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1.doc
设计院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设计院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设计院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提高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设计院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的所有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三、核心理念1. 技术创新:鼓励技术创新,提高设计水平和竞争力。
2. 质量导向:坚持质量导向,追求优质设计和服务。
3. 风险管理:强化风险意识,规避技术质量风险。
4. 过程控制:重视全过程控制,确保设计质量和工期进度。
5. 团队合作:倡导团队合作,促进技术交流和共享。
6. 持续改进:开展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技术质量管理水平。
四、质量管理体系设计院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政策、目标和计划,质量组织和人员,质量程序和流程,质量记录和档案,内部审核和持续改进等要素。
1. 质量政策:设计院制定质量政策,明确质量目标和原则,将其纳入设计院管理体系,作为全院质量管理的指导方针。
2. 质量目标:设计院设立技术质量目标,包括设计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和经济目标等,确保设计院业绩稳步提升。
3. 质量计划:设计院编制质量计划,确定质量验收标准和流程,保障设计成果符合规范和要求。
4. 质量组织:设计院成立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质量手册、程序和规定,指导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
5. 质量人员:设计院配备专业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设计成果的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设计质量和工期进度。
6. 质量程序:设计院建立质量控制程序,包括设计审查、技术交流、成果评审等程序,保证设计质量和工期进度符合要求。
7. 质量记录:设计院建立质量记录和档案,包括设计文件、审查记录、技术交流记录等,作为质量管理的依据。
8. 内部审核:设计院开展定期的内部审核,检查设计质量和工作程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9. 持续改进:设计院开展持续改进活动,包括技术培训、案例研究、经验总结等,提高技术质量管理水平。
五、质量管理流程设计院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流程,包括设计审查、技术交流、成果评审、质量验收等,确保设计质量和工期进度符合要求。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
一、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并建立有效的技术管理机制,提高技术质量,推动设计院的技术发展。
二、技术管理结构
1.技术管理机构:设计院技术管理机构由负责管理设计院技术的专
业技术人员组成,由院长或其授权人(设计院技术专家)负责领导,负责
技术部分事宜的日常管理,技术审查和质量核查等。
2.技术管理程序:设计院技术管理程序,要求设计院必须从方案设计、技术审查、技术质量检查、设计变更审查、技术跟踪与管理等多个环
节落实技术管理,形成有效的技术管理机制。
三、技术管理体系
1.技术管理组织机构:设计院技术管理组织机构要严格执行技术管
理体系,确定相应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完善技术管理流程,规范技术
交底、技术审查、技术质量检查、设计变更审查、技术跟踪与管理等活动,保证技术管理有序运行。
2.技术管理流程:设计院技术管理流程严格符合中央或地方有关的
技术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设计院综合管理制度”、“设计院技
术管理规范”等。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四)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五)现场勘察、调查、测量等资料;六)其他相关资料。
二、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严格按照编制程序和要求进行编制。
三、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注重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充分考虑工程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四、勘察、设计文件的实施应当按照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勘察、设计文件的修改应当经过审核、审定后方可实施,修改内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勘察、设计文件的归档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保密和完整性。
页脚内容精品整理第四章勘察、设计文件签字与盖章一、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人员签字,签字人员必须对文件的内容和技术要求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二、签字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编制程序和要求进行签字,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盖章,章的内容必须与文件的签字人员相符合,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签字和盖章的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页脚内容精品整理第五章工程勘察管理一、工程勘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勘察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二、勘察人员必须认真组织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勘察计划和要求进行勘察,确保勘察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勘察人员必须认真记录勘察数据和资料,确保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勘察人员必须对勘察结果负责,确保勘察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五、勘察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勘察报告编制和提交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勘察报告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六、勘察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勘察报告的审核、审定和签字盖章等程序和要求,确保勘察报告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页脚内容精品整理第六章工程设计管理一、工程设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二、设计人员必须认真组织设计工作,严格按照设计任务和要求进行设计,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设计人员必须认真记录设计数据和资料,确保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设计院技术管理,提高设计质量,提升设计效率,制定《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职责1. 设计院应有专门负责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等。
2. 技术管理部门应对设计任务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对工作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保证设计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水平。
3. 技术管理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的不断学习和提高,并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设计管理制度1. 设计任务下达根据公司委托、工程承包合同等文件要求,技术管理部门应审慎制定工作计划和布局,按照合同约定分组分配设计任务,确保专业、合理的任务分配。
2. 设计文件编制技术管理部门对工作内容、工作时限、设计质量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组织合理配置设计人员,落实设计任务。
3. 设计质量控制技术管理部门应对设备加工、安装、调试、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随时维护设计文件质量,对设计文件进行严密监管,确保设计质量。
4、整理设计档案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设计项目资料和文献资料,在不违背保密要求的情况下,保证设计资料完整、准确和及时性。
三、技术管理规定1. 制定工作制度设计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相关的设计和技术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修订。
2. 落实工作规定员工应全力落实公司各项制度和工作规定,认真执行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
3. 安全生产规定设计院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掌握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保证设计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 更新技术资料设计院员工应根据业务需要不断学习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设计软件的使用方法,积极更新技术资料,保证设计过程的科学化。
四、技术管理考核设计院应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和公司管理要求,每年进行技术管理考核。
考核方案和标准应合理、科学;考核结果应与员工收入和晋升相关联设计院应根据技术管理考核结果,对技术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不断提高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证公司不断发展。
设计院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院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设计项目、科研成果、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等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完整、准确、安全原则;3. 及时、高效原则;4. 保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技术档案室,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技术档案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3. 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4. 负责技术档案的借阅、复制和销毁等工作;5. 参与技术项目的技术审查和验收;6. 负责技术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技术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1. 设计项目的技术文件、图纸、计算书、设计说明书等;2. 科研成果的技术文件、报告、论文等;3. 技术资料、标准、规范、法规等;4. 其他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技术档案的整理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项目、专业、文件类型等进行分类;2.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3. 编号、命名规范,便于查阅和管理;4. 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清晰。
第四章技术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技术档案的保管要求:1. 保管设施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定;2. 保管环境适宜,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3. 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技术档案的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登记表,明确查阅目的、范围和期限;2. 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或遗失;3. 未经批准,不得复制、转发或泄露技术档案内容。
第五章技术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十条技术档案的鉴定:1. 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2. 鉴定内容包括: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保存价值等;3. 鉴定结果应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院的管理,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保障工作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层和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依法独立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部门职责,实行科学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提倡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上进,勇于创新。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对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保障和要求。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对于管理人员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设计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建筑工程设计院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方式进行组织架构,主要包括院长办公室、设计部、财务部、人事部等部门。
第十条院长为建筑工程设计院的领导,负责院的决策工作。
第十一条设计部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设计质量等问题。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人事部负责院员工的招聘、培训和员工关系等工作。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设立职工会,代表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五条院长为院的行政负责人,负责院的整体管理工作,对院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六条设计部部门负责设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进行院的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负责院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的管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职工会对院员工的权益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
第四章沟通与协调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设计院需要保持院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畅通,促进工作合作。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有关信息的通报、汇报以及协调、会商等事宜应做到及时、有效。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工作。
第五章激励与考核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设计院针对员工的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
工程设计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设计技术质量,保证工程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理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设立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工程设计技术质量。
2. 设立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和监督工程设计方案。
三、人员管理1. 人员招聘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资格证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
2. 培训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3. 考核对技术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激励优秀员工,规范不合格员工。
四、质量管理1. 设计文件管理严格管理设计文件,确保设计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设计验证对设计方案进行验证,确保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 设计审查设立设计审查机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 技术标准制定和更新技术标准,提高设计的技术质量。
五、质量控制1. 设立质量控制点,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设立质量检测点,对设计成果进行检测和验证。
3.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性。
六、风险管理1. 对工程设计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2. 设立应急预案,处理设计过程中突发事件。
七、改进措施1. 对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2. 定期组织设计经验交流会,分享成功经验和教训。
八、责任追究1. 对设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追究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2. 对存在严重失误和失职的人员做出相应处罚。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经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生效。
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院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设计院的综合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设计院的全体员工,是员工遵守的基本管理规范。
第三条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是工程设计院的管理基础,是组织管理和人员管理的依据。
第四条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由工程设计院院长负责执行,院长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五条工程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违背规定。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工程设计院将依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细则由工程设计院负责人会同职能部门负责制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工程设计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工程设计院领导任命。
第九条工程设计院设立综合管理部、技术开发部、质量监督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工程设计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开发部主要负责工程设计院的技术研发工作,提高设计水平和技术创新。
第十二条质量监督部主要负责工程设计的质量监督和审核工作,保证设计质量。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工程设计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设计院的财务管理和经济运作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维护工作环境,保障工作秩序。
第十七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适应工作需要。
第十九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保护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工作资料。
第二十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二十一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保护单位财产,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第二十二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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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1
规划市政设计技术岗位责任制度
为加强分院技术质量管理,明确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规划设计水平,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城乡规划专业技术责任制
1.1总规划师(总工程师)
1.1.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检查分院贯彻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1.1.2按照“三体系”管理文件要求,负责分院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的完善与修订,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负责对规划、设计项目的质量抽查工作。
1.1.3负责分院技术委员会进行规定的技术审议工作。
(如规划项目审查、规划编技术标准、规定、设计评优等)。
1.1.4审查院管规划项目设计文件。
主持分院技术会议,组织对规划项目、重要项目及科研项目等成果的审查和鉴定。
组织研究解决规划、设计、科研及业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1.1.5研究掌握规划、设计行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动态,组织审定业务建设计划、技术发展规划、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等,并认真组织执行。
1.1.6负责全分院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开展学术活动,总
结交流先进经验,组织对外科技情报交流和科技合作,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1.2审定人
1.2.1协调解决设计项目的重大技术问题,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成品的完整性负责。
1.2.2主持工程项目的技术会审、会签工作。
1.2.3对项目实行全过程技术跟踪,参加设计的审批、交底、总结等技术会议。
1.3审核人
1.3.1对以下各项进行审核并做好设计成品的校审记录:
①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标准和院、分院规章制度规定。
②本专业的主要设计方案(如建筑平面和空间布置、主要结构、主要工艺流程、关键设备造型和总平面布置等)是否选用恰当、经济合理,便于使用和施工。
③采用的设计数据、计算方法及选用的标准图、复用图是否正确。
1.3.2统一本专业的设计技术措施,主持本专业的业务建设;研究解决本专业存在的技术问题,注重做好设计的事前指导工作,必要时可召开本专业人员参加的技术研讨会。
1.3.3研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和技术政策;组织本专业人员学习技术业务,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
1.3.4审签向外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做好设计成品的校审记录;负责本专业设计质量评分。
1.4项目负责人
1.4.1在规划准备阶段,组织各专业规划人员做好调查研究,现场踏勘;提出收集基础资料清单及勘测要求;取得有关协议文件和征求建设单位意见等工作。
1.4.2编制规划作业计划及外出调研报告(需要时),组织好各专业之间的协调配合,督促检查规划进度。
1.4.3负责总说明书的编写,组织专业会签,办理规划成品及技术资料归档,积极收集规划质量信息。
1.4.4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项目的审查会议,认真做好与建设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1.5专业负责人
1.5.1对以下各项进行审查并做好规划成果的校审记录。
①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规范、标准和院分院规章、规定。
②本专业的规划方案是否选用适当、经济合理、便于近期实施。
③采用的规划数据、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④图纸及文字材料是否正确。
1.5.2统一本专业的规划技术措施,研究解决本专业存在的技术问题。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和技术政策,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提高规划质量。
1.5.3做好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参与专业会签。
1.6校对人
1.6.1校对规划图纸、说明书及计算书中的比例、数字、尺寸、坐标、画法、色彩、计算数字等是否正确无误;检查文字是否简明通顺,制图
是否符合规定。
并做好校审记录。
1.6.2发现方案性问题时,可向上一级反映。
1.7设计人
1.7.1认真贯彻国家现行政策、法令,正确运用规范、标准、规定、规程,确保规划质量。
1.7.2分析研究规划任务的内容要求,深入现场,认真踏勘,详细收集基础资料,做好技术经济比较,合理地采用先进技术,正确选用规划数据和计算方案,做出正确合理的优质规划方案。
1.7.3图纸应正确表达设计意图,内容符合规定的深度要求,图面清晰、布置匀称美观、尺寸正确、比例适当、线条分明、图
例符合规定。
1.7.4配合项目负责人编好作业计划,按时完成规划任务。
做好技术资料归档前的整理工作。
1.7.5参加项目的评议、审查会议及回访、总结等工作。
1.8设计程序
项目组成立
确定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定人、审核人等人员组成初步设计
方案讨论、制图、校核、审核、审定
方案
汇报
方案修改
定稿讨论、校核、审核、审定
成果
2、市政设计工作责任制
2.1审核人
2.1.1审核人要深入审核的工程,先听取设计人员对工程情况及设计人员设计思路的汇报,全面了解工程的特点难点,在进行审图,有必要的话,要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
2.1.2对于计算书要求审核人员必须重新计算,在计算结果完全与原计算书一致的情况下才算合格。
2.1.3对以下各项进行审核并做好设计成品的校核记录:
①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标准和院分院规章规定。
②本专业的主要设计方案是否选用恰当、经济合理,便于使用和施工。
③采用的设计数据、计算方法及选用的标准图、复用图是否正确。
2.1.4审签向外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做好设计成品的校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