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三大不平等条约对比
你猜我猜:中国近代史上的那些不平等条约,这些就是你要的知识点

你猜我猜:中国近代史上的那些不平等条约,这些就是你要的知识点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是指那些在近代中国与外国列强签订的具有不平等性质的条约。
这些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利益受到严重侵犯,丧失了国家的独立和尊严。
以下是关于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的相关参考内容。
1.《南京条约》(1842年):作为鸦片战争的结果,清朝政府与英国签订了这个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规定中国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开放五个通商口岸,赔付巨额赔款,并对英国人在华特权地位进行了确立。
2.《天津条约》(1856年):签订于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清朝政府被迫签署。
条约规定中国对外商开放更多通商口岸,承认英法两国在华特权,赔偿巨额赔款,并将中国领土香港岛的割让扩大到九龙半岛。
3.《马关条约》(1895年):签订于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中国清朝政府被迫签署。
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和澎湖群岛予日本,赔偿巨额赔款,并将中国对外通商关税自主权削弱。
4.《辛丑条约》(1901年):签订于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朝政府被迫签署。
条约规定中国赔偿巨额赔款,并将北京等地开放给八国联军成员国的驻军,丧失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
5.《辛丑和约》(1901年):签订于八国联军侵华之后,清朝政府被迫签署。
和约规定中国赔款,并将外国使馆掌握的管辖权扩大到中国内地,给外国使馆和驻军以更大权力。
6.《九国公约》(1922年):签订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凡尔赛和约》会议上。
条约规定中国重新承认前述不平等条约,并丧失了对外交和安全事务的主权。
以上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些不平等条约的相关参考内容。
这些条约对中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使中国的国家利益受到了严重侵犯,并导致中国陷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状态。
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也成为了中国近代民族觉醒和反侵略斗争的导火索,激发了中国人民对于民族独立和国家尊严的追求。
公务员考试-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一、《南京条约》1.1842年中英签订。
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2.影响《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与作为附约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产生重大历史影响。
从社会性质上看,《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政治上,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遭到破坏,开始丧失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
经济上,中国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由于战后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入侵而逐渐解体,中国经济也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
依据革命史观,随着社会性质的改变,阶级斗争的形势也发生了变化。
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开始转变为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
社会革命任务(革命对象)也发生变化,中国人民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反对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
对英国来说,《南京条约》将其军事侵略的结果确定下来。
而《南京条约》及其附约赋予的各项特权,有利于其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商品倾销和资本输出,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同时,也便利了其对华政治控制、文化渗透。
二、《虎门条约》1.1843年中英签订。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双方达成海关税则,22日,英方在香港首先公布了《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10月8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英国驻华全权公使璞鼎查各自代表两国政府在广东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
先前公布的《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作为《虎门条约》的附件,也正式成立。
2.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其中满足了英国的协定关税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的要求。
《虎门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主权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进一步损害了中国的权益,给中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
中国近代史不平等条约及其内容

中国近代史不平等条约及其内容中国近代史中存在许多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主要是指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中国遭遇的一系列不平等对待的国际条约。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不平等条约及其内容:1. 《南京条约》(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中国被迫签署该条约。
根据条约,中国割让香港岛,并开放广州、上海、福州、宁波、厦门五个港口对外贸易,给予英国等国家最惠国待遇。
2. 《辛丑条约》(1895年):该条约是甲午战争后日本对中国提出的不平等条件。
根据条约,中国承认朝鲜独立,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予日本,支付大笔赔款,并开放多个港口给予日本特权。
3. 《马关条约》(1895年):中国与日本签订的另一不平等条约,由于甲午战争中国战败。
根据条约,中国承认朝鲜独立,割让辽东半岛给予日本,支付大笔赔款,并开放多个港口给予日本特权。
4.《巴黎和约》(1898年):该条约是中法战争的结果,中国战败。
根据条约,中国承认法国对越南的宣称权,割让广西、云南部分地区给予法国。
5. 《辛丑/达式部分合约》(1901年):作为《辛丑条约》的补充,该合约使八国联军中的俄国、英国、法国、日本、美国签署。
根据合约,八国联军获得打击义和团的权力,在中国增设多个领事馆,并使中国免除给予其他国家的关税审查权。
6. 《辛丑/箱骑兵协定》(1901年):八国联军协议的一部分,规定驻中国的八国联军可以在华派驻5000多名驻华驻兵,享受特殊待遇和特权。
以上是中国近代史中一些重要的不平等条约及其内容,这些条约使中国遭受了巨大的领土割让、赔款、关税特权等不平等待遇,对中国的主权和利益造成了严重伤害,也加剧了中国人民对外来压迫的抵抗和民族觉醒的浪潮。
中国近代史上三大不平等条约简表

中国近代史上三大不平等条约简表中国近代史上的三大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辛丑条约》和《马关条约》。
这些条约对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国家独立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也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耻辱。
1.《南京条约》(1842年):《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由清朝与英国签订。
该条约是由鸦片战争结束后签订的,对中国的开放程度和领土割让程度造成深远影响。
主要内容包括:(1)割让香港岛给英国;(2)赔偿二千五百万元白银;(3)开放五个通商口岸;(4)赔偿英国战争损失;(5)给予英国在华教士的特权等。
《南京条约》使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境地,对中国的独立和主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2.《辛丑条约》(1898年):《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二个不平等条约,由清朝与俄国签订。
该条约是在甲午战争后签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割让外东北三个省给俄国;(2)赔偿两亿两白银;(3)允许俄国在中国境内修筑铁路等。
《辛丑条约》进一步削弱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状态。
3.《马关条约》(1895年):《马关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三个不平等条约,由清朝与日本签订。
该条约是在甲午战争后签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割让台湾和澎湖群岛给日本;(2)赔偿两亿两白银;(3)开放多个通商口岸;(4)允许日本在中国开展商业活动等。
《马关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权进一步遭受了削弱,中国陷入更加半殖民地化的状态。
这三个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对中国的近代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们使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削弱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导致了中国国力的衰落和社会的动荡。
这些条约的签订,也使中国人民对外国侵略者和不平等条约感到极大的屈辱和愤怒,催生了中国人民反抗外国侵略的民族觉醒运动。
这些条约的签订,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国家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一页。
初中中国近代史知识点梳理:中国近代的不平等条约体系

初中中国近代史知识点梳理:中国近代的不平等条约
体系
鸦片战争之后在中国存在的条约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条约关系。
表面上看,这些条约具备了国际法的各项要素和细节要求。
实际上它违背了近代国际法的本质要求--签约国双方或各方的平等关系。
在近代,强迫中国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成为列强干预和控制中国的最重要手段之一。
这些条约渗透到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司法、文化等各个方面,从而形成一种庞大体系。
我们把它称为不平等条约体系。
这个不平等条约体系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842 年至1860 年为形成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南京条约》的签订开始了这个体系的形成过程;该约又与《望厦条约》、《黄埔条约》一起构成了不平等条约体系最早的也是最重要的三块奠基石。
通过这三个条约,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英法美三国从中国获得了如下权利:霸占中国领土权、五口通商权、协定关税权、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在华传教权、口岸租地权。
这些权利构成了外国在华特权的最基本的方面,尔后所有不平等条约规定的种种特权不过是上述权利的延续、派生和补充。
鸦片战争结束后14 年,英法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战争后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1858 年的中英、中法《天津条约》、中俄《瑗珲条约》,1860 年的中英、中美、中法、中俄《北京条约》。
列强从中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条约特权,大块割取中国。
近代史纲要:八个不平等条约

近代史纲要:八个不平等条约下面是凯程考研整理总结的考研政治近代史纲要中八个不平等条约,分享给各位考生,希望对考生们复习有一点的帮助。
进入到了新复习阶段,考研的小伙伴们要继续努力的复习哦!在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过程中,与外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就是史纲考试中需要着重掌握的史实内容。
对于条约,大家不需要记住具体的详细内容,只需牢记每个条约里外国攫取的主要特权即可。
一、《南京条约》签订于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中国丧失了领事裁判权(司法权),割让香港岛丧失领土主权,协定关税丧失关税主权。
它是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端。
二、《虎门条约》1843年中英签订《虎门条约》,有关于片面最惠国待遇(关税主权)的内容。
三、《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1858年中国与英、法、俄、美签订《天津条约》,其中有外国公使可以常驻北京,外国船舰可在中国长江各口岸通航的规定。
四、《北京条约》1860年中国与英美签订《北京条约》,开放天津;将九龙南部割让给英国。
五、《马关条约》中日甲午战争期间,1895年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列强可以直接在中国办厂,割让辽东半岛、澎湖列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使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六、《辛丑条约》八国联军侵华期间,1901年中国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签订《辛丑条约》,外国可以直接在中国驻军。
至此,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真正形成。
七、逐次割让香港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1842年《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2、1860年《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3、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条例》以及一系列租借条款中,将九龙北部以及新界租借给英国99年,1997年期满。
八、英国等西方列强在中国攫取的侵略特权有哪些1、割占香港岛,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2、外国船舰可在中国领海自由航行,破坏了中国的领海主权;3、外国人在华不受中国法律管束,享受领事裁判权,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4、协定关税,则破坏了中国的关税主权,等等。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归类
一、近代史上三大不平等条约:
1、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
2、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
3、1901年《辛丑条约》
二、割地的条约:
①英国通过《南京条约》割占香港岛。
②俄国通过《瑷珲条约》等割去15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
③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割去台湾、澎湖列岛等。
④中英、中法《北京条约》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三、赔款的条约:
①《南京条约》赔款2100万元
②《马关条约》赔款2亿两白银
③《辛丑条约》赔款4.5亿两白银
④中法《北京条约》《天津条约》巨额赔款
三、开埠通商:
①《南京条约》: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通商权。
②《马关条约》:开放沙市、重庆(最西端)、苏州、杭州为商埠。
③《天津条约》:增开11处通商口岸
四、攫取中国的特权:
①《南京条约》:规定了协定关税权。
②《马关条约》:日本首先取得开设工厂的特权。
③《辛丑条约》:列强取得对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的完全控制权。
五、有突出特征的条约:
①中俄《瑷珲条约》:割地最多的条约。
②《南京条约》:中国关税主权开始丧失。
③中日《马关条约》:在中国开设工厂的特权,最能反映资本主义进
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输出特点,对中国民族资本
主义的发展打击最大。
④《辛丑条约》赔款最多的条约;体现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
中国的工具,
最能体现清政府“洋人的朝廷”的条约。
⑤《天津条约》外国公使可以进驻北京,开放通商口岸最多。
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总结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签定的《南京条约》(1842年8月29日),在《南京条约》以后,中英又签定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在这两个条约签定以后,1844年中美签定了《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1851年中俄鉴定了《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8年5月中俄签定了《瑷珲条约》,1858年6月中国与英,法,俄,美,俄四国签定了《天津条约》,同年11月中国又与英,法,美三国签定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1860年中英,中法,中俄又签定了各自的《北京条约》,1861年6月中俄签定了《堪分东界约记》,1868年中美签定了《中美续增条约》,1874年10月中日签定了《台事专条》1876年9月中英签定了《烟台条约》和《入藏探路专条》,1881年中俄签定了《伊犁条约》,1884年中法签定了《中法简明条约》,1885年签定了《中法新约》,1890年和1893年清政府与英国签定了《藏印条约》和《藏印续约》,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1896年的《中俄密约》,中俄1896年签定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中德签定了《胶奥租界条约》,1898年中英签定了《订租威海卫专条》1901年清政府同俄,英,美,日,德,法,意,奥,西,比,荷11个国家签定了《辛丑条约》,《辛丑条约》签定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1、宣布结束战争。
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
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
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
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
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海关税应与英国商定。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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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签订时间
主要内容
严重危害
《南京
条约》
1840年
①割香港岛给英国;
②赔款2100万元;
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④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①割香港岛给英国,破坏了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
②增加了人民的负担;
③有利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输出;
④中国的关税自主权遭到破坏。
结果: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开始从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马关
条约》Βιβλιοθήκη 1895年①清政府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及附属岛屿给日本;②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
③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④增辟通商口岸等。
①进一步损害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
②清政府为了偿还巨额赔款,加紧搜刮人民还大量举借外债,使列强进一步控制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
③加剧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
④使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深入中国内地。
《马关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
《辛丑
条约》
1901年
①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保;
②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活动;
③清政府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④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
①严重损害了中国的经济利益,给中国人民增加了新的沉重负担。
②清政府完全成为洋人的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
③便利了侵略者对清政府进行军事控制和直接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活动。
④使清朝的都城置于帝国主义列强的武装控制之下。
使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中国近代史三大不平等条约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