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数据管理
制定数据管理制度,对统计数据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03
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上报时间及周期
实时上报
自然灾害发生后,相关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实时上报灾害情况。
定期汇总
对于持续性的自然灾害,应按日、周、月等周期汇总灾害情况,并及时上报。
整合数据
不同部门收集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进行整合,以消除差异,得到更准确、全面的信息。
信息反馈机制
及时反馈
在自然灾害情况下,需要及时反馈收集到 的各种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出正 确的决策。
VS
定期反馈
除了及时反馈外,还需要定期反馈汇总后 的信息,以便进行综合分析和应对。
数据分析和应用
数据分析
参考文献2
列出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相关的其他参 考文献,这些文献可能来自学术期刊、政府报告、网站等。
03
参考文献3
列出一些关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和自然灾害情况上报的案例研究或实
地考察报告,这些报告可能提供了更具体的实践经验和数据。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06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1 2 3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重要性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对于灾害的预防、应对 和恢复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提高灾害管理的 效率和减轻灾害损失。
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的必要性
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能够及时掌握灾害发生 和发展情况,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 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2023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及 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目 录
• 引言 •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 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与上报的关联 • 实施保障措施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一、总则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收集、整理和分析自然灾害的相关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灾害防治和应急响应能力。
本制度规定了自然灾害情况统计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方法与程序等。
二、统计范围与内容
1. 统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自然灾害情况的统计工作。
2. 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灾害种类:包括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暴雨等各类自然灾害。
(2)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
(3)人员伤亡、失踪和财产损失情况。
(4)救援与应急响应情况。
(5)灾后重建与恢复情况。
(6)其他相关指标。
三、统计方法与程序
1. 建立统计制度:各级政府应建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明确统计责任部门和协作单位。
2. 数据收集:通过建立信息报送网络、开展实地调查等方式收集数据。
3. 数据审核: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数据整理与分析:对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提取有用的信息。
5. 数据发布:将统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1. 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自然灾害情况统计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
2. 强化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统计工作。
3. 加强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 保障经费:各级政府应安排必要的经费,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然灾害情况报灾统计工作流程

(上午 8 时零 报告制度) (旱灾 10 日
镇一报人) 民 政
(灾害结束
1 日内核定上
报)
府
亡、伤、病人 口台帐;
2、因灾房屋 损失户台帐(1 日内核定上 报)。
死亡(失踪)
突发性自然
突发性自然
自然灾害情
1、因灾死
10 人,其他严
灾害快报表
重损失
(灾后 1 小
(1 小时越级
时上报)
上报县、市、
省、部级灾)害发生(初报)
(初报、零报告收到快报表 2 小时内)
市民政
(省民政厅、财政厅文件)
局
灾害信息确认
应急响应
1、收到快报表 2 小时汇总上报
1、临时安置住所(24 小时
收文 5 日内下拨资金
2、因灾死亡 10 人报省、部级。 内)。
(市民政局、财政局文件)
3、每日 9 时前执行零报告制度。 2、应急生活保障 7~10 天。
报)
审核、汇总 (分市、县数据)
(10 月省20民日政前上厅报)
审核、汇总 (分市、县数据) (1 月 20 日前上报)
审核汇总 (分市、县数据) (7 月 15 日前上
报)
审核汇总 (分市、县数据)
(10 月市15民日政前上局报)
审核汇总 (分市、县数据) (1 月 15 日前上报)
上报春 荒已救 济情况 (一同 上报)
防汛应急演练方案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流程图
国家民政部
审核汇总(分市、县数 据)灾情
在收到报表后 2 小时 内上报
审核、汇总(分市、县 数据)灾情
省在收民到报表后政2 小厅时
内上报
5 日内审核汇 总(分市、县数据) 上报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快报表指标解析
因灾伤病人口 伤病程度比较严重:需住院治疗或多次门诊治疗 被困人口 灾害造成交通中断,被围困48小时以上,生产、生活 受到严重影响的人口 饮水困难人口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必须是由自然灾害直接造成的,临时性或短期性的
一般由旱灾、洪涝、地震等灾害造成
快报表指标解析
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 受灾面积:因灾害减产1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成灾面积:因灾害减产3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绝收面积:因灾害减产8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农作物绝收面积主要反映的是农作物受灾的严重程度, 同一季农作物的生长期内只能统计1次。
主要由灾民生活救济情况指标、救灾资金投入情
况指标和救灾物资投入情况指标等三部分指标组
成。
已救济口粮人口
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得到救济粮食的人口
+已得到救济口粮款的人口
救灾工作情况指标解析
省级、地级、县级财政救灾款支出 必须按级填报本级财政支出的救灾款数量,不能将上
级财政支出的救灾款合并填入本级支出栏目中,避免 重复统计;
重点内容
1
统计制度
2
救助标准
《统计制度》
突发性自然灾害 旱灾 救灾工作与冬春灾民生活救济情 况报告
报表体系
表号
民统表1 民统表2 民统表3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表名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 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 因灾死亡人口台账 因灾倒房户台账 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 济人口台账
和《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填报相关内容)。
县级民政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31•【文号】国办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5.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
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普查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我国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开发普查软件系统,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制度目的和内容概述 • 灾害情况统计 • 灾害情况上报 • 数据处理和分析 • 制度实施和保障措施
01
制度目的和内容概述
制度目的
加强对自然灾害的 监控和预防能响应自然灾害预警 信息,做好应急处 置工作。
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监测、预测 、预警等技术手段,提高灾害防治 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制度的实施提 供技术支撑。
监督和评估机制
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自然灾 害情况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
性。
评估机制
定期对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 验教训,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和 运行机制,提高制度的科学性
使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平台,如政务网、电子邮件、手机APP等,提高上报效 率和数据准确性。
04
数据处理和分析
数据处理
数据收集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广泛收 集自然灾害相关信息,并汇总 至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自然
灾害情况上报制度平台。
数据清洗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和整理 ,包括筛选、分类、比对、校准 等,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
灾害原因
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如气象条件 、地质条件等自然因素,为后续的 灾害预防提供参考。
统计方法
现场调查
对于突发自然灾害,应组织专 业人员开展现场调查,收集第 一手资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
遥感监测
利用遥感技术对大范围自然灾 害进行监测,获取全面的灾害
信息。
数据分析
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对收集到的 灾害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提 取有用的信息,为决策提供支
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统计方法与流程
规定灾害统计的方法和流程,包括 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 估和上报等环节。
数据共享与信息公开
明确数据共享和信息公开的要求, 确保灾害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公开 性。
《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的实施效果及问题
研究目的和意义
目的: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提高灾害应对效率和减轻灾害影响。
有利于提高公众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和重 视程度,促进全民参与和共同应对。
为政府制定防灾减灾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提高灾害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意义
提供准确的灾害数据,有利于及时掌握 灾情和发展趋势。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方法
强化技术研发和创新
加强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的科技研发和创新, 提高信息处理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提升 灾害预警和应对能力。
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 系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的政策法规和 标准体系,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和可比性。
加强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 作,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完善《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方法建立全面的数据采集体系
加强数据分析与应用
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建立全面的数据 采集体系,包括灾前、灾中、灾后的数据采 集,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统计方法,对采集的数 据进行深入分析,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为
政府决策和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04
完善《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的建议
加强《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的宣传与普及
提高公众对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的认识
通过媒体、宣传册、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 与度。
2020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二)统计范围和主要内容
1.本制度以乡镇(街道)为统计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上报单位。
2.本制度所称的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3.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接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民政部负责全国自然灾害情况的汇总、发布等管理工作。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中有关的自然灾害统计报表格式、指标设置、统计口径等规定。
(1)初报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含分乡镇数据)。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报表后,应在2小时内审核、汇总数据,并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接到地(市)级报表后,应在2小时内审核、汇总数据,并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向民政部报告。
2020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民发〔2020〕168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及时、客观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民政部对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20 年2 月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 - 1-(一)调查目的...................................................................................................................... - 1 -(二)统计范围...................................................................................................................... - 1 -(三)调查内容...................................................................................................................... - 1 -(四)调查方法...................................................................................................................... - 1 -(五)组织实施...................................................................................................................... - 1 -(六)报送要求...................................................................................................................... - 2 -(七)统计资料公布与共享..................................................................................................- 5 -(八)质量控制...................................................................................................................... - 5 -...........................- 5 -二、报表目录.......................................................................................................................... - 6 - 三、调查表式.......................................................................................................................... - 8 -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及附表(1-5).................................................................... - 8 - 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 23 -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及附表(1-5).................................................................. - 25 - 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 35 -受灾地区基础指标统计年报表............................................................................................- 38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40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41 -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 42 -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 44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四、附录.................................................................................................................................. - 47 -(一)灾害种类术语解释....................................................................................................- 47 -(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规程................................. - 48 -(三)附则............................................................................................................................ - 50 -(四)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51 -(五)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 - 51 -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自然灾害情况和救援救灾工作情况,为灾害防范救援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范围。
1.本制度以乡(镇、街道)为统计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为上报单位。
原则上乡(镇、街道)灾情报送人员为乡(镇、街道)政府(办)负责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灾情报送人员为行政村“两委”成员、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农场、林场等单位灾情报送人员为本单位工作人员。
2.本制度所称的自然灾害是指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对于包括亚灾种(见附录“灾害种类术语解释”)的自然灾害,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以及相关涉灾部门须填报亚灾种;地(市)级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涉灾部门须填报一级灾种;同一灾害过程中多灾种并发时,以主要灾种为准。
(三)调查内容。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和受灾人员冬春救助情况,统计范围包括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以及农垦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华侨农场中的人员。
(四)调查方法。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采取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在灾害发生初期,通过非全面调查了解受灾地区的总体情况;在灾害基本稳定后或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期结束后,采用全面调查法对受灾地区进行逐一调查并核定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
1.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和管理,相关涉灾部门(行业)须按照本制度要求提供本部门(行业)的灾情及其他相关数据,并接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
2.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涉灾部门开展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中有关自然灾害统计报表表式、统计指标、报送要求等规定。
3.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自然灾害情况的汇总工作,组织开展阶段性灾情和重特大灾情的会商核定工作,向国务院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向国家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统一发布灾情。
4.针对启动国家救灾 IV 级以上(含 IV 级)应急响应的重特大自然灾害以及灾情年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主表)、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因灾死亡失踪和倒塌损坏住房一览表的填报,相关涉灾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附表)的填报,相关涉灾部门须及时将数据共享至应急管理部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