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保险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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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车辆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确保车辆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有效保障车辆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管理工作,旨在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车辆保险的合理购买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部门为车辆保险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全体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公司车辆保险管理制度,确保车辆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车辆保险的购买第五条公司所有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第六条公司所有车辆必须购买车损险或商业保险,确保车辆因意外事故导致损失能及时获得赔偿。

第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必须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以保障乘车人员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第八条公司所有车辆必须购买盗抢险,以保障车辆在遭受盗抢行为时获得相应的赔偿。

第九条公司保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诚信、合法的原则,选择优质、可靠的保险公司,确保保险服务质量。

第十条车辆保险采购工作由车辆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负责具体购买保险和保险事宜的处理。

第三章车辆保险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所有车辆保险需要定期进行续保,保险到期前应提前与保险公司沟通,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第十二条对于车辆保险的索赔事宜,应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严格履行索赔手续。

第十三条车辆保险单据应妥善保存,定期进行清点核对,确保保险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对于车辆保险赔付的资金使用,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车辆保险的理赔工作,需实行事故查勘、鉴定车辆受损情况,严格按照保险规定进行赔付。

第四章车辆保险的监督第十六条公司领导对车辆保险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确保车辆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车辆部门负责对车辆保险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第十八条全体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有义务遵守车辆保险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应积极配合处理。

车辆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车辆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车辆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加强车辆保险公司的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项车辆保险业务管理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理赔、核保、承保、营销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车辆保险业务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销售人员等,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业务规范、合法、效率。

第四条公司车辆保险公司依法经营,保障客户利益,维护公司声誉,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保险产品规范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合理设计多样化的车辆保险产品,确保产品规范、合法有效。

第六条公司应依法运作车辆保险产品,不得隐瞒事实、虚假宣传,明确保险责任、保险范围、保险期限等相关条款。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评估和调整车辆保险产品,保证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适应性。

第八条公司应明确车辆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和价格政策,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管理和监督,防范欺诈销售行为。

第三章保险合同管理第九条公司车辆保险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效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

第十条公司应认真核实投保人的信息,避免不良资料的录入,确保保险合同的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电子保单管理系统,保证保单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索赔理赔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快速响应保险事故,及时协助客户处理索赔,提供必要的理赔指导与帮助。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理赔管理流程,规范理赔操作,确保理赔效率和公平。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特殊理赔案件的管理,避免不良信号传递和风险控制。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证客户满意度。

第五章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降低业务风险。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第六章经营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公司车辆保险业务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司纪律,廉洁自律,不得有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汽车4S店必用规章制度(通用8篇)

汽车4S店必用规章制度(通用8篇)

汽车4S店必用规章制度(通用8篇)汽车4S店必用规章制度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4S店必用规章制度(通用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汽车4S店必用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属下各经营单位的售后索赔工作,加强对索赔业务的监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类索赔款项按时、完整收取,降低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效益,根据集团代理(经销)的各品牌汽车厂家的有关索赔管理规定、办法、通知等,结合我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索赔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属下营运系统各售后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各售后单位”)的索赔业务。

第二章、索赔及分类、首保、免费保养定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索赔业务,是指无需客户支付款项,而分别由汽车生产厂家、配件配套厂家或延长保修的承保单位向各售后单位支付款项的售后业务。

(一)原厂索赔业务(含首保、免费保养,下同),是指符合汽车生产厂家整车质量担保、零件质量担保政策的车辆维修/保养业务(包括更换零部件或修复);(二)延长保修索赔业务,是指符合原厂延长保修或第三方延长保修政策的车辆维修业务;(三)以旧换新索赔业务,是指与汽车品牌主机厂并不发生直接冲突的,由零件配套厂与各售后单位之间直接开展的零件索赔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首保,是指根据各品牌汽车生产厂家的规定,要求客户在规定的时间或行驶里程范围内,到特约维修站对车辆进行的走合保养,费用由汽车生产厂家支付而无需客户支付。

因首保具有强制性,各品牌汽车生产厂家都规定如果客户不按规定进行首保则不能享受索赔权利。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免费保养,是指各品牌汽车生产厂家为提高客户满意度,向客户赠送的首保之后的前几次保养服务,保养的费用由汽车生产厂家根据事先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向经销商(即各售后单位)支付,而无需客户支付。

保险部门规章制度

保险部门规章制度

保险部门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保险部门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保险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经营,增强风险意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强化内部控制,保障客户权益。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保护客户个人信息,防范各类风险。

第五条本规章所称的保险产品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各类保险产品。

第六条本规章所称的客户包括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等各类与保险有关的主体。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资金监管制度,合理运用资金,保障保险责任履行。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及时查漏补缺,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安全管理机制,保护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条本规章由保险公司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保险产品管理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慎设计保险产品,明确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金给付方式。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客户需求,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保险产品。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合理定价,确保保险产品的可持续性。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产品销售和推介制度,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保障机制,及时理赔,提供专业保险理赔服务。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客户披露保险产品信息。

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销售奖励和激励机制,激发销售人员积极性。

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产品研发机制,不断创新保险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产品培训机制,提升销售人员专业水平。

第三章保险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与客户签订保险合同,应当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客户送达保险合同文本,明确保险责任和投保须知。

车辆保险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保险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保险销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保险销售管理行为,提高车辆保险销售业务质量,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设立车辆保险销售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辆保险、非机动车辆保险、特种车辆保险等车辆保险产品。

第三条所有从事车辆保险销售和服务的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是保险公司开展车辆保险业务的基本工作标准,是对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要求。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内部培训等手段,使所有销售人员熟知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保险销售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并及时纠正。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保险销售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机制,让所有销售人员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对车辆保险销售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车辆保险销售人员的素质要求第九条车辆保险销售人员应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十条车辆保险销售人员应该具备相关保险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能够正确的引导客户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第十一条车辆保险销售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能够遵守保险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车辆保险销售管理制度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车辆保险的销售特点,制定详细的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销售流程、销售技巧、销售政策等。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配备专门的车辆保险销售团队,并为销售人员制定明确的销售目标和任务。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车辆保险产品时,应当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其提供专业的保险方案建议。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正确使用销售工具和材料,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的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在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时,应当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不得误导客户。

车辆保险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车辆保险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车辆保险管理规定
1、车辆保险购买:
车辆投保由XX择优选定保险公司,由设备管理部与保险公司确定险种、赔偿限额、费率、折扣、理赔方式、理赔过程中各阶段所需时间和内容等,并办理车辆保险业务。

租用或无偿使用的甲方车辆,在原车辆保险到期后,车辆投保需报请XX领导审批,项目部需按XX的批复意见进行投保,不得私自确定保险公司和保险内容。

2、事故理赔程序:
由各部室/项目部负责处理本部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如果能通过保险处理的,就不必报交警,直接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勘察,如果分不清责任,必须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的,则必须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和交警到现场勘察。

经保险公司定损后,到指定维修厂维修事故车辆,各部室/项目部负责安排人员监督车辆维修事项,并办理相关理赔业务。

事故发生后一定要通知设备管理部备案,如果不报设备管理部,私自维修车辆的,其维修费用设备管理部不予审核,费用由各部室/项目部自行承担。

车辆保险规章制度

车辆保险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保险管理,保障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以及与车辆保险业务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车辆保险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合规、有效。

二、保险合同第四条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保险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被保险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三)保险标的的名称、型号、号牌;(四)保险金额、保险费;(五)保险期间;(六)保险责任;(七)保险事故赔偿处理;(八)争议处理;(九)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向投保人提供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等事项。

第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与保险标的相关的危险情况,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告知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三、保险费第八条保险费是投保人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用于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提供保险费缴纳方式和期限,并确保保险费及时、足额收取。

四、保险事故赔偿处理第十一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接到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保险条款、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

第十四条保险事故赔偿处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管理第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按照规定从事车辆保险代理业务。

车辆保险销售管理制度内容

车辆保险销售管理制度内容

车辆保险销售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车辆保险销售管理工作,提高保险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保险销售绩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保险销售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以及与车辆保险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相关人员。

二、销售目标1. 公司车辆保险销售部门每年制定年度销售目标,由销售部门主管负责分解下达给各销售人员。

2. 销售人员根据公司年度销售目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个人销售目标,并在每月初向主管汇报并进行确认。

3. 销售人员需按照公司销售目标和个人目标进行销售工作,并在取得相应业绩后向主管进行报备和确认。

三、销售流程1. 客户拜访:销售人员需积极主动地进行客户拜访,了解客户需求并做好记录。

2. 销售方案制定:销售人员要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符合客户需要的保险销售方案。

3. 销售谈判:销售人员需进行积极的销售谈判,引导客户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做好记录。

4. 销售合同签订:销售人员需协助客户填写保险合同,并确保合同的签订和归档。

5. 客户维护:销售人员需及时跟进客户保单情况,做好客户维护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

四、销售管理1. 个人销售计划:销售人员需每月初向主管提交个人销售计划,并在每周进行总结汇报。

2. 客户信息管理:销售人员需严格遵守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妥善管理客户信息,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3. 业绩考核管理:销售部门将根据销售人员的年度、季度、月度销售业绩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 客诉处理:销售人员需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客户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五、培训考核1. 培训计划:销售部门需定期组织销售人员进行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2. 培训考核:销售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参与销售工作。

3. 绩效考核: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薪酬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销售奖励1. 业绩奖励:销售人员根据达成的销售目标和绩效水平,将享受相应的奖金和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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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保险部规章制度【篇一:汽车4s店规章制度】靓车汇公司规章制度一、新员工入职二、日常规范三、顾客信息制度四、订单及交车制度五、 pdi管理制度六、销售部工作制度七、市场部工作制度一、新员工入职1.新员工试用期为二个月,累计销售5台即可转正,转正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由销售经理签字生效后交行政备案;未完成销售任务者自动离职。

2.试用期间有权利、有义务接受公司的各种培训。

3.试用期间配带试用期工牌,着深色正装上班;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

4.试用期间由公司专门委派一名销售顾问带其熟悉业务流程,带教销售顾问对新员工负全责,出现问题追究带教销售顾问的责任。

5.试用期间拿单车提成(根据当月销售政策),享受相关提成政策。

二、日常规范1.着公司统一工装上班,带工牌。

工装必须干净整洁,(衬衣领口、袖口)男士须打统一领带,头发整齐,发梢不可过耳,穿深色袜子,皮鞋干净;女士须佩带统一发髻、丝带、化淡状,不可披肩散发。

2.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参照第1条)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并记迟到一次。

3.晨会前整理好内务,任何人不得在早会后出现洗脸化妆、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违者罚款20元。

4.所有人员必须维持好办公室卫生;个人办公桌面、橱柜及电脑由本人负责,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无污渍,电脑无灰尘;若发现物品摆放凌乱,桌面和电脑上留有灰尘经纠正而不改者罚款20元;办公室卫生的责任人为本人。

5.8:00未到者,即为迟到。

当月内迟到: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40元,罚金于当天以现金形式交给财务。

早退同上处理。

6.上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20元;有事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7.请假或休班者于前一天提前告知组长、销售经理及行政部;不可代人请假,不可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8.展车卫生由车型分为各组负责,晨会后销售顾问在5分钟之内开始清理办公室、展车及展厅卫生,责任到人。

一小时内清理完毕,由组长负责检查。

9.新进展厅展车,不论值班与否所有销售人员都有义务清理车辆。

10.销售顾问接待客户完毕后1分钟内清理洽谈区域,桌椅恢复原位,纸杯收起放到指定地方,否则罚款20元。

11.销售顾问接待客户时不允许接电话,值班时不允许在展厅内接、打、玩手机,违者罚款20元。

12.销售顾问不得在电话中报价,不得透露已售车辆价格,违者罚款20元。

13.销售顾问严格按照规定站岗,任何时间不得出现空岗,午餐期间实行轮岗,用餐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接待客户除外,违者罚款20元。

14.全员会议和培训必须全部参加,违者按旷工处理或辞退;参会期间,手机必须调到振动或静音上,违者罚款20元。

16.上班时间不允许在公司内吸烟、吃口香糖、吃零食、上网玩游戏、喝酒、串岗、电脑专人专用,违者罚款50元;吸烟必须到指定吸烟区(员工办公室),每天不超过8次,每次不超过3分钟,否则视为脱岗,并罚款20元。

17.下班后任何人非工作原因不得逗留公司,不得上网玩游戏,违者罚款100元。

18.销售部人员不得在展厅内,办公室追逐嬉戏、大声喧哗,违者罚款50元。

19.销售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户发生争执,违者予以劝退。

20.销售顾问因销售原因引起客户抱怨及投诉,经理有权视情节轻重程度决定是否取消该车业绩和提成(包括合格证、发票、临牌等不可控因素)。

21、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换业绩,违者全部辞退。

22.销售顾问必须严格按照《销售流程》认真接待客户,违者罚款100元;客户进入展厅后必须喊“欢迎光临”,热情接待,如未喊罚款10元/次;非销售人员在展厅内遇见客户时,必须以微笑相待,讲文明讲礼貌,违者罚款20元。

【篇二:4s店保险专员岗位职责】保险专员岗位职责新车保险:1、了解并掌握公司下达的新车保险目标任务;2、严格执行保险公司对各险种的相关管理规定,熟练掌握所承保险种的条款、条款解释、险种、险种解释、费率、费率解释的内容及电脑出单操作规程,工作认真、细致;3、对所录入保单的内容错误和单证遗失负直接责任;4、对超权限业务,应通知销售顾问,按程序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处理,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以便及时改进;5、耐心对客户、销售顾问或其他部门人员提出的有关业务咨询进行解答;6、负责客户及销售顾问对保单信息的查询、保险咨询;7、告知销售顾问最新承保政策及理赔相关事项;8、每日须处理完当日所出具的保单进行登记整理。

续保:1、完成公司下达的续保目标任务;2、每月5日前整理好当月需要提醒的续保客户资料;3、按照部门领导事先设定好的回访时间对到期客户进行提醒,并记录提醒电话内容(详见续保到期跟进表);4、根据客户需要计算保费并以短信方式将试算的保费发送给客户;5、必须在短信报价后的三日内电话跟进客户,了解客户想法并做记录(详见续保到期跟进表);6、每周一早上10:00、每月1日下午17:30分将统计好的新车、续保完成情况,以报表的形式提交给本部门领导;7、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保单明细,进行手续费核对;8、注意各类资料的搜集等工作,负责各类报表的及时报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9、对工作中的客户信息和重要资料应妥善保存,不泄露,不丢失。

注意事项:1、如需将保险手续费让利的情况时,立即上报保险部经理及公司领导批准、签字方可执行。

【篇三:4s店销售部日常规章制度】销售部日常规章制度一.销售部人员职责a、销售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公司制度。

b、销售部人员必须爱护公司财务,对公司配发的办公用品应爱惜试用,损坏赔偿。

c、销售部人员必须随时无条件接受公司对其办公设施的检查。

d、销售部人员不得在业务过程中损害公司利益,如经发现,公司将给予罚款、留职查看、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

二、日常流程及管理惩罚制度1、着公司统一工装上班,带工牌。

工装必须干净整洁,(衬衣领口、袖口)男士须打统一领带,头发整齐,发梢不可过耳,穿深色袜子,皮鞋干净;女士须佩带统一发髻、丝带、化淡状,不可披肩散发。

2、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参照第1条)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并记迟到一次。

3、晨会前整理好内务,任何人不得在早会后出现洗脸化妆、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违者罚款20元,两次以上直接劝退。

4、所有人员必须维持好办公室卫生;个人办公桌面、橱柜及电脑由本人负责,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无污渍,电脑无灰尘;若发现物品摆放凌乱,桌面和电脑上留有灰尘经纠正而不改者罚款20元。

5、8:00未到者,即为迟到。

17:30前离开者,视为早退。

上下班打卡,时间以打卡机为主。

当月内迟到: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40元,罚金从工资中扣除。

一个月内迟到三次者予以劝退,早退同上处理。

6、上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20元;有事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7、请假或休班者于前一天提前告知销售经理,填写假条;不可代人请假,不可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周六、日不允许休息。

8、展车卫生由车型分为各组负责,晨会后销售顾问在5分钟之内开始清理办公室、展车及展厅卫生,责任到人。

一小时内清理完毕,由销售主管负责检查,卫生标准,只要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必须干净无尘无损9、新进展厅展车,不论值班与否所有销售人员都有义务清理车辆。

10、销售顾问接待客户完毕后1分钟内清理洽谈区域,桌椅恢复原位,纸杯收起放到指定地方,否则罚款10元。

11、销售顾问接待客户时不允许接电话,值班时不允许在展厅内接、打、玩手机,违者罚款10元。

12、销售顾问不得在电话中报价,不得透露已售车辆价格,违者罚款20元。

13、销售顾问休班及请假以天为单位,半天也记为一天。

14、销售顾问严格按照规定站岗,任何时间不得出现空岗,午餐期间实行轮岗,办公室内用餐,用餐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接待客户除外,违者罚款20元。

15、全员会议和培训必须全部参加,违者按旷工处理或辞退;参会期间,手机必须调到振动或静音上,违者罚款20元。

16、销售部人员参加任何会议和培训及其他集体活动时,必须提前3分钟到达,迟到者罚款20元。

17、上班时间不允许在公司内吸烟、吃口香糖、吃零食、上网玩游戏、喝酒、串岗、电脑专人专用,违者罚款50元;吸烟必须到指定吸烟区(员工办公室),每天不超过8次,每次不超过3分钟,否则视为脱岗,并罚款20元。

18、下班后任何人非工作原因不得逗留公司,不得上网玩游戏,违者罚款100元。

19、销售部人员不得在展厅内,办公室追逐嬉戏、大声喧哗,违者罚款50元。

20、销售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户发生争执,违者予以劝退。

21、销售顾问因销售原因引起客户抱怨及投诉,经理有权视情节轻重程度决定是否取消该车业绩和提成(包括合格证、发票、临牌等不可控因素)。

22、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换业绩,违者全部辞退。

23、销售顾问必须严格按照《销售流程》认真接待客户,违者罚款100元;客户进入展厅后必须喊“您好,欢迎光临众泰汽车!”,热情接待,如未喊罚款10元/次;非销售人员在展厅内遇见客户时,必须以微笑相待,讲文明讲礼貌,违者罚款20元。

24、每日夕会销售主管必须100%真实有效评估销售顾问当日展厅接待情况,如有漏评罚款100元/每人次。

26、销售顾问严格执行销售经理、销售主管下达的销售任务,违者根据工作情况给予200元罚款或劝退。

27、销售主管必须提前排好值班表,保证前台值班人员至少为2人,不许出现空岗,发现一次罚款销售主管50元。

28、每三月总结一次成交率、留电率和试乘试驾率,经销售经理评估考核,不合格员工将进行降级处罚、留职学习或者被劝退。

30、工具包必须包括资料,名片,订单,试乘试驾协议,签字笔,保险相关,金融资料,资料摘要。

接客户不随身携带或者以上每少一项罚款20元。

31、所有车辆必须款到帐以后才允许提车和算业绩。

提车要填写提车确认单32、每周一晚上为销售部全员会议,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未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每周二、四为培训日,销售代表提前安排私人时间,不得请假。

34、所有销售日志必须在每日上交至销售主管处,发现造假及不符者,罚款50元。

35、销售主管晚下班15分钟,核查展厅情况及车辆情况。

36、销售顾问在展厅内行走禁止两手插入口袋或倒背手,两人以上行走不得勾肩搭背或嬉戏追逐,违者罚款20元;37、销售顾问在展厅内站立时禁止双手叉腰或插入口袋、双臂抱胸、扎堆聊天,违者罚款20元。

三.奖励制度1、每月全勤员工给予100元奖励。

(28个工作日无迟到早退病假视为全勤)2、每月销冠奖励300元(完成月计划的前提下)3、每季销冠奖励500元(完成季计划的前提下)4、每年销冠奖励1000元(完成年计划的前提下)5、每年设优秀员奖一名奖励1000元(年终会投票得出),你也许不是业绩最好的,但是你是最勤恳的,最努力的,最认真的,最有责任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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