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巡查监管职责.》
市场日常巡查检查制度

市场日常巡查检查制度为了全面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和商品质量的监管,建立完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市场经营交易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商所实行片区监管责任制度,片区监管责任人负责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内巡查检查任务的落实。
二、片区责任人应当建立网格监管责任制为主的巡查检查机制,认真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
三、工商所应当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
四、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履行对进场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审查义务;是否与场内经营户签订消防安全、商品质量承诺等责任书;是否建立和落实经营者市场准入、档案管理、商品台账管理和检查、品牌商品登记管理、违禁品检查和清退、不合格商品退市、农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公示、消费纠纷调解、先行赔偿、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等制度。
五、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的商品和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商品是否有批次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是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上市、失效、变质的商品;商品包装标识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和含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自制、分装商品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裸装食品是否在货架显著位置对其无法用标识体现的内容进行明示;商品的商标广告是否有侵权、违法使用行为和虚假、误导宣传内容;经营者是否有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六、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台帐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进货时是否索证索票并分类建档;是否有进货检验和自身抽查记录;票证是否齐全、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货台帐。
市场监管巡查员设置情况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市场监管巡查员设置情况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一、设置情况市场监管巡查员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合规行为。
市场监管巡查员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设置,具体设置数量由各地区自行确定。
二、工作职责市场监管巡查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市场经营主体的合规行为:市场监管巡查员负责监督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价格、广告宣传等方面。
2. 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照:市场监管巡查员负责核查市场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照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确保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
3. 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市场监管巡查员负责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参与市场监管执法行动:市场监管巡查员可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执法行动,如依法检查市场经营主体、查封违法经营场所等。
三、工作制度为确保市场监管巡查员的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以下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市场监管巡查员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工作。
2. 工作区域:市场监管巡查员根据工作任务负责巡查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经营主体。
3. 工作报告:市场监管巡查员需按要求撰写工作报告,汇报每次巡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结果。
4. 培训和考核:市场监管巡查员需要经过相关培训,并参加定期的考核评估,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总结通过市场监管巡查员的设置和工作职责,可以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监管巡查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效能。
农贸市场管理的岗位职责(3篇)

农贸市场管理的岗位职责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职责为争创星级文明市场,加强市场管理,维护正常交易秩序,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管理人员形象,必须做到职责分明:1、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市场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市场管理工作正常运行;2、上岗前应先进行仪容仪表自我检查,按照规定着装及佩戴胸卡,时刻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端庄整洁;上岗后,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3、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规范用语,上岗期间不得与商户及顾客有任何争吵;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串换岗,上岗期间不准喝酒、玩扑克、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按时完成经营、管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工作指标;6、受理商户投诉,处理商户之间、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7、催缴商户缴纳租金、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8、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巡场制度,增加巡场力度,对重大突发事件采取先制止后上报,边制止边上报的处理策略;9、负责商户入场资格、钥匙发放等手续的审查、审核,建立完善的商户档案;10、负责管辖区域内商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商户违纪、违约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好纪录,及时向上反馈。
按照规定须处罚的事件,必须上报给楼层主管决定处理方案;11、负责保护市场内部人员、商户、顾客和市场公共财物的安全,和市场的合法权益;做好日常的各项防范工作。
纠正违章、违纪行为;12、维护市场的经营管理秩序,负责区域的卫生、消防的日常检查工作;13、提高度警惕,认真负责市场和办公区域的巡查工作,重点部位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效的稳定控制局面,消除各类治安、消防隐患;14、负责市场内部的公共秩序维护和疏导工作,保证市场内部安全通道的畅通;15、熟悉市场内的工作环境和治安、消防特点,熟悉各类设备和物品放置的位置,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1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及任务。
农贸市场管理的岗位职责(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管市场秩序:负责监督市场内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农贸市场的各个岗位职责1

农贸市场的各个岗位职责1在农贸市场中,各个岗位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共同维护着市场的正常运转。
本文将介绍农贸市场的各个岗位以及他们的具体职责。
一、市场管理员市场管理员是农贸市场中最核心的角色之一,他们负责市场的管理与监督。
市场管理员需要掌握市场的整体运行情况,保证市场的秩序和安全。
他们要及时解决市场内的纠纷和问题,维护供应商、买家和顾客的合法权益。
二、进货员进货员是负责从农田或农户采购农产品的岗位。
他们要了解市场需求,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市场内的农产品供应。
进货员需要有一定的农业知识和市场洞察力,以确保进货的产品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三、销售员销售员是农贸市场中负责销售农产品的岗位。
他们需要了解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喜好,主动推销产品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销售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销售技巧,以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并吸引更多的顾客。
四、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是农贸市场中负责财务管理的岗位。
他们需要做好市场内的账务处理、收支核对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等工作。
财务人员需具备较强的数字分析和会计知识,确保市场的财务状况清晰可见。
五、保洁人员保洁人员是负责保持市场整洁的角色。
他们需要定期清理市场内的卫生死角、垃圾桶以及设施设备。
保洁人员需要保持持久的体力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确保市场环境卫生整洁,为顾客提供一个舒适的购物环境。
六、安保人员安保人员是农贸市场中维护秩序和安全的重要力量。
他们需要负责市场的安全巡逻和监控,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市民的人身安全。
安保人员需要具备严密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市场的安全。
七、员工培训师员工培训师是负责培训和指导新员工的岗位。
他们需要熟悉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与新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新员工能够快速适应和融入市场工作。
员工培训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教育能力,促进新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市场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农贸市场的各个岗位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度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农村市场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农村市场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职位概述
农村市场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是在农村市场或者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管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维护市场秩序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岗位职责
1. 制定农村市场或者农贸市场的管理规定和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管理市场内商贩和企业,对销售行为进行检查,防止违规销售;
3. 维护农村市场或者农贸市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4. 协调处理市场内的纠纷和投诉,保证市场秩序;
5. 开展市场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6. 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有关市场的建议和意见,为市场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7. 维护与商家、市民之间的良好关系,营造和谐的市场氛围。
岗位要求
1. 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处理市场内事务;
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有效维护法律权益;
4. 具备经济学、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者优先考虑;
5. 身体健康,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以上是农村市场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
希望有意从事该职位的人员,能够仔细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农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安全和订单。
农贸市场的各个岗位职责

农贸市场的各个岗位职责农贸市场是城市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天都有不少人前来买菜,生活物资等。
然而,这些食品和生活物资需经过多方流转才能最终到达顾客手中,农贸市场也有非常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
在这个环节中,有许多种岗位具有非常重要的职责和作用,本文将分别讲述这些岗位的职责。
摊贩农贸市场的摊贩负责出售食品和生活物资,是市场中最基本的、直接的服务人员。
在担任摊贩工作期间,他们需要确保商品的质量,以避免商品的变质或发霉,造成不必要的健康危险。
摊贩在出售商品的过程中,应清晰明确地标明商品的来源、生产时间、食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等,以便消费者能够了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摊贩也需要保持自己的工作环境干净整洁,避免污染食品和环境。
市场管理员市场管理员是共管整个农贸市场的所有人。
在市场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管理员需要确保市场各个部门运行顺利并符合规定的标准。
管理员通常会考虑市场的整体环境,确保市场内的交通以及消费者行动的安全问题。
他们还需要解决摊贩之间的纠纷,并对市场的运营方式和政策进行例行监督。
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安全监督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务,在市场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是市场管理部门内的一员,负责检查市场中的摊贩和商品。
在日常工作中,监督员应仔细检查并测试每种商品的安全性,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心的购买环境。
他们还需要和摊贩沟通,指导他们如何提高商品质量和减少浪费。
清洁保洁人员在农贸市场的日常工作中,清洁保洁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清洁和保洁员需要确保市场的卫生和环境卫生,有效地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他们需要定期清理日常垃圾,并进行地面和设施的清洁消毒。
同时,保洁员还需要消除垃圾聚集所带来的异味和危险,使市场的工作环境更加洁净和舒适。
物流员农贸市场的物流员负责物流服务的运作,如货物搬运和仓库管理。
物流员需要保证市场内的商品系统和有效,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
另外,物流员还需要积极开展市场销售或库存策略以及日常沟通,确保有足够的商品供应,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并努力提高市场的效率和营业额。
农贸市场的各个岗位职责

农贸市场的各个岗位职责农贸市场是城市中一个重要的流通渠道,为市民提供新鲜的农产品以及其他生活用品。
为了保证农贸市场的正常运营,各个岗位承担着不同的职责。
本文将介绍农贸市场中各个岗位的职责和重要性。
一、摊位经营者摊位经营者是农贸市场的核心,他们负责摊位的摆设和商品的销售。
摊位经营者需要提供优质的农产品和其他商品,确保产品的新鲜、卫生和质量。
他们需要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货源,同时保持与顾客的良好互动,提供满意的服务。
摊位经营者也需要关注市场动态,根据需求调整产品的品种和数量,保证顾客的选择性。
二、市场管理者市场管理者是农贸市场运营的组织者和监管者。
他们需要负责市场的整体管理和规划,确保市场的秩序和安全。
市场管理者需要与摊位经营者和供应商保持紧密的合作,解决问题和处理投诉。
他们还需要监督市场的卫生状况和环境整洁度,确保市场符合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
市场管理者还需协调市场内部的运营事宜,比如商铺租赁、设施维护等。
三、供应商供应商是农贸市场的货源,他们负责提供各类农产品和商品给摊位经营者。
供应商需要与农民、生产商等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货物的质量和供应量。
他们需要及时与摊位经营者沟通市场的需求,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供应商还需要关注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供应策略,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四、卫生清洁人员卫生清洁人员负责保持农贸市场的清洁和卫生。
他们需要定期对市场进行清扫、除尘等工作,确保市场环境整洁。
卫生清洁人员还需要处理垃圾和污水,保持市场的卫生和环境安全。
他们需要与市场管理者和摊位经营者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的清洁和卫生。
五、安保人员安保人员负责维护农贸市场的安全和秩序。
他们需要巡逻市场,防止失窃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
安保人员需要与市场管理者合作,制定并执行安全措施,保障市场的安全。
他们还需要与摊位经营者和顾客保持良好的沟通,处理突发事件和纠纷,确保市场内部的和谐。
总结:农贸市场的各个岗位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他们共同协作,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营和顾客的满意度。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所长岗主持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
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内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8、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所长岗协助所长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
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事务岗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
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
2、负责本所集中采购和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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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巡查监管职责.》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贸市场巡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经营主体、场内各种交易行为进行巡回检查,规范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经营行为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农贸市场巡查以日常巡查为主,当在巡查中发现较大问题或根据上级要求,可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第四条农贸市场巡查对象为市场主办者、场内经营者及市场内交易行为。
巡查的重点是市场主办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市场主办者管理责任,以巡查促管理,建立“市场管理、部门监管、经营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管理体系。
第五条农贸市场巡查人员由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岗区划分确定,由该机构指派工作人员担任。
有条件的分局(所)可以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
分管市场的分局(所)长为市场巡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本分局(所)农贸市场巡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数据录入、材料归档、总结上报等工作。
岗区管理工作人员为执行岗区农贸市场巡查的直接责任人,在分管分局(所)长的指导下开展巡查。
第六条各地应实行巡查人员信息公示制度。
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公布巡查人照片、姓名、工号、岗位职责、联系电话、监管要点、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七条农贸市场巡查实行痕迹管理。
巡查后应向被巡查单位反馈书式巡查意见,指出问题,限定整改期限,由被巡查单位签收确认。
第八条农贸市场巡查内容按监管职责分为监管事项和抄告事项。
农贸市场巡查监管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查处的行为。
具体包括:1、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经营资格是否合法;2、市场内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亮照经营;3、市场主办单位是否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是否明确食品经营者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履行报告制度;4、市场内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建立进货台帐;5、市场内自产自销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6、市场内食品经营者是否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7、市场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法定事项;8、市场内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9、市场内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物品和禁止性行为;10、市场内是否存在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11、市场内是否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计量违法行为;12、其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事项。
第九条农贸市场巡查抄告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查处的发生在农贸市场内的行为和事项。
具体包括:1、市场门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管理;2、市场设施安全管理;3、市场消防安全管理;4、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管理;5、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6、市场内肉类及其制品、禽类及其制品的检疫防疫;7、市场内治安纠纷处置;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第十条农贸市场巡查应以监管事项为重点,巡查人员巡查时如发现市场内存在监管事项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如发现存在抄告事项,则履行抄告义务,由市场监管局以市场监管抄告函的形式告知相应管理部门。
如相应管理部门接到抄告函后提出联合、综合、协助管理等配合请求,出函单位应按监管职能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巡查时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证件,履行职责时要依法行政、文明管理。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巡查时对违法事实确凿、具有法定依据、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当场告知当事人如何接受处理。
第十三条市场巡查人员巡查时,对发现的须立案查处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置。
第十四条巡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调离巡查岗位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1、不按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玩忽职守;2、包庇纵容违法经营行为;3、不遵守工作纪律,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有损队伍形象的;4、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强制措施、处罚,越权处罚;5、因主观过失、监管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6、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不及时或者不履行应急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为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
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证照方可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核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
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
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工作,保持店内、摊位内整洁卫生。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1、市场内划行规市,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不得触地销售,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1、市场主办方必须做好场内经常性保洁工作。
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公共部分的保洁卫生,摊位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打扫,并达到文明规范的管理标准。
2、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3、经营户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
4、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等病媒防治工作。
5、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6、市场内宰杀家禽和剐剖水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
四、市场车辆管理规范1、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2、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3、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市场交易大厅内肉制品区、蔬菜区摊位隔板上方需张贴的创建宣传标语内容一、文明始于足下,创建从我做起;二、文明创建共参与,文明成果同受益;三、文明源于一点一滴,和谐始于一言一行;四、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五、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六、树文明新风,创文明市场,建文明城市七、守法诚信经营共创文明市场八、市场是我家,文明建设靠大家九、你我多一份自觉,市场多一份亮丽十、细微之处见公德举手之间显文明十一、一点一滴文明心一言一行和谐情十二、把文明留下把垃圾带走十三、废物不乱扔举止显文明十四、墙上不留痕心中不留憾十五、经商之道信为本顾客满意我受益第二篇:农贸市场监管巡查管理办法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办法(草拟稿)(陈仓分局供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行为,全面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促进农贸市场“综合监管、日常监管、有效监管”落实到位,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据《食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宝鸡市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相应设施及管理服务机构或人员,有若干经营者入场,实行集中交易的以农副产品为主的市场。
第三条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国务院赋予的职能,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派出机构(基层工商分局、工商所)依据《食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巡查的方式对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经营主体、场内各种交易行为进行巡回检查,规范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经营行为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市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1管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适时组织效能督查。
基层工商所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监管责任。
第三章监管内容第五条农贸市场监管巡查内容按监管职责分为监管事项和抄告事项。
第六条农贸市场监管巡查事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管理、查处的行为。
具体包括:1、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经营资格是否合法;2、市场内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亮照经营、悬挂整齐;3、市场主办单位是否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资格,是否明确食品经营者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履行报告制度;4、市场内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是否严把进货关,是否落实了“两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了“票证通”及台账粘贴、记录制度。
5、对初级农产品是否实行了备案登记制度。
6、市场内食品经营者是否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贮存、销售食品;7、市场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法定事项;8、市场内或食品包装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法》及《商标法》等相关规定。
9、市场内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10、市场内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物品和禁止性行为;11、其他法律、法规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事项。
第七条农贸市场监管巡查抄告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查处的发生在农贸市场内的行为和事项。
具体包括:1、市场门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管理;2、市场设施安全管理;3、市场消防安全管理;4、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管理;5、市场公平秤的设立与管理;6、市场内计量器具及计量行为的管理;7、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8、市场内肉类及其制品、禽类及其制品的检疫防疫;9、市场内治安纠纷处置;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农贸市场监管巡查应以监管事项为重点,巡查人员巡查时如发现市场内存在监管事项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如发现存在抄告事项,则应及时履行抄告义务,由监管巡查人员所在县(区)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市场监管抄告函的形式告知同级食品药品管理部门(食安委)。
3第九条监管巡查人员监管巡查时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证件,按程序执法。
第十条巡查人员巡查时对违法事实确凿、具有法定依据、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违章行为,可当场告知当事人如何接受处理。