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
第三章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任务范围扩大和交往手段的发达推动分工 基础上的集中统一管理。 (经会p29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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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传
统组织向现代大型组织的转型, 需要引领现代社会组织发展方 向的科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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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 容 (一)官僚制的权威基础:法理型权威
1、没有权威不成组织,权威是组织 不可或缺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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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威等级化。 纵向分层,将职位及权威按等级组织起来, 实行层级节制;上级指挥监督下级,下级报告 请示上级,构成统一有序的运行体系。 3、公私分离,档案管理。 现代行政组织原则实行公私分离,办公机构 与私宅分离,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分离,官方 活动与个人生活分离。 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以正式的文件下达, 记录在案,凭文办事,用毕归档,妥善保管。 这有利于下级明确任务、要求和权责,也有利 于上级监控。
经济与社会p296二民主政治需要铲平经济社会差异平等原则要求实施抽象的规则统治拒绝特权和个案处理经会p305三行政管理任务范围扩大任务范围扩大和交往手段的发达推动分工基础上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章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法政学院公共管理系 鞠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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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韦伯“官僚制”理论形成的经济社会条 件
二、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 三、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中国化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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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僚制” 理论的经济社会条件
(一)市场经济呼唤科学的行政管理
兼职的传统行政管理,不准确、不统一和 浪费时间,造成管理对象经济上的损失。 (概念与案例,p87;经济与社会p296)
(二)民主政治需要铲平经济社会差异
平等原则要求实施抽象的规则统治,拒绝 “特权”和“个案处理” (经会p305)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马克思·韦伯是官僚制理论的奠基人,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
韦伯首先立足于西方独特理性主义来审视理性官僚制,并通过西方现代官僚制与中国传统制的比较来加以说明。
他倡导的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标准的的组织形态,他所谓的“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
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制”确是最高的组织形式。
他所倡导的层级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就包括了专业化分工、等级制、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以及非人格化等方面。
韦伯认为,作为一种理想的行政组织形式,官僚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合理的分工。
工作的专业化便是这种高度明确分工的结果。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官僚制组织是一个等级实体,具有等级与权力一致的特征,形成官僚制中层级节制的权利体系,以保证在组织权力中政令畅通。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
官僚组织通常要制定一整套规则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保证官僚制组织的合理性、合法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行程正规的决策文书。
有利于下级组织及其成员明确任务权责及规范要求,加强控制,促进组织更加有效、更便捷的实现目标。
5.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
在实行官僚制组织中,管理工作是以法律、法规、条例和正式文件等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公务活动中不得掺杂个人情感、偏好等非理性因素,在组织成员之间的公务关系中存在的只是对事的关系而非对人的关系,不考虑任何私情关系。
6.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
官僚制是建立在高度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之上的,提高其服务数量和质量,从根本上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7.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
其中包括人员任用应符合工作性质的要求和人员自身能力、人员职位应保证其在合适位置充分发挥才能、职务由自由契约关系承担、人员奖惩应根据工作优劣确定,行政人员须收到严格而系统的纪律约束和控制等。
韦伯官僚组织理论

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一、个人简介马克思·韦伯(Max Weber,1864-1920),德国学者,与马克思、涂尔干齐名,并列为现代社会学的奠基者,公认的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另外两位为迪尔凯姆、齐美尔)。
其对西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历任析林、弗莱堡及海德堡等大学教授。
一生著述甚多,以《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及《经济与社会》等最为重要,以《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等最为国内读者所知晓。
韦伯1864年4月21日生于埃尔福特,1882年入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1883年在斯特拉斯堡服兵役一年,1884年入柏林大学攻读法律。
完成并出版讲师资格论文《罗马农业制度的历史对罗马公法与私法的重要性况》,开始在柏林大学教授罗马法、日耳曼法及商法,后学术重心从法学转向经济学。
1894年放弃名校柏林大学法学教授机会,反接受当时地位甚低的地方性大学弗莱堡大学聘请出任经济学教授。
1896年转任海德堡大学政治科学教授。
1897--1903年精神崩溃,被迫停止一切教学、研究与政治活动。
1903年重返学术活动。
1910年参与创立德国社会学学会,后于1913年因社会学方法论之争退出德国社会学会。
1920年6月14日因肺炎病卒。
1921年未完成遗稿《经济、诸社会领域及权力》由遗孀玛丽安娜整理以《经济与社会》书名出版。
二、韦伯官僚制理论的现实(实践)基础(一)政治与行政的分离。
第一,在实践方面,韦伯通过对德国市民阶级的分析,指出德国的市民阶级没有成熟到成为德国民的政治领导阶级,他们“有着情愿服从于官僚支配的心态,市民阶级的价值取向可以允许权力与文化政等问题被化约到技术层面,而政治可以被缩小到一个完全形式地维持国家存在的状况,不许有任何内容的实质目标——仅仅只是毫无信仰的日常照顾而已”。
“政治厌倦症”、“非政治的精神”成为德国市民级的价值取向。
因此这就为韦伯官僚制理论中政治与行政的分离提供了实践基础。
第二,在理论方面,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与威尔逊的政治与行政两分理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韦伯官僚制的理论局限及启示

韦伯官僚制的理论局限及启示韦伯管理理论(weber’s management theory)又称行政组织理论、“科层组织论”、官僚模式理论。
指通过公职或职位来管理,而不是通过个人或世袭地位来管理的一种管理理论。
1、明确分工对每个职工上的非政府成员的权力和责任都存有明晰的规定,并做为正式宣布职责并使之合法化。
2、权利体系官员们按职务的级别和权力等级展开精心安排,构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等级严格的指挥系统,每个职务均存有明晰的职权范围。
3、规范录用人员的提拔全然根据职务建议,通过正式宣布的考核和教育、训练去同时实现。
每个职位上的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同时,无法随意撤职。
4、管理职业化管理人员存有紧固的薪金和明文规定的晋升制度,就是一种职业管理人员,而不是非政府的所有者。
5、公私有别管理人员在非政府中的职务活动应与私人事务区别上开,公私事务之间理应明晰的界限。
管理人员没非政府财产的所有权,并且无法滥用职权。
6、遵守规则和纪律非政府中包含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非政府的规则和纪律,以保证统一性。
韦伯的理论受到了挑战。
官僚制与官僚制理论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范畴,官僚制作为实践中的一种国家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的方式有着很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只不过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对这种制度作出定义,正是在马克斯。
韦伯为这种制度并作了命名并明确提出了官僚新制的“合理性”建议之后,人们才已经开始高度关注这一统治者和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和发展历程,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明确提出官僚制建设和改良的方案。
而至了20世纪70年代末,当一切关于官僚制建设和改良的方案都宣告失利之后,便发生了“挥别官僚制”的猛烈呼声。
官僚制是一个国家中的官僚组织和行为体系,是国家政治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对社会实行统治和管理的工具,是在社会统治和支配行为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的制度化的社会组织现象。
官僚及其官僚体制的全部功能都服务于国家的这种统治和管理的目的。
西方行政学说之五: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

六、西方行政学说之五: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一、生平与著述1.1864-1920, 德国著名学者,思想家;2.求学: 良好的家教渊源, 海德堡大学\ 柏林大学\ 哥丁根大学, 博士;3.人生经历丰富: 军人\ 教授\ 游历者| 思考者;4.学术研究与著述:研究领域与范围: 社会\ 经济\ 政治;代表性著述: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社会与经济组织理论\ 作为职业的学术\ 作为职业的政治;二.韦伯官僚组织(科层制)思想(一) 核心概念:1. 权力(power): 无视人们的反对, 强使人们服从的能力。
权力与服从(obedience) 相对应;2. 权威(Authority):正当化的统治, 是权力的一种特殊形态, 两个特征: (1) 自愿服从; (2) 存在着一套支持统治的正当性的信仰体系;3. 正当性(Validity): 指人们愿意服从该权威( 统治) 并根据该统治系统的相应命令来行动的可能性, 这种正当性可能出于不同的基础: 传统\ 情感\ 某种价值信念\ 某种成文规定, 等等; 不同的正当性基础,导致了不同类型的正当统治。
(二)权威合法化的方式与组织类型分析1. 超凡权威与神秘化组织( 个人魅力型正当统治)超凡魅力: 来源于别人的崇拜和追随;神秘化组织(chrismatic): 这种组织行使权威的基础是基于统治者个人的人格, 它以对个人的崇拜迷信为基础;统治者个人的人格特征: 超自然/ 超人的力量或品质, 因而具有人格魅力, 如宗教先知, 智者, 战争英雄, 救世主, 政治领袖。
u 两个特征:–反对经济上的考虑(经济上的平均主义)–内在的不稳定性;2.传统权威与传统型组织传统型权威: 基于传统习惯或世袭得来;两种形式: 世袭制与封建制;u特点:–A. 统治者与服从者之间往往存在一些自然的亲缘关系,统治者往往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 –B. 与特定的经济组织形态,即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紧密联系;–C. 或多或少带有一定的宗教特性;3. 法定权威与合理化—合法化组织(法理型)法定权威: 由理性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合理—合法化组织: 即以理性和法律规定为基础行使权威( 统治) 的组织;u 在该组织中:–权威的基础是组织内部逻辑一致的各种法律规则以及得到法律授权的管理人员所发布的命令,人们对权威的服从是由于依法建立的等级体系,是对组织规则的服从,与领导者个人的品质,能力,学识关系不大.不依赖于与个人有关的身份或属性,是一种非人格的权威统治;–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关系在法律上地位平等,都受组织规则的约束;(1)何为合理化(rationality, 理性):–因为它被专门用来作为实现某些既定目标的手段:即组织是精心设计的机器,旨在执行某些功能,而机器上的每一个部件都为机器发挥最大功能起着它们各自的作用;(2)何为合法化(legitimacy):–因为此类组织中有着一系列规则和程序,一定时候在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的组织成员必须依据相应的规则程序去行使他的权威;u 韦伯称这种类型的组织为”官僚制”(bureaucracy), 又译为”科层制”,u 韦伯认为, 官僚制是一种理想的组织形态, 所谓理想, 并非指”应当”或”合乎需要”, 而是指组织的一种纯粹或标准模式, 一种标准的组织形态;u 官僚制是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权威制度.4.韦伯对三种类型组织的评价:A. 超凡魅力: 非理性, 过于感情色彩, 过于神秘, 不宜作为现代管理组织的基础;B. 传统权威型: 服从传统, 领导者的作用在于维护过去的传统, 效率最低, 也不宜作为现代管理组织的基础;C. 只有法定权威适合于现代管理组织, 因为它提供了一种”谨慎的公正”:–a. 管理的连续性使管理活动必须有秩序的进行;–b. 以”能”为本的择人方式提供了理性基础;–c. 领导者的权力并非无限,而是受到规则的约束;(三)官僚制(科层组织)及其特征1. 官僚制的含义:u 一种以法理型权威( 统治) 为基础, 具有专业化功能和固定的规章制度, 设科( 部) 分层的现代社会所特有的组织制度或管理形式;2. 官僚制的特征:(1) ( 合理的) 专业分工:–明确划分每一个组织成员的职责权限并以法规形式严格固定这种分工;(2) 层级节制的权力等级系统:–层层控制的组织结构,在组织内按地位的高低规定成员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3) 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制定一整套严密的规则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工作的一致性,明确性,不可随心所欲.(理性,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测性)(4)形式正规的决策文书(档案):–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都应形成正式文件下达,且记录在案,用毕归档. 以使组织独立于个人之外,也利于明确任务\指令\权责,利于加强控制;(5) 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以法律\法规条例\正式文件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以避免个人情感和好恶等非理性因素影响组织的理性,合法性和客观性.–严格区分公事与私事、公产与私产::组织成员间是一种对事不对人的公务关系,处理组织事务只考虑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正当性),而不考虑私情.(6) 专业培训:–建立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培训机构,为组织成员提供必要的专业培训,以使其具备或增加处理事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服务的数量\质量,提高效率.(7) 合理合法的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升迁\任用)A. 依据工作性质要求和人员本身的资格条件任用人员;B. 根据职位等级系统对人员的职位给予合理安排,使人适其位,充分发挥其功能;C. 由自由契约而承担职务(市场原则);D. 职位设计:每一个职务都有明确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权责范围和应具备的学识能力经验要求;E. 明确固定的货币工资制度:工资标准依级别,责任大小,年资,地位而定;F. 绩效制:奖惩依工作优劣来定;G. 晋升依工作绩效和资历非关系而定;H. 职位不能转让或继承;I. 职位非私有,不得滥用职权;J. 管理人员在行使其职务时受到严格而系统的纪律约束和控制;3.韦伯所认为的官僚制的优劣–优: 技术效率A. 严密性;B. 合理性;C. 稳定性;D. 普适性;–劣:A. 官僚体系庞大而致行动缓慢, 压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效率低下;B. 官僚主义弊端(bureaucratism);C. 理性主义导致人的本质的异化, 人沦为工具而不再是目的, 即理性主义与人本主义的冲突。
简述韦伯行政管理理论

简述韦伯行政管理理论一、官僚理论:韦伯的官僚理论主要包括了官僚主义的特征、官僚组织的原则和官僚制度的功能等内容。
韦伯对官僚主义的特征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他认为官僚主义是一种以法律、规则和程序为基础、以等级组织和专业化分工为特征的社会组织形式,同时还强调了官僚主义对效率的追求和对事务的专业化处理。
在官僚组织的原则方面,韦伯提出了官僚组织的典型原则,包括了职权的等级化和专业化、办事程序的规范化、办事的程序化等。
在官僚制度的功能方面,韦伯认为官僚制度具有效率、可控性和合法性等功能,这些功能使得官僚制度成为了一种现代社会组织形式。
韦伯还对官僚制度的局限性进行了识别,包括了官僚制度的僵化、不适应性和对制度利益的忽视等。
总的来说,韦伯的官僚理论为我们理解官僚制度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有助于我们洞悉官僚制度的内在规律,并为管理者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思路。
二、权威理论:韦伯的权威理论主要包括了三种类型的权威,即传统权威、合法权威和魅力权威,并从权威的来源、基础和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首先,韦伯指出了权威来源的多样性,即权威可以来自于传统、合法和魅力三种不同的来源。
传统权威是指基于过去的时间积淀而形成的权威,合法权威是指基于法律和规定而存在的权威,魅力权威是指基于个人魅力和魅力而形成的权威。
在权威的基础方面,韦伯认为权威的基础是人们对权威的信任和顺从。
权威的信任是指人们对权威的合法性和可信性的认同,而顺从则是指人们对权威的服从和执行。
在权威的运作机制方面,韦伯指出了权威的运作是基于合法性的,即权威的合法性是权威得以维持和实施的基础。
权威的合法性是由法律、规定和社会习俗等构成的,它使得权威在社会中得以稳定和可持续地发挥作用。
总的来说,韦伯的权威理论为我们理解权威的性质与作用提供了重要的思想。
通过权威理论,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权威的多样性和变化性,并认识到权威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同时,韦伯的权威理论也为我们研究组织权威结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

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的韦伯与泰勒、法约尔是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三位先驱。
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1864-1920)生于德国,曾担任过教授、政府顾问、编辑,对社会学、宗教学、经济学与政治学都有相当的造诣。
韦伯的主要著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般经济史》、《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等,其中官僚组织模式(Bureaucratic Model)的理论(即行政组织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最为深远的影响。
有人甚至将他与杜克海姆、马克思奉为社会学的三位“现世神明”。
韦伯行政组织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正是德国企业从小规模世袭管理,到大规模专业管理转变的关键时期,了解韦伯的思想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为基础。
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无法实现其目标。
人类社会有三种被社会接受的权利:•传统权力(Traditional Authority):传统惯例或世袭得来;•超凡权力(Charisma Authority):来源于别人的崇拜与追随;对于传统权力,韦伯认为,人们之所以服从它,是因为领导者占据了传统所支撑的权力地位,同时,领导者也受到传统的制约。
但是,人们对传统权力的服从不是基于与个人无关的秩序,而是基于习惯义务领域的个人忠诚。
领导者的作用似乎只是维护传统,因此是低效的,不应该作为行政组织制度的基础。
非凡权力的合法性完全取决于对领导者的信仰。
他必须用不断的奇迹和英勇的行动赢得追随者。
超凡的力量太感性,太不理性,不是基于条条框框,而是基于神秘的启示。
因此,权力的非常形式不应作为行政组织制度的基础。
韦伯认为,只有法定权力才能成为行政组织制度的基础,其最根本的特征是它提供了审慎和正义。
原因是:(1)管理的连续性使得管理活动必须有序地进行。
(2)以“能”为本的择人方式提供了理性基础。
(3)领导者的权力不是无限的,应该受到约束。
有了适合于行政组织体系的权力基础,韦伯勾画出理想的官僚组织模式(Bureaucratic Ideal Type),具有下列特征:1、组织中的人员应具有固定和正式的职责并依法行使职权。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一、权威结构理论与组织类型分析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的,权威能消除混乱、带来秩序,没有权威的组织是无法实现组织目标的。
权力是无视人们的反对,强使人们服从的能力;而权威则意味着人们在接受命令时出于自愿。
韦伯认为有三种合法权威,由此出现三种不同的组织形态,即:1、“神秘化的组织”。
这种组织形态行使权威的方式是基于领导者个人的人格,它以对个人的崇拜、迷信为基础。
2、“传统的组织”。
在传统的组织中,命令和权威的基础是先例和惯例。
3、“合理——合法化组织”。
在合理化——合法化组织中,权威的基础是组织内部的各种规则,人们对权威的服从是由于有了依法建立的等级体系,此时的权威必须在组织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被领导者对权威的服从实际上是对组织规则的服从,在赢得服从这一点上与领导者个人的品质、能力、学识关系不大,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各自都要受到组织规则的约束。
二、官僚制及其特征韦伯认为,“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
“官僚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合理的分工。
明确划分每一个组织成员的职责权限,并以法规的形式固定这种分工,分工不仅有利于组织成员通过训练掌握专门的技能,更有利于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可以使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确切地知道从何处取得命令以及把命令传达给何人,有助于克服组织管理中的混乱现象,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
在实行官僚制的组织中,管理工作不是随心所欲地进行的,官僚制组织通常需要制定一整套规则和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
4、形式正规的决策文书。
在实行官僚制的组织中,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都应该形成正式文件下达,并且要记录在案,用毕归档。
这使组织独立于个人之外,不因领导成员的变动而变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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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
发表日期:2004-02-16 文章作者:许激
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 Weber,1864-1920)生于德国,曾担任过教授、政府顾问、编辑,对社会学、宗教学、经济学与政治学都有相当的造诣。
韦伯的主要著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般经济史》、《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等。
其中官僚组织理论(也译为行政组织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最为深远的影响。
韦伯对组织管理理论的伟大贡献在于明确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权力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为此,韦伯首推官僚组织,官僚制在19世纪已盛行于欧洲。
韦伯提出的官僚组织理论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一种高效率、合乎理性的管理体制。
韦伯把人类行为规律性地服从于一套规则作为社会学分析的基础。
他认为一套支配行为的特殊规则的存在,是组织概念的本质所在。
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韦伯将社会所接受的权力分为三种:法定权力、传统权力和神授权力。
它们应该建立在以下基础上:
合理基础——它是以一种对正规规则形式的“法律性”,以及对那些升上掌权地位者根据这些条例发布命令的权利的信任作为基础的(法定权力)。
传统基础——它是以一种对古老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及对根据这些传
统行使权力者的地位合法性的既定信念作为基础的(传统权力)。
神授基础——它是以对某一个人的特殊的、超凡的神圣性、英雄行为或典范品格的信仰,以及对这个人所启示或发布的规范榜样或命令的信仰作为基础的(神授权力)。
韦伯认为人们对传统权力的服从是在习惯义务领域内的个人忠诚。
领导人的作用似乎只为了维护传统,因而效率较低,不宜作为官僚组织体系的基础。
超凡权力的合法性,完全依靠人们对于领袖人物的信仰,是非理性的,所以,超凡的权力形式也不宜作为官僚组织体系的基础。
只有提供了慎重的公正的法定权力才能作为官僚组织体系的基础。
有了适合于官僚组织体系的权力基础,韦伯勾画出理想的官僚组织模式,具有下列特征:
1.组织中的成员应有固定和正式的职责并依法行使职权。
组织是根据合法程序确定的,应有其明确目标,并靠着这一套完整的法规制度,组织与规范成员的行为,以期有效地追求与达到组织的目标。
2.组织的结构是由上而下逐层控制的体系。
在组织内,按照地位的高低规定成员间命令与服从的关系。
3.强调人与工作的关系,成员间只有对事的关系而无对人的关系。
4.成员的选用与保障:每一职位均根据其资格限制(资历或学历),按自由契约原则,经公开考试合格予以使用,务求人尽其才。
5.专业分工与技术训练:对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并明确每人的工作范围及权责,并不断通过技术培训来提高工作效率。
6.成员的工资及升迁:按职位支付薪金,并建立奖惩与升迁制度,使成员安心工作,培养其事业心。
韦伯认为,具有上述六项特征的组织可使组织表现出高度的理性化,其成员的工作行为也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组织目标也能顺利的达成。
韦伯对理想的官僚组织模式的描绘,为官僚组织指明了一条制度化的组织准则,这是他在管理思想上的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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