凸显。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在各类组织中基本都是传统权力和超凡权力远远比法定权力更有影响。
当前我国提出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其关键就是要确定法定权力在国家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基础及决定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许多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涌现了一批知名企业和企业家,然而在许多企业中,维系企业权力基础的却是企业最高领导人个人的超凡权力,他们或因卓越的远识、杰出的才能、非凡的人格扭力,或因“时势造英雄”而成为企业的绝对主宰和精神领袖,并且企业还在乐于渲染个人权威、塑造个人英雄。
“一人身系天下安危”,这种脆弱的权力体系将直接影响企业长远、稳定的后续发展。
在企业领导人决策失误或其之后的时代,不可避免地将陷入动荡的结局,企业的发展也难以预测。
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化,建立以法定权力为基础的企业组织内部权力体系,才是企业长久稳定发展的保证。
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对组织管理理论的伟大贡献在于明确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权力为基础,这样才能有效地维系组织的连续和目标的达成。
为此,韦伯首推官僚组织,并且阐述了规章制度是组织得以良性运作的基础和保证。
这里不能狭义的理解官僚组织(此处的官僚是中性的)。
企业的长生不老决不仅仅依赖于其英雄人物的“超凡卓识”,应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其“顺应自然”的原则体系——公正地识人、用人和尽人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