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反事故调试措施(正式)
锅炉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锅炉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张掖天邦安全管理制度》和《张掖天邦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公司处理锅炉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基本程序和依据。
第三条坚持“采取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救援抢险与单位自救相结合”的应急工作原则。
第四条公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第二章锅炉安全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及职责第五条抢险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1、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
2、分析灾情,确定事故应急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
3、发生事故时,负责抢救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4、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5、为抢救提供物质保障及其他保障条件。
6、负责内、外信息的接收和发布,向上一级救援机构汇报事故抢救情况。
7、组织本预案的学习、演练和改进。
8、负责了解、检查各抢救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或改进意见。
9、适时调整各部门人员组成,保证抢救组织正常工作。
10、对本预案的执行或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审和表彰。
11、向有关新闻机构发布信息。
12、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事故报告。
第六条抢险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1、总指挥吴志强总经理职责:负责应急指挥工作,发布抢险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协调各部门工作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对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2、副总指挥李彦军生产经理职责:负责指挥技术人员及应急工作,对抢险抢修作业依据技术规范,提供准确可行的抢险方案。
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负责消防和警戒人员的安排,布置善后和现场保护。
锅炉运行常见事故原因与预防处理方法

锅炉运行常见事故原因与预防处理方法为减少锅炉机组故障引起的直接与间接损失,减少故障停用带来的紧张的抢修工作,发电厂的安全监察、锅炉监察、技术监督工作者及全体检修、运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反事故措施,提高设备的可用率,防止锅炉事故的发生。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消除事故根源,迅速恢复机组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负荷的需要。
在设备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时或继续运行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时,应停炉处理。
下面就几种常见事故予以分析。
一、锅炉运行常见事故原因1.爆炸事故。
在锅炉事故中,锅炉爆炸事故的严重性、破坏性最大。
因为当受压部件遭到破坏,汽水混合物( 带有一定的温度、压力) 在一瞬间因压力突然降低,体积成千倍地膨胀,几乎全部冲出炉外。
汽水混合物冲击力的作用能够将锅炉抛出地面,飞出几十米甚至数百米,同时汽浪的冲击波还能摧毁和震坏建筑物,造成严重的破坏和伤亡。
这种事故在我国还没有杜绝,在锅炉事故总数中占有一定比例,其主要原因如下。
(1)使用单位业主违反安全法规,私自制造土锅炉或购置已报废的锅炉使用,锅炉长期没有定期检验等。
(2)锅炉受压部件损坏后没有及时发现和修理。
(3)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没有送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校验,以致在锅炉超压时不起保护作用。
(4)司炉工失职或操作失误。
(5)司炉工无证上岗,业主雇用未经培训持证的司炉工。
2.缺水事故。
这是工业锅炉中常见的多发事故,据统计,全国发生的严重缺水事故,约占锅炉事故总数的56%。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事故时,会使锅炉受压部件大面积变形破坏,如果处理不当,还会导致开裂爆炸。
锅炉缺水时,会出现以下现象。
(1)水位表看不见水位,水位表的玻璃管( 板) 发白。
(2)水位报警器发出低水位声光报警讯号。
(3)有过热拐的拐护,过热蒸汽温度上升。
(4)装有流量计的锅炉,汽流量大于给水流量。
(5)严重时,锅炉房闻到烧焦味和冒烟。
25项反措锅炉部分

?锅炉专业反事故措施(最终版)

锅炉专业反事故措施(最终版)锅炉专业反事故措施一、锅炉汽包水位突升(锅炉满水)1、事故特征:锅炉给水自动失灵、给水调整装置故障、运行人员对水位监视不够、调整不及时、误操作、相关表计指示不正确使运行人员误判断操作错误、锅炉负荷增加太快、给水压力突然升高、当安全门动作等使汽包压力突降,出现虚假水位等时,锅炉汽包水位会高于正常水位,甚至会达到满水。
此时锅炉远方水位计指示值增大;高水位信号报警;过热蒸汽含盐量增大,汽温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当水位超过+220mm时,MFT动作;严重满水时,蒸汽管道内会发生水冲击,法兰处向外冒汽。
汽包满水时可能造成蒸汽带水,严重时造成水冲击,危及汽机的安全,危及设备人身安全。
事故发生地点为锅炉汽包及周围设备。
2、现场处理程序:(1)当发现水位有异常时,应验证远方水位计指示的正确性(如对其有怀疑时,应与汽包就地水位计对照;必要时还应冲洗水位计。
)(2)撤出给水自动,手动关小给水调整门,减少给水。
(3)当汽包水位超过+100mm时,应继续关小或关闭主给水调整门或其它能控制给水的阀门(停止给水后应开启汽包与省煤器再循环阀)(4)开启紧急放水阀,锅炉放水。
(5)视汽温下降情况,将减温自动改为手动,关小或关闭减温水,必要时开启过热器和蒸汽管道疏水阀。
(6)当汽包水位超过+220mm时,MFT动作。
(7)停止向锅炉上水,继续加强锅炉放水,注意水位在水位计中出现。
(8)故障消除后,待汽包水位恢复正常,停止放水,锅炉重新启动。
(进水时关闭省煤器再循环阀。
)(9)其它操作,按MFT动作后规定处理。
3、注意事项:(1)加强锅炉运行参数的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主汽管道发生水击现象。
(2)运行人员就地操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必要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如果发生水击等严重情况,应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二、锅炉汽包水位突降(锅炉缺水)1、事故特征:锅炉给水自动失灵,给水调整装置故障;运行人员对水位监视不够,调整不及时或误操作;相关表指示不正确,使运行人员误判断而操作错误;锅炉负荷骤减;给水压力下降或给水泵故障;锅炉排污管、阀门泄漏或排污量过大;给水管道、水冷壁(屏)管、省煤器管破裂等,会使锅炉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远方水位计指示负值增大;低水位信号报警;过热蒸汽温度升高;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炉管爆破时则相反);当水位低于-220mm时,MFT动作。
论锅炉运行中的事故及处理方法

及邻 近 管子 等)则须立 即停 炉 。 , 3 . 炉灭火 的 现象 1锅 1 . 若水 冷 壁爆 破而 造 成锅 炉灭 火 , _3 3 应 311燃 烧 室 负压 突然 增 大 ( 冷 壁 管爆 . . 水 按 紧急 停炉 处理 。 破 ,引风机 挡板 突 然关 闭 造成 的灭 火现 象 相 2锅 炉水 位事 故 反) 。 21锅炉 满水 现象 . 31 .2燃 烧室 变 暗 , . 看火 孑看 不到 火焰 。 L 313一 、 .. 二次 风 减小 。 21 .1水位 报 警发 出水 位 高信 号 , . 汽包 就 地水位计及低地水位表高于正常水位。 31 汽 温 、 压 和 流量 均下 降 , .4 . 汽 炉膛 出 21 蒸汽 含盐 量增 大 。 .2 . 口烟 温下 降 。 21 .3给水 流量 不正 常地 大于蒸 汽 流量 。 - 31 .5汽 包水 位先 降低 后上 升 。 . 21 过热 蒸 汽温 度急 剧下 降 , 汽 管 .. 4 主蒸 31 .6火 焰监 视器发 出灭 火信 号 。 . 32锅炉 灭火 的原 因 _ 道法兰处有汽水冒出,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
击。 2 . 水 的原 因 2满 3 . . 1运行 中引 风 机 、 风 机 、 2 送 给粉 机 跳 闸或停 电 。 3 . 炉负 荷过 低或 负 荷波 动过 大 , . 2锅 2 操 作 调整 不 当。 3 . 炉水 冷壁 管爆 破 , .3锅 2 大量 汽 水 喷入 炉膛 。 3 . 煤 质低 劣或 煤种 突 然变 化 , .4 2 挥发 分 过 低或煤 粉 过粗及 煤 粉潮 湿 , 仓起拱 等 。 粉 3 . 给粉 机 故障 或给 粉 不均 , 粉仓 粉 .5 2 煤 位 低或 缺粉 。
21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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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iaNe e h oo isa d P o u t h n w T 炉 运行 中 的事 故及 处理 方法
锅炉反事故措施完整版

编号:TQC/K329Through the proposed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to deal with, common types such as planning scheme, design scheme, construction scheme, the essence is to build accessible bridge between people and products, realize matching problems, correct problems.【合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编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载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合用于解决各类问题场景,通过提出的方法与对策来应付,常见种类如计划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本质是人和产品之间建立可触达的桥梁,实现匹配问题,修正问题,预防未来浮现同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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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试目的为了防止本锅炉在调试期间发生重大恶性事故,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及机组顺利投产,针对本锅炉的特点和以往机组恶性事故,结合有关规程及本机组具体情况特制定该措施。
本措施的事故处理原则:保人身,保设备,及时发现,准确判断,迅速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因此要求系统设备安装正确、规范,调试、运行人员熟练掌握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操作程序,具有事故判断准确、处理果断迅速的能力。
二、编制依据1、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部份: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022、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000 版3、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 号;4、电力部《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质[1996]111 号;5、电力部《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 号。
锅炉反措

一、锅炉反事故措施1 防止锅炉床层灭火或爆燃事故锅炉床层看不见火或爆燃是循环流化床锅炉恶性事故之一,应从下面几个方面引起注意:1.1 加强燃煤管理,完善混煤设施;加强配煤管理和煤质分析,运行人员及时了解煤情,做好燃烧调整。
1.2 输煤专业加强管理,防止煤仓烧空导致长时间断煤事故的发生。
1.3 加强给煤层临时工管理,出现断煤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1.4 在锅炉启动过程中达到投煤温度时,运行人员应先脉动给煤,根据床温、氧量变化及就地着火情况连续给煤,保证床温平稳上升,防止炉膛爆燃事故。
1.5 在运行中,出现断煤情况后,运行人员要及时对给煤量及一次风量进行调整,床温较低时,若主燃料跳闸保护未动作,运行人员应立即停止两条给煤线运行,投油助燃。
1.6 加强油系统维护管理,防止燃油漏入炉膛发生爆燃。
1.7 主燃料跳闸检测、连锁及控制系统应投入正常,若有一条件不具备,禁止锅炉启动。
若在运行中,部分保护不正常,应及时汇报生产领导,并联系、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尽快投入保护。
1.8 风机跳闸且MFT动作后,锅炉重新点火时要对锅炉进行充分的通风吹扫,以排除炉膛及尾部烟道内的可燃物质。
2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措施锅炉侧主要压力容器有汽包、联箱及定排扩容器,为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保证锅炉正常安全运行,应做好下列工作:2.1 保证膨胀指示器的完好准确,定期检查金属膨胀情况,发现膨胀方向和数值不正常时应查明原因,及时消除,以防产生额外应力造成事故。
2.2 水压试验上水时,水温应符合规定的数值,若水温太低会导致汽包壁温较低,使得汽包原有的裂纹扩展,汽包壁温低也可能造成汽包钢材发生脆断。
水压试验应按升压速率要求缓慢进行,非超压试验,不得超压,若超压,应根据水压试验措施及时泄压。
2.3 锅炉启、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升温升压速度,防止汽包端部上下壁温差太大,造成汽包和联箱的损坏。
2.4 各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及安全附件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压力容器的自动保护应投入正常。
调试、试运及试运过程中反事故措施

调试、试运及试运过程中反事故措施一、电气设备调试方案电气设备调试是检验安装质量及设备质量,以及机炉是否适宜投入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是电气安装施工中的一个重要工序,因此,电气调试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制造厂的规定,逐项进行调整试验,保证投入运行的设备符合设计和电力法规的要求,以使设备可靠及安全运行。
本工程的电气调整试验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发电机及励磁系统交接试验主要交接试验项目如下:1、测量发电机定子、转子绕组绝缘电阻,直流电流以及定子绕组的吸收比。
2、做发电机定子、转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
3、做发电机定子绕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
4、测量发电机或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的设备的绝缘电阻及其交流耐压试验。
5、定子铁芯试验。
6、测量灭磁电阻器、自动同期电阻器的电阻值。
7、测量次瞬间电抗和负序电抗。
8、测量转子绕组的交流阻抗和功率损耗,并测录三相短路特性曲线。
9、测量空载特性曲线。
1、测量发电机定子开路时的灭磁时间常数。
2、测量发电机自动灭磁装置分闸后的定子残压。
3、测量轴电压,核对发电机相序。
4、手动同期及自动准同期装置的试验。
5、工作励磁和备用励磁的切换试验。
6、厂用电源核相及切换。
(二)高压电器的调整试验高压电气主要的调整试验项目如下:1、测量高压断路器(油断路器和空气断路器)提升杆的绝缘电阻。
2、测量高压断路器的交流耐压试验以及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3、测量断路器的固有分、合闸时间和分、合闸速度以及触头分、合闸的同时性和分合闸线圈、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直流电阻。
4、测量操动机构合闸接触器或电磁铁及分闸电磁铁的最低动作电压。
5、断路器操动试验和绝缘油试验。
6、测量断路器主、辅触头的分、合闸配合时间。
7、测量并联电阻器的电阻值。
(三)二次回路调试二次回路调试的主要内容如下:1、控制回路测试。
2、信号回路测试。
3、同期回路测试。
4、直流系统监视回路测试。
5、测量和继电保护回路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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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锅炉反事故调试措施(正式)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215-76 锅炉反事故调试措施(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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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保证机组调试安全顺利进行,防止锅炉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反事故措施。
2编制依据2.1《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力工业部1996.3)2.2《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1996.5)2.3《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力工业部1998)2.4《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版)2.5《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2.6 设计图纸及设备说明书3防止锅炉重大事故的主要内容a) 防止锅炉灭火、爆燃b) 防止锅炉爆管c)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d) 防火e)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f) 微油(等离子)点火系统稳燃g) 防止锅炉尾部二次燃烧措施h) 超临界直流锅炉运行i) 防止电机烧损j) 防止重要辅机损坏3.1 防止锅炉灭火、爆燃技术措施3.1.1 设备要求:3.1.1.1 确保动力电源工作可靠,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
3.1.1.2 仪表控制电源工作可靠,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
3.1.1.3 装设大量程炉膛负压表且炉膛负压保护装置能可靠投入。
3.1.1.4 炉膛出口氧量表准确可靠。
3.1.1.5 FSSS锅炉燃烧安全管理系统调试完毕,工作可靠。
试运期间,必须正常投入使用。
3.1.1.6 燃油速断阀工作可靠。
3.1.2 运行中注意事项3.1.2.1 加强运行监督,密切注意汽温、汽压、蒸汽流量、炉膛负压和烟气中氧量等参数的变化,保证燃油及煤粉的供应稳定均匀。
3.1.2.2 在协调控制系统未能正常投入时,应加强与汽机、电气联系,避免出现负荷大幅度波动。
3.1.2.3 锅炉点火后,应经常检查油枪,要求不漏油,不滴油,并监视油压和雾化蒸汽压力的变化,确保油枪雾化良好。
3.1.2.4 炉膛温度较低时,应缓慢增加燃料,提高燃烬率,禁止赶火升压,防止燃烧不完全而积粉积油。
3.1.2.5 锅炉点火后,按运行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吹灰,防止受热面结焦。
3.1.2.6 正常模式下点火只有当热风温度大于177℃时,才能进行暖磨煤机准备投粉。
3.1.2.7 运行过程中,严格控制炉膛负压。
3.1.2.8 投油枪时,如不着火,应立即停止进油,按规定通风吹扫后,方可重新点火投油。
3.1.2.9 当锅炉负荷较低,开始出现炉内燃烧不稳时,应根据情况投入油枪助燃。
3.1.2.10 加强设备检修管理,重点解决炉膛严重漏风、一次风管不畅、送风不正常脉动、堵煤、断煤和热控设备失灵等缺陷。
3.1.2.11 根据《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DL 435—91)中有关防止炉膛灭火放炮的规定以及设备的状况,制定防止锅炉灭火放炮的规定以及设备的状况,制定防止锅炉灭火放炮的规定以及设备监督、混配煤、燃烧调整、低负荷运行等内容,并严格执行。
3.1.2.12 加强燃煤的监督管理,完善混煤设施。
加强配煤管理和煤质分析,并及时将煤质情况通知司炉,作好调整燃烧的应变措施,防止发生锅炉灭火。
3.1.2.13 当实用燃料与设计燃料有较大差异时,应进行燃料调整,以确定一、二次风量、风速、合理的过剩空气量、风煤比、煤粉细度、燃烧器旋流强度及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等。
3.1.2.14 当炉膛已经灭火或已局部灭火并濒临全部灭火时,严禁投助燃油枪。
当锅炉灭火后,要立即停止燃料供给,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
重新点火前必须对锅炉进行充分通风吹扫,以排除炉膛和烟道内的可燃物质。
3.1.2.15 应装设锅炉灭火保护装置。
加强锅炉灭火保护装置的维护与管理,防止火检探头烧毁、污染失灵、炉膛负压管堵塞等问题的发生。
3.1.2.16 严禁随意退出火检探头或联锁装置,因设备缺陷需退出时,应经机组试运总指挥批准,并事先做好安全措施。
热工仪表、保护、电源应可靠,防止因瞬间失电造成锅炉灭火。
3.1.2.17 采用与锅炉相匹配的煤种,是防止炉膛结焦的重要措施。
运行人员应经常从看火孔监视炉膛结焦情况,一旦发现结焦,应及时处理。
3.1.2.18受热面及炉底等部位严重结渣,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炉处理。
3.2 防止锅炉爆管技术措施3.2.1 试运前作好下列试验:1) 大联锁试验。
2) FSSS功能组试验。
3) MFT静态模拟试验。
3.2.2 锅炉点火时,要注意炉内受热均匀。
3.2.3升温、升压和加负荷过程中,燃料投入不可过猛、过快,增减负荷应平缓。
3.2.4在启动过程中,要注意过热器、再热器的温度,启动初期开启各部疏水,待投入旁路,过热器、再热器有压力后,再关闭各疏水,确保有足够蒸汽冷却受热面。
3.2.5保持炉内燃烧稳定,及时调整火焰中心,使炉膛出口两侧烟温差≯50℃,汽温偏差≯15℃。
3.2.6按要求及时投入蒸汽吹灰器,防止受热面结焦,运行人员经常检查炉膛结焦情况,发现大块结焦要及时清除,防止上部大块焦渣落下砸坏炉底以及炉底部结焦将炉底封死。
3.2.7控制过热器每段蒸汽温度,一级减温作主要调温手段,三级减温作为细调,二级作备用并保护后屏,控制高温过热器出口汽温不超过585℃。
3.2.8以烟气挡板作为再热汽温主要调节手段。
在低温再热器与高温再热器之间的喷水微调减温器仅作为变负荷和事故工况下紧急喷水。
3.2.9 严密监视各段管壁温度,发现超温情况及时消除。
3.3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为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应严格执行《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DL 435—91)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符合如下要求:3.3.1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3.3.1.1 停炉前尽量把煤仓烧空,定期检查煤仓内衬钢板,严防补板磨漏、夹层积煤自燃。
每次大修煤仓应清仓,并检查煤仓的严密性及有无死角。
3.3.1.2 根据煤种控制磨煤机的出口温度,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对磨煤机和一次风管要充分进行抽粉吹扫。
3.3.1.3 加强燃用煤种的煤质分析和配煤管理,对燃用易自燃的煤种应及早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加强监视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3.1.4 当发现磨煤机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磨煤机内有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投入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爆炸。
3.3.1.5 根据磨煤机的结构特点,应设置足够的温度测点和温度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
3.3.1.6 设计制粉系统时,要尽量减少制粉系统的水平管段,要做到严密、内壁光滑、无积粉死角,抗爆能力应符合规程要求。
3.3.1.7 热风道与制粉系统连接部位,以及一次风管,应达到防爆规程规定的抗爆强度。
3.3.1.8 加强防爆门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爆薄膜应有足够的防爆面积和规定的强度。
防爆门动作后喷出的火焰和高温气体,要改变排放方向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以避免危及人身安全、损坏设备和烧损电缆。
3.3.1.9 制粉系统煤粉爆炸事故后,要找到积粉着火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积粉。
必要时可改造管路。
3.3.2 防止煤尘爆炸3.3.2.1 消除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降低煤粉浓度。
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煤尘爆炸。
3.3.2.2 煤仓、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并备有专用的灭火器材,消防系统水源应充足、水压符合要求。
消防灭火设施应保持完好,按期进行试验。
3.3.2.3 输煤皮带层应有通风装置,严防煤粉浓度过高。
3.4 防火技术措施3.4.1 锅炉工作场地清除干净,无可燃、易爆物质存放。
3.4.2 严格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不超过规定值,防止煤粉爆燃。
3.4.3 加强制粉系统巡视,发现漏粉应及时消除。
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
3.4.4 严格监视各一次风管风压,防止一次风管堵粉、燃烧。
3.4.5 经常检查炉膛是否结焦,如结焦严重,应加强燃烧调整,并及时除焦,防止因结焦而堵塞喷口,烧坏燃烧器、油枪。
3.4.6 严格控制炉膛负压,防止因炉膛冒正压,火焰喷出引燃电缆、易燃物而起火的事故。
3.4.7 加强燃油系统,特别是炉前油系统的监视,一旦发现油枪、管道、阀门等处漏油、渗油,应立即进行处理,并把漏油清理干净。
3.4.8 投运或停退油枪时,应进行监督,防止发生误操作。
3.4.9 在启动调试前,锅炉消防水系统应全部安装完毕,并能正常投运。
3.4.10 锅炉各个场地应配备大小齐全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运行、调试人员应能熟悉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一旦发现起火,能及时扑灭。
3.4.11 储油罐或油箱的加热温度必须根据燃油种类严格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加热燃油的蒸汽温度,应低于油品的自燃点。
3.4.12 油区、输卸油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接地电阻值。
3.4.13 油区、油库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油区内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明火工作票,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对消防系统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4.14 油区内易着火的临时建筑要拆除,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3.4.15 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袋、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3.4.16 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在拆下的油管上进行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3.4.17 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这些热体保温必须齐全,保温外面应包铁皮。
3.4.18 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
3.4.19 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
3.4.20 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清理。
3.4.21 煤垛发生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扑灭,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煤送入输煤皮带。
3.4.22 燃用易自燃煤种的电厂应采用阻燃输煤皮带。
3.4.23 应经常清扫输煤系统、辅助设备、电缆排架等各处的积粉。
3.5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为了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督规程》(DL 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 647—199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 438—91)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把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破泄漏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和检验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中,并要求如下:3.5.1 新建锅炉在安装阶段应进行安全性能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