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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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葡萄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葡萄酒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提高葡萄酒产品质量,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葡萄酒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葡萄酒生产环节,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

第三条葡萄酒安全生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食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检验第四条原料采购应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确保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五条采购的原料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六条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得进入生产环节。

第三章生产加工第七条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第八条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第九条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确保葡萄酒的品质。

第十一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第四章包装储存第十二条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包装材料。

第十三条包装过程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包装质量。

第十四条储存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第十五条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确保葡萄酒品质不受影响。

第五章运输销售第十六条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葡萄酒受到损坏。

第十七条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害物质混装。

第十八条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葡萄酒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第十九条销售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葡萄酒生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葡萄酒厂的规章制度

葡萄酒厂的规章制度

葡萄酒厂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葡萄酒厂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葡萄酒厂的全体员工,任何人不得违反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条葡萄酒厂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四条葡萄酒厂制定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维护企业形象。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为全体员工遵守的基本准则,任何人不得违反,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葡萄酒厂生产管理由生产部门负责,生产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进度。

第七条生产部门应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严格把关生产过程,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八条生产部门应对生产线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九条生产部门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员工安全。

第十条生产部门应加强对生产工艺的研究和改进,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第三章品质管理第十一条葡萄酒厂品质管理由品质部门负责,品质部门应对产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二条品质部门应加强对原材料的选择和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生产要求。

第十三条品质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四条品质部门应与生产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品质部门应建立反馈机制,接受客户投诉并及时处理,改进产品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葡萄酒厂安全管理由安全部门负责,安全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部门应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员工安全。

第十八条安全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九条安全部门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障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长城葡萄酒公司管理制度

长城葡萄酒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长城葡萄酒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管理遵循“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2.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4.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5. 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6.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7.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8. 行政部:负责公司后勤保障、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岗位需求,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条生产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生产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三条生产部对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确保环境保护。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十四条销售部负责制定销售计划,拓展市场,提高市场份额。

第十五条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第十六条销售部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销售技能。

第十七条销售部建立客户档案,维护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

第十九条财务部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确保公司合法合规。

第二十条财务部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葡萄酒管理机构制度范本

葡萄酒管理机构制度范本

葡萄酒管理机构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葡萄酒行业的管理,规范葡萄酒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葡萄酒产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葡萄酒生产、流通、销售、饮用等活动的主体。

第三条葡萄酒管理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依法履行对葡萄酒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国家鼓励葡萄酒产业的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提倡适量饮酒,倡导健康饮酒文化。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设立国家葡萄酒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葡萄酒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葡萄酒管理机构设在其所在地。

第六条国家葡萄酒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葡萄酒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二)监测葡萄酒市场情况,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三)对葡萄酒生产、流通、销售、饮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四)组织葡萄酒行业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五)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六)依法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三、生产管理第七条葡萄酒生产企业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生产活动。

第八条葡萄酒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葡萄酒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葡萄酒生产企业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不得伪造、冒用葡萄酒产地、品种、年份等信息。

第十条葡萄酒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葡萄酒进行质量检验,并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检验合格标志。

四、流通管理第十一条葡萄酒流通企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葡萄酒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验明葡萄酒产品合法来源,不得销售非法添加物、假冒伪劣葡萄酒。

第十三条葡萄酒流通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葡萄酒产品的产地、品种、年份等信息。

第十四条葡萄酒流通企业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市场秩序。

葡萄酒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葡萄酒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本企业葡萄酒生产、储存、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产品质量,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1. 成立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和检查。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 所有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1. 生产安全管理(1)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2)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2. 储存安全管理(1)严格按照储存规范要求,对储存场所进行分类管理。

(2)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确保设施完好,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

(3)对储存的葡萄酒进行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3. 销售安全管理(1)对销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销售流程,确保销售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3)对销售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公司安全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等。

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葡萄酒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葡萄酒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葡萄酒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葡萄酒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葡萄酒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葡萄酒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五条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葡萄酒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对公司葡萄酒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监督;3. 负责对不合格葡萄酒产品进行追溯、处理和整改;4. 负责对员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培训;5. 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葡萄酒质量安全。

第三章生产环节管理第六条生产前,必须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严格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生产设备、工艺参数等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对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九条生产完毕,对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储存环节管理第十条葡萄酒储存环境应满足以下条件:1. 温度控制在10-20℃;2. 湿度控制在60%-75%;3. 无阳光直射;4. 无异味污染。

第十一条储存区域应划分明确,防止不同品种、批次的产品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储存期间,定期检查酒体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运输环节管理第十三条运输车辆应具备良好的封闭性能,防止葡萄酒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十四条运输过程中,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确保葡萄酒品质。

第十五条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第六章销售环节管理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应具备葡萄酒知识,能够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

第十七条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循“先入库、先销售”的原则,确保产品新鲜。

葡萄酒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葡萄酒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葡萄酒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企业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葡萄酒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葡萄酒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葡萄酒产品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设立葡萄酒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并完善葡萄酒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2. 组织开展葡萄酒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员工质量安全意识;3. 监督检查葡萄酒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4. 负责葡萄酒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葡萄酒质量安全状况。

第三章生产环节管理第六条生产原材料采购:1. 采购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2. 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原材料来源合法、安全;3. 对原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其质量、数量、包装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生产过程控制:1.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规范化;2.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加强生产现场管理,防止污染,确保产品质量。

第八条产品检验:1. 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2. 检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妥善保存检验报告;3. 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储存环节管理第九条储存条件:1. 葡萄酒储存库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避震;2. 储存温度控制在10-18℃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65%-75%之间;3. 储存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条储存管理:1. 定期检查储存库内葡萄酒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对储存的葡萄酒进行编号、登记,确保账实相符;3. 严格出入库手续,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葡萄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葡萄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葡萄酒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和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葡萄酒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环境与设施第四条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第五条生产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生产用水应满足生产要求,水质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七条生产原料应选用优质、新鲜、无污染的原材料,并定期对原料进行质量检测。

第三章生产过程管理第八条生产过程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

第九条原料进厂时,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不合格原料不得进入生产流程。

第十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条件,防止葡萄酒变质。

第十一条生产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卫生要求的服装、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中,对关键工序进行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五条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六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处理,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五章安全生产与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十九条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第六章培训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二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二十三条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者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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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减少安全隐患,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本办法包括:责任范围、安全指标、安全职责、考核标准,考核范围包括封一车间、封二车间、贮酒车间、配酒车间、生产办公室、技检科、财务科。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艳青
副组长:李进、乔春
组员:仇涛、张存巍、段宏金、吕忠强、王本信、代喜云、周元
一、责任范围:
各部门的责任范围以本部门所属的一切岗位,全部场所(公共场所以划分的卫生责任区为准),所有人员(包括本部门与其采取任何承包形式承包的岗位和人员及外单位在本部门所属场所内从事一切活动人员)及其它另行确定的范围。

二、安全指标: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重大爆炸事故为零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重大生产事故为零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多人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轻伤率小于3‰。

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安全隐患的整改率达100%。

三、安全职责:
1、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负责组织签订班组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并认真组织落实;
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认真执行对新工人(包括一切到本车间工作的人员)、新调工种、复工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安全教育。

严格执行各种人员的教育手续,没有安全部门或人员签发的《职工安全上岗资格证》不
准安排其上岗。

特殊工种无上级颁发的专业《上岗证》不准安排其单独上岗。

不准安排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从事《职工安全上岗资格证》所定工种以外岗位的活动;
5、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6、组织各班组班长和班组安全员及本车间、部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开好安全例会。

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并要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7、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并且认真组织整改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中各项隐患,能解决的必须按期解决,解决不了的无权积压不报,应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并在解决前采取临时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8、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9、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0、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明确本级及下级兼职安全员,并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1、各岗位要悬挂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定期组织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组织学习和考核并督促职工严格执行;
12、进行较大的工程和较危险的作业,必须事先制定出安全技术与组织措施,经有关厂长批准后,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并在开工前通知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许可后方可动工。

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和组织扑救措施,报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13、使用新设备、应用新工艺、进行技术改革和工艺改革等,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和技术部门制定或修改设备或工艺操作规程后组织工人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无各种操作规程,不得安排生产;
14、配备好机器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并定期组织检修,防止失效;
15、督促检查有关人员健全职工劳保用品发放卡片,做好劳保用品发放,教育检查职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16、加强对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控制和管理;
17、负责本车间、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的组织和教育工作,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向消防队报警,同时报告领导;
18、负责本车间、部门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并与职工共同学会本车间、部门配备的消防器材使用。

四、考核标准(100分):
1、生产科每年年底对各部门安全管理做出优秀、良好和不合格的考核评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
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凡是考评为不合格的部门不得参与任何先进、标兵的评选。

2、本办法实行“火灾、爆炸和死亡、中毒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部门,直接列为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
3、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见附表,按照每分200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公司其他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办法由公司安生产科负责解释。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现场管理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起评分100分)
2
对损坏、私拿公司财务加以阻止并举报的加5分
3
提出切实有效地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且效果明显的加10分
4
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抢救并妥善处理,使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加10分
5
发现并立即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加20分
葡萄酒公司
201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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