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学方法的比较 - 用于合并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引言:在社会学的研究中,社会分层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不同的学者通过不同的理论途径对社会进行分层研究和分析,其中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是最为知名和影响深远的。
本文将对这三位学者的社会分层理论进行比较,探讨他们的共同点和差异,并对其对社会分层研究的贡献进行评估。
一、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马克思是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对社会分层的理论贡献巨大。
在他的理论框架中,社会分层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
他认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了社会结构和分层的形成。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马克思将社会分为两个主要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资产阶级拥有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则只能靠自己的劳动力维持生计。
这种阶级对立是社会分层的根源,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社会分层是通过剥削和压迫来实现的。
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注重经济条件对社会结构的影响。
他认为,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中,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包括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意识形态等。
因此,经济基础的变化将直接影响社会的分层结构。
二、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韦伯是社会学中的另一位重要的学者,他对社会分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与马克思不同,韦伯将社会分层看作是多个因素的综合结果。
他认为,社会分层是由不同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地位所决定的。
在韦伯的理论中,社会资源包括财富、权力和荣誉。
这些资源决定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而地位的不同则形成了社会的分层结构。
韦伯主张通过对社会地位的分析来研究社会分层,他将地位分为三种类型:阶级地位、阶层地位和社会群体地位。
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强调了社会资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他认为,社会分层不仅仅是经济因素的决定,还受到政治、文化和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影响。
他强调了地位的多维度性,同时也提出了社会流动的可能性。
三、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涂尔干是中国社会学家,他在社会分层理论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他的社会分层理论强调了社会阶层的多元性和现实性。
涂尔干认为,社会分层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属性,是社会组织的结果。
韦伯和涂尔干社会学方法论的比较

韦伯和涂尔干社会学方法论的比较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它主要探讨的是有关社会学学科体系及基本假设的一般原理问题,包括研究的立场、方位、视角、基本观点以及解释社会现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逻辑程序等。
从社会学发展史来看,关于社会学方法论的讨论是从马克思·韦伯与史末勒等人的论战开始,他们引发了学术界对社会学研究方法论的论争;涂尔干和韦伯依据各自的理论背景和逻辑起点,继承和开拓了社会学研究中的两大方法论传统:实证社会学和理解社会学,并为后世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基本的方法论基调,本文试图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对两人的方法论进行初步的梳理和比较。
涂尔干在其著作《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将社会学研究对象确定为“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
他是这样给社会事实下的定义:“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按社会成员的结合关系的性质的不同,社会事实又可分为物质性社会事实和非物质性社会事实两大类。
涂尔干的社会事实具有“外在性”、“强制性”、“普遍性”和“独立性”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韦伯的社会学被称作“理解的社会学”,他的社会学定义是“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对社会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
”根据这一定义,可见韦伯将人的社会行动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而人们的社会行动都是有主观意向和动机的,这与自然科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社会学研究首先要设法理解人们的社会行动。
在这里,理解分为两种类型:“直观理解”和“解释性理解”。
从两人给出的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差别着实可以看出两人所代表的不同理论传统之间的区别。
涂尔干以社会事实为自己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相对于韦伯的人的社会行动而言,是宏观层面的。
从这一点可以理解涂尔干理论中的社会是客观存在的,而韦伯则认为只有个体是真实存在的,只有研究人的社会行动,对其作出解释性理解。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引言:社会分层是社会学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旨在理解社会中个体的层级差别以及这些差别对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机会的影响。
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是三位对社会分层理论做出重要贡献的经典社会学家。
他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社会分层现象以及其背后的原因。
本文将对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进行比较,以揭示他们在分析社会分层时的不同观点和方法。
一、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层是由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而产生的,分层是基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冲突。
他的理论强调了阶级斗争的重要性,将社会分为两大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拥有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只能依赖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生存。
这种阶级矛盾导致了不平等的经济结构,并使得资本主义社会不可持续。
马克思还认为,社会分层是一种历史发展的趋势,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最终会导致社会主义的到来。
二、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与马克思不同,韦伯将社会分层视为多个因素的综合结果,包括经济、权力和社会地位。
韦伯提出了“三个纯型的特殊接近”:经济类别、社会政治类别和身份类别。
经济类别主要基于个人的经济地位和财富,社会政治类别主要根据个人的权力和政治地位,而身份类别主要关注个人的社会地位和文化认同。
这种综合理论使得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更具灵活性,能够更好地解释不同群体间的差异。
三、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
他认为,教育是社会流动和分层的关键因素,有助于个人获得更好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机会。
在涂尔干看来,教育程度越高,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和权利就越高。
与马克思和韦伯相比,涂尔干更关注教育的社会作用和对社会分层的影响,认为通过教育可以改变和提升人们的社会地位。
比较与总结: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都对社会分层现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
韦伯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之对比

韦伯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之对比【摘要】本文将对韦伯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进行对比。
首先介绍了两位学者的背景,然后分别阐述了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秩序理论,重点探讨了两者在对社会秩序看法上的差异。
接着对两位学者的理论进行比较,探讨了其异同之处。
通过分析社会秩序的演变过程,总结了韦伯与涂尔干的社会秩序理论对于理解社会运行的重要性。
通过本文的对比分析,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这两位学者对于社会秩序的独特见解,为我们认识社会秩序的本质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关键词:韦伯、涂尔干、社会秩序、理论对比、社会演变1. 引言1.1 背景介绍韦伯与涂尔干是两位著名的社会学家,他们的社会秩序理论在社会学领域有着重要的影响。
韦伯(Max Weber)被誉为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对社会结构、权力、文化等方面都有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有影响力的理论。
涂尔干(Émile Durkheim)则是著名的法国社会学家,提出了许多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对社会学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贡献。
韦伯和涂尔干在对待社会秩序的理论上有着不同的观点和方法。
他们在研究社会秩序时注重的重点和侧重点也不尽相同。
通过对比和分析他们的理论,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社会秩序的形成和演变过程。
社会秩序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对于社会的运行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韦伯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他们的观点和思想差异,以及这些理论对于我们理解社会秩序的意义。
通过对两位社会学家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社会秩序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当代社会学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2. 正文2.1 韦伯的社会秩序理论韦伯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了社会秩序的概念,他认为社会秩序是通过规范、权威和信仰来实现的。
他强调了现代社会的特点,包括官僚机构的重要性、等级制度的存在以及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
韦伯认为,社会秩序是由个人的行为和社会的结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个人的意志和社会的规范共同构成了社会秩序的基础。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现代性理论比较

现代性的起 代性的起源、 发展及界定
( ) 一 现代性 的起 源及发展 。现代性是 在后封建 的欧洲 建立 的, 随着现 代社会 的发展 , 2 纪 日益 具有 世界历 在 0世 史性的影 响力 。 0世纪 6 2 0年代前后 , 欧美发达 国家相继进
思在现代性理论中使用 的是 “ 资本主义” 这一概念 。马克思 对待现代性 的基本立场概括为对于现代性 的继 承 、 叛和 反
重建 这三者的结合 。马克思认为现代性的产生 以资本主义 生产方式 的 出现 为标 志 。马克 思认为现 代性就是 资本 主
入 了“ 后工业社会 ” 。与此 同时 , 随着技术进步与 生活富 伴
产和市场经济 。3它涉及政治制度 。 . 二、 马克思 , 韦伯 。 尔干关于现代性的分析 涂
于现代性 的分析有十分重要 的现实 意义和理论 意义 , 文 本
主要探讨三位学 者关于现代性 的分析 。首先我们先看一下
社会 学从其诞 生之 时起就表 现出 了对 现代化 的强烈 关怀 。我们在分别看一 下在古典社会学领域 比较有影响力 的三位学者关于现代性有哪些观点:
【 作者简介】 王玉影( 95 )女 , 18 一 , 黑龙江宾县人 ,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专业在读研究生。
・
1 ・ 3
干认为现代性 的起 源是 以法国大革命 和工 业革命 为标志
的。在涂尔干看来 , 现代 性是从机械 团结 向有机 团结 过渡
与人类渴望 自由的根本问题 ,甚至反 而加深 了这些 问题的
策取向上的不同。 【 关键词 】高现代性 ; 马克思 ; 尔干; 涂 韦伯
【 中图分类号 】 C 1 【 9 1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10 — 0 6 2 1)9 0 1 — 2 0 9 3 3 (0 0 0 — 0 3 0
整体的社会事实与个体的社会行动关于与韦伯社会学方法论的逻辑基点比较

整体的社会事实与个体的社会行动关于与韦伯社会学方法论的逻辑基点比较一、概述在社会学的广阔领域中,埃米尔迪尔凯姆(mile Durkheim)与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这两位杰出的社会学家各自提出了深刻而独特的方法论观点。
迪尔凯姆的“整体的社会事实”理论与韦伯的“个体的社会行动”理论,虽然在表面上看似相悖,但实际上都对社会学的研究方向和方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两种方法论之间的逻辑关系,比较它们的异同,以期对现代社会学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启示。
迪尔凯姆强调,社会事实并非简单的个体行为的总和,而是独立于个体意识之外,对个体行为具有制约和决定作用的客观力量。
他将社会事实视为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认为只有通过对社会事实的整体性分析,才能揭示社会的本质和规律。
而韦伯则认为,社会行动是个体在主观意义和客观环境相互作用下做出的选择。
他强调,个体的社会行动不仅受到外部社会结构的制约,还受到内部价值观念的引导。
这两种观点的差异在于,迪尔凯姆更强调社会结构的决定性作用,而韦伯则更重视个体行动的主动性和选择性。
这两种看似对立的观点实际上在社会学研究中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迪尔凯姆的观点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现象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而韦伯的观点则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个体在社会中的行为选择和价值取向。
通过比较这两种方法论,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学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同时也可以为现代社会学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启示。
本文将从概述迪尔凯姆和韦伯的基本观点出发,深入探讨这两种方法论之间的逻辑关系,以期为社会学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
1. 简要介绍马克思和韦伯在社会学领域的地位与影响。
在社会学领域,马克思和韦伯均享有崇高的地位,他们的思想对于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影响是深远而持久的。
马克思被誉为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理论对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他提出的阶级分析、历史唯物主义和经济分析等思想,为我们理解社会现象提供了重要的思考框架。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比较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这三位社会学巨匠的社会分层理论。
这三位思想家各自提出了独特且影响深远的社会分层观点,对于我们理解社会结构、权力分配以及社会不平等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比他们的理论,我们可以更全面地把握社会分层的多维度、复杂性和动态性。
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强调经济因素在社会分层中的决定性作用,认为社会阶级是基于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形成的,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变革的主要动力。
韦伯则提出了多元分层理论,强调社会分层不仅基于经济因素,还包括权力和声望等因素,他提出了“三位一体”的社会分层框架,即财富、权力和声望是构成社会分层的三个维度。
涂尔干则更加注重社会团结和集体意识在社会分层中的作用,他认为社会分层是社会团结的体现,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应该保持一定的平衡和协调。
本文将分别介绍这三位思想家的社会分层理论,并对比他们的观点、方法和影响。
通过比较他们的理论,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社会分层的本质、机制和后果,为当前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持和启示。
本文也将探讨这些理论在当今社会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以期为社会分层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考。
二、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卡尔·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建立在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入分析和批判之上。
他认为,社会分层的核心在于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社会被划分为两大基本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资产阶级是拥有生产资料(如工厂、机器、土地等)的阶级,他们通过剥削无产阶级的劳动来获取利润。
无产阶级则是没有生产资料,只能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生存的阶级。
这两大阶级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社会分层不仅仅是两大阶级的简单划分,而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例如,教育、技能、财富等因素也会影响个人的社会地位。
但无论如何,马克思强调,经济因素是社会分层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
涂尔干\韦伯\吉登斯的方法论比较研究

涂尔干\韦伯\吉登斯的方法论比较研究摘要:涂尔干、韦伯、吉登斯分别由各自的理论逻辑出发构建了各自的理论体系,形成了社会学研究中集体主义的、个体主义的和结构化的分野。
本文从研究立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解释的原则以及对价值的看法等五个方面,来梳理和比较三位思想家的理论主张。
关键词:方法论;社会事实;社会行动;结构二重性19世纪,随着社会学家研究和思考的不断深入,形成了两种方法论倾向,一种是以涂尔干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倾向,一种是以马克思·韦伯为代表的人文主义倾向。
前者认为社会是如自然一样的有规律的世界,可以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来解释社会现象,侧重于宏观层面的解释;而后者则相反,认为社会和自然是有区别的,社会中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及其行动的意图才是解释和理解社会现实的关键。
20世纪后期,吉登斯又提出来“结构二重性”,力图打破这种主观与客观、宏观与微观的二元对立,他的“二重性”而非“二元论”是结构化社会学的核心。
当然,他的结构观区别于涂尔干的结构观,他的行动观也区别于韦伯的行动观。
一、涂尔干的方法论实证社会学由孔德开创,由斯宾塞明确,由涂尔干系统化。
孔德和斯宾塞是用思辨哲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对象,“只是在涂尔干不懈努力下,实证主义模式的“社会学”才最终得以确立。
”[1](P.117),他从社会唯实论出发,研究社会事实,并把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考察,用一种社会现象去解释另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从心理因素解释。
其目的是展示给人们,社会学是一门如自然科学一样的客观的实证科学。
1.研究立场涂尔干坚持的是方法论集体主义,强调社会是第一性的,个人是第二性的,社会结构对于个人的制约。
所以,对于个人来说,社会具有外在性和强制性,而这种外在强制性的集体现象就是——社会事实。
2.研究对象他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
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其固定与否,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换言之,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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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学方法的比较
(一)研究对象的比较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是涂尔干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在这本书里,涂尔干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社会事实或者社会现象”。
同时他给社会学所下的定义是这样的:“一切的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再看韦伯,我们习惯称韦伯的社会学叫做“理解的社会学”,他的研究对象可以说是社会行动。
他说“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对社会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
”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两位大师所分别代表的社会学理论传统之间的区别。
社会事实和社会行动是两个大小不同的概念范畴,可以说是一个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也就是说,韦伯的研究对象即社会行动相对于涂尔干的社会事实来说就显得更具体。
不难推理,由于社会事实的宏观性等原因,涂尔干社会学理论中的研究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对象就是“物”。
但韦伯对社会学的研究应该具体的,个别存在的,将处于社会中的人的行动作为研究对象,并对其作出解释性的理解,去认识这些隐藏在具体社会行动背后的“秘密”,做出最终的因果性说明。
韦伯也因此将社会学研究的两大任务规定为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
这样一来,便产生了社会学研究的两大派别——实证主义派和解释性社会学研究派,而且双方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造成了双方的矛盾对立。
(二)立场比较:
1、涂尔干实证主义基本立场
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当然是社会现象,在涂尔干看来,这个研究的本体就应该是一种自然主义取向。
社会现象背后的本真状态是自然的和真实的,当人们去研究它时应该把这种状态保持住,不应该进行人为的干预将其破坏和打乱,人都有好动性、感情、偏见、自以为是、马虎等等一系列特点,只要主动插入一次在他之外的社会行动,这些特点势必就会对他/她所参与的活动造成影响。
所以他坚信,以自然科学家的身份去研究社会科学,从自然科学借取概念、方法和运算方程,把社会现象当做“物”,当做数字来看待和研究,包括研究的理论经验原则都是可以从自然科学中借鉴的。
在认识论上,实证主义者就是经验主义的,他们主张研究结果由经验来证实,研究者通过多次的实验和观察,不断地记录,研究研究过程中要把握感觉经验中的所有,并以尽可能简单的方式来描述它们。
而研究者自身的立场要始终保持价值中立,不要置身参与其中,附合于每一次社会行动。
研究资料即事先验证研究假设的资料一定要来自实际的社会调查而不是主观的想象。
在研究方法上,实证主义主张不能孤立地研究某个特定的问题,应该将研究对象放置在整个社会之中加以认识和理解,从视角上说就是一个整体角度。
2.韦伯的解释性社会学研究立场
以韦伯为代表的解释性社会学研究者认为其研究的对象是相对的,社会现实具有地方性和情景性等特点,是可以具体被建构和阐释出来的。
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应该采取交往和参与的方式,从主观去认识,它的最终结果不是被发现而是被创造出来的。
同时,在社会学研究的方法上我们就应该主动去理解,去思考,甚至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这个过程充满着人文性质,处理的时候应该辩证的看待问题。
二、双方的社会学研究的原则比较
l、对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关系之要求的异与同。
由于受当时自然科学研究潮流的影响,涂尔干找到了社会学研究的突破口,他的方法论的基本原则是:把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即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量。
而韦伯本人与西方的历史渊源、宗教背景以及哲学有着无法割舍的关系,尤其受狄尔泰、新康德主义和存在主义的影响较大。
社会科学的普谊价值问题在他的一系列学术研究中占据着核心地位。
在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上,他与狄尔泰是一致的,反自然主义,毫不怀疑在研究社会行动的过程中,决不能像医生通过解剖人体来了解人的身体器官一样去认识社会行动背后的真相。
但是韦伯和涂尔干的研究方法论在某种意义上还是有共同点的,韦伯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应该建立一种“理想类型”的方法。
他意识到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具有独特性和主观意向性,但是想保持绝对的客观性又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
“理想类型”是指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学者都普遍认可和接受的一系列概念体系,这样就可以减少甚至避免社会学研究的随意性和不统一性。
而研究者在研究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自身的价值中立,消除研究者的价值观对研究对
象的额外影响和干预。
同样,涂尔干也强调过事实先于观念、存在先于本质,对现象的观察应排除通俗观念的干扰,直接透入现象本身的实相。
在这一点上两人是不约而合的。
2、解释社会事实的原则与理解的原则的对立。
涂尔干表示:“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到先于他存在的社会事实之中去寻找,而不应到个人意识的状态之中去寻找。
”他指出,像古典经济学和斯宾塞那样根据个别现象来解释社会事实只会把社会学降低到心理学的水平。
“一种社会事实的功能应该永远到它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之中去寻找。
”另外,涂尔干还补充一点:“当我们试图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
”在研究的过程中要进行研究对象的分类,要保持社会事实的真实状态,包括它的组合方式、结构、顺序和功能都不应该受到人为的干预。
韦伯的原则是一种理解的原则。
他坚信社会行动是有意义的,是可以被理解的。
社会行动的背后蕴含着独特的精神内涵和文化意义,如果不用理解和说明的方式而是单用自然科学的实证主义方法是不可能完成的。
韦伯提出理解有两种类别,第一种是对主观意义的直接观察理解;一种是解释性理解。
直接观察理解就是对社会行动的直观理解;而解释性理解就要根据研究者的动机来把握行动者赋予行动的意义。
两种方法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涂尔干和韦伯在这一点上可谓是泾渭分明。
3、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对立。
涂尔干坚持“社会唯实论”。
他认为社会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不能简单的化约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
任何社会现象的产生原因都是另一个社会现象,而不是一种个人心理现象。
社会不是个人的简单集合,任何还原论的方式都不能提供对社会及其现象的理解,对个人的研究只有在对于整体社会研究具有意义时,才是必要的。
这种以整体主义为出发点的实证主义方法与韦伯的理解性解释是完全不一样的,韦伯是通过社会行动的具体观察来达到理解的目的,是一种以个体为对象,观察和理解之后,发现这种个体与真实的因果关系,最终是一种经过思考后的推理,这才是结果。
三、启示
两位大师对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差异不能简单地说孰优孰劣,二位大师曾在各自的社会科学领域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且各自的方法都为社会学研究找到了合理的突破口。
正是由
于这种差异,才使得社会学的研究呈现出一种彼此对立又相互激励和补充的状态。
社会学研究的前景是无限的,每一个大师都是历史的巨人,后来者就是借着巨人的肩膀才能走的更高更远。
但是社会学研究的任务还是很艰巨的,我们应该总结前人的经验循序渐进,以求对社会学这一门沉重而富有意味的学科的不断发展进步。
1、涂尔干以社会事实作为研究对象,把社会事实当做“物”来考察。
韦伯以社会行动作为研究对象。
而这对于社会学的定义不同。
2、涂尔干是实证主义的社会唯实论理论家,韦伯则是相反的,反对照搬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社会唯名论理论家。
3、在研究立场上,涂尔干要求研究者们始终摆脱一切预断,就是要保持价值中立,以一种“完全的局外人”的立场来进行研究。
而韦伯则认为这是不太可能的,在社会学研究的方法上我们就应该主动去理解,去思考,甚至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这个过程充满着人文性质,处理的时候应该辩证的看待问题,因为有的时候,研究者的视角也是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的!但是韦伯和涂尔干的研究方法论在某种意义上还是有共同点的,韦伯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应该建立一种“理想类型”的方法。
他意识到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具有独特性和主观意向性,但是想保持绝对的客观性又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
“理想类型”是指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学者都普遍认可和接受的一系列概念体系,这样就可以减少甚至避免社会学研究的随意性和不统一性。
而研究者在研究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自身的价值中立,消除研究者的价值观对研究对象的额外影响和干预。
同样,涂尔干也强调过事实先于观念、存在先于本质,对现象的观察应排除通俗观念的干扰,直接透入现象本身的实相。
在这一点上两人是不约而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